符咒法已存在千百年,乃是長遠的智慧傳承,自有其研究價值,其實用性更無庸置疑。世界各國都有鬼的傳說,當然表示確有其物,所以符咒法是借無形之力量來完成有形世界的運作,然而在運用時必須警惕因果報應的法則,保護自身可矣,害人之心萬不可有。
購物比價 | 找書網 | 找車網 |
FindBook |
|
有 1 項符合
風雲山人的圖書 |
$ 270 | 典藏各派符咒密法
作者:風雲山人/著 出版社:武陵 出版日期:1999-10-15 語言:繁體中文 規格:平裝 / 288頁 / 25K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共 2 筆 → 查價格、看圖書介紹 |
|
符咒法已存在千百年,乃是長遠的智慧傳承,自有其研究價值,其實用性更無庸置疑。世界各國都有鬼的傳說,當然表示確有其物,所以符咒法是借無形之力量來完成有形世界的運作,然而在運用時必須警惕因果報應的法則,保護自身可矣,害人之心萬不可有。
在無際的宇宙中,有很多非科學視覺所能定格的無形自然力量,也有在無形無聲的玄冥世界裡一直不斷發生次元世界的活動能量,老祖宗數千年來從中摸索出一些玄冥的力量而加以運用,並將之歸宗於玄學。
中國是個文明古國,據有文字記載而流傳下來的玄學道統從一門化作萬門,派派相關卻又不合,至今到底有多少流派,不得而知,其大宗者有茅山、閭山、呂山、鳳陽、天師、鬼山、陰山、巫山、白蓮、五雷、鐵公等。雖流派眾多,但大抵可分為兩大類:一以天神為主流,一以陰神為主流,其中又以陰神的法術最為厲害。
法術無正邪,而是施術者所懷抱的正邪之心,使施法目的產生了正邪之分。只要是利用無形的力量來改變人類原有的規律或個體的運勢命運,施術者都將付出相對的代價。今將陰山符咒法公諸於世,是要社會大眾知道,這世上確有陰山派的存在,不是只有小說裡才有。藉此也可讓世人了解陰山派的法術厲害之處。
為人正派無私,則較不會受到邪法所害,因為施法者必須要有正當的理由才能施法於人,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施術,將會被符法反彈而惹禍上身。有意習法者,必須要有師父帶領入門,因為任何法術若自行閉門瞎練,將很容易入魔。本書將筆者手上所收集及師父傳授的資料毫無保留的公開,絕無藏私,這是為了表現筆者的真誠,保持老祖宗絕學的完整性。
本書分為兩部分,前半部是「陰山法笈」,後半部為「各派符咒法」,其中包括養小鬼的役靈法及萬用符法,還有鬥法用法術及保命護身的符法,其中「人緣袋」練製及「和合調回沖開」等,都是各派精華真品,請務必詳盡研究學習,若有不解,定要請教名師,切莫想要無師自通,因為法術沒有無師自通這一套,卻有無師入魔的危機。
前半部「陰山法笈」的內容涵蓋「迷合、沖開、叫魂、鎖魂、驅魂、調魂、招財」等六種法術,這和一般的道壇法術相同,不同的是:利用陰兵陰將及五鬼來驅符辦事,是以陰神為主流的派系,所以力道直接而快速,當然,其副作用也很大。
在道壇符法中的「迷合」,就是一般俗稱的「和合」。此法專用在男女感情方面,在古時候是用在夫妻不和方面,當夫妻不和或有外遇時,迷合就可以將不和的夫或妻利用陰神或陰兵將其思想個性和合在一起,但有時候必須配合「沖開」來使用。
陰山法笈中,叫魂、鎖魂、搜魂、驅魂等,有修理人或報仇的作用,為鬥法的必修課題,被施術者會整天魂不守舍、身體不適、生病,而導致自殺或出意外死亡。法師在施法時,必須要有相當充分的理由才能使用,否則將會倒打迴向法師自己本身。
陰山所用的畫符紙,一般為黃紙黑字或黑紙白字,所使用的神祇一般是陰界的神祇,所以設壇在地上面俗稱「下壇」,如果沒有設壇,可以到陰廟或萬應公廟作法。作法時,身上要配帶護命符。再三強調:陰山符法很猛,使用前必須仔細三思,且要心存仁慈,否則倒打回來必將傷及本命。
後半部「各派符咒法」,都是一般不外傳且好用的符咒,其中「養小鬼」所用的符咒很完整,「五鬼運財」就有三套符法可以選擇取用。筆者也將護壇、護身法寫出,以便施法者能夠保護自己。鬥法的符咒,最好不要隨便使用,因為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用之不慎,反損及自己功力。習法者應以助人為本,心存正念則功力增強,心存邪念則道消魔長,希望看過本書的讀者,請以救人為志,助人為樂,成為一代大師。
緣 起
筆者六歲由外祖父啟蒙相學,十五歲學易經,民國七十年因緣際會認識趙大成師父,隨趙師父學紫微斗數,民國七十一年正式出道為有緣人論命開運,當時居號「醉斗居士」,擅長陰宅墓相造風水、陽宅格局造財運、斗數論命、棋卦占卜、印相學、招財造庫開運大法等。八十一年,隨風雷山人趙老師深研奇門風水,當時已服務上千位有緣人。
八十四年,有感五術專業領域中獨缺符咒一門,因而遍訪全台各地名師,最後決定拜帖於「閭山淨明法派九天應元法門」第七代掌門永靖大師門下學習符咒法。永靖大師乃當今首屈一指的大法師,當時筆者雖已具備相當的功力,仍毅然三跪九叩,拜為永靖大師的門下弟子。有感於永靖師父不藏私的傳授大法絕學,經師父首肯,特以本書答謝永靖師父的教誨,也希望本身的五術專業技術能更臻完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