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財富基金當前規制模式具有多元化特點,但鑒於其投資的跨國性導致國內法的單邊規制的局限性及全球多邊性國際投資條約達成的現實困難性,雖然目前有《主權財富基金普遍接受的原則和做法》這一多邊軟法,不過該軟法約束范圍和約束效力不足。因而,國際社會仍應當高度關注對主權財富基金規制的雙邊模式等,《主權財富基金雙邊規制研究》建議通過國內法完善和中外雙邊投資保護協定和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雙邊軟法機制的有效配合,從規制層面上降低國外對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神秘感”和政治性投資政策工具的”憂慮”。
胡曉紅,現為南京大學法學教授、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張建軍、李煜為南京大學法學院在讀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