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二二八
民國三十六年五月九日,先嚴鈕先銘就任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參謀長。
二月二十八日,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三月五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提出〈政治根本改革方案〉,要求「改組長官公署為省政府」;三月六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臺北市中山堂補開成立大會,《人民導報》、《自由報》社長同時也是臺灣省參議會參議員的王添灯(一九○一至一九四七)於會中提出《三十二條要求》,其中的第二十四條要求「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應改為本省政府制度,但未得中央核准前暫由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之政務局負責改組,用普選公正賢達人士充任」;第二十八條要求「警備司令部應撤銷,以免軍權濫用」。
當晚八點半,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一八八三至一九五○)廣播,說:「我已考慮將長官公署改為省政府,向中央請示,一經中央核准,即可實行改組。」並即建議蔣中正「將長官公署改組為省政府」,三月八日的國務會議也即決定「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應依照省政府組織法改組為臺灣省政府」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原則之一。三月十日,白崇禧呈報其會同國民黨中央黨部組織部部長陳立夫(一九○○至二○○一)和臺灣省黨部主任委員李翼中(一八九六至一九六九)研擬的《臺灣事件處理辦法》,建議「一、改臺灣長官公署制度為省政府制度,其組織與各省同,但得依實際需要增設廳處或局。改制案請主席於本星期國防會議提出。至臺灣省主席人選,請主席先行決定,省委及廳局長等候中央派員到臺徵詢臺省各方意見後,彙報請予核委。二、臺灣警備總司令以不由省政府主席兼任為原則……。」獲蔣中正同意,並於三月十七日來臺宣慰時以國防部《宣字第一號布告》發布。
顯然,對於臺灣改行省政府制度的要求,中央是立刻同意了,但是,對於撤銷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的要求,僅因為臺灣不再是軍政合一的長官公署制度,所以警備總司令自以不由省政府主席兼任為原則。
蔣中正隨即內定以朱一鳴為臺灣省主席:三月十八日,陳儀呈文反對。四月二十一日,蔣中正召見立法院副院長魏道明(一八九九至一九七八),決定以之為臺灣省主席。四月二十二日,第七八四次行政院會議通過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撤銷,依照《省政府組織法》改制,並任命魏道明為臺灣省主席,蔣中正同時召見魏道明研究臺灣省政府組織及人事。
魏道明,字伯聰,江西九江人,法國巴黎大學法學博士。民國十四年,他在上海公共租界開設律師事務所;民國十六年,任國民政府司法部主任祕書;民國十七年,升任司法部次長、部長;民國十九年,任南京特別市市長;民國二十四年,任孔祥熙《時事新報》、《大陸報》、《大晚報》總經理;民國二十六年,出任行政院祕書長;民國三十一年九月十二日,出任駐美國特命全權大使,從而於翌年一月十一日與美國國務卿赫爾(Cordell Hull,一八七一至一九五五)在華盛頓簽訂平等新約《中美關於取消美國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條約》(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for Relinquishment of Extraterritorial Rights in China and the Regulation of Related Matters)、參加民國三十三年在華盛頓舉行的敦巴頓橡樹會議(Dumbarton Oaks Conference)、出席民國三十四年在舊金山召開的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並得於民國三十五年兼任聯合國遠東委員會副主席,參與制定對日政策。是年七月,返國任立法院副院長。
當時臺灣光復才一年多,亟需一位堪當大任且具世界觀的臺灣省主席,而且,二二八事件後續會有諸多司法問題,一位具法律背景的省主席才能發揮最大作用,挽回人心,魏道明可說是不二人選。
四月三十日,《國民政府令》「任命丘念台為臺灣省政務委員兼民政廳廳長,嚴家淦為臺灣省政務委員兼財政廳廳長,許恪士為臺灣省政務委員兼教育廳廳長,楊家瑜為臺灣省政務委員兼建設廳廳長」,又「任命林獻堂、朱佛定、杜聰明、馬壽華、劉兼善、李翼中、南志信、游彌堅、朱文伯、陳啟清為臺灣省政務委員」。魏道明並以徐道麟(一九○六至一九七三)為祕書長、林有壬為民政廳副廳長、丘斌存為財政廳副廳長、謝東閔為教育廳副廳長、陳尚文為建設廳副廳長、李翼中兼社會處處長、徐慶鐘為農林處處長、嚴春輝為衛生處處長。在這二十二人中,南志信、游彌堅、陳啓清、林獻堂、杜聰明、劉兼善、丘斌存、謝東閔、陳尚文、徐慶鐘、顏春輝等為臺灣人。
鈕先銘生前略略提過,魏道明只帶了徐道鄰、許恪士、楊家瑜(一九○三至?)、林有壬等幾個人來。時,鈕先銘也推薦老長官楊宣誠從魏道明往臺灣。
由於中央已決定省主席不再兼任警備司令,三月十三日,白崇禧以「內定朱一民〔鳴〕兄擔任主席,至警備總司令人選,職意仍以閩籍人士充任較易融洽,俾軍政配合,宏懋事功」,建議以國防部史料局局長吳石(一八九四至一九五○)充任。之後又以黃埔一期的陸軍總部副參謀長冷欣「頗具見解」為由推薦出任。鈕先銘說,但是,魏道明否決了,並跟蔣中正說冷欣的期別太高,難駕馭。蔣中正聽了之後也認為合理,問了一句「期別低點的有誰?」黃埔五期的彭孟緝(一九○八至一九九七)因此雀屏中選。四月十一日,參謀總長陳誠簽呈「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似可撤銷,由現駐台灣之整二十一師劉師長雨卿兼任警備司令,不另設機構。」蔣中正因此批示「暫不撤銷,但可改為全省警備司令,而不加總字,決任彭孟緝為台灣警備司令,但歸台省主席之指揮」,並於四月十七日面諭白崇禧。雖然陳誠還不死心,四月二十三日再推薦了林蔚。五月三日,陳誠乃密電彭孟緝:「奉核定:吾兄接任臺灣警備總司令,希密爲準備。」
惟魏道明知道他赴臺的首要任務是處理二二八事件的後續,也知道臺灣才從日本手中收回來,精通英、法語的他明白,與其帶一個日語文翻譯,不如帶自己的外甥,正是「內舉不避親」,乃以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二十二期畢業,比序黃埔六期,資格相當的鈕先銘充任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參謀長。
前第二十一軍副官處處長何聘儒(一九○九至?)為討好中共而編造的《蔣軍鎮壓臺灣人民紀實》說:「當時對司令人選,各方面暗鬥甚烈。何應欽系的蕭毅肅以參謀次長身分推薦舊同僚二十一軍軍長劉雨卿充任,理由是劉的資歷較深,又是目前臺灣的駐軍最高長官。陳誠系的桂永清以海軍總司令身分推薦所屬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充任,理由是彭有才幹,鎮壓二二八事變有特殊功勳。這時彭本人首先託他的日本士官同學鈕先銘,活動鈕的親戚新任臺省主席魏道明,從旁推薦彭為警備司令,並洽定事成之後,以鈕為副司令,因此魏亦為彭吹噓。」根本胡說。
鈕先銘即於五月九日抵臺,與彭孟緝一同就職。警總改組,總司令陳儀、參謀長柯遠芬(一九○六至一九九六,黃埔四期)、副參謀長范誦堯(一九○八至?,黃埔五期)全部離任。鈕先銘後半生的仕途也隨之改變。他臨離第二廳時對人說,現在軍事情況很不利,他到臺灣去是早做避難的準備。可見他是很有遠見的。
五月十三日,鈕先銘赴上海迎接新任臺灣省主席魏道明,報告臺灣當前狀況。他在機場接受記者訪問時說:「臺省治安情形日漸進步,各地秩序恢復已與事變前無異,若干深山中雖尚有極少數作亂分子出沒,惟深信不難消滅。全省清鄉工作現正積極推進,情形尚稱良好,曾搜獲前為日人遺留之私藏槍械甚多,目下臺省警備力量有二個旅、一獨立團、一憲兵團,實力充足,治安前途絕無問題。」
五月十五日,魏道明與夫人鄭毓秀(一八九一至一九五九),以及鈕先銘、臺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葛之覃(一八九八至一九六六)等十人抵臺履新。
鄭毓秀,別名蘇梅,廣東新安人,法國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她是個新女性,光緒三十一年(一九○五),她經廖仲愷(一八七七至一九二五)介紹,在日本加入同盟會,參加暗殺袁世凱(一八五九至一九一六)的計畫;民國八年巴黎和會,她組織留學生包圍中國代表團首席代表陸徵祥(一八七一至一九四九),要求拒絕簽署習稱「凡爾賽條約」的《協約國及聯繫國與德國之間的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between the Allied and Associated Powers and Germany)。抗戰時期,魏道明任駐美大使,她隨之活躍在西方各國,並於民國三十二年出任各國援華會名譽主席,對爭取支持中國抗戰貢獻甚大。此外,她還是宋美齡的「閨蜜」,是個可以上達天聽的人物。
五月十六日,臺灣省政府成立,臺灣省政府主席魏道明宣誓就職。魏道明立囑彭孟緝「自今晨起解除戒嚴,結束清鄉,停止新聞、圖書、郵電檢查,及撤消交通、通訊之軍事管制」,並在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第三次大會上發表施政報告時說:「省政問題雖然是千頭萬緒,亟待解決者很多,然而,在省政府成立之際,吾人覺得最急迫者即是因二二八事變所產生非常狀態之復原。」當然,振興經濟才是根本,「臺幣之法幣匯率,亦自今日起,自四十提高至四十四」,魏道明說他的三項對策是求謀經濟的安定、推進復興工作、改善大眾經濟。
初來時,鈕先銘可謂仕途順遂,六月三十日,蔣中正批准鈕先銘升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副司令。後來,卻因二二八事件的處理而變了調。江南《蔣經國傳》說:「魏道明時代的習慣,凡事聽令鈕先銘一手包辦,偶而,要過問一下司令部的大事。」就是彭孟緝與之嫌隙所在。因為,「凡事聽令鈕先銘一手包辦」,讓鈕先銘被媒體戲稱為「小主席」。這換成其他人可能就順水推舟,落得清閒,可是彭孟緝個性強,又是黃埔學生,何況在高雄要塞司令部司令任內即因對二二八事件態度強硬而受層峰賞識,豈甘大權旁落。尤其,當魏道明收到南京來的「密電」,指示他釋放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某二二八事件受難者時,一概交由鈕先銘處理。所以鈕先銘生前常説:「主席閱後批示,即交辦我去處理,因為直接跳過了彭孟緝,彭司令心中不滿,為日後二人的嫌隙埋下導火線。」
令人玩味的是,不過五年,彭孟緝竟在其《臺灣省二二八事件回憶錄》中寫道:「魏道明……絕對主張軍民分治。他就職後對我說:『我是文人,不僅軍事,凡有關軍事方面的問題我聽你的意見,在政治上一切都請採納我的意見,並請配合。我臨離開南京向蔣主席請訓時,也得到如此的指示。』我同他本著這幾句君子協定做下去,軍政之間如水乳交融,私人之間也如兄弟和諧。」
由此可以看出蔣中正用人的高明之處,並窺知鈕先銘在臺仕途順逆之一二。至於因為南京方面的指示而釋放了多少臺灣人?時間久遠,他記不淸楚,也沒必要記,因為這完全是依照南京方面的指示。
例如,接受花蓮鳳林的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張七郎(一八八八至一九四七)醫師的妻子詹金枝陳情,並盡力處理,發函花蓮縣政府……等,要求查明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又,民國三十七年二月十八日夜,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許壽裳(一八八三至一九四八)在臺北市青田街六號寓所中被人砍死,翌日上午才被發現,鈕先銘即率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警務處處長王民寧和副處長劉戈青、陸遂初、臺北市警察局局長李德洋、地檢處首席檢察官沙宗棠、檢察官蔡萬田、方宗南等到場調查。
又,被認為是二二八事變叛亂主犯的蔣渭川(一八九六至一九七五)「託臺省耆紳林獻堂轉請本黨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代向警備部暨台省高等法院請求准予自首,該犯乃於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由警部副司令鈕先銘陪送至台灣省高等法院檢察處投案,由首席檢察官葛之覃訊問後,即交丘念台具隨傳隨到保釋,又據葛之覃表示,該蔣之罪刑如何應待審訊後始得確定,惟既深知悔悟投案自首,當一本政府寬大為懷之旨從輕發落。」化名「郭治平」的保密局臺灣站的報告如此寫道。
又,屏東里港藍氏家族的藍家精(一九○四至一九八○)於抗戰時期擔任汪精衛政府軍事委員會少將參贊武官,組織自衛軍以助,臺灣光復後又與孔德興等密謀發動臺灣獨立,國防部軍事法庭因此要求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緝拿。民國三十七年六日二十日,他的老長官,陸軍大學校長徐永昌以「藍家精被陷」託鈕先銘。為此,鈕先銘於九月十六日去向徐永昌敘藍家精事,並於十二月一日特地去拜訪林獻堂(一八八一至一九五六),確認真偽。對此,《灌園先生日記》:
九時餘,警備司令部副司令鈕先銘來訪……。鈕之來訪也,蓋為藍家精之事,藍曾為汪精衛之幕僚,蔣主席下通緝令,陸軍大學校長徐永昌欲為解除,據藍自述書言為重慶政府在南京地下工作,末言曾招林某歡迎國軍,可見其忠於國民政府也,問果有此事否。答曰:「有,光復第五日,藍同許丙來霧峯招余,實有其事。」他甚喜遂去。余招林忠到許丙處告其事。
民國三十八年四月十八日,臺灣省政府警務處乃電撤通緝藍家精,並照會各縣市警察局刑事警官大隊、保安警察總隊、基隆和高雄港務警察所。
由於當時臺灣社會經濟動盪,失業眾多,人民生活日形艱苦,所以,當商人張立人、徐阿嬙等擬集資承辦金瓜石忠孝脈等地金礦來請他協助時,鈕先銘不避嫌地即於民國三十六年七月去函行政院資源委員會臺灣辦事處請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