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分為五篇:第壹篇「催收基礎法規介紹」部分,係就催收實務必須了解之「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非訟事件法」、「刑法」等法律中,臚列常用之重要條文,彙集成篇取其檢索方便,避免動輒翻查六法全書之繁,並就催收實務相關規定作重點提示。
第貳篇「催收準則與紀律規範」部分,係彙集金融機構主管機關所發布之重要催收業務規範;包括「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金融機構辦理應收債權催收作業委外處理要點」、「金融機構債權催收作業委外最低標準化範例」、「債權催收受託機構之評鑑標準及評比項目」、「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等行政命令,期能使委外催收機構之業務人員,瞭解催收行為所應遵循之各項規範與要求,同時尊重消費者權益及隱私權之保護。
第參篇「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第肆篇「消費者保護法」部分將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消費者保護法之相關法令規章,作一完整的介紹;第伍篇「客訴處理及控管」部分,則針對客訴發生之原因、處理及因應方式、預防客訴之具體作法及各種案例之分析,以實例方式詳細解說及闡述。
本版修訂重點係針對「民法總則編」有關成年監護制度之修正,已於民國97年5月23日由總統公布之;另「民法物權編」、「民法繼承編」及「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亦分別於民國98年1月23日、98年6月10日及98年7月8日由總統公布,以及修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3條條文;另行政院鑒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主體僅限於徵信業等八類行業,一般行業及個人均不受規範,保護之客體又只限於經電腦處理之個人資料,不包括非經電腦處理之個人資料,對於保護個人資料隱私權益規範不足。為因應急速變遷之社會環境,經擬具修正草案並將名稱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送請立法院審議,於99年4月27日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同年5月26日由總統公布之。
本測驗用書除可適用於「債權委外催收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外,亦可作為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日常業務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