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實例研習,原則上應包括憲法及行政法,並兼顧實體法與程序法之相關領域。
司法院相關解釋、各級行政法院及其他掌理公法爭議之審判機關,其實務見解深刻影響人權保障之具體落實,亦適時反應法學理論之實踐可能性,經由公法實例研習之個案分析,更可瞭解現行法制規範設計之得失。
作者簡介
黃俊杰
臺南市人
學經歷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研究
德國MPI財稅法研究所訪問學者
公務員普考、公務員高考、司法官特考與律師高考等國家考試及格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暨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
著作
1. 憲法稅概念與稅條款,1997
2. 弱勢人權保障,1998
3. 言論免責權,1998
4. 法治國家之國家緊急權,2001
5.稅捐正義,2002
6.財政憲法,2005
7.行政罰法,2006
8.納稅者權利保護,2008
9.稅捐基本權,2010
10.稅法實例演習,2009
11.行政程序法,2010
12.行政執行法,2010
13.行政法,2011
14.公法實例研習,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