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仲夏。
李維斯開著他的二手吉利熊貓下了高速,拐入一段林蔭小道。
「石湖鎮……二十公里……」李維斯辨認了一下路邊鏽跡斑斑的鐵皮路標,一腳油門繼續向前。
道路兩旁的樹木越來越濃密,路面上開始出現各種奇怪的小動物,松鼠、刺蝟,甚至還有花花綠綠的蛇。大家彷彿完全沒有文明交通的自覺,就那麼大喇喇地橫在路中間,一副「不服你插個沖天炮飛過去呀」的架勢。
李維斯小心翼翼繞開這些好客的「鄉親們」,原本低落的心情忽然變得輕鬆起來,看著車窗外斑駁的樹影哼起了荒腔走板的農村重金屬小調。
臨近黃昏的時候,路邊終於出現了一塊飽經風霜的石碑——石湖農場。
李維斯將車子拐進僅容一車通行的石子路,兩分鐘後到達目的地。這是一棟托斯卡納風格的老式建築,看上去有些年頭了,灰牆紅頂,古樸雅拙。
荒山野嶺的陡然出現這麼一棟洋氣的建築,讓人有一種奇妙的驚悚感,李維斯站在那兒感受了半分鐘中西合璧的視覺衝擊,按響了門鈴。
沒人應。
「宗先生?」李維斯退後兩步,沖著院內喊道,「請問宗銘先生在家嗎?」
門裡忽然響起粗重的鼻息,彷彿是某種野獸,李維斯警惕地後退了幾步,院門開了,一隻巨大的毛球歡快地衝了出來,差點把他撲了個倒仰。
「What the fu……」李維斯連退好幾步穩住身影,發現撲上來的是一隻巨大的阿拉斯加犬,立起來足有一人高,像打了雞血似的直往他臉上舔。
李維斯抓著它的項圈死命將它推開,手指摸到皮帶的時候發現上面刻著一行小字:Patton。
二戰名將啊,怪不得戰鬥力這麼強勁!李維斯摸了摸它的頭,看到它項圈上墜著一把鑰匙。
是來送鑰匙的?主人不在家?李維斯有點意外,取下鑰匙,推開虛掩的大門走進了前院。
院子裡雜草叢生,主路兩側的草坪估計得有幾個月沒修了,野草長了足有半人高,倒是幾顆桂樹生得枝繁葉茂。樹下架著個生鏽的鞦韆架,上面積著厚厚的泥土,還長了幾個蘑菇。
用鑰匙打開主屋大門,客廳出乎意料地敞亮,玄關對面是一排巨大的落地窗,白色紗簾全部打開,夕陽的餘光肆無忌憚地照進來,櫸木地板彷彿塗了蠟一般油光水亮。落地窗外,是一望無際的林場,闊葉喬木層層疊疊,西堰河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這樣的美景看在眼裡,讓人心胸豁然開朗,什麼失業啦,暗戀啦,居留到期啦……全都不翼而飛,李維斯拄著窗戶感嘆一番,還想給自己再灌點兒心靈雞湯,忽覺右腿一沉,那只名為「巴頓」的阿拉斯加犬咬住了他的褲腿,將他往茶几邊帶。
茶几上放著一個牛皮紙信封,信封上寫著一行字——「To Reeves」。
留給我的嗎?李維斯打開信封,裡面是一張不知道從哪裡撕下來的便籤紙:「客房在二樓東頭,已經收拾妥當,請隨意安置。結婚書約在你房間露臺的桌子上,我已簽字,請查閱簽名,明天下午六點前山下的快遞會來取件,發給我的律師。因為我的職業需要政治審核,預計得三到四個月才能去民政局註冊,期間你盡可以住在這裡,不必拘束。」
「宗佳玉女士的意思我已知悉,感謝你對他兒子的照顧,為表達我的謝意,你不必付給我任何結婚方面的報酬,幫我照顧一下這隻可怕的狗就可以了——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牠應該已經把鑰匙交給你了吧?」
「因有一樁緊急公務需要處理,我最近可能很少回家,此處僻靜偏遠,民風彪悍,入夜後請務必關嚴門窗,注意安全。」
「PS,三樓是我的辦公室,涉及一些機密,非請莫入,切切。」
短短一封留言,字跡雖略顯潦草,但飛揚灑脫極有風骨。最下面,是剛勁有力的簽名:宗銘。
宗銘,石湖農場的主人,也是李維斯即將註冊結婚的合法丈夫。
大老遠來見不著「未婚夫」本尊,李維斯不禁有些惴惴,正在出神,大腿一沉,一對熱呼呼的毛爪子抱住了他,巴頓出於某些十分不和諧的原因,居然薅住他的牛仔褲孜孜不倦摩擦了起來……
「……Shit!」李維斯沒想到「日了狗」這個詞兒居然在自己身上具象化了,不禁十分蛋疼,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將牠弄到院子裡桂樹下的狗窩裡待著,騰出功夫出去泊車入庫,收拾行李。
車庫很大,正對門的位置有兩道車轍印,顯然車子被宗銘開走了。李維斯大致目測了一下,發現他開的是越野,車型很大。
李維斯行李不多,辭職之後大件傢俱都被他掛在閒魚上賣掉了,手頭剩下的只有一些書籍和衣服,而作為一個貧窮的死宅,他全部的衣服加起來也只裝滿了半個中號旅行箱而已。
於是當他拉開客房衣櫥的時候,發現自己連最小的一個角落都有點填不滿。
「嫁」入豪門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李維斯唏噓著收拾了自己可憐的行李。這間位於二樓東側的客房十分寬大,有獨立的衛浴,還帶著一個半圓形的露臺,可見宗銘這個「未婚夫」對他還是很客氣的,大概是看在他幫過宗佳玉的面子上吧。
是的,李維斯是來這裡和宗先生結婚的,當然,他不是基佬,宗銘也不是,他們只是需要走這麼一個形式,讓民政局認可他們的婚姻關係而已。這樣李維斯就能在簽證到期的情況下繼續待在中國了。
李維斯是個美籍華僑,五十年前他的外公從溫州移民到德克薩斯,在當地成家立業,又把女兒嫁給當地僑民,於是他算是個標準的ABC。
五歲那年,他的混血老爹劈腿離婚,帶著小三跑了,留下他和老媽相依為命。後來外公去世,老媽帶著他搬回娘家照顧外婆,三口人守著一間不大的中國餐館過日子。
外婆為了補貼家用在家裡開了個托兒班,李維斯小小年紀就整天跟老太太帶孩子,一來二去帶出了奇葩的人生理想,高中畢業考了個幼師學校,二十歲就拿到了幼教執業證書,俗稱「奶爸證」。
兩年前,餐館招了一名來自中國的工讀生妹紙,李維斯對妹紙一見鍾情,暗戀大半年,人家回國了。他一時心血來潮,於是也來到了中國,尋根訪親順便繼續自己的暗戀。
因為有美帝的奶爸證,他很順利就找到了一個薪水不錯的工作,但在中國生活了一段時間之後他才發現自己太天真了,在這個結婚必須買房買車送聘禮的國家,他這樣的窮逼想要追上像女神那樣家境中產膚白貌美的海歸博士,基本是不可能的。
沒等他攢夠買廁所的錢,女神就開始和一個富二代相親了,雪上加霜的是,原本他供職的那家早教學校也因為經濟糾紛關停。拖了他兩個月的薪水不說,還扣押了他的奶爸證!
沒有證書,他短期內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沒有工作,簽證到期後他就必須返回美國,而如果就這樣回國,他就拿不回自己的奶爸證了——這事兒簡直就是個閉環!
失戀又失業,李維斯愁得頭髮都要掉光了,就在這個時候,一位學生家長主動向他伸出了援手,提出幫他解決居留許可的問題。
宗佳玉女士是個熱情樂觀的單親媽媽,自從李維斯幫她矯正了兒子的專注力問題之後,就和他成為了好閨蜜,並發誓有生之年一定要幫他辦成一件大事作為報答。
現在機會來了,為了幫李維斯留在中國,宗佳玉建議他和自己的堂兄宗銘假結婚。感謝中國婚姻法改革,現在同性婚姻也合法化了,否則她還得親自上陣,那樣的話作為閨蜜還怪尷尬的。
李維斯一開始是拒絕的,但後來不知道是宗佳玉太誠懇,還是他腦子抽了,居然就這麼答應了下來。然後,他就退掉了公寓,賣掉了傢俱,來到了石湖農場。
此時此刻,站在石湖農場的露臺上,李維斯還感覺頭有點暈,整個人像做夢似的——作為一個直男,他竟然要和另一個直男結婚了!
這麼大膽的決定真的是他這個暗戀兩年不敢表白的慫貨能做出來的嗎?
一陣風吹來,露臺圓桌上的紙張發出輕微的嘩嘩聲,將李維斯從喪心病狂的回憶中叫醒。他拿起紙張仔細翻閱了一下,發現那是明天要寄出去的結婚書約,凡是需要簽名的地方,宗銘都已經簽過了大名,只留下了屬於他的那部分空白。
簽,還是不簽?
李維斯腦海裡閃過女神柔美的面孔,閃過自己的奶爸證,隨即又閃過宗銘飛揚的字跡……
然後他夢遊似的在文件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嗷嗚——」似乎預知了自己即將擁有另一個主人,院子裡桂樹下的阿拉斯加犬忽然發出一聲歡快而略帶討好的長嗥。
多年以後,每每回想起這一刻,李維斯都懷疑當時自己是不是被鬼摸了頭了,居然稀裡糊塗就簽了賣身契,完全不知道自己作出了多麼恐怖的決定。
當然,人生難得幾回蠢,像他這樣的呆逼,大概早蠢晚蠢都得蠢。
夜幕降臨,山間氣溫驟降。
李維斯大致弄清了這座屋子的格局——一層是客廳、餐廳、廚房和洗衣房,二層除了他所住的大客房,還有兩個小房間,以及一間小小的會客廳。再往上就是三層了,宗銘的辦公室,樓梯盡頭的橡木門緊鎖著,不知道裡面藏了多少「機密」。
對於宗銘,李維斯知之甚少。宗佳玉在某些方面總是充滿奇思妙想,當李維斯向她打聽宗銘的詳細情況的時候,這位原俠肝義膽的單親媽媽表示無可奉告,為了讓他們之間的相處能夠「自然、和諧、有趣」,她鄭重建議李維斯自行發掘想要瞭解的一切。
所以迄今為止,李維斯只知道宗銘34歲,正好比自己大一輪,就職於某個諱莫如深的非盈利機構,目前為了處理一樁公務而暫住石湖農場。
作為一個不差錢的土豪,宗銘房產眾多,石湖農場只是他祖上傳下來的一處別業。除此之外,他還擁有山下一個頗有名氣的馬場,並繼承了家族一些價值不菲的債權和股票。總的來說,他是個十足十的富二代,就算癱在沙發上啥也不幹,一周的進項也夠李維斯辛苦一整年。
至於宗銘的相貌、性格、品行,以及過往感情史什麼的,李維斯就不得而知了,照宗佳玉的話說,他得自己去發掘。
熟悉了一遍居住環境以後,李維斯去廚房弄晚飯。櫥櫃裡存貨頗多,且都是些價格高昂的有機食品,顯然宗銘在飲食方面是個講究人兒。
李維斯正在翻檢食材。巴頓跑了進來,咬著他的褲腳將他扯到冰箱面前。冰箱上貼著一個故宮冰箱貼,下頭壓著一張超市發票,上面寫著兩個字:餵狗。
看來宗銘對這隻狗是真愛啊,信裡提一遍不說,還專門在廚房裡留了字條提醒他。
巴頓見李維斯愣在那裡,立起前爪拍了拍字條,示意他注意看。
「你還會敲黑板……」宗銘哭笑不得,打開冰箱取了一隻土雞,切了三分之二給牠煮了一鍋狗飯,把剩下的炒了個溜雞片,又配了揚州炒飯作為晚餐。
做好飯已經快八點了,宗銘還沒回來,李維斯留了一半放進冰箱,自己坐在餐臺上吃剩下那一半,一邊吃,一邊對趴在對面啃狗飯的巴頓說:「你主子真是日理萬機啊,這麼晚都不回家。」
巴頓舔了舔嘴巴,竟然點了點頭。
可見宗銘真的是個大忙人兒,怪不得這狗見著個活人就瘋狂摩擦。
飯後李維斯清洗碗盤,出去倒了個垃圾,回來的時候巴頓咬著他的褲腳將他扯到冰箱前,敲黑板Again。
李維斯發現留言條上多了一行字:遛狗。
宗銘回來了?
沒聽見車進來啊!
李維斯跑出去看了看三樓的窗戶,燈是黑的,喊了一聲「宗先生」,沒人回答,顯然樓上根本沒人。
見鬼了!李維斯目瞪口呆了三秒鐘,真誠地問巴頓:「留言是你寫的吧?其實這個地方根本就沒有人,宗銘就是你,你就是宗銘吧?」
巴頓:「……」
「親,你會變身嗎?要等月亮出來嗎?」
巴頓癡漢臉看了他三秒,衝上來抱住了他的腿。
李維斯:「……」
吐槽歸吐槽,房東大人交代下來的事情還得好好辦,李維斯加了件厚外套,給狗拴上牽引繩出了門。
時逢月中,一輪滿月掛在天上,將幽深的山林照得朦朧一片,李維斯拉著狗沿小道穿行,一開始是他拖著狗,走著走著就變成了狗拖著他——發情期的阿拉斯加犬簡直就是一台四驅播種機,力大無窮熱情奔放,看見樹要過去蹭一下,看見石頭要過去蹭一下,連看見野兔都要試圖過去蹭一下……李維斯跟著牠跑了半座山,感覺明天連這裡的土地公公都要懷孕了!
「你夠了!」走到一處小溪邊,李維斯氣喘吁吁拽住了巴頓,將牠綁在一棵樹下,坐在溪邊的大石頭上喘氣兒。
還是建議宗銘給狗做個絕育吧,這樣對狗不好,對人更不好啊!
背後忽然吹過一陣涼風,李維斯倏然回頭,依稀看見右後方閃過一個黑影。
「誰?」
風吹樹枝,疏影搖曳,沒有人回答。
李維斯天生膽大,仗著練過幾年功夫往那邊走了兩步,提高聲音道:「誰啊?出來!」
五公尺外的大樹下站著個人,身形非常高大壯碩,因為天黑看不見臉,只看到兩隻泛著冷光的眼睛。
「你幹什麼?為什麼跟著我?」李維斯從地上撿了一根木棍,雙手握著慢慢往前走,呵斥道,「不出來我動手了啊!」
那人像是被他嚇住了,往後退了兩步,轉身跑了,很快便消失在了黑暗裡。
不會是野人吧?李維斯追了兩步放棄了,隨即覺得自己的猜測有點可笑——這裡雖然是山區,但離大城市很近,往前再走不遠就是一個叫雞架寨的村子,哪裡會有什麼野人。
丟下木棍,李維斯拖著巴頓往回走,走到一半遠遠聽到省道上傳來車聲,站在崖邊看了一眼,看見一輛藍綠色的越野車飛也似往雞架寨那邊馳去,暗夜中留下兩道明亮的車燈。
遛狗一小時,脫臼五分鐘,李維斯回到石湖農場的時候感覺兩條胳膊都快不是自己的了,想了半天,在留言紙上添了一行字:「把狗閹了吧。」
然後他將巴頓拖過來:「你看怎麼樣?」
巴頓高高興興地繞著他轉了一圈,站起來扒在冰箱門上敲黑板。
「看來你不是宗銘。」李維斯失望地搖了搖頭,在留言紙上加了一句「宵夜在冰箱裡,自便」,便回到房間去睡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