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台灣二.二八大慘案華北輿論集》的研究
許雪姬
一、珍貴性的史料
《台灣二.二八大慘案華北輿論集》(簡稱《台灣二.二八大慘案》)一書(小冊子)於1947年4月20日在北平出版,這是由台灣省旅平同鄉會、天津市台灣同鄉會、台灣省旅平同學會所編成,共48頁。除發刊詞說明他們編此書的目的是,遠在平、津對故鄉台灣發生二二八大慘案,無法身援,只有聲援,但對祖國同胞正義的聲援有必要讓台灣同胞知悉。這本小冊子在他們熱心編排下,分成七部分,分別是一、二.二八前夜的台灣,二、社論.評論,三、善後.處理,四、外國人眼中的二.二八,五、學生.教授和二.二八;六、雜品,七、二.二八大慘案日記,大半文章取材自以下報刊:上海《文匯報》,北平《平明日報》、《世界日報》、《經世日報》、《華北日報》(中宣部機關報)、《北平紀事報》、《天津大公報》、《瀋陽新報》、《台灣新生報》、"China Weekly Review”;大學新聞有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周刊》、燕京大學《燕京新聞》;期刊有《北平太平洋月刊》、《觀察週刊》。此外較為珍貴的是在1947年3月12日由台灣旅平同鄉會、長春台灣同鄉會、台灣省旅青同鄉會、天津市台灣同鄉會、瀋陽台灣省同鄉會、台灣省旅平同學會共同發表的〈為台灣二.二八大慘案敬告全國同胞書〉、台灣旅平同學會發表的〈為台灣二.二八大慘案敬告全國同學書〉,以及〈台胞在華北及東北二.二八慘案發生後的活動經過〉、〈聯合招待外國記者概況〉、〈致蔣主席白部長電〉、〈由台灣寄到北平一封信〉、〈北大輿論〉,這些篇和上述引自報刊的文章、評論不同,是獨一無二的,最為珍貴。
二、編者王碧光與台灣旅平同學會
上述所謂「長春台灣同鄉會」、「瀋陽台灣同鄉會」是自東北長春、瀋陽在北京待機欲返台的台人,不久他們都回鄉,較少再參加在北平同鄉會的聲援活動。由平津同鄉、同學會所編的這本小冊子,主要是台灣旅平同學會做為主幹蒐集相關材料,由「學生、教授和二.二八」訪問北京大學6個教授:馮承植、閻家駟、費青、許德珩、朱光潛、楊人楩可知。旅平同學會的會員王宏(原名王康緒)指出本書由王碧光編輯。王碧光,是旅平同鄉會第二屆理事和第三屆常務理事。他在聲援二二八活動中是主要的骨幹,執筆寫〈告同胞書〉,沿途散發並訪問報社,《台灣二.二八大慘案》與《二.二八週年志》(後敘),都是他編的。王宏的說法,就是要導出北平同學會是在舊台共詹以昌的「指導下」進行聲援二.二八的行動。詹以昌當時化名「曾明如」,是王宏的表姨父。 本書頁11(第119頁),劍秋,〈由台灣寄到北平一封信〉,就是寄給「碧光兄」。由於有地下黨的關係,因此3月10日印〈告台灣同胞書〉時,有署名沒有日期,3月12日加印時,徵得長春、瀋陽、青島台灣同鄉會的贊同而予署名。〈告同胞書〉,加了「蔣主席萬歲」,做為掩護;在本書中亦未暴露曾明如的角色;而3月11日延安廣播發表〈台灣自治運動〉的社論,也未收入。這本書的出版費,是由住天津的張秋海向天津鄉親募來的。
在此有必要介紹一下旅平同學會。該會1946年4月14日成立,參加成立大會的有台籍大學生15名左右,召集人是北大的鄞石城(澎湖人), 當時成立的目的在幫助台灣同學維護權益,便於和各自就讀的院校打交道,如對在台、在日學校學歷的說明。當日選鄞為會長、王宏為副會長,但並未向當局登記。1946年10月鄞石城回台,另方面這年年底台灣省公費生到北大就讀,就由王宏出面在家開一次歡迎茶話會,曾明如聞訊,也來講話,這些公費生成為同學會的主力,到二.二八時會員近20名。到北大就讀的公費生,依1946年11月6日的分發名單,這13個入北京大學者的科別、姓名如下:
文科: 尤寬仁、許溢悟(筆者的四叔)、呂青銘、張天成、王猜林
法科:陳威博(楊威理)、郭炤烈
工科:郭祥燦、黃厚年
農科:蘇瑞鵬、林元芳、廖天朗、吳寅生
至於其他3人的確定名單,則是就讀於華北學院的劉嘉武、王宏與陳魁元。此外還有黃紹周、張輝南、林恩威(北京大學應用化學系)、林東波(北京大學機械系)、邱家溥(北京朝陽大學)、洪伯仁(北京大學政治系)、袁柏偉(北京中國大學)、李明德(不詳就讀學校)、郭清海(北京中國大學政治經濟系)。
三、書的內容
由於北京、天津在華北,未若當時中華民國的首都南京、上海資訊較為充足,而上海的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上海分會、台灣重建協會上海分會、閩台建設協進會上海分會、京滬同鄉會、上海台灣同學會、台灣革新協會等六個團體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組織「台灣二‧二八慘案後援會」。他們離首都近,一有個風吹草動就往中央去請願、召開記者招待會,給中央政府和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壓力不小。反之,北京的台灣人團體要瞭解二二八事件的相關資訊,是由上海《文匯報》而來,而北平要看到來自上海的《文匯報》要兩三天, 而上海的報紙最早刊登二二八的都在3月1日, 因此本書也收錄了3月1日的《文匯報》。如果如前述,本冊子為王碧光所編,那編書中的原則是什麼?可以歸納為以下數點:
(一)較少刊登各界對台人引起二二八事件的抨擊記事:本書在4月20日出版,亦即在台灣二二八事件尚未解嚴時已出刊,其發行的對象是台灣人讀者,尤其是在台灣的台灣人。因此本書旨在介紹「祖國同胞正義的聲援,使他們的熱誠的言論通過這本小冊子去深深的刻在親愛的我們的兄弟姊妹之心上,⋯⋯」,因此對於「其中雖然不免有一小部份沒有洞察事實,存下了一種狹窄的先入偏見」,如對二二八事件中台人的不理性行為、三十二條要求展開抨擊的相關新聞,一律未選入。亦即3月8日台人提出32條/42條要求、整編21師登陸基隆後,部分報紙開始不再同情台人,以台人叛亂為責,甚至刊出未經證實的台灣人種種對付外省人殘忍之暴行,如上海《商報》在3月23日刊登作者「子絲」的〈台亂歷險記〉:「聞被打死之外省人屍首均拋在螢橋之下,或塞於陰溝洞內,復興幼稚園內之小學生,亦被打死,有一孕婦,被人踐踏其腹,致小孩流產,大小均死。」這些台人兇狠的罪行以及行兇之人,並未在台灣的報紙和政府正式的公文書出現。蘇瑤崇教授在〈謊言建構下二二八事件鎮壓之正當性:從大溪中學校女教員案」論起〉,一文所談的案件與此類似,做好因台人叛亂,故有鎮壓正當性的理由。由於有如上情形,本小冊子有可能誤導讀者,以為所有的中國大陸人都同情台灣人的「叛亂」。
(二)引用重要的報紙資料部分:上述資料已經復刻、被選用。近來復刻的報紙不少,如本小冊引用的《大公報》、《文匯報》、《申報》(有網路版)、《台灣新生報》、《民報》等都是,李祖基在編《「二.二八」事件報刊資料彙編》, 也用了《文匯報》、《大公報》的「特稿」。本冊子所收的報刊,有關上述二報,並非全面引用,因此要進一步使用復刻本才周全。至於本冊被選用而在別的刊物出現的,以鄧孔昭1981年編的《二.二八起義資料集》為例,就選用〈為台灣二.二八大慘案敬告全國同胞書〉、〈為台灣二.二八大慘案敬告全國同學書〉、梁秋水,〈哀台民〉等,這是本冊獨家而被引用。至於本冊引自報刊亦為鄧書所引用的有以下數篇:〈春天到了台灣百病齊發〉、〈隨時可以發生暴動的台灣局面〉、〈台灣十小時〉、〈美國人眼中的二二八〉。
(三)除同鄉會的公開發言外,也引用了兩篇台灣人的著作:一是楊庭杏[杏庭],〈台灣憲治的解剖〉。本文旨在說明台灣人成為現代法治公民已有40年,中央及當地的行政當局只要注意公民、國文、歷史、地理的教育,放入三民主義及中國精神教育即可,因日本對台的奴化教育未必完全成功。他為了告訴「中國官民與當地公教人員因不明瞭真相而惹起的糾紛不鮮」,故特地撰文將台灣過去的政治實情加以介紹。他認為治理台灣要抱持以下四個態度:1、不可以勝利者的態度來歧視劣敗者而君臨的態度,更不能以征服者的地位來藐視台胞,若以不懂中國語言文字,而誤認為劣等人民,且以高壓的官僚作風施政,必然地會引起莫大的反動力;2、必須先確立人才主義的質能制度,方可收效;3、必須絕對確立廉潔政治,方可生效;4、必須以平等去待遇他們。這些中肯的言論,刊登在3月11日的《瀋陽新報》。那麼作者楊杏庭是誰?楊(1898-1987)是梧棲人,後改名楊逸舟。台中師範、日本東京文理大學畢業,1940年赴中國謀職,1941年任汪記政權國立編譯館編譯官,1942年任浙江省主席傅式說秘書,後至浙江大學任祕書兼心理學教授。戰後失業,1946年任南京市教育局督學,1947年6月任內政委員,奉命撰《台灣之今昔》,8月奉內政部長張厲生之命返台視察,暗中調查民情,9月回南京撰成「台灣視察報告書」,1948年12月底回台,1953年赴日,不再回台。著有《台灣と蔣介石—二.二八民變を中心に》(東京:株式會社三一書房,1970),乃奉命回台視察所蒐集或耳聞的資料為依據所寫,為研究二二八重要的參考史料。另一篇則是台灣重建協會理事長柯台山,〈論處理台灣事〉,3月18日發表於天津《大公報》。對於台灣的善後,他主張1、中樞緩派軍隊,2、根據憲法台灣立即實施省自治。為了怕各界有疑慮還特別說明,台灣的自治不是新疆的高度自治,也不是西藏、蒙古各旗的自治,而是依憲法所賦予的省自治。事實上,32條追求的是台人治台的高度自治,不過為了不引起各界疑慮減少中央對台灣追求自治的壓迫不得不如此說。柯台山目前已100多歲,2015年7月經由其長女柯華葳教授將其珍藏個人的相關資料,交由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進行數位化,這批資料的價值可和楊肇嘉的「六然居典藏台灣史料」有關台灣重建協會分會的相關資料等量齊觀。
(四)由於採分類編定,因此在時間上並非由近而遠:由於分類,因此在閱讀時必須考慮時間的先後。比如3月19日上海《文匯報》刊出的〈台灣十小時〉,卻編在「雜品」,且在很後面才出現。
(五)北大的台灣學生是主要的供稿者:由6個教授的回答,可知他們問的問題是1、台灣發生二二八事件,各界的觀感如何?事件發生的原因為何?是否如中央社報導「台胞排斥外省人」所致?2、二.二八事件處委會提出的32條要求是否合理?3、北平同學會應該如何做才能引起各界對此事的關心?4、對政府派兵到台鎮壓,有何看法?5、二二八事件如何善後?
四、延伸閱讀
要了解二.二八時北平同鄉會、同學會的活動,光讀這本小冊是不足的。至少還要再看1946年2月15日在北平創刊的《新台灣》,這是台灣省旅平同鄉會的機關刊物,而該會在1945年9月9日成立,當時有500多人參加。由於戰後在中國的台灣人有大麻煩,一是以懲治漢奸條例來治台人之罪,在北平逮捕一些台人,更兼政府於1946年1月14日發佈「關於朝鮮及台灣人產業處理辦法」,依該辦法,凡是台灣人的私產,得用處理局依照行政院處理敵偽產業辦法之規定,先行接收保管及運用,除非提出確實籍貫,證明並未擔任日軍特務,或憑藉日人勢力,凌害本國人民,或幫同日人逃避物資;或並無其他罪行者,經證明確實無誤,私產經行政院核定後,才能予以發還。此一辦法最引起台人反感,北平同鄉為上述兩事決定發行《新台灣》為喉舌刊物。也因為在北平台人的水平高,因而才有能力辦雜誌。本誌的第二期在1946年2月28日發行,第三期發行於4月1日,第四期發行於5月1日,前後4期。《新台灣》第四期刊登了1946年4月14日〈台灣省旅平同學成立總會記錄〉,所謂會長、副會長與各部人員名單,和王宏(王康緒)說的有極大的落差。該學會也在同期刊登〈台灣省旅平同學會的使命〉,指出其目的「志在相互砥礪學術思想,以為台省與內地各省文化交流之橋樑,並謀解決學生本身之問題,使各得專心研讀以備將來得於貢獻國家社會耳。」
除了本冊子之前出版的《新台灣》外,1948年3月28日,台灣省旅平同鄉會、天津市台灣同鄉會再編印了《二二八週年誌》(簡稱《週年誌》),本刊唐羽已有專文介紹, 但該文作者似未見過《台灣二.二八大慘案》,因此未能上溯說明,一年後出版的《週年誌》,和前者有何不同。《週年誌》分成八項,分別是1、痛憶二、二八;2、二、二八殉難烈士追悼會概況;3、祭文;4、輓聯;5、二、二八事變犧牲者名單(一少部分);6、名人感想;7、國立北京大學教授訪問記;8、報、雜誌轉載。其編排方式和《台灣二.二八大慘案》類似,仍出自王碧光之手。《週年誌》的發刊,在鑒於大慘案經過一年後,對死亡者必須予以追悼,對台灣的政治仍需改善,因此呼籲「實行中央諾言,實施台灣地方自治,省縣市長民選,撤消公賣局,開放日產耕地!保障台胞的最低生活,讓每一個台胞都要有飯吃。」
在二二八殉難烈士追悼會中,主席(當時旅平同鄉會會長梁永祿)致詞後,有台灣旅平同鄉會、天津市台灣同鄉會、台灣旅平同學會、台灣革新同志會的祭文,接著是事件中殉難的宜蘭中學教師趙桐之父趙鴻年致詞,其弟也隨後致詞;又有另一殉難之延平大學教授徐征,其友林光翟致辭,最後由武訓中學教務主任、校長致詞。輓聯則除四大會外,還有由張東蓀、梁秋水一起具名、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長張邦傑具名,及由長春台灣省同鄉會、台灣省旅青同鄉會、瀋陽台灣省同鄉會合送的。至於二二八犧牲者名單自然不夠完備,而且包括被捕者;亦有人名的常見錯字,如王添燈[灯]、許秋綜[粽]、吳鴻棋[麒]、吳金練[鍊]、郭章樞[垣]、陳忻[炘]、黃阿純[統]。名人感想則有燕京大學教授張東蓀等5人的看法,至於北大教授許德珩、費青、楊人梗(楩)、聞家駟繼《台灣二.二八大慘案》後再度發言,《週年誌》則又增加王鐵崖、吳之椿、周炳琳、馮至、賀麟、蔡樞衡、樊弘等教授。自報章雜誌轉載文章,是《新台灣》、《台灣二.二八大慘案》以來的常套做法,《週年誌》也不例外。此次的內容固然與二二八有關,但重要的是反對台灣給美國託管,如李純青以「阿山」的資格寫的〈提醒一個錯誤〉,刊於1947年10月25日的《公論報》上;另一篇則是1948年3月6日《北平日報》的社評〈台灣「易長」與「託管」之謠〉。另一篇引自1947年4月20日《新旗》15期,由穆德所撰〈我們應當怎樣看台灣事件!〉最為重要,似為左翼人士的言論。其重要論點有二:
1、 「我們應當把台灣人底反抗看做殖民地反帝國主義運動,現在尚在進行的殘酷迫害看做帝國主義對於殖民地的迫害。台灣和中國的關係是殖民地和帝國主義的關係。台灣的鬥爭,應當看做同印尼、越南、緬甸、菲律濱等地正在進行的鬥爭一樣的。」
2、 「我們當把此次台灣事件看做一個革命,與大陸各地進行的種種反對政府的運動—如上海攤販事件,勸工大樓血案,諸城市抗議美軍暴行運動,工人經濟罷工,農民反對徵兵、徵糧甚至各地進行的內戰,—都不同。」
亦即二二八不是和歷代民變一樣是「官逼民反」,而是殖民地反帝國主義運動、是革命。如此明晰地對二二八事件定位,誠屬不易。更重要的是作者主張台灣人有自決的權利。
五、前衛重刊《台灣二.二八大慘案》的意義
本次前衛出版社在許毓良教授的推介、導讀下要重刊並重排這本48頁的小冊子,在我看來相當有意義。這是要瞭解二二八當時東北、華北台灣人少數珍貴的資料之一。許教授可能是台灣少數對中國所藏相關台灣史料認識最多的學者之一,觀其著作如《台灣在民國(1945-1949)—以大陸期刊、雜誌報導所做的研究》可窺其一斑。觀此冊稿上所加的註解,多半利用當時大陸發行的期刊雜誌而論及台灣的加以說明,做為延伸閱讀,以增加此冊的可讀性。
本書並未就原本原樣掃瞄重刊,而是按篇重新打字,這就要費更多的時間做校對,所以雜誌中不同字體大小、及編排的格式,重刊本就無法一一呈現,這是較為可惜的地方,尤其是將出版雜誌的名字、期號放在最頂端,而非放置在題名後。由於是重刊,因此除了要慎重校對外,對於文中某些錯誤,必須一一指出,避免以訛傳訛,如陳儀當時兼「台灣警備司令」就可在後訂正為「台灣省警備總司令」,又比如說延平北路事件「殺傷小孩一人」,並無其事;〈台灣憲治的解剖〉一文為楊「杏庭」所撰,應予訂正;〈誤天下蒼生者皆此輩〉此文將台灣省黨部主委的名字誤為「林」(李)翼中,而"Reforms For Taiwan”,也因此錯而將之譯為Lin Chi-chung(又將「翼」誤讀為「冀」,故譯成「chi」);王添灯,都當成「燈」;梁秋水的〈哀台民〉,有一句「已酋寇降伏」,應為「乙酉」(1945年);陳「碧」笙寫成「璧」;在《日誌》中3月2日「嚴一鶴」應為「周一鶚」、趙「蓮初」應為「連芳」;又3月5日的記事似應為3月6日之事;3月11日劉「兩」卿,應為「雨」;3月22日,葉「春」木應為「秋」;3月22日,蘇「秦策」應為「泰楷」,上述之誤一定要修改;更遑論打錯字必須校出。另一可商榷之事則為頁37(第265頁),有「續接第39頁(第271頁)」有關〈教授答學生意見〉「因時間關係移排於此」,應使之歸位,才能突顯重刊本的意義。
上述指出的這些錯誤,是當時供稿的中央社等通訊社供稿錯誤所致,因為上海的報刊亦出現同樣的錯誤。
六、我何以答應寫序
許毓良教授在7月底將這部小冊子的重刊本寄給我,要我寫序,而且限定2,000字。我在5月才剛忙完《保密局台灣站二二八史料彙編》的編輯工作,接著續編六然居主人(楊肇嘉)典藏的台灣重建協會上海分會與二二八文書,以及有關二二八的剪報資料4冊,預計2016年上半年出版,實在抽不出時間寫序。但因這本冊子和《二二八週年誌》都在楊肇嘉的「六然居典藏台灣史料」之中,兩本都品相良好,因此我在編完最難編的二二八報紙剪貼資料後,乃先處理二二八史料,得以將北平台灣同鄉會、台灣重建協會上海分會留下來的資料加以比較,並比較他們在戰後以及二二八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大體而言,他們戰後丶工作的重點有三:
1、協助華北、華中的台人返鄉:由於戰後由陸軍發出的消息,並不歡迎台人留在大陸,因此大半台人都決定返鄉,但陳儀並不積極幫助台人返 ,而華北、東北離台又遠,台人由東北、華北回台,不得不向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求援,並集中到北京、上海,因此在北京、上海成為台人返台的集中地,為了等船的台人,北京、上海同鄉會必須張羅食、宿,交涉補助與船期。
2、被中央政府依「關於朝鮮及台灣人產業處理辦法」沒收的產業展開交涉。這部分台灣重建協會上海分會留下了一些材料。 吃到嘴裏的肉怎會容易吐出?取回財產不僅曠日時久,往往要不回,以致要回台的台人,比被遣返的日人情況還要狼狽。
3、依「懲治漢奸條例」在京滬、平津被捕的知名台灣人必須援救。當年北京有江文也等人已如上述,上海有板橋林家的林勤、陳杏村、蔡壽郎、梁廷清等19名。楊肇嘉本人也在1946年9月25日被捕,入獄37天,1946年11月1日獲交保,1947年9月才獲不起訴處分。
至於上海、北京同鄉會,兩者間的不同點在於,上海同鄉會的人數多於北京,且以商人為多,更有派系糾紛,即上海台灣同鄉會(1945年11月10日成立)會長選舉有楊肇嘉與李偉光之爭,楊肇嘉雖在理事長選舉中勝出,但因被左翼份子所迫無法進行業務,而由李偉光(屬左翼)在1946、1947年都擔任旅滬台灣同鄉會會長;楊肇嘉轉而出任台灣重建協會上海分會(1946年2月18日成立)理事長。由於上海到南京近,因此在上海的台灣人、福建人的團體常聯合起來,為陳儀在台的腐敗統治,而到南京中央政府及其他單位請願,並舉行記者招待會,尤其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對陳儀造成很大的壓力,而陳儀也必欲去楊肇嘉而後快,楊因而被捕。
在北京的同鄉會沒有地利之便,無法到南京去抗議,只能集會、開記者會,來反對陳儀的暴政。不過華北、東北是在中國大陸台灣人中水準最高的,誠如秦賢次所言:「文化水準最高的為華北及東北。除了商人之外,在華北及東北的台灣人中,工程、技術人員、醫生、文人、專家學者、政府官吏等佔有相當的比例。以終戰前夕的北京大學來講,其中台灣人擔任教授講師的,就不下十二、三位之多,這也是為什麼戰後初期,大陸各主要地點均有台灣同鄉會的組織,而單獨僅北平一地的同鄉會有能力發行刊物,為地位不明的台灣同胞爭取權益。」不過,旅京滬台灣七團體二二八慘案聯合後援會在1947年4月22日印發〈台灣大慘案報告書〉(18頁),以及《台灣事變之真相》(27頁),亦未比平津台胞遜色。而楊肇嘉為上海地區的台灣重建協會上海分會與二二八事件留下的文書、剪報資料,其原手史料的數量相當多,甚至還保留了「天津市台灣同鄉會印發公開信」(二封),也保留了〈台灣旅滬同鄉會電文〉、〈呈文〉,為後代留下極為珍貴的史料。
我個人對戰後上海的台灣人團體、行動,藉由〈六然居典藏—台灣重建協會與二二八事件文書〉而有所瞭解,也曾為文敘之;對日治時期在平津一帶的台灣人活動,雖亦曾撰文;但對戰後平津台灣同鄉的情況理解較少,更何況〈六然居典藏台灣史料〉中有《台灣二.二八大慘案華北輿論集》、《二二八週年誌》,以及上述天津市台灣同鄉會的公開信,為了補強對平津台灣同鄉會、同學會的了解,因此在2015年3月到上海訪問北平台灣同學會的要角王康緒(王宏),就其就讀的華北學院、參加的北平台灣同學會、二二八的情況請教,承蒙91歲的他接受訪問,並致贈其所寫的〈我所經歷的平津台胞對"二.二八"起義的聲援鬥爭〉與〈耄耋回顧〉兩文對我的研究幫助甚大,特此謝謝他。
七、結語
在我所指導的39篇博碩士論文中,以戰後台灣為研究主題的幾乎沒有,如果說一個指導教授希望他的研究主題得有學生接棒,在這個角度上我是有所遺憾的,不過我的學生們各自有其發揮的主題,也是我所欣慰的。許毓良、陳韻竹在清代軍事史上的傳承,可謂最為直接。我原未料到我的戰後台灣史,許毓良也有所發揮,並且要編輯相關史料以嘉惠研究者,不僅如此,還加了大量的註,展示其對戰後台灣史研究的力道。我既欣喜於他的努力與貢獻,復想預告今年年底,這本重排的小冊子將以原刊本的型式出版,故寫了這篇不算短的序。
2015.08.23於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
附記: 為了讓本書更為精確,我曾前後校對兩次,最後一次在2016年2月6日,是日台灣南部發生六.四級大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