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本書第三版主要增修二○二三年五月憲法訴訟法修法(同年七月七月施行,此於本書稱為「二○二三年修法」;此一修法之草案則稱為「二○二二年修法草案」),以及二○二三年九月十五日修正生效「憲法法庭審理規則」之有關內容,另亦修改部分文字且補充若干新的釋憲實務見解,其餘架構等均無甚變動。
前二個版次序言中對本法的觀察與評論迄今仍覺有所適用,爰本版即暫略相關論述。而亦藉此說明的是,請法律學子研讀本書不要只是為國家考試之用,因為不一定每次都會有憲法訴訟法的相關題目,出題型態或配分比重亦難以預測;本書所提論點也常與一般學說及實務見解有異。作者希望讀者對本書為閱讀理解,除了增進憲法訴訟的基礎知識外,更重要的毋寧在於,學習以「理性」──而不是「信仰」──的方式,體會作者對一個法條(或法律問題)的闡釋方法,從而提升自己的思辨能力與法學素養。
本書新版的完成要感謝上天、家人及諸多師長、法學先進與助理們的協助,亦對元照出版公司表示謝意。另作者固已盡心處理,惟疏漏當仍難免,任何對於本書的批評與指正,都是作者所會虛心接受的。
作者 謹識
2023年12月
二版序
本書第二版主要因應「憲法法庭審理規則」(此於本書中簡稱「審理規則」)等細部規定的制定,於各該處增補相關內容及些許實質論點,亦修改了若干錯別字與用語,餘整體結構則無甚改變。至於憲法訴訟的重點──即個別訴訟類型的程序合法要件,則請參閱拙著「憲法釋論」(二○二一年四版,三民書局)的相關章節,本書限於體例未予論述。
值憲法訴訟法施行之際,各界對新法多有期盼,此一法領域於未來確有發展空間。惟應注意不是只有「訴訟類型」及「裁判效力」即可視為憲法訴訟法學的全部,其範疇毋寧更為廣泛,基礎上亦應以「訴訟法」的法理為問題思辯,同時更不應將「憲法訴訟」誤以「比較違憲審查制度」為認知及瞭解。也就是應植基於法理論述、而非「信仰」;以及注意「(釋憲)實務上的實然,常不是理論上的應然」,此一法領域未來於吾國方有進展的可能性。
如本書中所提者,大法官的釋憲程序,(至少短期內)實質上不會因為本法的生效施行而有本質性的改變;憲法訴訟法中的若干錯誤立法更可能導致釋憲運作的窒礙、乃至影響憲法基礎法理的理性思維。尤其「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的施行,更可能導致憲法論證的「文青化」與釋憲程序運作上的「質變」,凡此均值吾人於未來印證觀察。
本書先前提及「徒法不足以自行」(第十講:肆、代結論處),自本法立法通過後數年間的發展為觀察,仍可作為本版簡要的總結與評價。
作者 謹識
2022年5月
一版序
「憲法訴訟法」於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法通過,將於二○二二年一月四日施行。本法在立法上乃以大法官釋憲之「審判化」為核心而開展,內容上相對於現行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當完備許多。有鑑於各界對此或需有基礎性的參考資料,亦適逢元照出版公司之邀稿,遂有本書的寫作。
本書在內容上以十個講次而對憲法訴訟法的相關基礎重點為論述。應注意的是,本書並非完全為關於本法之簡介或概論的書,而毋寧仍有一定(專題性)的深度。讀者若欲對憲法訴訟此一法領域為全面性的理解與探究,當仍有待完整憲法訴訟教科書或相關論文的研讀。
在體例上本書依循一般法學論文之模式為寫作及引註,用語上為行文簡潔亦多使用簡稱,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簡稱「增修條文」、「憲法訴訟法」簡稱「本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簡稱「大法官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簡稱「施行細則」,大法官法下之「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簡稱「審理規則」,大法官之個別解釋亦使用「釋×××」之用語等,以及法條如僅有條號而未標示名稱者則係指本法而言,均尚請注意。
在學術領域探究多年,益覺自己之渺小與不足。謹借用 陳之藩先生的語句(《謝天》):「得之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因為需要感謝的人太多了,就感謝天罷。」
作者 謹識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