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診所是一種遠距醫療盛行後的新興模式,共分成三種形態,第一種類型為由實體醫療機構自行提供的線上服務;第二種類型為實體醫療機構與第三方平台之合作;第三種類型則為獨立第三方設置之虛擬醫療平台。相較於第三種類型能提供全國用戶跨區服務,前二種類型多由實體醫療機構主導建設,且多服務於局部地區的病人群。
本報告將分別從行政規範、醫療服務與醫療品質、資安與平台三個面向進行討論。首先,進行虛擬診所的需求和可行性評估,以確認是否應設立虛擬診所。再者,聚焦於虛擬診所的特性,提出法規調整和衛生行政管理的建議,包括醫師的執業登記、開業管理、醫療機構名稱使用原則和設置標準等方面的調整,以確保虛擬診所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後,檢討實施虛擬診所應相應之資訊安全等配套措施。
最後,本報告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議,旨在促進台灣虛擬診所和遠距醫療的發展,同時確保病人的資訊安全和隱私受到保護。在行政規範方面,建議制定更嚴格的法規以保障遠距醫療產生的病人個資,建立監管機構確保醫療機構遵守法規,修改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以限制醫師在醫療機構外進行通訊醫療,以及加速推進醫師的行動憑證應用等。此外,建議限制醫師登記執業機構的數量,但要透過審核和稽查制度保障醫療品質,並明確定義「執業所在地」和「醫師所在地」以簡化申請流程。
在政策層面,建議引入遠距醫療模式,將疾病分級以確保輕症病人可以透過線上方式獲得服務,同時支援偏遠地區的醫療需求,但要謹慎保持對緊急醫療狀況的實體醫療依賴。另外,建議加速推廣虛擬診所和虛擬醫院的建設,逐步完善相關法規和建置條件,充分利用國內資訊與通訊科技(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產業的技術優勢,同時確保醫療資訊安全。
在醫療服務與品質層面,建議修法擴大虛擬診所的適用範圍,加強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擴大全民健保的適用範圍,投資於遠距醫療的基礎建設,並允許遠距診察和處方等。此外,也建議規範遠距藥物照護服務的藥局,列明高風險藥品清單,以確保藥物的使用受到監管和限制。
在虛擬平台與資安層面,建議參考國際生醫資安標準經驗,完善台灣的電子處方箋法規,保護病人權益和隱私,以及建立台灣醫療資料交換標準。此外,也強調病人的資訊自主權和告知同意權的保護,並考慮建立健保沙盒和虛擬診所的發展,以確保資訊安全、病人隱私、法規遵循等方面得到充分兼顧。
期許透過對虛擬診所可行性的評估和相關法規調整以及衛生行政管理建議的提出,能夠全面設計虛擬診所的管理模式,進一步推動通訊診察治療的應用,並提升民眾的醫療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