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她想拉開我褲子的拉鍊
蒂娜是我的第一個小病人。我和她第一次碰面時,她才七歲,差不多只有九十公分高,一頭髮辮編得嚴嚴實實的。這個小不點兒在芝加哥大學兒童精神分析診療室外頭的候診室,和妹妹窩在媽媽莎拉的懷裡,不知道新醫師是什麼樣的人。我帶她進入診療室,關上門。很難說我們兩人哪一個比較緊張,是這個黑人小妹妹,還是我這個留著一頭雜亂長髮的大男人?她在門診室裡的沙發坐了一會兒,就站起來,爬到我的大腿上,抱著我。
我滿心歡喜,天啊,真是貼心可愛的小女孩。接著,她調整一下姿勢,小手伸手到我的褲襠,想拉開我的拉鍊。我真是個大笨蛋。現在,我不再緊張,只是悲傷。我抓住她的手,制止她,然後小心翼翼地把她從我腿上抱起來,讓她站好。
在我第一次見到蒂娜之前,我已經看過她的病歷。說是病歷,其實沒幾張紙,也就是本院接案人員電話訪問的記錄。上面的記載少得可憐:蒂娜和媽媽及弟妹住在一起。媽媽會帶她到兒童精神科求診是因學校老師一定要她接受輔導。蒂娜在學校會攻擊同學,還有「不當行為」。她會脫褲子、打人、說髒話,還慫恿其他小朋友撫摸彼此的性器官。此外,她上課不專心,而且常常不聽老師的話。
病史記錄中最關鍵的一點是她從四歲到六歲,足足有兩年的時間曾被保姆十六歲的兒子性侵害。蒂娜的媽媽莎拉是單親,經濟狀況欠佳,又不能領取救濟金,就在便利商店當店員。由於收入微薄,只能拜託鄰居媽媽照顧蒂娜和小弟麥可,再給一點錢,意思意思。鄰居媽媽不時要出去辦事,就叫兒子幫忙看著這兩個小孩。結果,蒂娜和麥可都慘遭魔手。那個變態的青少年把兩姊弟的手綁起來,強暴他們,用異物捅他們的肛門,還威脅他們,要是說出去的話就殺了他們。有一天,他終於被他媽媽逮個正著,才終止這樁慘劇。
莎拉雖不再請鄰居媽媽幫忙,但傷害已經造成。(鄰居的兒子被起訴,但法官判他接受心理治療,不用入獄。)一年後,蒂娜的問題嚴重,她的媽媽別無他法,只好把她帶來我的門診求診。其實我完全沒有治療被性侵害兒童的經驗。
「來!我們來塗色吧。」我拉著她的手去門診角落的一張小桌子,請她坐下。她似乎很失望:她讓我不高興了?我可是生氣了?她用深棕色的眼睛打量著我,急著從我的表情看出端倪。她注意我的一舉一動,傾聽我的話語,想要聽出什麼言外之意。我的行為不像她以前遇見的男人。在她的內心,她認為男人只喜歡玩弄她的身體。她沒有疼愛她的父親、沒有會買東西給她、帶她出去玩的爺爺、沒有寵她的舅舅,也沒有能夠保護她的哥哥。她遇見的男人只有媽媽的男友——他們常常會對她毛手毛腳——還有就是強暴她的鄰居哥哥。經驗告訴她,男人要的只是性,不是要她脫衣服,就是要她的媽媽脫。因此,從她的觀點來看,我應該也想要玩她的身體。
我該怎麼做才好?一個人的行為和想法是多年的經驗形成的,常常已經根深柢固,一週一小時的分析又能有什麼樣的改變?我的經驗和訓練都不足以幫助這個小女孩。我不了解她。她以為每一個人都想撫摸她的身體,包括女人和其他女孩嗎?這就是她交朋友的方式嗎?那她在學校打人、反抗老師又是怎麼回事?和她的性觀念偏差又有什麼關連?她是否認為我拒她於千里之外?這件事會對她產生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