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宋遼間的平等外交關係:澶淵盟約的締訂及其影響
一 宋以前契丹與中原的關係
在五代中,梁、唐、周和契丹維持對等關係,而晉與漢則為契丹之藩屬。因為耶律阿保機曾求後梁冊封,故梁之地位尚在契丹之上。耶律阿保機在繼任八部大人之前,已經於西元九〇五年與李克用結盟,對付朱溫。阿保機的主要目標,在奪取幽州。據中原的記載,阿保機且曾向後唐「貢良馬」。李克用死後,李存勗取得幽州,後唐遂轉而與契丹站在對立的地位。耶律德光接受了石敬瑭的請求,干涉中原政局,並取得燕雲十六州。自此契丹以幽州為經略中原的根據地。在石重貴聲言對契丹「稱孫不稱臣」後,耶律德光興師問罪,佔領汴京,滅晉(西元九四七年),並且正式建立大遼帝國。
不久,耶律德光退師,並於回國途中病死。劉知遠乘機收拾殘局,進駐汴京,建立漢朝。西元九四八年,劉知遠卒,子承佑立。契丹曾經與南唐議攻漢。次年攻下貝州。遼天祿五年(即穆宗應歷元年,九五一),郭威弒承佑自立,國號周,並遣朱憲通知契丹。契丹亦遣使「致良馬」。後周建國之初,曾欲許契丹歲幣,以取得平等關係,而契丹不許。周遣姚漢英、華昭胤至契丹,「以書辭抗禮」,使節為契丹扣留。同時,漢劉崇自立於太原,即北漢。劉崇為周所攻,遣使向契丹稱姪,求援,且求冊封。契丹遣燕王牒䗶(即述軋),樞密使高勳冊立劉崇為大漢神武皇帝。同年夏,契丹世宗自將南侵後周,師未出而為察割所弒。穆宗立。
穆宗的對中原政策,比較保守,但是仍然維持扶植北漢的策略。值得注意的是,世宗被弒後,「漢、周、南唐各遣使來弔。」次年(九五二),漢為周所侵,遣使求援。此後類似的記載很多。契丹也曾屢次出兵幫助北漢。
〔遼史〕中凡遇對晉、漢、南唐及諸部落的外交關係,都寫「來貢」,惟有梁、唐及周則是「遣使來聘」。可見這三朝是和契丹處於對等的地位。
周世宗對契丹發動攻勢,是在顯德六年(遼應歷九年,九五九),拔益津、瓦橋、淤口三關,陷瀛、莫二州。但是世宗未能進一步恢復燕雲,而於同年去世。總之,五代時期契丹與中原的外交關係,已經建立了若干為宋所遵循的先例,即約為兄弟,互遣聘使,及中原以歲幣贈送給契丹。
二 宋遼外交關係的建立及中斷
西元九六〇年(遼應歷十年),周殿前都點檢趙匡胤在一次出師抵禦契丹侵擾的行動中,被諸將黃袍加身,廢周自立,國號宋。宋太祖並沒有考慮到遣使契丹通知改朝換代的問題,與周朝建立時的情形不同。太祖的政策是先平定江南,再經營北邊。於是北漢以契丹為援,有時誘契丹擾宋邊界,如宋乾德元年(遼應歷十三年,九六三)九月:
是月,北漢主誘契丹兵攻平晉軍。(宋)命洺州防禦使郭進、濮州防禦使張彥進、客省使曹彬、趙州刺史陳萬通,領步騎萬餘往救之,未至一舍,北漢引兵去。
契丹亦有時侵擾宋的邊境,如宋建隆元年(九六〇),契丹入侵棣州,刺史何繼筠追破其眾,獲馬四百匹。乾德元年(應歷十三年,九六三),宋欲城益津關,契丹以兵擾之。
宋開寶二年(遼景宗保寧元年,九六九),太祖親征北漢,契丹分道來援,何繼筠大敗契丹於陽曲縣北,韓重贇亦破契丹於定州。太原久不下,太祖納李光贊及趙普之言班師。
宋遼外交關係的建立,是在宋開寶七年(遼保寧六年,九七四)。雙方都指對方先發起建交。〔宋會要輯稿〕記載契丹涿州刺史耶律琮致宋權知雄州內園使孫全興書如下:
(耶律)琮濫受君恩,猥當邊任。臣無交於境外,言則非宜;事有利於國家,專之亦可。切思南北兩地,古今所同,曷常不世載歡盟,時通贄幣。往者晉氏後主,政出多門,惑彼強臣,忘我大義。干戈以之日用,生靈於是罹災。今玆兩朝,本無纖隙。若或交馳一介之使,顯布二君之心,用息疲民,重修舊好,長為與國,不亦休哉!……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節錄此書,其末作:「用息疲民,長為鄰國,不亦休哉!」由耶律琮信裡「臣無交於境外,言則非宜;事有利於國家,專之亦可」看來,確為契丹地方官首先發起建交之舉。
〔長編〕又記:
辛丑,全興以琮書來上。上命全興答書,並修好焉。
〔遼史〕的記載比較簡單,但是時間則在宋人記載之前:
三月,宋遣使請和,以涿州刺史耶律昌朮加侍中,與宋議和。
同年末,宋遣使賀契丹次年正旦。似乎宋對契丹頗有意修好。開寶八年(九七五)三月,契丹遣使克妙骨愼思,「奉書來聘」。太祖遣官迎接、召見、賜宴,並且請遼使觀騎射。太祖對宰臣說:
自五代以來,北戎彊盛,蓋由中原衰弱,遂至晉帝蒙塵。亦否之極也。今景慕而至,乃時運使然,非凉德能致。
同年七月,遣西上閤門使郝崇信,太常丞呂端出使契丹。自此建立賀正旦和賀生辰的禮節。
太祖崩,太宗立。(九七六)宋遣使告契丹,契丹亦遣使弔慰。契丹又遣使賀登極及賀次年正旦。宋並遣使「致其先帝遺物」。
太宗太平興國四年(遼乾亨元年,九七九),太宗親征北漢。契丹遣撻馬長壽使宋,問興師伐劉繼元之故。宋人記載,則為契丹尚書耶律伊埓摩哩奉書問起居。自此雙方和平結束,直至澶淵之盟(一〇〇四——五),二十五年間,兩國互不通使臣。但〔遼史〕有宋三次遣使請和的記載。而遼聖宗不許和。
宋與契丹的貿易開始於太祖時代,至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九七七),纔正式在鎮州、易州、雄州、覇州和滄州置榷務,以犀象香藥及茶與契丹貿易。契丹雖不願宋人市馬,但宋人仍然有時在北方買馬。
遼宋的外交關係雖然由於九七九年宋發動對遼戰爭而斷絕,但是貿易關係仍然時斷時續(總共有五次,直至澶淵之盟)宋對遼的貿易可說是緩和邊寇的一種手段,但是以斷絕貿易關係來制裁遼朝則不大成功,因為宋遼間沒有很清楚而易於隔絕的國界。
兩國間雖無外交關係,但是雙方對於邊界上時常發生的糾紛,仍有約束。太平興國七年(九八二)十月,太宗詔北邊州軍:
今聞邊境謐寧,田秋豐稔,軍民等所宜安懷,無或相侵。如今轍入北界剽略及竊盜,所屬州軍收捉重斷。所盜得物,並送還北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