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真的是妳的女兒,那該多好。
但我不是,真的不是,他們弄錯女孩了……
——親情,可以配對嗎?
2013年阿嘉莎最佳現代小說獎、27座艾美獎得主最新力作!
利用多個切入角度營造出事件的懸疑性與緊湊感,
「警探-記者」,雙調查線的設計為整個故事增添更高的戲劇張力,
兼具社會關懷與娛樂效果的推理小說,精采且令人耳目一新!
――推理評論人 冬陽
推理評論人 冬陽
文字工作者 臥斧
作家 張妙如
專欄作家 陳柔縉
新聞主播、作家 黃逸卿
作家 謝曉昀
知名廣播主持人 蘭萱
部落客 elish、runa、小云、苦悶中年男、藍色雷斯里
――共同推薦
一樁冷血謀殺,現場可疑的空搖籃,
文件中神祕消失的一頁,引出領養機構的重重黑幕。
珍•瑞蘭德的前同事塔克登門「叨擾」。說她從小就被領養,但一直想跟真正的母親見上一面。在她透過領養機構與生母相聚之後,卻篤定地表示,這名叫卡琳的女子不是她真正的母親――領養機構一定是弄錯了!可是,萬一除了她之外還有其他配對錯誤的家庭,那怎麼辦?
因為接獲匿名報案電話,傑克•布羅根前往一起冷血的謀殺案現場。屋裡除了屍體外,只有兩名還不太會說話的小孩,以及一個空盪盪的搖籃――是誰打電話報的警?神祕消失的嬰兒,如今究竟在何方?
不同的動機,卻將記者與警探引領至同一家領養機構;雪上加霜的是,機構的資深員工及負責人卻先後離奇死亡。
身分不明的死者、是否真的存在的失蹤嬰兒、關鍵領養機構的員工遭人謀殺、機構負責人死在不該死的地方、領養文件中神祕消失的一頁……這家機構為什麼要將沒有血緣關係的人湊在一起?又是因為什麼不可告人的原因,這些人非被滅口不可?
真相固然重要,但追尋真相引發的後果,也許並不是人人都能承擔……
本書特色
「在寫了超過三十年的新聞報導後,寫作就像創作再長一些的故事。小說與講述一則新聞的過程,其實是一樣的。」
――漢克•菲莉琶•萊恩
漢克•菲莉琶•萊恩,一名資歷三十年的記者,在新聞界獲獎無數。她在二○○七年初次轉戰小說寫作,一舉獲得阿嘉莎最佳小說新人獎。但這樣的結果並不意外,畢竟,對她來說,搖筆桿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從擔任新聞記者開始,她每天都在「說故事」:書寫一則則報導;傳遞資訊、追查真相。因此,當她描述筆下角色記者珍•瑞蘭德對重大新聞的敏銳度,以及追起頭條鍥而不捨的堅定個性,讀者可以發現,她儼然就是這名資深記者的化身。
而她的二十七座艾美獎,也代表了二十七個不可告人的祕密。漢克•菲莉琶•萊恩從事調查記者多年,就某方面而言,這份工作與警察及偵探有異曲同工之妙。調查記者往往會針對某一主題進行深度調查,如重大刑案,政治貪腐案或企業犯罪,花上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進行資料蒐集及彙整。她曾為了撰寫報導,身上捆了隱藏式攝影機,暗中潛入危險之處;也曾在大半夜蜷曲在車子後座,監視歹徒,等著某扇門不經意打開;更有過追逐罪犯的經驗,並與貪腐的政治人物當面對質。這聽起來像影集或小說才會出現的畫面,但卻是她再真實不過的工作經歷。「新聞記者不就是這樣的嗎?追尋真相、追尋答案。」漢克•菲莉琶•萊恩如是說。對記者而言,追到獨家頭條是最令人興奮的事;對讀者來說,沒有什麼能比得上一本精彩刺激的好故事。漢克•菲莉琶•萊恩用豐富經驗和精妙文字創作出來的故事,定能給予讀者一段娛樂性十足的閱讀時光,跟著主角一同查案追凶,在書中的大街小巷拔足狂奔。
作者簡介:
漢克.菲莉琵‧萊恩(Hank Phillippi Ryan)
曾任職於美國參議院並擔任競選活動助選員,現為波士頓NBC電視台的調查記者,其報導得過二十七座艾美獎及十座愛德華‧默羅獎。她曾戴過隱藏式攝影機,採訪過各種天災人禍,監視過一些壞蛋,也追逐過罪犯,同時也與貪腐的政治人物正面交鋒。萊恩更是四本暢銷推理小說的作者,贏過阿嘉莎獎、安東尼獎和麥卡維帝獎等推理類獎項。她同時也是「美國推理作家協會」和「犯罪寫作姐妹會」的全國董事會成員。
她的個人網站:www.hankphillippiryan.com。
譯者簡介:
蘇雅薇
臺師大翻譯研究所碩士,目前於倫敦大學攻讀比較文學碩士。喜歡為了休閒而閱讀,為了翻譯而閱讀。畢生志向是躲在書頁後面,用自己的筆,寫別人的故事。譯有《搶救》、《你回來的時候》、《醬油靈藥》等書。
譯作賜教:pwk072347@gmail.com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高明的寫作技巧,令人暈眩的快節奏,《弄錯女孩了》是一本令人驚豔、想要一夜讀完的傑作!
――泰絲•格里森,紐約時報暢銷作家
節奏明快的警察辦案對比犯罪行為的省思,更增添危險與懸疑。
――《書單雜誌》
《弄錯女孩了》每種元素都具備!節奏極快,角色有意思,對話更是火花處處。
――林伍德•巴克萊,《遺失的畢格家》作者
《弄錯女孩了》從警探與記者不同的角度來追查線索,特殊的設定頗具新意,而這兩者彼此之間又有著特定而不可公開的關係,雖然全書充滿著驚悚的元素,但懸疑與浪漫兼具,作為一本娛樂小說,絕對值得一看。
――部落客 苦悶中年男
看似簡單的設計,作者卻讓情節在多條支線間不斷切換,故事結構變得錯綜複雜。
――部落客 藍色雷斯里
從頭到尾節奏都抓得夠穩,緊張情節隨著多視角寫法一波波襲來,配合案情線索與新謎團的互相堆疊,以及不同角色間資訊差異形成的交錯行動,使得故事頗能抓住情緒,一口氣讀下來的感覺相當順暢。
――部落客 elish
《弄錯女孩了》整本書節奏相當明快,緊湊刺激到常常很多「狀況」是同時發生,我好幾次讀到差點喘不過氣,相信故事裡的角色們肯定也很想大呼:「怎麼事情都要擠在一起冒出來啦!」
――部落客 小云
一本謀殺與愛同時在空氣中蔓延的小說。
――作家 張妙如
一翻開《弄錯女孩了》此書,就無法停下來!
――小說家謝曉昀
名人推薦:高明的寫作技巧,令人暈眩的快節奏,《弄錯女孩了》是一本令人驚豔、想要一夜讀完的傑作!
――泰絲•格里森,紐約時報暢銷作家
節奏明快的警察辦案對比犯罪行為的省思,更增添危險與懸疑。
――《書單雜誌》
《弄錯女孩了》每種元素都具備!節奏極快,角色有意思,對話更是火花處處。
――林伍德•巴克萊,《遺失的畢格家》作者
《弄錯女孩了》從警探與記者不同的角度來追查線索,特殊的設定頗具新意,而這兩者彼此之間又有著特定而不可公開的關係,雖然全書充滿著驚悚的元素,但懸疑與浪漫兼具,作為一本娛樂小說,絕對值得一...
章節試閱
「珍,妳聽我說。我覺得她不是我親生母親。」
珍‧瑞蘭德把手機拿離耳邊,死盯著手機看,彷彿這樣就能聽懂塔克說的莫名其妙的故事。親生母親?她甚至不知道塔克是養女,更不可能知道她正在尋找生母。為什麼塔克要打電話給她?掏心掏肺跟她講什麼棄養、領養機構,還有她到康乃狄克州見了一個女人的事?珍和塔克只勉強算是朋友,根本不是至交,尤其在塔克――
是門鈴響了嗎?
「我在妳家大門口。」塔克的聲音同時從對講機和手機傳來。「對不起,週日還跑來妳家,妳也知道我沒辦法到《波士頓紀錄報》找妳。」
要塔克到報社找她真的太丟臉了。幾個月前,她們還是報社的「新聞部室友」,共享一個工作間,塔克‧卡麥隆本來是前程似錦的記者,卻因為跟線人上床而被《波士頓紀錄報》開除,而且好死不死,這個線人還是波士頓警局的公關。根據報社永無止境的八卦傳言,塔克被開除後,她和萊尼這兩隻過街老鼠就消失了,直到今天。不過塔克就是這樣,永遠都有新招……
珍按下對講機的紅按鈕,重新綁好破舊家居運動褲的繫繩,打開公寓大門,一邊確定可達沒有從她雙腿間溜出去。這隻三花貓――嚴格來講牠還是隻小貓――幾週前出現在樓下的門廊,小巧的貓掌都給雪凍僵了。那天,這團顫抖的小毛球一蹭上珍的肩膀,她就打消了把牠送到動物之家的念頭。不過現在他們還在磨合期。
珍一面講手機,一面聽到三樓之下的公寓大門打開,塔克的腳步聲爬上大樓的硬木樓梯。「室友,我現在該怎麼辦?我已經不是記者了,沒有人會告訴我任何訊息。萊尼在找工作,我現在簡直――總之,只有妳能幫我了。在那件事之後,也只有妳會對我好。」
塔克的腦袋出現在樓梯平臺上,一頭深色長髮綁成馬尾,頭戴黑色針織帽。接著,珍看到她沾滿雪花的蓬鬆黑色軍裝外套,以及下身穿的黑色牛仔褲。塔克停下腳步,一隻戴著皮手套的手扶在桃花心木的樓梯扶手上,另一隻舉起來,怯生生地朝她打招呼。塔克過去特有的氣勢、那種「別擋老娘的路」的自信,全都消失了。
「塔克?妳還好嗎?」對珍來說,今年二月跟以往沒什麼不同,除了來了隻流浪小貓之外。而現在――塔克是在哭嗎?塔克耶?
「還好吧。」塔克跺跺沾滿鹽痕的靴子,抖掉上頭最後一點雪,然後掛掉手機,塞進外套口袋。「我想大發一頓脾氣,而不是在這兒自怨自哀,但我真的放不下。」
她用兩根手指擦過眼睛下方,可能是要把雪擦掉。「這可是我的人生耶!」
「進來再說吧,先暖暖身子。靴子丟在門口就好。」珍接過塔克溼答答的外套和帽子,掛在樓梯扶手上,催促門外的訪客趕快進客廳,然後指示她到窗邊暗灰褐色的條紋單人沙發上坐好。溼溼的雪打在窗戶上,狂風吹得枯枝嘎吱作響,午後最後一絲微弱的灰光拚命想穿透激烈的暴風雪;可達睡在沙發上一個巧克力色和奶油色的編織抱枕上,不仔細一點根本看不到。
「要喝茶嗎?還是啤酒?葡萄酒?」
「葡萄酒,謝謝。這件事真是整死我了。」塔克一屁股癱坐在沙發上,翹起二郎腿。「我一開始連絡的律師根本沒用,後來領養機構給了我一線希望,但現在這樣,搞不好比什麼都不知道還糟。所以我才來找妳。」
珍還是聽不懂。
她們在同個工作間才一起工作了大概兩個禮拜,珍負責早班,專跑政治新聞,塔克則值夜班,好像只對她負責的橋下殺人魔頭條新聞有興趣,只有彼此報導的新聞有關時,她們才有接觸。然而,不知為何,塔克認為她需要珍的幫助,所以就來了。塔克這個人就是這樣。
「等一下,我替妳拿個杯子。」珍小跑步進廚房,從冰箱拿出葡萄酒,扭開瓶蓋。不知道母親是誰是什麼感覺?小時候,她會把領養這回事當成對付父母的威脅。愛生氣的八歲小珍總會挑釁她的父母,「等我真的媽媽來接我,你們就會後悔了。」她和好朋友蘿莉到彼此家過夜時,常常塗了滿臉的化妝品,半夜不睡覺,偷偷討論珍栗色的頭髮和淡褐色的眼睛是否表示她是養女,而她的真實身分其實是皇室成員,或U2主唱波諾的女友拋棄的女兒。
但珍倒是相當清楚被炒魷魚是什麼感覺。去年夏天她也丟了工作,到現在心都還有點痛。她把玻璃杯交給塔克,盤腿在沙發上坐下。所以,如果塔克有求於她,至少她可以替塔克倒杯酒,好好聽她說:「好,妳說吧。」
伴隨可達熟睡的呼嚕聲,塔克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講了一遍。
珍馬上轉成記者模式,評估塔克哪裡可能說錯,哪些可能是巧合或錯誤。接著,她逐一列出問題,就跟平常報導新聞一樣。
「先回到最開頭。妳打電話給領養機構。是妳媽媽告訴妳是哪家公司的嗎?」
「對,那個機構的名字叫『伯寧根』,伯寧根家庭與兒童服務機構。十年前我第一次打電話過去時,他們說所有資料都必須保密,除非我的生母同意公開資訊――就是所謂的祕密領養啦。後來我猜我就試圖要忘記這件事,畢竟我都十八歲了,她搞不好都死了。況且,我知道我媽――就是我的養母,她要是知道我在找生母,一定會不開心。」
塔克頓了一下,翻了個白眼。「她一定會用尖酸的語氣說,『塔克寶貝,妳為什麼還需要另一個媽媽?難道我不夠嗎?』就算她現在……是那個狀況,搞不好還是會這樣說。不過,現在她住在佛州,爸過世後她也還是住在那間公寓,所以她不會知道。」
「那個狀況?她……」珍思考著該怎麼問。她每天都很想念自己的母親。可憐的塔克。
「是啊。醫生說她撐不了多久,所以――啊,我不知道,我也在試著接受這件事,但真的很難。」她吐了口氣,搖搖頭。「總而言之,隔了這麼久後,上個禮拜伯寧根機構的人打電話來,說他們找到我的生母了。妳知道這時機有多巧嗎?我的領養家庭成員都快不在了,我跟萊尼又打算定下來,還想生孩子。可是現在……」塔克拉掉綁著馬尾的髮圈,再重新把頭髮綁起來,然後啜了一口酒,才將酒杯小心翼翼放回杯墊上。
她看著珍。「可是,雖然我已經不在報社工作,卻覺得可能挖到了跟自己有關的大頭條。」
*
「是庫爾茨先到的,她已經把兩個小的帶到警車上了。看到了嗎?就在那邊的路上?」傑克不認識這名巡警,他是個頭髮花白的老鳥,一邊說話一邊朝羅斯林德區這棟三層公寓內的樓梯點點頭。「好險我的新搭檔喜歡小孩。布羅根警探,我得先警告你,上頭的場面很難看。德盧卡已經上去了。是二樓左手邊最後一間。鑑識科的人已經在路上,法醫跟社福中心的人也是――你不覺得雪下得太大了嗎?」
「這裡是波士頓嘛。」傑克一開口便在冰冷的空氣中吹出白煙。他拍掉警局配的皮夾克上開始融化的雪花,掏出黑莓機準備記筆記。他看向樓梯頂端,四處掃視,又吸了幾口氣,但什麼也沒聞到。他身後的公寓大門敞開,冷空氣不停竄入,不管原來有什麼氣味,早就被寒風颳走了。
「漢納西警務,你們抵達現場時門就開著嗎?」巡警胸前的名牌上寫著漢納西,就他的年紀,似乎已在警界服務了一輩子,但卻還只是巡警。
漢納西點點頭。「其他人已經開始進行搜查,看鄰居有沒有看到人離開。目前為止還沒有。」
「你說有兩個小孩?報警的人講得很模糊。知道是誰報案了嗎?我只知道小孩的姓――」傑克查看黑莓機上的速記,他的手機總是愛擅自替他修正寫法。「他們姓羅西嗎?」
「報警的人是這麼說的。」漢納西看起來就像一座矮胖的消防栓,塞在厚重的防寒衣物裡。他用皮手套拍拍波士頓警局的深藍色軍外套。「真想把這扇爛門關上啊。」
至少漢納西懂得別去碰卡拉貝里街五十六號大門上斑駁的木製門把。陰暗狹窄的走廊幾乎容納不下他們兩人,他們頭上滿布灰塵的燈泡不太亮,而後面樓梯口的燈泡又壞了。
「那小孩呢?他們不知道媽媽的名字嗎?」
「我們問了,小男孩只說『馬麻』。他們是倒知道自己的名字。叫菲利浦跟菲比。誰要叫菲比啊?」
「漢納西?」他沒興趣聽巡警發表意見。「總共有幾個小孩?因為報警的人說――」
「顯然是兩個,又或者他的意思是有三個人住在這裡?」漢納西聳聳肩。「我們找到一男一女,就兩個小孩,約一歲和三歲。庫爾茨帶他們下來時兩個人都沒有哭鬧,我猜他們可能還不知道怎麼了。死者是他們的媽媽,看來是白人女性,大約三十歲,我們正在查她的身分。死因像是鈍物擊傷,目前還沒找到凶器。我說了,現場不太好看,大概是用了煎鍋之類的武器吧。」
「是誰說的――」傑克挑眉。不可能是那個帶著小孩坐在警車裡的巡警庫爾茨,她才剛從警校畢業,還是個菜鳥,目前是漢納西的搭檔,而法醫還在路上。
「是你的搭檔德盧卡說的,」漢納西單手脫掉塑膠製的鴨舌帽,一手拿著,一手搔搔一小綹灰髮。「我想他應該很懂吧,你們倆不是大名鼎鼎的警探嗎?」
又來了,傑克最受不了這些人了。沒錯,他的布羅根爺爺曾是警察局長,而三年前傑克滿三十歲時,他也確實順利當上警探。他在警校向來名列前茅,搞不好成績比這傢伙還好。然而,即便他在去年秋天破了橋下殺人魔案,獲得里維拉警長親自表揚,這些老鳥還是很愛對他冷嘲熱諷。他們都叫傑克「警監的乖寶寶」。隨他們去。
傑克沒被挑釁。「那報警的人呢?有查到身分嗎?我知道報案電話有錄音,但還有什麼我該知道的事嗎?」
「唷,哈佛,是你嗎?」保羅‧德盧卡宏亮的聲音從樓梯井上方傳來。「你到底要不要上來?」
「等一下。」他喊回去。傑克的搭檔總愛取笑他的大學學歷,還有他那端莊賢淑的母親。不過,在一同經過幾次生關死劫,外加在籃球場上廝殺幾回後,他們已經升華為互敬互重的搭檔,頂多偶爾互開不帶惡意的玩笑。傑克將兩隻拇指移到手機鍵盤上。「漢納西警員,還有什麼嗎?有強行闖入的跡象嗎?公寓裡還有住其他人嗎?譬如死者的先生、男友、或報案的人?」
「沒有,沒有人要承認,鄰居都說不是他們打的。可能是報警的人封鎖了來電顯示?」
傑克知道報案中心無法追查手機報案者的GPS,因為進階的報案辨識功能通常只對有線電話有效。
「用手機報案最麻煩了,」傑克說:「不過還是繼續問,好嗎?」
漢納西的眼神越過傑克,看向門外的卡拉貝里街,一輛灰藍相間的警車停在路邊,不停排出一朵朵灰煙,比逐漸轉黑的傍晚夜色還黑。
「可憐的小孩,」巡警說:「他們真倒楣。」
*
「領養機構的女職員說我本名叫奧黛莉‧羅絲‧畢爾曼,妳能相信嗎?」塔克十指交纏,雙手緊壓在頭頂。「這個名字沒有很糟啦,但我不覺得自己是奧黛莉‧羅絲‧畢爾曼。」
珍吸了一口健怡可樂,不太確定該如何回應。塔克到底希望她幫什麼?
「或許是跟我不習慣這個名字以及我都怎麼看自己有關。」珍無聊、珍麻煩――珍小時候是個書蟲,因此,在橡園中學殘酷的階級體系中,她總是分到這些綽號,害她常常幻想著要換名字。只要不叫珍都好。她一度希望自己叫伊凡潔琳,就像森林中的勇敢女孩;後來她又想改叫風信子,因為聽起來像穿著花裙的詩人。她媽媽心情好的時候都叫她「小珍」,有事情要宣布時就叫她「珍‧伊莉莎白」,彷彿要強調「珍‧伊莉莎白‧瑞蘭德是個很棒的名字,伊凡潔琳太誇張。」
嘿,老媽。珍默默對著天國說著,妳講的果然沒錯。我好想妳。
不過,今天的主角是塔克。「所以妳之前不知道妳的本名?」
「這個嘛,其實我知道。這是不對勁的事情之一,我等下再跟妳說。總之,我的――養母,我想我應該要這樣叫她。她告訴我,領養機構說我的生母――」塔克突然停住,雙肩一垮。「老天,『真正的』母親?『生母』?『養母』?我喊媽媽的這個女人從小照顧我、替我換尿布、容許我用左手寫字,還跟壘球隊的教練槓上,直到教練讓我當投手。她有時候像個瘋子,但哪個媽媽不是這樣?反過來看,我的生母懷了我九個月,又把我生下來――卻把我丟在伯寧根機構。」
珍情不自禁瞪大眼睛。將自己的親生骨肉、把這樣一個無助的新生命送走,是什麼感覺?現在這個孩子都二十八歲了――二十八歲,憤世嫉俗又困惑。在世上某處,是否有另一個女人正在哀嘆她失去的孩子?
「我很遺憾,」珍幾乎是悄聲地說:「不過妳媽媽真可憐,當時她一定很難過。」
「顯然沒有太難過,不然她就不會把我丟在――算了。我後來也過得還不錯啦,就連之前祕密爆發後,我跟萊尼也都還好。他一直堅持事情會好轉。」塔克玩弄著椅子上巧克力色及奶油色的線毯邊緣。這張線毯是珍的媽媽在醫院病床上織的,也是她織的最後一張。「但目前我實在不太能被他說服,妳懂嗎?」
這個週日真是越來越了不得。珍得把她們的對話拉回正軌,雖然她連正軌在哪裡都不知道。
「那麼,塔克,妳希望我做什麼?妳接到伯寧根機構打來的電話,說他們找到妳的生母。妳開車去康乃狄克,然後呢?」
「簡單來說,」塔克將線毯掛在椅子扶手上,「我去了康乃狄克,我們在星巴克碰面。她人很好――她簡直棒透了。我就像踏進了節日賀卡或幸福電影的世界,我從來沒這麼快樂過。我哭了,她也哭了,我們都點了三倍咖啡的大杯低脂拿鐵――一模一樣!――然後我們又哭了。」
塔克抿起嘴脣,暫時閉上雙眼。
「她說,『奧黛莉‧羅絲,妳好漂亮。我知道妳會是個萬人迷。』她真的說了『萬人迷』這個字。『妳遺傳到我的深色眼睛,』她說,『還有纖瘦的身材,亂七八糟的頭髮。』我們相處了兩天,那時候我想――我擁有了一個與我血脈相連的家庭了,我找到了我的過去、屬於我的故事。」
「這很棒啊,塔克,聽起來像――」
「一點也不。」塔克緩緩喝下最後一口酒。沙發後的計時器準時點亮她身旁的黃銅燈,珍驚訝地發現外面幾乎全黑了。果然是波士頓的二月,現在甚至還沒五點。
「珍,我說真的,她不是我媽媽。她想見失散多年的女兒,但我……我不是她女兒。」
「妳不――妳為什麼會這樣想?拜託,塔克,領養機構為什麼――」
「我不知道,所以我才來找妳。妳是記者,也是我唯一的――拜託妳替我調查。」
塔克淚水盈眶,她站起來,不小心把一個抱枕撞到地上。可達聽到聲音,張開小小的綠眼睛抬頭看了一下,又把頭塞回前腳之間。
「妳想想她的心情,如果她發現了怎麼辦?」一顆淚水滑下塔克的臉龐,她伸手擦掉淚珠。「我們想了這麼多計畫,打了這麼多通電話,她看起來好開心。可是我知道,我真的知道。領養機構送了錯的女兒給那個可憐的女人。」
*
清理犯罪現場的人這次有得忙了,雖然傑克看過更糟的狀況,但謀殺的現場總是不太好看。不管房東請了什麼人來清理,應該都快到了,到時候就讓他們自己來瞧瞧吧。傑克短暫地閉上眼睛,對著倒在油地氈上的女子發誓,他喃喃地說:「我們會抓到這個混蛋。」漢納西說的沒錯,可憐的孩子,可憐的女人。
樓梯上什麼都沒有。他戴了手套,沒有去碰樓梯扶手和牆面,並且緊貼著牆壁,以免踩到嫌犯可能留下的腳印。他就這樣爬了三層到頂樓。C公寓的木門敞開,露出屋內破舊的客廳,便宜沙發上隨意丟了幾個抱枕,客廳後方的餐廳擺著一張橢圓形餐桌,鋪著白色桌巾,桌面中央擺了三根扭曲的鐵燭臺,但沒有蠟燭。房子很乾淨,沒有全家福照片,也沒有紀念品。就跟漢納西說的一樣,沒有強行闖入的痕跡。
「唷,阿德,有找到什麼嗎?」他朝著廚房的方向喊,但德盧卡已經從後門出去了。他沒有關門,外面小陽臺角落的聚光燈亮得很刺眼,傑克看到搭檔瘦長的身影正靠著木製欄杆往下看。三樓。嫌犯大概不可能從這裡逃走,除非他會飛。
傑克只要四步就能橫越客廳,走到通往廚房的拱門。他停下來,仔細觀察這間公寓,如同往常嗅了一下。沒有瓦斯味,沒有燒焦味,只有一股甜香――可能是某種清潔劑。他由左掃視到右,一一記下房內的物品,雙手飛快記著筆記,根本沒有低頭看鍵盤。凹損的白色冰箱,雖然有些老舊,但很乾淨,手把旁沒有髒兮兮的汙漬,不過他得檢查一下裡面;瓦斯爐上有兩個燉鍋,水槽旁的滴水板上放著一包打開的桂格麥片,旁邊還有一包也開過的兒童圈圈穀片,有幾塊還散落在地上。穀片。傑克看看手錶,現在下午五點。嗯。
水槽裡沒有碗盤,一疊各色海綿放在一個塑膠盤上,旁邊擺了幾塊普通的綠色肥皂。餐桌。一張鋁和塑膠製的嬰兒座椅,看來不新了,有點發霉的粉色托盤,但擦得很乾淨,上面擺著印有兔子圖案的小粉碗。
然後就是倒在地上的屍體。她一側的頭部貼著原本是象牙色的油地氈,另一側則露出駭人的紅色傷痕,嚴格來說,根本不只是傷痕。她的皮膚已經轉紫,雙眼圓睜;一道血跡歪斜地劃過泛黃的地板,深沉的血色滲入磁磚間的縫隙。鈍物擊傷?傑克在手機上寫著。凶器?
他記下:白人女性,大約三十歲,棕色眼睛,金髮。女子的頭髮順著背部流瀉而下,閃亮乾淨,顯然有好好保養。她的四肢大張,身穿有帽的運動衫,牛仔褲,赤裸著雙腳。如果忽略那看似死因的傷口,她看來就像突然決定要睡個午覺,或從天花板掉下來。她可能是絆倒嗎?然後頭撞到瓦斯爐或撞到地板?
傑克站起來,評估眼前的狀況。遠處的警笛聲從敞開的後門竄進屋內,路燈都亮了起來,附近三層公寓大樓內的燈光也點上了。人群一定會開始聚集在樓下,畢竟沒有人能抗擋社區慘劇的吸引力。鑑識科的攝影師應該拍幾張群眾的照片,有時候壞人會再回來。黃色的犯罪現場警示線應該都拉起來了。新來的法醫到底是在哪裡?或許剛才的警笛就是來自她的車。
總之,這不是自殺。就算跟漢納西說的一樣,這個女人是被平底鍋打死,傑克也沒看到鍋子。事實上,屋內根本沒有凶器的影子。這名女子看來並不富裕,但有家庭。這間房子就跟她的頭髮一樣,看起來是有好好照顧。要是她見到廚房被弄得這麼亂,又是血又是圈圈穀片,一定會很難過。
傑克永遠無法適應踏進凶案現場的第一刻,以及見到受害者的第一眼。謀殺的理由要不是貪婪、恐懼、毒品、憤怒、挫折、金錢,就是有人認為自己的需求比其他擋路的人重要。傑克和德盧卡看多了,也破了夠多凶殺案,許多壞蛋現在都成了麻州雪松監獄的長期住戶,都是靠著布羅根和德盧卡的努力。
她的身分證一定在這間破舊小公寓的某處,等警方找到後,就能查出她認識誰,接著就能弄清楚誰跟她有過節。傑克預測,這應該是熟人犯案,他們很快就能結案。
「唷,哈佛。」德盧卡站在後門口,身上的運動外套敞開,露出裡面的黑色連帽上衣,他沒戴帽子,堅挺的鼻子凍得發紅。他用戴著手套的手背擦擦鼻子。「你神遊完打算回凡間加入我們了嗎?」
「唷,阿德。」傑克說。珍說,每次她見到阿德,總覺得他又瘦了一點。德盧卡基本上只靠黑咖啡和烤牛肉潛艇堡維生――或許就是這樣,他才越來越瘦。不過,傑克有個更重要的問題:除了凶器外,這個犯罪現場還少了一樣很重要的東西。
「這裡死了一個女人,」傑克拉起夾克拉鍊,又把拉鍊拉開,再拉起來,每次他思考時都會這樣。「現場沒有明顯的凶器,只有空盪盪的房子,還有兩個不會說話的小孩。所以,到底是誰打電話報的警?」
「珍,妳聽我說。我覺得她不是我親生母親。」
珍‧瑞蘭德把手機拿離耳邊,死盯著手機看,彷彿這樣就能聽懂塔克說的莫名其妙的故事。親生母親?她甚至不知道塔克是養女,更不可能知道她正在尋找生母。為什麼塔克要打電話給她?掏心掏肺跟她講什麼棄養、領養機構,還有她到康乃狄克州見了一個女人的事?珍和塔克只勉強算是朋友,根本不是至交,尤其在塔克――
是門鈴響了嗎?
「我在妳家大門口。」塔克的聲音同時從對講機和手機傳來。「對不起,週日還跑來妳家,妳也知道我沒辦法到《波士頓紀錄報》找妳。」
要塔克到報社找她真的太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