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地方,千萬不要「獨自一個人」!故事大師史蒂芬‧金最喜愛的作品!
備受書迷期待的經典首度推出繁體中文版!
兩度改編拍成電視影集!亞馬遜讀者4星半極讚好評!
「撒冷地」是與聖地耶路撒冷同名的小鎮,
但這裡與「天堂」無關,卻離「地獄」比較近…… 瑪斯登大宅,撒冷地這座小鎮著名的鬼屋。多年前,有一對夫妻住在裡面,過著隱士般的生活,直到郵差發現他們橫死屋中。據說,男主人是吊死在房間裡,女主人則被近距離槍殺,半邊腦袋開花。
九歲那年,班在同伴的挑釁下,獨自一人進入大宅。他鼓足全部勇氣,打開瑪斯登先生上吊的那個房間,然而映入眼簾的那一幕,卻從此成為永遠的夢魘……
離開撒冷地二十五年後,班已成為作家。他想寫一部以童年陰影為題材的故事,於是又回到故鄉,甚至考慮住進瑪斯登大宅,沒想到卻竟然被人搶先一步買下了!
從此離奇的事件彷彿骨牌效應般接踵而至:小孩神秘失蹤、掘墓工人無故橫死……「未知」形成前所未有的恐懼,伴隨著黑暗的記憶,排山倒海向班撲來!但這次他鐵了心,就算賠上性命,也要把所有的邪惡一、掃、而、空!
作者簡介:
史蒂芬‧金 Stephen King
一九四七年生於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魔女嘉莉》後,到目前為止已寫了超過四十本長篇小說和二百多篇短篇小說。他的筆法細膩,善於從大家再熟悉不過的日常生活事物中,帶給讀者如同身歷其境的恐怖感。他的作品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暢銷超過三億本,甚至被譽為「每個美國家庭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則是史蒂芬‧金的小說」。他的作品也是影視改編的熱門題材,被拍成的電影總數已高達數十部。
一九九九年,史蒂芬‧金曾發生嚴重車禍,僥倖大難不死,在鬼門關前走了一遭後,他一度傳出將封筆,但寫作畢竟是史蒂芬‧金的最愛,結果康復後,他又立刻投入寫作。二○○三年,他獲得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頒發的「傑出貢獻獎」;二○○四年,他獲得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的肯定;二○○七年他更獲頒愛倫‧坡獎的「大師獎」;二○○八年則以《魔島》和《日落之後》同時囊括「史鐸克獎」最佳長篇小說及短篇小說獎,再度彰顯出他無可取代的大師地位。
在史蒂芬‧金為數眾多的作品中,以歷時三十多年才終於完成的七部曲奇幻巨作《黑塔》系列最為壯觀,也最受金迷討論,NBC環球公司並將把《黑塔》拍成電影三部曲及電視影集,由名導演朗霍華執導。而另一部史蒂芬‧金的暢銷冠軍力作《手機》,也即將改拍成電影。《牠》曾在一九九○年改編為兩集的電視影影「靈異魔咒」,目前則由華納電影公司買下版權,即將正式搬上大螢幕。目前史蒂芬‧金與妻子定居於緬因州。
譯者簡介:
陳明哲
師大譯研所畢業,北斗家商英文科教師,擅各類題材翻譯。
葉妍伶
英國愛丁堡大學翻譯研究所、國立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口譯組。譯作有《血族》、《消失的艾思蜜》等等。
章節試閱
班坐在公園裡的凳子上,發現有個女孩子在看著他。女孩長得很漂亮,淡金色的頭髮上圍繞著一條絲巾。她的手上拿著一本書,不過身邊還有一本素描本跟一枝炭筆。今天是星期二,九月十六號,開學第一天,公園裡面變得冷冷清清,只留下三三兩兩的母親,抱著小嬰兒,幾個老人坐在戰爭紀念碑旁邊,還有這個女孩,坐在多節的榆樹下,樹影斑駁。
女孩抬起頭看見他,臉上露出吃驚的神色。她低下頭看書,又抬起頭望著他,起身到一半時猶豫了一下,完全站起來後又坐了下去。
他站起來走過去,拿著他自己的書,是一本平裝版的西部小說。「哈囉。」他愉快地說:「我們認識嗎?」
「不認識。」她說:「但……你是班‧米爾斯,對嗎?」
「我是。」他揚起眉毛。
她很緊張地笑了笑,不敢直視他的眼睛,只在瞬間偷偷望了一眼,想瞭解他的意圖好壞。很顯然,她不習慣跟公園裡的陌生人講話。
「我以為我見到鬼了。」她把書擺到大腿上。他的視線短暫捕捉到「耶路撒冷地公共圖書館」幾個大字印在書側,書的名字叫做《空舞》,是他寫的第二本小說。女孩拿小說護套後面的照片給他看,是他自己,已經是四年前拍的了。那臉龐看起來還帶著孩子氣,而且嚴肅得嚇人──眼睛像黑色的鑽石一般。
「就在如此平凡的序幕中,王朝誕生了。」他說,雖然是隨口說出的玩笑話,但卻古怪地在空氣中久不散去,彷彿是偽裝成玩笑的預言。他們兩人身後,許多剛會走路的小孩在淺水池裡快樂地玩水;一位母親正在呼喚著羅迪,不要把他的妹妹推得這麼高。妹妹依舊在盪鞦韆上往上飛,洋裝飛舞,想要飛上天際。這一刻在多年之後他依舊清晰記得,彷彿是從時間蛋糕中切出的一小片,獨一無二。如果兩個人之間沒有擦出火花,這樣的片刻會自然而然成為記憶中殘破的片段。
這時候她笑著把書拿給他,「你可以幫我簽名嗎?」
「在圖書館的書上面?」
「我會把這本書買下來,再買一本去還給他們。」
他從毛衣口袋中拿出一枝自動鉛筆,翻開書的扉頁,問說:「妳叫什麼名字?」
「蘇珊‧諾頓。」
他振筆疾書,不假思索:給蘇珊‧諾頓,公園裡最美麗的女孩,誠摯的問候,班‧米爾斯。他在簽名下面加上日期,用斜線標記法。
「現在妳得用偷的了。」他邊說,邊把書還給她。「《空舞》已經絕版了,唉。」
「我會去紐約那邊專門找書的書商找。」她遲疑了一下,這一次她的眼神接觸長了一點點:「這真的是一本好書。」
「謝謝,每次我把它拿下來看的時候,都會納悶這樣的書怎麼會有人想出版。」
「你常常把它拿下來看嗎?」
「是啊,不過我很努力想戒掉這個習慣。」
女孩對著他笑開了嘴,兩個人一起笑了,於是一切更加自然。往後,他會有機會想:怎麼這麼簡單就發生了,如此順遂。這樣的想法一直讓他很不舒服,讓人不得不聯想到命運。他心中的命運女神不是盲目的,反而是有極佳的視力,好讓她把無助的眾生捲入宇宙的大石磨當中,磨成種類未知的麵包。
「我也看過《康威的女兒》,超愛。我想你應該常常聽到人這樣說。」
「這倒很少聽說。」他實話實說。米蘭達以前也很喜歡《康威的女兒》,但是他大部分一起泡咖啡的朋友都支吾其詞,而評論家幾乎一面倒痛批這本書。話說回來,評論家本來就是這樣,把情節丟到一旁,盡情自慰。
「喔,可是我喜歡。」
「妳看過新的嗎?」
「《比利說不要停》?還沒,藥房的庫根小姐說很煽情。」
「才怪,幾乎寫成禁慾小說了。」班說:「語言是有點粗俗,可是描寫的是未受教育的鄉下男生,你總不能……這樣吧,我請妳去喝杯冰淇淋汽水或什麼的好嗎?我剛才正想喝點東西。」
她和他做了第三次眼神接觸,微微笑,很溫暖:「好啊,我也想喝,史賓塞那邊的很不錯。」
這就是一切的開端。
「這樣吧,妳今天晚上想不想要去看電影?」他問。
「好啊。」
「最近的戲院在哪裡?」
女孩笑了起來,「當然是波特蘭的新尼斯戲院,那裡的大廳擺著蘇珊‧諾頓的不朽作品。」
「再好不過,妳喜歡看什麼樣的電影?」
「有飛車追逐的刺激電影。」
「好,妳還記得諾地卡嗎?那座戲院就開在鎮上。」
「當然,一九六八年倒閉的,我高中的時候常常去那邊看電影,和我的女朋友以及另一對情侶一起約會,要是電影演得不好看,我們還會對著螢幕丟爆米花桶。」她笑得很開心:「而且電影常常不好看。」
「以前都演一些共和影視連續劇。」他說:「『火箭人』、『火箭人續集』、『卡西卡拉漢與巫毒死神』。」
「那是我之前的時代。」
「後來發生了什麼事?」
「現在已經變成羅倫斯‧克拉起特的不動產辦公室了。」她說:「我想應該是坎伯蘭的戶外汽車電影院讓它倒閉的,外加電視的出現。」
兩人沉默了一陣子,各自想著自己的心事,灰狗巴士的時鐘顯示時間是早上十點四十五分。
兩人異口同聲說:「你還記不記得──」
他們四目交接,這一次庫根小姐抬頭看著他們兩個哈哈大笑,就連拉布李先生也轉過頭來。
他們繼續談了十五分鐘,直到蘇珊很不情願地說自己還有事要辦,不過七點半的時候可以赴約。兩人告別的時候,不禁都對生命中簡單、自然、巧合的命運安排感到詫異。
班回頭順著傑英那大道往前走,在布拉克街角暫停,抬頭仔細瞧著瑪斯登大宅。他記得一九五一年的那場森林大火幾乎燒到了它的院子,風向才轉變。
他心想:它當年應該要燒掉才對,這樣會比較好。
他們開著車從波特蘭回來,走二九五號公路,時間一點也不晚──剛過十一點沒多久。高速公路離開波特蘭市郊之後,速限變成五十五英里。他開車的技術很穩,雪鐵龍的大燈順暢地劃開黑暗。
兩人都覺得電影很不錯,但態度小心翼翼的,彼此還在探索對方的底限。這時候蘇珊突然想起她媽媽問的問題,她說:「你住在哪裡?是租房子嗎?」
「我在伊娃民宿的三樓訂了一個小房間,鐵道街。」
「那不就糟透了,可能熱到跟火焰山一樣!」
「我喜歡熱一點。」他說:「很適合我寫作,上衣脫掉,打開收音機,喝個一加侖的啤酒,這樣一天可以寫個十頁新稿。那裡還住了些有趣的怪伯伯可以聊一聊。當你悶了許久之後,到門廊去吹吹風……猶如置身天堂。」
「可是……」她很狐疑地說。
「我本來想租瑪斯登大宅。」他不經意地說:「甚至都去問了屋主,可是房子卻賣掉了。」
「瑪斯登大宅?」她微微笑,「你應該聽錯了。」
「沒有,我說的就是往小鎮西北方去,碰到的第一個山坡上的那棟,在布魯克斯路上。」
「賣掉了?到底是誰──?」
「我也很納悶,像我這種偶爾某顆螺絲沒有鎖緊的人頂多想到要租下來。房屋仲介不願意告訴我,似乎有什麼深沉、黑暗的秘密。」
「或許是外地來的人,想要把它改裝成什麼避暑勝地。」她說:「不管是誰,腦袋都不清楚。整修房子是一回事──我自己也很想試試,但是那個地方根本不能整修。在我小時候那裡就是廢墟了。班,你怎麼會想到要住那種地方?」
「妳曾經親自到過裡面嗎?」
「沒有,但是我曾經鼓起勇氣往窗子裡面看,你去過嗎?」
「是的,一次。」
「恐怖的地方,對吧?」
兩人陷入沉默,都想著瑪斯登大宅。這一段特殊的回憶不像其他回憶一樣帶著淡淡的鄉愁。瑪斯登大宅的醜事跟暴力都發生在兩人出生以前,但是小鎮記憶長遠,而且一代一代將這種恐懼傳下去,彷彿是個儀式。
修伯特‧瑪斯登跟他的太太柏笛的故事,是這個小鎮有史以來唯一堪稱為醜聞的一則。修伯特在一九二○年代是一家新英格蘭大型貨車公司的總裁──有些人說這家公司最賺錢的項目是在午夜過後,從加拿大走私威士忌到麻州。
他跟他太太於一九二八年退休,帶著大把的鈔票搬到撒冷地居住,但是一九二九年的股市大崩盤讓他們損失了其中的大部分(沒有人知道確切的數目,就連梅伯‧沃茲也一樣。)
由股市大崩盤到希特勒崛起的十年之間,瑪斯登跟他的太太就像隱士一樣住在他們的房子裡,外人唯一可以看到他們的時間是每個星期三下午,他們會來鎮上採買。賴瑞‧麥李歐是當年的郵差,他說瑪斯登訂了四份日報,外加《週六晚間郵報》、《紐約客》,以及一份八卦雜誌叫做《大驚奇》。每個月還有一次從卡車公司寄來的支票,公司的住址在麻州的秋河。賴瑞說他之所以知道是支票,是因為他把信封彎曲,從住址窗往裡面偷看。
賴瑞也是一九三九夏天年發現他們的人。當時報紙跟雜誌(累積了五天的量)已經多到擠不進去郵箱裡面了。於是賴瑞把全部的報紙雜誌拿下來,沿著步道往裡面走,打算將書報夾在紗門跟大門中間。
當時是八月,時值盛夏,氣溫開始高得嚇人,而瑪斯登大宅的院子裡雜草長得跟小腿一樣高,翠綠茂密。房子西側的棚架上面有忍冬四處亂竄,肥大的蜜蜂在蠟白色的芬芳花朵中間慵懶地穿梭。那個時候,雖然雜草長得很高,房子依舊很好看,大家都認為修伯特在失常之前蓋了撒冷地最棒的房子。
根據後來姊妹會流傳的極端恐怖版,賴瑞走步道走到一半就開始聞到腐肉似的味道。他敲一敲前門,沒有得到回應,於是他從門縫往裡面看,漆黑一片什麼也看不清。賴瑞繞到屋子的後面去,沒有從前門直接進入,於是幸運地保住一條命。後面的味道更重,賴瑞試著推一推後門,發現門沒有上鎖,於是走進廚房裡。柏笛‧瑪斯登癱在一個角落裡,兩腿張開,沒穿鞋子,在一把30-06步槍近距離射擊下,她半邊腦袋開了花。
(「蒼蠅」奧姐‧賀喜每一次講到這裡,一定會以冷靜的口吻這樣說:「賴瑞說廚房裡全部都是蒼蠅,到處亂飛,沾著那個……你知道我講的是什麼,然後又飛起來,這些蒼蠅。」)
賴瑞‧麥李歐轉身離開,直接回到鎮上。他找了諾瑞司‧維尼,當時的治安官,再加上三、四個在克羅森店裡閒晃的人──當年還是密爾特的爸爸在經營。奧姐的大哥,傑克森,也在一行人之中。這一群人開著諾瑞司的雪佛蘭,跟著賴瑞的郵務卡車往回走。
小鎮裡的人從來沒有進過這棟房子,於是一連九天,眾人嘆為觀止。等到騷動過去之後,波特蘭的《電信報》對這棟房子做了一個專題報導。修伯特‧瑪斯登的豪宅基本上就是個雜亂無章、堆滿廢物,讓人迷路的老鼠窩。處處都是破銅爛鐵,外加彎彎曲曲的小通道,通道兩側滿是泛黃的報紙與雜誌堆、形同小山的無用書籍,任其腐爛。其中全套狄更斯作品集、斯科特全集與馬力雅特全集,都由羅瑞塔‧史塔琪的前輩搜刮進耶路撒冷地公立圖書館,至今依舊留在書庫裡面。
傑克森‧賀喜拿起《週六晚間郵報》開始翻閱,突然瞪大眼睛,發現每一頁上都整齊地貼了一張一塊美金的鈔票。
諾瑞司‧維尼發現賴瑞實在很幸運,因為繞到後面去才撿回一條命。正門後面擺了一張椅子,上面綁了一把殺人武器,槍口就對著大門口,瞄準胸口的高度。槍枝的擊鐵已經拉好,一條繩子綁在扳機上,沿著走廊牽到門把上。
(「槍是上膛的。」奧姐這個時候會說:「只要一拉,賴瑞‧麥李歐就直接上天堂。」)
其他還有許多比較不致命的二流陷阱。餐廳的門上掛了四十磅重的報紙堆,通往二樓的樓梯有一個樓梯豎板動了手腳,可能會害走上去的人扭斷腳踝。於是大家很快就瞭解到,修伯特‧瑪斯登不只是失常而已,而是老早就成為不折不扣的瘋子了。
他們在樓上走道的最後一個臥室裡找到他,屍體懸吊在屋頂的椽上。
(蘇珊跟她的姊妹淘把從大人那裡收集來的故事片段編撰起來,用以自我虐待,還樂此不疲。愛咪‧雷克李夫家的後院蓋了一個木造的遊戲房,她們一群人常常把自己鎖在裡面,在一片漆黑中圍坐著,用瑪斯登大宅的故事讓彼此驚聲尖叫。於是瑪斯登大宅在希特勒入侵波蘭之前,就已經確立它永恆不朽的地位。幫大人講的故事加油添醋也變成這群女孩子的例行活動。即便是十八年後的今天,蘇珊覺得,光是想到瑪斯登大宅這個名字,彷彿就有巫師對她施法一樣,讓她心中浮現許多痛苦清晰的影像:一群小女生窩在愛咪的遊戲房裡面,彼此手牽著手,愛咪用陰森森的口吻說道:「他的臉整個腫起來,舌頭翻黑,吊在嘴外,上面爬滿了蒼蠅,我媽媽這麼跟沃茲太太說。」)
「……房子。」
「對不起,你說什麼?」她費了一番工夫,把自己拉回現在。車子正要離開高速公路,下撒冷地的交流道。
「我說,挺讓人毛骨悚然的老房子。」
「告訴我你什麼時候進去的?」
他乾笑一聲,同時打開遠燈,雙線道的柏油路面筆直往前,兩旁都是松樹跟雲杉,路上一輛車也沒有。「一開始是小孩子鬧著玩,或許從頭到尾都是玩笑。要記得當年才一九五一年,我們得找東西取代吸毒,那個時代根本沒有那種東西。我常常跟灣區的小孩子一起玩,他們現在應該都搬走了……這裡的人還是把南撒冷地稱做『灣區』嗎?」
「沒錯。」
「我常常跟一些人廝混,有戴維‧巴克雷、查爾斯‧詹姆士──那時候大家都叫他索尼,還有哈洛德‧羅伯森、佛洛德‧提比──」
「佛洛德?」她問道,大為震驚。
「對,妳認識?」
「我跟他交往過。」她說,生怕自己的口氣聽起來很奇怪,於是趕緊往下說:「索尼‧詹姆士也還在鎮上,他在傑英那大道上開了一家加油站,哈洛德‧羅伯森死了,因為白血病。」
「他們的年紀都比我大,差一、兩歲,那時候他們組了一個俱樂部,會員專屬,只有三個人以上推薦的嗜血海盜才有資格申請。」原本他打算用輕鬆的口吻說這段往事,但是字裡行間卻有破綻,顯露出當年的心有不甘。「我很執著,那曾經是我最渴望的事──成為一個嗜血海盜……至少在那個夏天是。
「於是他們最後終於軟化了,告訴我說如果我通過入會儀式,就可以加入他們。而所謂的入會儀式是戴維隨便想出來的。我們要一起去瑪斯登大宅,然後我要進去拿個東西出來,當作是戰利品。」他笑了出來,嘴巴乾了。
「然後呢?」
「我從窗戶爬進去,房子裡依舊堆滿了垃圾,即使時間已經過了十二年。戰時報紙應該都被搬走了,不過剩下的東西都留在原地。前面的大廳裡有一張桌子,上面有一個下雪球──妳知道我在講什麼吧?就是裡面有一間小房子,如果拿起來搖一搖,雪花就會四處飄的那種玩意兒。我把那個東西放到我的口袋裡,但是沒有馬上離開。當時我是真的很想證明自己有種,所以我就上樓去到他上吊的房間裡。」
「我的天哪。」她說。
「幫我從手套箱裡拿根菸出來,好嗎?我現在正在戒菸,可是要講這段故事我需要根菸。」
她拿了一根出來,班壓下點菸器。
「屋子裡非常臭,臭到你難以想像。黴菌跟室內裝潢腐爛,有一種腐臭油脂味,聞起來像壞掉的奶油,再加上那些生物──老鼠、土撥鼠,所有住在牆壁裡的傢伙,以及在地窖裡冬眠的東西,形成了一種老舊、潮濕的噁味。
「九歲大的我爬上樓梯,嚇得都快屁滾尿流了。走過的地方都在咯吱咯吱響,然後復歸平靜。我聽得到有東西在牆壁另外一邊急急忙忙逃開,而且一直感覺到後面有腳步聲在靠近我。但是我不敢回頭,因為我怕只要一回頭就會看到修伯特‧瑪斯登搖搖晃晃地跟著我,一手拿著吊死鬼的繩索,臉色發黑地看著我。」
班死命地抓緊方向盤,聲音中的輕浮早已消失不見,他的記憶如此濃烈,讓蘇珊感到有點害怕。他的臉色在儀表燈的照耀下,就像是個旅人走在令人厭惡的國度,卻又始終脫離不了。
「到了樓梯的上面,我鼓起全部的勇氣,沿著走廊衝到那個房間。我打算衝進去之後隨便抓個東西,然後往外衝。走廊盡頭的門是關著的,我看著門越來越近,看到門鉸掉了下來,門的下緣靠在門柱上面。門的把手是銀色的,手常握住的地方有點失去光澤。我拉了門把,門的下緣摩擦木頭發出了尖銳聲響,就像個痛苦的女人在呻吟。要是我腦袋清楚,那時候就應該轉身,馬上離開那個該死的地方。可是我身上充滿了腎上腺素,用雙手抓住門把,使盡吃奶的力氣用力拉。於是門打開了。
班坐在公園裡的凳子上,發現有個女孩子在看著他。女孩長得很漂亮,淡金色的頭髮上圍繞著一條絲巾。她的手上拿著一本書,不過身邊還有一本素描本跟一枝炭筆。今天是星期二,九月十六號,開學第一天,公園裡面變得冷冷清清,只留下三三兩兩的母親,抱著小嬰兒,幾個老人坐在戰爭紀念碑旁邊,還有這個女孩,坐在多節的榆樹下,樹影斑駁。
女孩抬起頭看見他,臉上露出吃驚的神色。她低下頭看書,又抬起頭望著他,起身到一半時猶豫了一下,完全站起來後又坐了下去。
他站起來走過去,拿著他自己的書,是一本平裝版的西部小說。「哈囉。」他愉...
推薦序
【文字工作者】臥斧、【名作家】張國立、【中國時報執行副總編輯】張慧英、【名作家】駱以軍、【《德古拉》、《不死傳奇》譯者】劉泗翰、【閱讀部落客】劉韋廷強力推薦!(依姓名筆畫序排列)
史蒂芬‧金【導讀】
我已退休的岳父當初還在緬因州公共服務局上班的時候,辦公室裡有一個很酷的標語,寫著:當年我有八個想法,沒有半個小孩;如今我有八個小孩,沒有半個想法。我很喜歡這句話,因為想當年,我還沒有出版任何一本小說的時候,腦中關於小說藝術的發揮與想法,大概有兩百個(如果日子好的話,有兩百五十個)。如今,我名下出版的小說大約有五十本,但是對於小說只剩下一個想法。如果由我來教授寫作專班的話,大概只剩下十五分鐘的話可以講。
話說當年我所擁有的其中一個點子,是把布拉姆‧斯托克的封建領主《德古拉》吸血鬼謎團,跟法蘭克‧諾力斯的自然主義小說,以及我小時候很喜歡的E. C. 出版社恐怖漫畫,三者結合在一起,寫出一部偉大的美國小說。不過要記得,我當年才二十三歲,所以不要跟我計較太多。那個時候我有一張熱騰騰的教師證書,上面的墨水搞不好都還沒乾,出版了八篇短篇小說,對於自己的能力有絕對合理的信心,甚至還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我還有一個太太,帶著一部打字機,喜歡聽我講故事──最後這兩樣,當初我視為理所當然,後來卻成了最重要的關鍵。
我當初真的以為把《德古拉》與《地窖故事》組合在一起就可以寫出一部《白鯨記》?沒錯,我當時確實是這麼想的。我甚至還打算在小說的前段規劃一個區塊,叫做「血統」,把所有關於吸血鬼的筆記、剪報、短詩統統列出來,就像梅爾維爾在他的小說前面詳細介紹鯨魚一樣。可是《白鯨記》在梅爾維爾生前東拼西湊加起來只勉強賣了十二本,難道這樣的結果不會讓我卻步?答案是,不會。我當時認為,小說家應該有長遠的思維,有高超的看法,而這當然不包括人間煙火(我太太是鐵定不會同意的,我想梅爾維爾太太應該也是一樣)。
總而言之,我希望我的吸血鬼小說能夠跟斯托克旗鼓相當,因為《德古拉》勢必會以史上最樂觀恐怖小說的地位流傳下去。德古拉伯爵,在他小小的黑暗歐洲領地外西凡尼亞受到敬畏,但卻犯了最致命的錯誤,打算擴張勢力範圍。到了倫敦市後,他遇見了深受科學與理性教養的一群人,這是他始料未及的──亞伯拉罕‧凡赫辛,此人對輸血技術瞭若指掌;約翰‧西瓦,用蠟筒留聲機錄製聲音日記;米娜‧哈克,用速記法寫日記,後來成為無畏吸血鬼獵人成員的秘書。
斯托克對於現代的發明與創新顯然相當著迷,而他小說當中的根本命題也極為明顯:一邊是外國黑暗勢力的代言人,另一邊是一群素質良好、為人正直的英國人,善用現代化生活設施。兩方對壘之下,黑暗勢力毫無勝算。 於是德古拉遭到追殺,一路從卡非斯,他的英國基地,逃回外西凡尼亞,最後在日落時分遭木樁穿心而過。吸血鬼獵人也為這場勝利付出了代價(這是斯托克的精心設計),但他們會獲勝一直都是很確定的。
一九七二年,當我坐下來寫我自己的版本時,威廉‧干茲與艾爾‧飛爾斯坦詼諧焦慮的猶太美式神話,取代了羅馬尼亞民間故事,變成我主要的動力來源──我看到的是迥然不同的世界,斯托克眼中充滿希望的神奇裝置似乎已經開始變得讓人不安,甚至危險不已。我的世界已經開始被它自己的產物噎住,能源日漸稀少,人類猶不知節制,不僅有核子武器的問題,還有核子擴張的危機(大規模恐怖攻擊,謝天謝地,在那個時候還沒有現形)。我自己跟我所處的社會是在科技彩虹的另外一端,在這樣的陰霾之下,我的小說開始成形。在這本小說裡,簡單說,吸血鬼最終會把勇敢的吸血鬼獵人當成午餐吃掉(不
過因為是吸血鬼嘛,所以是在半夜吃。)
寫了三百頁左右(那時候的暫名叫做《二次來臨》),另一本書《魔女嘉莉》出版了,我對小說寫作這件事的第一個看法就這麼魂歸西天。多年之後,我聽到艾爾佛列得‧貝斯特的名言:「書才是老大」。但那時候早已不需要他來提醒我,寫作這本後來稱為《撒冷地》的小說過程當中,我就已經對這種情形了然於胸。當然,作者可以強加控制,只不過這種做法是狗屎。寫一本控制型的小說叫做「擬定情節」;而繫上安全帶,讓故事來主導才叫做「說故事」。說故事就跟呼吸一樣自然,如果用擬定情節的方式來寫,等於是在施作文學版的人工呼吸。
既然我對新英格蘭小鎮如此厭惡(我就是在這種小鎮裡長大的,所以我真的瞭解它們),我筆下的德古拉伯爵面對那一票弱小的文明世界理性代表當然會大獲全勝,毫無疑問。我唯一沒有料到的是,我的角色並不安於當弱小的代表,反之,他們十分活躍,並且積極行動──有時候是很聰明的行動,有時候是愚蠢但勇敢的行動,全都是自動自發的。《德古拉》在結局的時候活著的角色比較多,相對之下《撒冷地》就少很多,但是這本小說依舊是一部非常樂觀的作品──顯然違背了年輕作者的本意,但這是我樂於見到的。如今,我依舊可以看得到破綻與漏洞,看得到新手駕馭所產生的傷痕,但是我也看到了許多充滿力道的片段,甚至還有幾分優雅。
雙日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一本小說,有出版我第二本小說的優先權。那時候我寫完了這一本跟另外一本小說,我認為是「嚴肅的」小說,叫做《道路施工》。我把這兩本書都拿給當時的編輯比爾‧湯普森看,看完之後他說兩本都喜歡。兩人吃完午飯之後什麼也沒有決定,就走回出版社。在公園大道跟五十四街的轉角處(大概那附近),行人止步的燈號亮起,我們停了
下來,這時候我按捺不住,問比爾應該先出哪一本。
他說:「《道路施工》應該會獲得比較多嚴肅文學界的目光,但是《二次來臨》是吸血鬼版的《派頓小鎮》,很棒的讀物,會很暢銷,只是有個問題。」
「什麼問題?」我問,這時候行人止步的燈號轉變成行人通行,我們四周的人開始往前走。
比爾邁步走下行人穿越道,在紐約市,你絕對不能浪費行人通行的時間,即便是有什麼大事要決斷。而這個決定(即便在當時我可能也已經感覺到了)即將會影響我的下半輩子。「你會被歸類為恐怖作家。」他說。
我鬆了一口氣,笑了出來:「我才不在乎他們叫我什麼,只要支票不要跳票就好。」我說:「那麼就出版《二次來臨》吧。」於是我們就真的執行了這個決定,不過書名先是改成了《耶路撒冷地》(因為我太太塔碧說,《二次來臨》聽起來像是性愛手冊),後來又改成了《撒冷地》(因為雙日出版社的頭頭說《耶路撒冷地》聽起來像是宗教書籍)。書出版之後,我真的被冠上恐怖作家這個名號,我沒有承認這個標籤,也不否認,因為我覺得這跟我所做的事情一點也不相關。但倒是讓書店很容易幫我的書分類上架。
從那個時候起,我就把所有小說寫作的想法拋在腦後,只留下一個,也是我最早擁有的一個(大概七歲的時候,就記憶所及)。而這一個我應該會一直抓住不放,直到最後:說故事的感覺很好,要是別人真的想聽,那就更好了。我想《撒冷地》儘管有諸多缺點,但是還算得上是好故事,是恐怖的故事。如果你從來沒有聽過,那麼現在就讓我說給你聽。而要是你已經聽過了,那麼就讓我再說一次給你聽。所以,把電視關掉吧──啊,何不乾脆把所有的燈都關掉,只留下你最常看書的那一盞,在朦朧之中聽我談談吸血鬼?我想我可以讓你相信他們真的存在,因為當初我在寫這本書的時候,我也相信他們存在。
緬因中央羅福沃
二○○五年六月十五
作者筆記
【導讀】如今讀來的「原點」感受──談史蒂芬.金的《撒冷地》
【文字工作者】劉韋廷
《撒冷地》於一九七五年時出版,是史蒂芬.金的第二本小說。對金而言,雖然前一年推出的處女作《魔女嘉莉》頗受歡迎,但當時將金名氣一口氣推高的《魔女嘉莉》電影版尚未推出,是以《撒冷地》的成敗與否,仍對金接下來的作家之路有著極具指標性的影響。
所幸的是,《撒冷地》這本金自稱融合了《德古拉》與《小城風雨》(Peyton Place, 1957)的恐怖小說,在銷售上不僅順利延續前作佳績,甚至還入圍了一九七六年世界奇幻獎最佳小說項目,使金的地位因此更為鞏固,令本書繼《魔女嘉莉》電影版後,亦於一九七九年改編為三小時長的電視電影《午夜行屍》。而這部《午夜行屍》,也在經典恐怖片《德州電鋸殺人狂》、《鬼哭神號》的導演陶比.胡波打造下,入圍了愛倫坡獎最佳電視節目及三項艾美獎,獲得評論界的優異評價,此後亦曾另行改編為七集的廣播劇版本,以及新版電視電影等作。
或許你在閱讀《撒冷地》的前半段時,會感受到這本小說的時代性(事實上,就連金在本書的後記中,也曾提及這本七○年代的小說「在許多部分都有點過時」)。但若是細心思量,你便會發現這樣的感覺與其說是「過時」,不如以「復古」來形容會更為妥切一些。
正如金所提及的一樣,這本以「吸血鬼肆虐小鎮」作為主題的小說,其實巧妙轉化了《德古拉》的情境。在書中,神祕的陰森古堡,變成了一棟鬧鬼傳聞不絕於耳的廢棄大宅。而二十世紀的鄉間小鎮,則在城鄉發展的劇烈差異下,成為如同十九世紀化外之境般的存在。在《德古拉》一書中,吸血鬼造訪了當時最為進步的倫敦;而在《撒冷地》裡,吸血鬼則回歸至比起城市、顯然更適合他們生存的現代偏遠小鎮。
於是,就在這些相似且可供對應的元素中,才令全書擁有如此強烈的復古氛圍,同時也更進一步地讓金得以藉由本書,開始實驗其「小鎮生活作為社會及人類心理的縮影」的創作觀。
如果你是金的忠實書迷,肯定會對他筆下虛構的「城堡岩鎮」感到印象深刻。金不僅以城堡岩作為故事背景寫出多部作品,就連在他推出號稱是「城堡岩系列完結篇」的《必需品專賣店》後,也仍依依不捨地在其後多本著作中,不時帶領讀者回到城堡岩這個地點探望一番。
然而,就像金在中篇小說〈太陽狗〉前言裡提到的一樣,雖然在設定上,這個全名為「耶路撒冷地」、鎮民暱稱為「撒冷地」的虛構小鎮,與城堡岩各自位於緬因州的南北兩端,但對金來說,城堡岩其實就是沒有吸血鬼的撒冷地。是以從這樣的角度來看,《撒冷地》則讓我們看見金在剛成為職業作家時,努力以多線手法展示小鎮居民的生活面貌,並進一步地藉此呈現社會縮影,將各種隱藏在表面下的人際關係衝突,轉化為推展小說情節的寫作嘗試。
除此之外,就其他方面而言,《撒冷地》也是一本足以讓我們窺見金後來創作習性的縮影及起始之作。例如,這是一本金首次以作家作為主角職業的長篇小說,也是部金首度讓主角回到離開已久的故鄉,嘗試克服童年夢魘的作品。
雖然如今看來,與金後來精進的寫作能力相比,《撒冷地》一書在上述提及的特點部分仍未臻成熟,但諸如此類的故事元素,卻也得以強調出金在寫作能力上的演變脈絡,而這點,正是金的書迷不可錯過本書的最大原因。甚至,如果你是恐怖小說或電影迷的話,自然也不可錯過這本首度將「吸血鬼」與「美國小鎮」妥善融合,影響了後來無數好萊塢恐怖電影的濫觴之作。
關於這本《撒冷地》,還有一點頗值得一提。雖然本書是金早期的名作,但對台灣讀者來說,卻也是過去未曾發行過繁體中文版的遺珠之憾。但幸運的是,這回的《撒冷地》除了讓金的書迷得以一償宿願外,皇冠出版社更挑選了美國於二○○五年時推出的特別版作為此次的引進版本。在這本特別版裡,除了《撒冷地》的小說本文,還另行附錄了過去曾收錄在《玉米田的孩子》(Night Shift, 1978)短篇集中,與「撒冷地」這個小鎮相關的兩部短篇作品。
其中的〈耶路撒冷地〉,是在《玉米田的孩子》中首度公開之作。本篇將故事時間點拉回十九世紀,並交代了撒冷地過去的黑暗歷史。雖說這篇小說與《撒冷地》的故事無關,而是一篇向霍華.菲力普.洛夫克萊夫特筆下「克蘇魯神話」系列小說的致敬之作,但在寫作手法方面,卻也採用了如同《德古拉》般的書信體作為體裁,並以不同的故事元素,讓人再度聯想到如同「城堡岩」系列般所會出現的情況。
至於另一篇〈夜荒荒心慌慌〉,則是金一九七七年首度於《緬因雜誌》(Maine)上發表的作品,故事時間點設定為《撒冷地》事件的數年後,並直接交代了這個小鎮後來的發展為何。由於〈耶路撒冷地〉於數年前曾以〈耶路撒冷之籤〉這個譯名收錄在《克蘇魯神話》一書中,是以〈夜荒荒心慌慌〉一篇,相信亦是許多讀者至今仍未曾讀過的短篇作品。
除了這兩篇短篇,這本《撒冷地》特別版最有趣、同時也是最具收藏性的部分,便是收錄了原本被刪去及修改的數十頁初稿內容部分。在這些刪除段落中,每一段的前頭都有金的補充說明,告訴讀者這些段落原本位於故事中的什麼位置。而透過這些段落,也可以讓我們更清楚地了解到從初稿到定稿之間,一則故事可以產生多大的變化,甚至還能讓讀者實際揣想編輯與作家的合作方式,並對小說的創作過程有著更進一步的了解,亦與全書在如今讀來的「原點」般感受,擁有相互呼應般的效果。
在漫長的等待下,此刻你手上的這本《撒冷地》,不僅可以讓你看見一個引領恐怖文類數十年之久的作家風格原點,我想,光是那些讓人心動不已的特別收錄,便已經讓人覺得這樣的等待,的確是十分值得的了。
【文字工作者】臥斧、【名作家】張國立、【中國時報執行副總編輯】張慧英、【名作家】駱以軍、【《德古拉》、《不死傳奇》譯者】劉泗翰、【閱讀部落客】劉韋廷強力推薦!(依姓名筆畫序排列)
史蒂芬‧金【導讀】
我已退休的岳父當初還在緬因州公共服務局上班的時候,辦公室裡有一個很酷的標語,寫著:當年我有八個想法,沒有半個小孩;如今我有八個小孩,沒有半個想法。我很喜歡這句話,因為想當年,我還沒有出版任何一本小說的時候,腦中關於小說藝術的發揮與想法,大概有兩百個(如果日子好的話,有兩百五十個)。如今,我名下出版的小...
作者序
後記
我第一次讀到《德古拉》,是在九或十歲的時候──當時大約一九五七年。我不記得為什麼自己想讀這本書,也許是因為學校同學說的某句話,或是因為約翰.拉克里「驚嚇劇院」裡所播的某部吸血鬼電影,反正我就是看了。那是我媽媽從史特拉福公立圖書館借回家的,而且她沒有多說什麼就把書交給了我。我的兄弟大衛和我都是早熟的讀者,母親也非常鼓勵我們多閱讀,只禁止我們接觸極少的書籍。她常常會把我們倆其中一人說要的書遞給我們,同時補上一句:「裡頭都是垃圾。」她的語調透露,她知道這麼說並沒有辦法阻止我們;相反地,還很可能會鼓勵我們繼續讀下去。另外,她也知道垃圾也有它存在的價值。
對我的母親娜莉.露絲.皮爾斯布里.金來說,《黑板森林》是垃圾;瑪麗.蘭哈特的《蝙蝠》是垃圾;厄文.舒曼的《安博公爵》更是垃圾到了極點。但是她從來不曾禁止我們讀這些書,只禁止我們去看極少數的其他故事。那些書被我母親形容為「爛垃圾」,而《德古拉》並不隸屬其中。被她稱為爛垃圾的書當中,我現在只清楚記得三本:《小城風雨》、《金石盟》和《查泰萊夫人的情人》,而我在十三歲時就把它們都讀完了,而且還讀得很愉快……但這些書都比不上布拉姆.斯托克的小說中,古老恐懼與現代科技和調查技巧撞擊所產生的巨大效果。我想這本書應該自成一類。
到今天為止,我還清楚地記得史特拉福圖書館的那本書,而且想來就很愉快。它的樣子就和圖書館中常被借閱的熱門書籍會一樣:鬆鬆散散,頁角摺起,第三百三十一頁上有一塊芥末漬;翻到第四百六十八頁,則能聞到某個讀者不小心灑上的一絲餐後威士忌。只有圖書館的書,才能闡述好的故事讓人移不開目光、無聲卻勝過雄辯滔滔的威力。好的故事就是會這樣長存下去,地位完全不會變動,不出聲音卻展露智慧,而我們可憐的人類卻只會漸漸變老,行動越來越緩慢。
「你可能不會喜歡。」當時我媽說:「這本只是一堆信件而已。」
《德古拉》是我第一次看的書信體小說,也是我對成人小說最早的涉獵之一。結果我發現裡面不只有書信,還有日記、剪報及西瓦醫生保留在蠟筒上的奇異「留聲機日記」。在閱讀這樣拼拼湊湊的作品起初會有的奇異感漸漸消退後,我愛上了這種形式。這種形式裡有一種理由正當的窺視,散發出無比的吸引力。另外,我也深愛這個故事。裡頭有許多恐怖的段落──像是喬納森.哈克漸漸明白自己已被囚禁在伯爵的城堡;露西.衛斯坦拉在她的墓中被木樁釘心的血淋淋畫面;還有米娜.莫瑞.哈克額頭被灑上聖水,開始灼燒的場景──但讓我感受最強烈的(請記得,我那時候才九到十歲),卻是那群勇敢無懼的冒險者,先是勇氣十足地盲目追趕德古拉公爵,把他追出了英格蘭,接著又回到歐洲,最後追到他的家鄉外西凡尼亞,然後在日落時將一切畫下句點。當我在十年前看到托爾金的《魔戒三部曲》時,我心想:「該死,這根本就是稍微陽光一點的斯托克的《德古拉》嘛,佛羅多演的就是喬納森.哈克,甘道夫是醫學教授范可辛,索倫則是德古拉公爵本人。」我想《德古拉》是我所讀過的成人小說中,第一本真正讓我感到滿足的,因此我也不意外它在很早的時候就對我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
一、兩年後(這時我母親、我兄弟和我已經離開康乃迪克州,搬回我們的老家緬因州),我在地方上一家叫做「肯納培克河水果公司」的小雜貨店裡找到一堆藏起來的漫畫書要賣。這疊書的封面已經撕破了,每本可能五分錢就能買到。其中一些是《經典故事插畫》(爛),有幾本是《唐老鴨》(讚),還有許多是E. C.漫畫出版社所出的故事,像是《魔界奇譚》和《恐怖墓穴》(這是最棒的)。在這兩部漫畫中,我發現一類新的吸血鬼,他們都比斯托克的德古拉公爵更粗野,而且肢體更像怪物。他們是蒼白、偏執的惡夢,露著巨大的尖牙和肥美的鮮紅嘴唇,不會優雅地啜飲幾口鮮血,就像德古拉公爵每次都浪費了露西.衛斯坦拉的靜脈,只小口吸個幾口那樣。在E. C.漫畫裡,由費爾德斯坦創造,並由「嚇人精」葛萊姆.英格爾的畫筆賦予陰森駭人生命的吸血鬼們,都更常撕裂、扯裂,把東西撕個粉碎。在一個故事裡,經營餐廳的吸血鬼居然真的在垂死受害者的脖子上,裝上了水龍頭,他們會把受害者頭下腳上倒吊起來,大口大口喝著噴湧而出的溫熱紅色血漿,就像從後院橡皮軟管中直接狂飲的小孩那樣。而這些書中受害者,也不只是呻吟或嘆氣(像露西在她少女床上那樣),而是更常發出一長串咿、啊開頭的尖叫,像是「咿咿咿咿咿咿咿!」和「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這類看起來像是在咳痰的聲響。這一類吸血鬼不只是嚇到我,而是他媽的把我嚇壞了,他們在我的惡夢中追逐我,咧開嘴唇,露出駭人的食人尖牙。
我媽並不欣賞E. C.漫畫出版社的作品,但她也沒把它們拿走。這些書是垃圾,她也常這麼說,但顯然它們並不是「爛」垃圾。最後,是我自己放棄了它們(她八成早就知道我會這樣,而且要不是她跟我碎碎唸,我搞不好會放棄得更快),但那些吸血鬼還是在我心上揮之不去,就像斯托克的德古拉公爵那樣,以自己的方式鮮明、歷歷在目地陰魂不散。也許他們甚至更加鮮明、歷歷在目,因為他們和德古拉公爵不同,他們是美國吸血鬼。他們之中,有些會開車……有些會出門約會……還有一些甚至開了一家吸血鬼餐廳(我還記得裡頭的一道特餐是油炸血痂)。如果這種天殺的小餐館不能算是老式的美國自由企業,那麼還有什麼能算是呢?
我在一九七一年和《德古拉》重逢,當時我在高中教英文,課名叫做「科幻小說」。我和它的重逢是驚惶不安的。我知道在二十四歲時讀書,和九歲或十歲所讀書的感覺會大大不同(而且我還不只是要閱讀,而是要研讀和教授──雖然只是教高中生而已)。通常你會覺得書沒那麼厲害了,不過偉大的鉅作只會更加震撼,並在你心中投下更長的陰影。而《德古拉》就是這樣的一部鉅作──雖然它的創作者在餘生裡沒有太多其他創作(有些幾篇短篇故事,像是《法官的宅子》就仍然禁得起考驗)。我的學生們很享受它,而我甚至比他們更享受。
有天晚上,在我第二次體驗血腥公爵冒險故事的期間(我只在高中教了兩年),我問我太太,要是德古拉不是出現在世紀之交的倫敦,而是在一九七○年代的美國會怎麼樣。「他可能會從紐約上岸,然後被計程車撞死,就像亞特蘭大的瑪格麗特.米契爾一樣。」我補了一句,哈哈笑了。
我太太(她是我所有成就的最大推手)卻沒有跟我一塊兒笑。「要是他來到這裡,來到緬因州,會怎麼樣?」她問。「要是他來到鄉間呢?畢竟,他的城堡不就是在鄉下嗎?在外西凡尼亞的鄉下?」
這樣一句話就夠了。我的心裡燃起了各種可能性,有些是滑稽可笑的,有些是恐怖的。我看到了這樣一個人──這樣一個東西可以在某個小鎮上輕易遊走,散佈他致命的毒素;當地人會和他過去在家鄉熟識及統治的農夫非常類似,再靠幾個貪心的社區同濟會成員的幫助(就像房地產經紀人賴瑞‧克拉起特),他很快就能夠恢復他過去的身分:波雅亞,也就是主人。
我看到的還不只如此。我看到史崔克的貴族吸血鬼可以與E. C.漫畫裡的肥美吸血水蛭結合在一起,創造一個流行文化雜種,一部分是高貴貴族,一部分是嗜血呆瓜,就像喬治‧羅密歐《活人生吃》裡頭的殭屍一樣。而在我所居住、並且仍然熱愛(這通常和我更精明的本能反應格格不入)的越戰後美國,我從周遭社會的不正義(社會中有錢的人越來越有錢,窮人領救濟金……如果他們走運的話)看到了一個隱喻。
我也想講個逆轉《德古拉》的故事。在斯托克的小說裡,你幾乎能在任何事物上找到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的樂觀,就像當時剛剛發明的電燈一樣閃亮。古老的邪惡來到城巿裡,接著就被使用輸血、速記和打字機的現代吸血鬼獵人給驅散了(當然,他們還是有掙扎一下)。我的小說可以從望遠鏡的另一端往回看,反過來讓電燈和現代發明協助吸血鬼,使人類完全無法相信他們的存在。即使是卡拉漢神父,神在地上的使者,也無法真正相信巴婁的存在──沒辦法,就連證據在他雙眼前出現也沒辦法。於是卡拉漢就被送進伊甸園東邊的諾得之地了(在《撒冷地》當中,底特律就是諾得之地的替身)。我心想,在我的故事裡,吸血鬼可能會獲勝,好運會站到他們那一邊。去開車吧,孩子們。或是去開餐廳。歡迎來到撒冷地,今日特餐是血香腸。
可是故事並沒有照著我當時的想法發展──你要是讀過書就知道了,因為最後我的人類角色比我原本預期的還要更堅強。我得費不少勇氣,才能讓他們照著自己的意願,漸漸支撐起彼此,但我終究還是找到了那勇氣。如果身為小說家的我曾經在任何一場戰役中獲勝的話,那麼這大概就是那一仗了。在二戰之後(尤其是越戰期間),作家們要想像毀滅實在是非常輕鬆,要想像筆下的人物在不斷的嘗試中越來越渺小、而不是越來越茁壯,實在非常容易。但我發現,班‧米爾斯想當個大人物。事實上,他想做個英雄。於是我就讓他去成為他想成為的人物,而我從不曾為此感到遺憾。
《撒冷地》一開始是由達博岱出版社在一九七五年出版的。今天,它在許多部分都有點過時了(我一直是個「作品會展現時代性」的作家,這傾向比我希望的還要明顯),但我仍然很喜歡它,也會把它列入我的最愛名單當中。我喜歡它所描繪的新英格蘭小鎮;喜歡書裡漸漸加深逼近的威脅感;喜歡書中刻意強烈呼應了《德古拉》和E. C.漫畫書裡頭,那些吸血鬼們撕扯、撕裂、啃囓的片段,而不是重複在牧師家的品嘗會上,勢利鬼們小口小口細細啜飲紅酒的畫面。最重要的是,我喜歡這本書上巿時,它像架模型飛機一樣衝進了一個所有規則都變得毫不重要、所有事情都有可能的世界(和它一比,我的下一本書《魔女嘉莉》幾乎顯得暮氣沉沉)。這本書裡也有比較多的信心,更多想要展現幽默的企圖(其中一個角色說:「天已經快要塌下來了,你連幾個吸血鬼的存在都不敢相信。」),更多突破極限的嘗試。某方面來說,這本書可以算是我身為作家的成人禮舞會。
把《德古拉》從史特拉福公立圖書館帶回家給我的那位女性,從來沒有讀過《撒冷地》。在《撒冷地》的初稿完成後,她已經病得太重,無法讀太多東西了──在她的一生裡,閱讀一向是她最大的享受,而等到小說出版,她已經過世了。要是她讀到《撒冷地》,我想她大概會展現她平時馬拉松選手般的閱讀耐力,菸一根一根接著抽,一口氣讀完最後的一百頁,接著哈哈大笑,把書擺到一旁(但還算是喜歡),宣佈這本書是垃圾。
不過也許她不會說這是「爛」垃圾。
加州龍布嶼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四
後記
我第一次讀到《德古拉》,是在九或十歲的時候──當時大約一九五七年。我不記得為什麼自己想讀這本書,也許是因為學校同學說的某句話,或是因為約翰.拉克里「驚嚇劇院」裡所播的某部吸血鬼電影,反正我就是看了。那是我媽媽從史特拉福公立圖書館借回家的,而且她沒有多說什麼就把書交給了我。我的兄弟大衛和我都是早熟的讀者,母親也非常鼓勵我們多閱讀,只禁止我們接觸極少的書籍。她常常會把我們倆其中一人說要的書遞給我們,同時補上一句:「裡頭都是垃圾。」她的語調透露,她知道這麼說並沒有辦法阻止我們;相反地,還很可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