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或方國部落是指中國商之際時的諸侯部落與國家。現今學者對這些方國的認識主要來源於商朝晚期的殷墟遺址出土的甲骨卜辭,卜文中多以「某方」的形式稱呼這些部落國家,所以稱作「方國」。「方國」一詞最初由孫詒讓在《契文舉例》中提出。《周易·既濟》篇載,「方,國也」。「方」便是「所有的國」,甲骨文中稱為「多方」。在甲骨卜辭中,有稱為「某方」的國,又有不稱「某方」的國。狹義的方國僅包含那些稱為「某方」的國,而廣義包括所有的與商王朝對稱的國:270。多數方國規模較小,僅僅是一些原始的氏族部落,但還有少數方國規模較大,已經具備了完善的國家機構。如土方、羌方、周方等大的方國甚至達到了能與當時中原共主王朝商朝平等抗衡的規模。目前可辨別的方國有150餘個。使用的名稱是商部落給這些方國附上的他稱,其中與商部落敵對的方國的名稱多為貶稱,而與商部落友好的方國的名稱多為中性名稱。
判斷甲骨卜辭中的國名是否屬於廣義的方國主要根據以下8種標準::270—271 甲骨文中稱方的,「某方」、「方某」; 甲骨文中稱爵的,「某侯」、「侯某」、「某白」、「白某」、「某子」、「子某」、; 甲骨文中稱子的,「某子」、「子某」; 甲骨文中記載與殷商發生過大規模戰爭的; 甲骨文中稱王的,「某王」; 甲骨文中記載的國名與考古材料對證的; 甲骨文中記載的國名與西周金文等早期傳世文獻對證的; 另外增加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容成氏》中記載叛商後被周文王平服的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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