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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1 項符合
晉唐佛教文學史的圖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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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拉丁詞根literatura/litteratura被用來指代所有的書面記錄,儘管當代定義將術語擴展到包括口頭或唱歌的文本。文學可以根據是虛構作品還是非虛構作品進行分類,也可以根據是韻文還是散文進行分類;可以根據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等主要形式進一步區分;作品往往根據歷史時期或者遵守某些美學特徵或期望進行分類。
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現實的藝術,包括韻文、散文、劇本、小說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流派表現內心情感和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生活。
這個概念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了意義:現在它可以擴大到非書面的口頭藝術形式,可以與語言或文字本身配合,因此很難就其起源達成一致。
印刷技術的發展使得書面作品的分布和擴散成為可能,最終導致了網絡文學。
文學並不一定是客觀的,一名成功的文學家能在自己的文學作品中,展現自己對於文學的主觀看法,抒發自己的情緒和感觸,但藉由嘗試建立一個「客觀的標準」,有時對能幫助作家了解「讀者的感受」以求將內心之情感與藝術表現完整的體現在讀者心中。
有時也能藉作家主觀想法帶給社會不同面相去省思現況,例如女性文學的興起。
維基百科
本書借鑒法國社會學家布林迪厄“文學場域”論及挪威建築理論家諾伯舒茲“場所精神”論,運用源流、本末、體用及“作家、作品、文體三位一體”等原則,對東晉至唐五代的佛教詩歌、佛教散文、佛教小說及淨土、禪宗文學的生成場所與創作表現作了較全面的剖析,大致厘清了晉唐佛教文學發展的內在脈絡,可為撰寫中國佛教文學通史提供有益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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