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禮制
草創期
在中國原始社會裡,生產力十分低下,人們生活也很艱苦。那時集體勞動,共同消費,沒有階級和等級,沒有君主和國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隨著父系制的出現,對偶家庭也變成一夫一妻制的單偶家庭,這時,就有了「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產生了血緣關係之上私有財產的觀念。而且在父系氏族社會晚期及其解體後,就開始出現「上下長幼之道」和「進退揖讓之禮」,反映小歷史進入階級社會的某種道德規範的萌發。自華夏部落聯盟首領開始「父傳子,家天下」的王位繼承制以來,原始人類那種淳樸而不虛偽、為公而不計私情的民主選舉制終遭淘汰。夏啟變禪讓為世襲,變舉賢為傳子,反映出私有制社會的階級狀況和集團利益。從此之後,暴力成為解決問題的方式,國家成為名正言順的統治機器。
為使整個部落聯盟更有凝聚力和更富進取性,為使父死子繼的權力傳承合法正統,必須建立和鞏固威服天下的王族政權。王位占有者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塑造自己的形象,並借用天帝祖先等神靈美化自己的統治手段。夏、商、周統治者都神化自己的祖先,以天帝在人間的代表者自居,子孫後代也世襲這份天意,那麼就形成不可更改的血統和秩序。為維護這份可以替天行道和可以傳宗接代的不朽使命,於是演繹出一套典章制度和道德規範,這便是後世所謂之「禮」。可以說,在中國傳統中,宗法是歷代統治的核心要素,而禮制則是歷代統治的基本手段。
夏禹在位時,曾取得很高威信,許多部落曾向夏貢銅,夏以此鑄鼎而成為傳國之寶。《左傳‧宣公三年》云:「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可知所謂夏鑄九鼎,不僅象徵王朝權威,也還寓意民族團結。此鼎後來商、周都作傳國之寶,相傳成湯遷九鼎與商邑,周武王遼之於洛邑。到戰國時,秦、楚還興師到周問鼎之事。可見此鼎並非尋常,其開國傳世之功恰含正宗合禮之義,故為人所重。
禹鑄九鼎或係傳說,但夏朝已有大量青銅禮器卻是事實。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出土的銅爵、銅鈴,銅錘、銅刀、銅鏃、銅錛、銅鑿、銅戈都具特殊意義,特別是有些墓制也超出一般,有的還鋪撒紅砂,顯然墓主具有極高身分。也許夏人還不曾像周人對宗法禮制作過多的思考和研究,但他們也朦朧地已有這種觀念。據說禹時儀狄造酒並進獻,禹飲後便言後世有以酒亡國者,當然這可能是後人附會,但可看出對禹的敬頌。啟時為了要顯示天子的威儀和夏朝的富有,一改禹生節儉樸素的生活作風,特定出一套禮儀和禮器。
作為禮,「貴賤有等,長幼有差」,如重要會見,都要「享禮」。儘管禹生前已下「禁酒令」,但因酒既可助興,又顯氣派,所以啟還是用其來大宴諸侯。啟不但提供這種當時甚為稀罕的可口飲料,而且為顯富有和豪華,使用了當時甚為貴重的青銅器皿。那些造型美觀、質地優良的鼎、彝、尊、爵,盛著香氣噴噴的豐盛酒食,怎不使各方伯長大為景仰?而且在飲宴過程中,那些多才多藝的文化人,編創些新穎的樂舞,打著從天神那裡學來的旗號,演奏助興,既悅人耳目,又令人感化,怎不在人靈魂深處產生效應?
當然,對禮的維護,有時也會導致血戰。據說禹有幼子叫武觀,見其兄啟繼其父禹做王后那種鋪張和享受,非常羨慕並嫉妒,覺得要是自己做王該多威風,而現在自己卻只能與方伯們隨班朝賀。武觀認為自己與啟屬兄弟之輩,不必固守君臣之禮,於是在朝儀方面馬虎應付,還口出怨言發牢騷。啟感到弟弟非禮,於是「放逐季子武觀於西河」(今本《竹書紀年》)。武觀被放逐後大為不平,就蓄積力量擁兵自重,這當然對「夏禮」構成破壞,啟就命令彭國方伯率兵鎮壓,武觀兵力不足只好投降。雖然武觀表示認罪,但啟還是放心不下把他殺了。可以想見禮的尊嚴,還是維護統治秩序。
啟死後,其子太康即位。太康沉迷於遊獵,不理國事,漸失民心,后羿乘機驅逐太康。太康與五個兄弟不得返國,兄弟五人乃作「五子之歌」,以發洩對太康的不滿和悲怨之情。夏人雖擁立太康弟仲康為王,但實權仍為后羿控制。仲康死,后羿篡奪王位,史稱「后羿代夏」。后羿自恃善射,疏遠賢臣,將朝廷委於寵臣寒浞,自己終日外出遊獵。寒浞早已垂涎王位,糾集親信,殺死后羿,自立為王,並霸占后羿之妻,生澆和殪。寒浞處心積慮地妄圖根除夏王後裔。澆成人後,追殺仲康之子相。相被殺死,相妻後緡身懷有孕,逃回娘家,生子少康。少康成人後,又被澆追殺。後少康投奔有虞氏,聚集夏人的力量,聯絡其他勤王部落,終於消滅了澆和殪,恢復夏朝統治,史稱「少康中興」。
可見當時人們已樹立了正統觀念,而非禮行為則遭到人們反對。夏朝建國之初,竟然經過如此反覆激烈的鬥爭,也說明新觀念新制度確立不易,但正是在這種較量中,新規範得以穩固並發展。
夏朝已注意到「禮」的重要,禮不僅規範等級秩序,也有道德修養要求。夏桀之時,暴虐無道,其倒行逆施激起民眾的憤慨,方國也不甘臣服伺機反叛。而桀非但不思悔改,反頑冥不化。史載桀云:「天之有日,猶吾之有民。日有亡哉?日亡吾亦亡矣!」眾人曰:「是日何時喪?予與汝皆亡。」說明民眾此時已忍無可忍,寧願與之同盡。夏桀目無宗法,大毀禮制,從而導致順天昌民的改朝換代。
發展期
商滅夏後,極重禮制。因為商人本就迷信鬼神,所以禮制最常見於祭祀活動中。禮在甲骨文中為「豊」字或「」字,據王國維在《觀堂集林‧釋禮》中考證說:「此諸字皆像二玉在器之形,古者行禮以玉,故《說文》曰:豊,行禮之器,其說古矣?」雙玉盛於器皿,用於祭祀禮儀,可謂極富象徵意義。用精美的包裝盛以珍貴的內涵奉獻給最崇拜的,很能說明這是多麼美好的禮物而表達出多麼尊嚴的意味。
但禮的表示有差別,只有天子才能代表國家祭祀天地與祖宗,餘皆等而次之。《論語‧為政》說:「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夏、商、週三代禮制是存在著繼承發展的關係的,等級名分制度則是核心內容。商代國王自稱為「余一人」,表明其初步具備至高無上的地位,其他王室貴族、宰執輔臣、各方侯伯則各具等差。中、亞字形大墓只會出現於王陵,精美禮器也只能出土於貴族墓葬,平民死後一般只有狗相陪,奴隸只有作人祭、人殉的份。
殷商時代的王位繼承基本遵照夏代「父死子繼」的正統觀念,但實際上往往採用的是「兄終弟及」和「還位長子」的方法。商王死後,王位由弟弟繼承,如果沒有弟弟才傳給兒子。商代的奴隸主都是多妻制,假如商王不是短命鬼,就有許多兒子。這樣兄弟就多,王位繼承就出現紛爭。自仲丁至陽甲九個商王中,在兄弟子姪之間為了繼承王位一直爭奪不休,造成了九世混亂的局面。五次遷都的原因,固然有尋找便於控制四方和選擇良好自然條件的想法,但也不能排除以此擺脫王族在舊都中形成的各種勢力,來緩和內部矛盾的目的。
武丁即位時也打破了慣例,他本是盤庚、小辛、小乙三兄弟中小乙的兒子,小乙未將王位讓於盤庚之子,而是留給了自己的兒子,顯然違反了祖制。武丁時期,商朝達於極盛。但他誤聽後妻之言,流放長子並將其迫害致死,也說明王位爭奪的殘酷性。其長子孝己的故事很多,如夏、商祭祖時都要選受祭祖先後代中子孫一人,一般是長子或是長孫來充當死去的祖先,叫做「屍」。為屍者在祭祀前要沐浴、齋戒、靜養,祭祀時代祖先受禮拜。這是一種很高的榮譽,也是地位的肯定。武丁祭祖時,就曾叫其長子孝己去當屍。相傳孝己也十分孝敬,卻不為後母所容。後來莊子論此事說:「人親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愛,故孝己憂而曾參悲。」由此而言,只是親孝沒有威權也流於空泛。夏、商嫡庶制度還不夠嚴格,不像後來周代那樣明確。
王室以王為中心,是貴族階層的總代表,下設各級官吏構成統治機關。一般認為,王是由氏族社會後期部落首領演化而來,是權力集中的突出表現。甲骨文中「王」字像一個刃部向下的斧鉞,斧鉞在早期只是一種生產工具和殺伐兵器,後逐漸演化成勞動和征伐的帶頭人的權柄。新石器時代許多文化遺址中就有象徵權力的石鉞出土,到商代,斧鉞代表權貴已有豐富的貴族墓葬證明。當氏族首領變為國家君主之時,王──斧鉞也就成為最高代表的專有稱號。夏朝的最高統治者已經稱王,商代稱王始於成湯。商王自稱「余一人」則表示非同凡響,平民安敢望其項背。商人迷信鬼神,甲骨卜辭中「帝」被認為天界最高神,商王被認為人間最高神。
在此神威下,皇室成員和王朝官吏構成龐大的統治階層,這個階層掌握著絕大部分政治權力和物質財富,他們生前過著享樂淫逸的生活,死後還要葬在精心修建的陵墓中,並要隨葬大量精美的銅器、玉器、牲畜、車輛及奴隸。安陽武官村北發掘的武官大墓,面積約三百四十平方公尺,且已被盜,但其中仍有殉人七十九具、葬馬二十八匹。眾所周知的婦好墓,墓室面積二十餘平方公尺,其中殉葬十六人、隨葬禮器一千九百餘件。
由此可見,商代的統治階層不僅對奴隸殘酷地壓榨剝削,而且對奴隸具有生殺予奪的權利。他們生前要奴隸服侍,死後也不捨棄被冤魂伺候。他們是商代社會中的特權階層,「禮」便是適應他們的需要而制定出來的。因而商代的「禮」更多體現在神的意志上而較少人的意味,任何事情都表現於敬神事鬼的儀式。商人以為,威權來自天命,天命的表現是神鬼的啟示,因而遇事必卜,表明符合天意。這種宗教的虔誠,顯然包含著殘酷的階級壓迫,並以強化鎮壓手段加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