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手難遮天下目,欺人反使被人欺
萬惡都從無恥來,作偽心勞只自知
探索袁世凱的野心,見證洪憲帝制的失敗
揭示民國初期的權力鬥爭與政治角力
【袁世凱的掌權與稱帝】
本書描繪袁世凱於民國初期逐步掌控權力的過程。隨著袁世凱成為臨時大總統,他逐步削弱南方革命勢力,並積極鞏固自身地位。袁世凱在一系列外交談判中對外借款,與列強簽訂不平等條約,引發南方革命黨的強烈不滿。隨著袁世凱稱帝的計畫浮出水面,國內反對聲浪也不斷高漲。袁世凱在密謀恢復帝制的同時,不斷拉攏勢力鞏固自己稱帝的基礎。這一時期的主要衝突,圍繞著袁世凱的稱帝野心,並為後續的動盪埋下伏筆。
【南方起義與護國軍討袁】
袁世凱稱帝後,反對聲浪四起,尤其是南方的革命黨人和地方軍閥成為反袁運動的核心力量。書中生動描寫護國運動的爆發,蔡鍔領導的護國軍誓師討袁,成為推翻洪憲帝制的重要關鍵。護國運動的爆發迅速蔓延到全國各地,許多地方勢力紛紛響應。同時,袁世凱於外交上的妥協、對內鎮壓的失敗,展現出他在面對護國軍強烈攻勢時逐漸失去控制的過程,袁世凱的帝制也在各方反對聲浪中逐漸走向崩潰。
【帝制終結,混亂開始】
袁世凱的稱帝夢終於在內外壓力下破滅,他被迫取消帝制,恢復共和政體。然而,袁世凱的退位並未帶來真正的和平與穩定。書中詳細描寫袁世凱退位前後的政治風波。袁世凱最終因病而死,這一事件代表北洋政府權力真空的開始,也為軍閥混戰時代的到來拉開序幕。然而,南北對立局面依然存在,各地軍閥勢力不斷壯大,地方割據成為民國初年政局的常態。
【內憂外患,動盪的民國】
袁世凱去世後,民國進入一個動盪的軍閥割據時期。軍閥之間的分裂與對抗,使得重建共和的進程充滿阻礙。書中重現各個派系之間的交鋒,展示南北勢力之間的博弈,以及軍閥對國會的操控和壓制。同時,外國對中國內政中的干涉成為當時政局的一大隱患。民國的政局在內外壓力下再度陷入僵局,國內矛盾未解,國外列強虎視眈眈,這一時期的共和體制始終未能達到真正的穩定。
本書特色:本書以文字重現民國初建時期的動盪局勢,從袁世凱稱帝到洪憲帝制失敗,再到護國運動以及軍閥割據等事件,作者詳細描繪當時政局中的權力鬥爭與陰謀。書中內容涵蓋袁世凱與列強的交涉以及各地反對的興起等影響民國發展的關鍵,揭示民國初期從君主制過渡到共和制過程中的混亂與矛盾,是一本具備豐富價值的歷史書籍。
作者簡介:
蔡東藩(西元1877年至1945年),名郕,字椿壽,號東藩,演義小說作家、歷史學家。從1916年開始,到1926年為止,蔡東藩以豐富學識和驚人毅力完成了共11部歷史通俗演義,合稱《歷朝通俗演義》(又稱《中國歷代通俗演義》),時間跨越兩千餘年,又著有《西太后演義》(又稱《慈禧太后演義》),增訂清初呂安世所著《二十四史演義》,其一生共著書13部,撰寫700餘萬字,篇幅之巨堪稱歷史演義的奇蹟,被譽為「一代史家,千秋神筆」。
章節試閱
第四十一回 又謀世襲內府藏名 戀私財外交啟釁
前回書中,敘到歐戰發生,中國宣告中立,日本興兵至膠州灣,攻打德國租占的青島。青島原有德兵駐紮,約不過一二千人,明知眾寡不敵,守不住這個青島,但若拱手讓人,殊不甘心。膠州總督,係管轄青島的德將,職守所在,當即下令拒敵。德人雖敗,勇力可嘉。日本兵艦,未能直入膠州灣,遂由龍口登岸,進兵濰縣西境,抄入青島背後,以便腹背夾攻。唯龍口、濰縣等處,完全是中國領土,日兵進境,明是侵犯中立條規,袁政府與他交涉,他只自由行動,不肯撤回,但說是攻取青島,仍為中國幫忙,俟得青島後,當完全交還中國。看官!你想天下人有這等俠義麼?同是中國人,尚且爭權奪利,互鬩不休,況中日不相聯屬,怎肯把處心積慮的青島謀取到手,還要完璧歸趙呢?透澈之至。袁總統聰明過人,豈有不曉得的道理?唯勢力既不及日本,更且想仰仗日人,贊助帝制,那時只好模糊過去,不過與日人劃一戰線,讓他數十里中立地面,聽令出入,戰線以外,不得運兵。日人得了運兵路徑,已是心滿意足,當與袁政府約定,仗著一股銳氣,夾攻青島。德兵多方防守,相持至三月有餘,兩造傷亡,恰也不少。畢竟德人勢孤力弱,弄得餉盡援絕,無法可施,不得已懸旗乞降,好好一個青島,由德人經營十多年,建築完固,至此國際紛爭,竟被日人乘間占去了。為好拓地者作一棒喝。
袁總統也無心過問,按日裡收攬大權,規復專制,所有新頒章程,又增添了若干條。就中有立法院組織法,及地方自治試行條例,名目上是改良舊制,維持共和,其實是徒有虛名,掩飾人目。當時有一個在京人員宋育仁,居然倡議復辟,欲請出宣統帝來,仍登大寶。為文武二聖人先聲。會被袁總統聞知,即下一申令,說他邪詞惑眾,紊亂國憲,著即驅逐回籍。就是王闓運、勞乃宣等,主張君主立憲,袁總統尚滿口共和,自謂帝王總統,均非所願。誰知他口是心非,暗地裡卻著著進行,到了三年十二月終旬,先改定大總統選舉法,公布出來,錄述如後:
[大總統選舉法]
第一條 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子,完全享有公權,年滿四十歲以上,並居住國內滿二十年以上者,有被選舉為大總統資格。
第二條 大總統任期十年,得連任。
第三條 每屆行大總統選舉時,大總統代表民意,依第一條所定,敬謹推薦有被選舉為大總統資格者三人。
前項被推薦者之姓名,由大總統先期敬謹親書於嘉禾金簡,鈐蓋國璽,密貯金匱於大總統府,特設尊藏金匱石室尊藏之。
前項金匱之管鑰,大總統掌之。石室之管鑰,大總統及參政院院長國務卿分掌之,非奉大總統之命令,不得開啟。
第四條 大總統選舉會,以下列各員組織之:
一 參政院參政 互選五十人。二 立法院議員 互選五十人。
前項各款之互選,用記名連記投票法,以得票較多數者為當選,由內務總長監督之。
屆組織大總統選舉會,立法院在閉會期內時,以在京議員之名次在前者五十人,為大總統選舉會會員。
第五條 大總統選舉會,由大總統召集,於每屆選舉期前三日以內組織之。
第六條 大總統選舉會,以參政院議場為會場,以參政院院長為會長。
參政院院長,如係副總統兼任,或有其他事故時,以立法院議長為會長。
第七條 選舉大總統之日,大總統敬謹將所推薦有被選舉為大總統資格者之姓名,宣布於大總統選舉會。
第八條 大總統選舉會,除就被推薦三人投票外,得對於現任大總統投票。
第九條 選舉大總統,以會員四分之三以上到會,用記名單名投票法。得票滿投票人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若皆不足當選票額時,就得票多數之二人行決選,以得票較多數者為當選。
第十條 每屆應行選舉大總統之年,參政院參政,認為政治上有必要時,得以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為現任大總統連任之議決,由大總統公布之。
第十一條 大總統任期未滿,因故去職時,應於三日內組織大總統臨時選舉會。
臨時選舉未舉行前,大總統職權,由副總統依約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代行之。如副總統同時因故去職,或現不在京,及有其他事故,不能代行時,由國務卿攝行其職權。但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所規定之職權,不得代行或攝行。
第十二條 屆行臨時選舉之日,由代行或攝行大總統之職權者,諮行大總統臨時選舉會會長,指任會員十人,監視開啟尊藏金匱石室,恭領金匱到會,當眾宣布。就被推薦三人中,依九條之規定,投票選舉。
第十三條 現任大總統連任,或當選大總統繼任,均應於就職時,為下列之宣誓。
余誓以至誠遵守憲法,執行大總統之職務,謹誓。
憲法未公布施行以前,前項誓詞,須宣告遵守約法。
第十四條 副總統之任期,與大總統同。任滿時,由連任或繼任之大總統推薦有第一條資格者三人,準用選舉大總統之規定行之。
第十五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施行之日,中華民國二年十月五日所宣布之大總統選舉法廢止之。)
依這選舉法看來,是大總統一任十年,且得連任,或一次或兩次三次,並未明定限制。試想做了大總統,已是年滿四十,人生上壽,不過百年,若連任數次,便是終身為大總統了。釋明上文第一,二,七,八,十三各條。後任的大總統,須由前任的大總統推薦三人,署名金簡,密貯金匱,將來選舉後任大總統時,除對於現任大總統,得票選舉連任外,只有金簡中所寫的姓名,可以選舉,此外不能羼入,照此制度,明明是總統得以世襲,如袁總統有子十餘人,他若寫著三個兒子的姓名,藏將起來,俟後任選舉,總要把他三個兒子中,選出一人,否則唯有老袁永遠活著,仍歸他連任下去,別人是永世無望了。釋明上文第三及十二各條。小子曾記前清雍正年間,雍正帝定立儲法,默選儲君,書名納匣,藏在正大光明殿額的後面。袁總統做過前清大員,想是熟悉掌故,所以把雍正成制,抄襲了來。以袁總統比雍正帝,陰鷙相似,而膽略尚恐未逮。還有一篇告令,說明改正選舉法,實為總統絕續時,預防爭亂起見,小子也似信非信,只好付諸闕如。唯總統選舉法,既已改定,袁總統應如法照行,他便就意中所愛的三人,書藏金匱,或說是黎元洪、徐世昌及袁大公子克定,或說是克定、克文、克良、克端等類,統是袁家公子。大約此說近是。但袁總統素好祕密,書藏時無人在旁,只由他一手做成,因此外人無從知曉,不過憑虛推測罷了。
隔了兩天,復定出國璽條例。國璽分作三項,一為中華民國璽,凡遇國家大典禮大政事及國際交換國書等項,應用此璽;二為頒爵襲職,及封贈冊軸等所用,叫做封策之璽;三為給予勳位勛章,及其他榮典文書等所用,叫做榮典之璽。此外加大總統印,陸海軍大元帥印,一時不便稱璽,仍然沿稱為印,附入國璽條例中。改印為璽,非帝制而何?
光陰似駛,又是民國四年,元旦覲賀等禮儀,且不必說。唯袁總統把新頒官制,策令群僚,授徐世昌為上卿,楊士琦、錢能訓為中卿,趙爾巽、李經羲加上卿銜,各部總長,除陸海軍兩部外,並授中卿,獨章宗祥、湯化龍,資望稍輕,以少卿加中卿銜,梁士詒、周樹模、汪大燮、貢桑諾爾布等,均授中卿,董康、莊蘊寬等,均授少卿。他如文官加給嘉禾章,武官加給文虎章,或酌授勳位,無非是施澤如春,有加無已的至意。語帶雙敲。一面令教育部整飭學校,提倡忠孝節義,所有小學校中,應讀論、孟二書。列入科目,不得廢經。一面頒附亂自首特赦令,凡在民國三年十二月前,所有附亂人等,或被脅,或盲從,均得向地方行政官署,悔罪自首,當由地方行政官呈請大總統特赦,給予免罪證書,回籍營業。總算皇恩浩蕩。
是時白狼已平,餘匪肅清,就是民黨中人,亦無隙可乘,只有假借文字,詆毀老袁,也沒有什麼效力。歐洲各國,日務戰爭,舊有中外交涉,盡行擱置,無暇向中國尋隙,美國雖守中立,未曾與戰,但距華較遠,又素抱和平宗旨,與中國沒甚齟齬。只有東鄰日本,眈眈在側,自攻取青島後,屯兵不撤,日夕綢繆,不但青島領土權,被他占去,就是青島街市上,所有營業行政等權,亦歸日人占領。袁總統得此消息,不由的吃了一驚。看官道是何故?原來青島中有一德華銀行,前由德人經理,老袁曾存著鉅款,約計二千萬馬克,馬克,德幣名。預備將來恢復帝制,提出使用。此次聞日人干涉營業,恐他囫圇吞去,無從追索,豈不是白費金錢,破壞好事?領土權可以拋棄,私款是萬難割捨的!當下情急智生,亟通牒英、德、日三國,宣告撤銷山東戰域,牒文內列著三種理由,一是青島戰事,現已完畢,二是膠、萊、龍口各處情形,已甚安靖,三是中國應設兵防海,阻禁匪徒侵入膠、萊各處作亂,為此三大要件,不能不要求日本撤兵。哪知牒文才發,日本政府,卻已有照會到來,他的照會中,卻含混說著道:「君有大志,何必親近德意志,難道我大日本帝國,就不能作一幫手麼?」隱隱約約,確是妙文!袁總統接閱照會,巧巧碰入心坎,躊躇了好一會,便邀請顧問員有賀長雄、西坂大佐等,祕密商議一番,託他電達本國政府,極力贊助;一面電囑駐日公使陸宗輿,疏通日本內閣。
第四十一回 又謀世襲內府藏名 戀私財外交啟釁
前回書中,敘到歐戰發生,中國宣告中立,日本興兵至膠州灣,攻打德國租占的青島。青島原有德兵駐紮,約不過一二千人,明知眾寡不敵,守不住這個青島,但若拱手讓人,殊不甘心。膠州總督,係管轄青島的德將,職守所在,當即下令拒敵。德人雖敗,勇力可嘉。日本兵艦,未能直入膠州灣,遂由龍口登岸,進兵濰縣西境,抄入青島背後,以便腹背夾攻。唯龍口、濰縣等處,完全是中國領土,日兵進境,明是侵犯中立條規,袁政府與他交涉,他只自由行動,不肯撤回,但說是攻取青島,仍為中國幫忙,...
目錄
第四十一回 又謀世襲內府藏名 戀私財外交啟釁
第四十二回 廿一款恃強索諾 十九省拒約聯名
第四十三回 榻前會議忍辱陳詞 最後通牒恃威恫嚇
第四十四回 忍簽約喪權辱國 倡改制立會籌安
第四十五回 賀振雄首劾禍國賊 羅文幹立辭檢察廳
第四十六回 情脈洪姨進甘言 語詹徐相陳苦口
第四十七回 袁公子堅請故軍統 梁財神發起請願團
第四十八回 義兒北上引侶呼朋 詞客南來直聲抗議
第四十九回 競女權喜趕熱鬧場 徵民意咨行組織法
第五十回 逼故宮勸除帝號 傳密電強脅輿情
第五十一回 遇刺客險遭毒手 訪名姝相見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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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回 目斷鄉關偉人又歿 釁開府院政客交爭
第八十回 議憲法致生內鬨 辦外交惹起暗潮
第四十一回 又謀世襲內府藏名 戀私財外交啟釁
第四十二回 廿一款恃強索諾 十九省拒約聯名
第四十三回 榻前會議忍辱陳詞 最後通牒恃威恫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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