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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犯罪所得之程序法制與國際刑事司法互助:以台、日扣押法制的比較法考察為核心的圖書 |
$ 360 | 沒收犯罪所得之程序法制與國際刑事司法互助—以台、日扣押法制的比較法考察為核心
作者:李傑清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10-10-01 語言:繁體中文 台灣金融研訓院網路書店 - 一般法律 - 來源網頁   | |
$ 360 ~ 380 | 沒收犯罪所得之程序法制與國際刑事司法互助:以台、日扣押法制的比較法考察為核心
作者:李傑清 出版社:元照出版 出版日期:2010-10-01 語言:繁體中文 規格:平裝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共 3 筆 → 查價格、看圖書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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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法認為,司法是指法院或特定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具體適用法律對民事、刑事案件進行聆訊和審判。
普通法認為,司法就是審判、裁決。在普通法體制,只有司法部門具有對法律的解釋權。
維基百科
自 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問題所在 3
第二節 基本構想 4
第三節 研究課題與比較方法 5
第二章 沒收洗錢犯罪所得的實體與程序
第一節 前 言 9
第二節 沒收洗錢犯罪所得的理論與實務 10
第三節 國際沒收實體法的考察 23
第四節 國際沒收程序法的比較 31
第五節 強化適切沒收洗錢犯罪所得的芻議 39
第三章 扣押財物或禁止處分財產之程序法制──以利於損害回復或沒收為核心
第一節 問題之所在 43
第二節 依刑訴法之扣押財物、發還及救濟 43
第三節 論洗錢防制法之扣押財產規定及存款帳戶之禁止處分 46
第四節 評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辦法之警示帳戶 56
第五節 國際公約與日、德比較法的考察 66
第六節 改善現行法缺失之芻議 71
第四章 被害人聲請發還被扣押債票的程序與實體──以最高法院96年度台抗字第596號裁定為例
第一節 事實摘要 85
第二節 聲請意旨 85
第三節 原裁定意旨及本(抗告)裁定要旨 86
第四節 問題爭點 87
第五節 評 析 88
第六節 結 語 101
第五章 扣押與發還證券交易存款債權之理論與實務──以最高法院97年度台抗字第185號裁定及台北地院98年度聲字第962號裁定為例
第一節 事實摘要 105
第二節 裁定要旨 107
第三節 後續訴訟審理情況 109
第四節 問題爭點 113
第五節 評 析 113
第六節 結 語 129
第六章 金融帳戶之凍結、扣押或禁止處分
第一節 問題之所在 137
第二節 金融帳戶與特定財產犯罪之關係 138
第三節 我國在制度面對金融帳戶強制處分之分析與國際公約之比較 144
第四節 我國執行酌量財產扣押、禁止處分與警示帳戶之缺失與檢討 156
第五節 改善我國當前財產扣押或禁止處分之芻議 169
第七章 沒收被告以外第三人涉及刑事案件之財產的程序法制──兼論沒收重大犯罪嫌疑人逃亡或死亡時之犯罪所得的可能性
第一節 問題所在 181
第二節 當前沒收第三人涉及刑事案件財產之缺失 185
第三節 國際公約及日本沒收缺席被告及第三人財產之程序法制 200
第四節 完善我國沒收缺席被告及第三人財產之程序法制的芻議 207
第五節 結 語 216
第八章 跨境犯罪所得移轉之扣押與刑事司法互助──以均受國際公約影響之台灣法與日本法之比較法的觀點
第一節 前 言 219
第二節 跨境犯罪之處罰與國際扣押犯罪所得之國際刑事司法互助 221
第三節 狹義國際刑事司法互助與跨境犯罪所得之查扣 235
第四節 我國與日本請求及協助扣押跨境犯罪所得之程序及證據能力之探討 253
第五節 結 語 285
第九章 結論與建議 291
參考文獻 301
序
本書「沒收犯罪所得之程序法制與國際刑事司法互助──以台、日扣押法制的比較法考察為核心」全文約20餘萬字。全書在架構完整及論理一貫的原則下,除部分內容為增補本人刊載於檢察新論、民國97年洗錢防制年報、台灣法學雜誌及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等期刊之舊作外,其餘近7成皆為新近的研究成果。這些增補及新撰的內容,多為本人近年在參加法務部查扣犯罪所得法令研修小組會議、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經濟犯罪防制處、台灣刑事法學會等相關修法研討會、座談會及學術研討會中所吸取之實務、學術經驗,以及在擔任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務研究所訪問學者期間,參與早大社會安全研究所定期發表會及第三屆日中犯罪學學會交流等所取得之研究心得。
不同於一般的論文集結,本書在廣度上以沒收洗錢犯罪所得的實體及程序為出發點,再藉由比較法及國際公約之觀點,凸顯了我國沒收前置階段扣押等程序法制的缺失。在深度上,則依序評析了我國本土現存之有關扣押及扣押物發還等問題;探討了對金融帳戶強制處分、沒收被告以外第三人程序法制及跨境犯罪所得移轉之扣押與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等議題。最後在參酌日本學說及法制後提出改善我國法制缺失或修法之芻議,以健全沒收的程序法制,確保國家在訴追犯罪及沒收犯罪所得的同時,更能維護被害人及善意第三人之財產權益及程序正義。
本書之完成,首先必須感謝法務部檢察司及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的盛情邀請,使我能參與定期召開的主題式研討會議及各項相關會議,進而能深刻地認識實務單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其次要感謝臺北科技大學人文與社會學院院長徐正戎教授二度帶領本校研究團隊(陳慧貞副教授、陳建文助理教授及本人)執行教育部整合型法學教育教學研究創新計畫,在廣泛邀請學術及實務界專家針對書中部分議題參與討論中,間接充實了本書的內容。再者,感激日本住友財團提供為期一年的研究補助以及日本交流協會資助添購必要之研究圖書。最後,也要感謝臺北科技大學研發處、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所有同仁在教學、研究及行政上所給予的支援、研究助理李承遠協助文書編排、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吳天雲、魏武群及最高法院法官助理郭俊澤提供寶貴意見及協助校稿、元照出版公司熱情支援出版事務以及家人對我以校為家的寬容與體諒。
長久以來,在刑事實體法的領域裡,沒收法制並未受到太多的關注;在刑事程序法的領域裡,扣押法制更是如此。本書從比較法之觀點,以扣押法制的國際合作為主軸,擴及未被確認為共犯之第三人財產沒收的程序;剖析國際刑事司法互助調查取證之證據能力等一般論著較少涉及之艱深課題。面對此類即使在先進國家亦屬於因犯罪情勢及規模迅速惡化,而必須積極加強國際合作及法制整合之發展中的課題,由於個人才疏學淺,思慮可能不夠周詳,且本書匆促付梓,誤漏之處難免,尚祈刑事法學專家、學者及各界先進不吝指正,則不勝感激之至!
李傑清
謹誌於台北科大
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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