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1章概述全書架構;第2章檢視早期城市如何改變自然環境,而自然環境也影響城市。隨著城市浮現與成長,汙染和疾病這類新的環境問題,也推動新的管制系統和基礎建設翻修,回頭修正城市環境關係。第3章說明工業城市的興起如何造成與日俱增的空氣、土地與水汙染,但也引發後續的政策改革和新型都市設計。處理工業化過程中的都市環境問題,是新知識的重要刺激,也激發新政策和基礎建設的創建。
第4章把故事帶到今日,介紹當前都市轉型浪潮的五種趨勢;巨大都市區域和鉅型城市(megacities)的衝擊;後工業城市與棕地(Brownfields,即廢棄土地)、都市蔓延(urban sprawl)、新工業空間,以及違建區(shantytown)。許多城市都有不只一種趨勢同時發生。第 5 章指出占據特定位址(如沙漠、海灘和沖積平原),如何創造限制和機會,以及生產都市意象及都市自然動態的場景。
自從911、2004年海嘯,以及2005年卡崔納颶風之後,城市易受災害侵襲的態勢逐漸明朗。第6章將探索這種脆弱性,並且主張沒有所謂「自然災害」這種東西,寧可用「環境危害∕災害」這個詞,因為它強調中介或惡化危險的社會、經濟與政治力量。同時也承認城市也有回復力(resilient)。譬如火災和地震後的復原及重建努力,往往替都市成長提供動力。
第7章描述都市生態學的出現。將城市視為生態系統,為傳統生態學洞見和批判社會科學觀點的結合,帶來極大可能。研究領域的發展使我們得以更準確地將城市視為社會生物物理綜合體(socialbiophysical complexes)。在第8、9和第10章,分別檢視水源、空氣和垃圾議題。某些案例中,城市已經取得重大改善和進展。對許多開發中世界的鉅型城市而言,這是一幅混雜某些正面發展的圖像,但也有某些城市的實例,卻因為其成長規模相較於可用資源過於龐大而幾乎要被壓垮。
第11章研究階級、種族與性別議題,如何與都市環境議題相互關聯;第12章則將緩慢成長(Slow Growth)和新都市主義運動(New Urbanist movements)、智慧成長(Smart Growth)律則和歷史保存,視為這些新都市環境論述的事例。
最後討論都市的可持續發展,試圖重新連結城市及其地域、區域和全球生態的主要理論及實踐論述。
作者簡介:
Lisa BentonShort
華盛頓特區喬治華盛頓大學(The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地理學副教授。身為都市地理學家,她的研究興趣是城市環境議題、公園與公共空間,以及紀念物與歷史遺址。她對全球化、都市化和遷移也深感興趣。
John Rennie Short
巴爾的摩郡馬里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地理學與公共政策教授。他曾出版廿八本書和眾多論文,公認為城市研究的國際權威。
譯者簡介:
徐苔玲
東華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臺灣大學社會系碩士。
王志弘
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博士,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章節試閱
"第 11 章 種族、階級與環境正義
城市既是環境的建構,也是社會的建構。城市奠基於生態過程,城市本身實際上是個複雜的生態系統,但城市也是體現和反映權力關係與社會差異的社會構造物。城市位居社會環境辯證的中心,聯繫了環境與政治。我們在本章將探討階級、種族和性別議題如何與環境議題產生相互關聯。
都市環境與種族
我們始終發現,有毒設施都集中在城市的少數族裔聚居區,帶來負面環境影響的大型基礎設施計畫,例如都市高速公路,也多半集中在少數族裔鄰里。一個接一個的研究顯示,負面環境影響與少數種族╱族群之間有顯著相關。美國的一項早期研究顯示,種族是跟危險廢棄物場址相關的主要變項,大多數商業性危險設施都設址於有最高少數種族和族群人口比例的地區。研究也指出,每五名黑人和西班牙裔美國人中,就有三人住在有一處或更多有毒廢棄物場址的社區。雖然社經地位也是這些場址區位的重要變項,但種族才是最顯著的變項。
以賓州切斯特(Chester)為例,它是費城外圍典型的工業城鎮(參見圖11.1)。切斯特以鋼鐵廠、造船廠、飛機引擎廠及福特汽車公司工廠的製造業中心起家。然而,到了1970年代,去工業化開始侵蝕大半製造業基礎。隨著公司倒閉,員工離職,城鎮人口日益偏向貧困、老化,而且以黑人居多。到了2000年人口普查時,相較於賓州黑人平均佔總人口10%,切斯特36,851人中有75%是黑人,相較於賓州家戶收入中位數20,880美元,切斯特只有13,052美元。全鎮有四分之一人口生活水準低於貧窮線。
市政府急於吸引能產生稅金的設施,在1980年代試圖再開發舊工廠場址、吸引企業、開創就業機會,並且增加稅收。切斯特既窮途末路又有土地,加上地方社區的政治權力有限,這些因素使得它成為特定產業的理想場址。其他城市或地區則可能會強烈抗拒製造汙染的企業進駐。一個大型房地產開發商全數買進了舊工業區土地權利,再出租空間給其他公司。1987年,賓州環保局將核發許可證給切斯特市內三座及市外兩座廢棄物設施。到了1990年代中期,切斯特成了全國最大的廢棄物設施集中地,包括一間垃圾轉運事業、一座焚化爐、一座醫療廢棄物消毒設備、一座遭汙染土壤的焚燒設施、一間碎石廠及處理工廠排出物的廢水廠,還有一間精煉廠。一個當地市民團體「切斯特居民關懷有品質的生活」(The Chester Residents Concerned for Quality Living)宣稱,有毒排出物導致低嬰兒出生率和地方癌症群聚(cancer clusters)。他們也主張環境種族主義,將他們指控州環保局的案子送進了法院。他們主張1987年至1996年間,環保局核准城市黑人區容納了210萬噸的垃圾掩埋場,但只批准白人區收容1,400噸。1996年的訴訟遭一位聯邦法官否決,聲稱本案或許有歧視性的效果,但是居民無法證明其有歧視性的意圖。上訴法院撤銷該法官的判決,但1998年最高法院駁回了這個案子。然而,單從最高法院同意審理該案來看,已經標誌出環境種族主義做為法律論據的可行性。
在切斯特,有毒且製造汙染的設施群聚在貧窮黑人為主的住宅區。這是個極端個案,但凸顯環境種族主義的特質。由於設施許可證的核發正確無誤,一切遵循正式程序,因此這個案例與其說是個正式法律議題,不如說是道德爭議。無論就隱喻或字面意義而言,脆弱且窮困的居民都是被拋棄(dumped on)的一群。
要拆解釐清環境種族主義的意圖和效果,通常不是件簡單的事。「環境種族主義」一詞同時包含了意圖和效果,但是在切斯特的案例中,效果顯而易見,意圖卻很難證明。相反論點指出,城市太窮了,需要吸引能支付稅金的活動來資助城市的服務。這個成本效益的理由可能失去平衡;居民健康遠比城市金庫的貢獻來得重要。然而,我們對於漫不經心的使用種族主義一詞所暗示的簡單因果解釋,同樣不可不慎。
種族同質性高的國家,也會有環境負面影響。譬如日本,2,000座嚴重汙染環境的都市焚化爐,噴出含重金屬、氮氧化物、二氧化碳、毒素與呋喃(fur ans)的致命混合物,導致癌症、天生畸形和疾病。汙染物噴向富裕和貧窮的日本人民,惡果遍及日本各城市。
在有關環境不平等的詳盡研究裡, 克里斯多夫. 布恩(Christopher Boone)和阿里.摩戴爾斯(Ali Modarres)檢視了康墨斯(Commerce)個案。這個位於洛杉磯東邊,以拉丁裔為主的城市,聚集了許多汙染性的製造工廠。他們認為企業是因為城市提供的空地和可及性,才設址於此。早在人口變遷使該城成為拉丁裔城市以前,許多產業便已落腳此地。換言之,這些有毒鄰里的形成乃因為可及性與空地等因素,而非因為它們是墨西哥裔鄰里。布恩和摩戴爾斯的研究指出,移民、移工和少數族裔社區之所以會在有毒地區附近發展,是住宅市場運作的結果,最窮困者沒得選擇,最後只能住進環境最差的鄰里,而非一般認定的有毒地區是故意設置於少數族裔鄰里。
這不是在爭論環境品質和少數族裔住宅區之間的關聯。在美國,含有三種以上汙染物的各郡中,有12%是以白人居民佔多數,20% 以非裔美國人佔多數,31%以西班牙裔佔多數。種族與族群交織了權力及近用權力的議題,造成在家園及工作場所差異甚大的環境品質經驗。
儘管意圖和效果之間的連結有時很難釐清,種族和族群卻可以發揮動員的作用。羅伯特.布拉德(Robert Bullard)提出幾個美國城市社區爭端的個案研究,包括休士頓的固體廢棄物垃圾掩埋場、達拉斯的鉛冶煉廠,以及洛杉磯的固體廢棄物焚化爐發生的衝突。種族可以成為動員的所在,是共享的經驗,成為凝聚抵抗以擊退環境不正義的基礎。
都市環境與社經地位
社經地位在都市生活的環境品質中扮演要角。較窮困的社區不但缺乏舒適宜人的都市環境,還經常首當其衝的承擔負面外部性。高速公路硬是穿越他們的鄰里而建;他們鄰里中的繁忙車輛交通,導致當地土壤及水中含鉛量偏高,有些地方這種情況迄今未變。社經地位與都市環境品質之間有直接的相關。
因果網絡有時很複雜,但經常是簡單明瞭。窮人承受各種廢棄物傾倒,是因為他們貧窮,而他們之所以貧窮,乃因為他們沒有財富能產生政治權力及討價還價的實力。城市是這樣的空間:最佳地段會落到最有錢的人手中,最窮困者就撿剩下的。在這個歷史關係之上還有個當前趨勢,即有毒設施傾向於落腳在最無力抗拒的地方。窮人是最沒權沒勢者,經歷了最糟糕的都市環境。
在種族同質性較高的城市裡,決定因素就是社經地位。在某些案例中,種族與階級同環境品質之間的相關性,因為政治運動和經濟力量而強化,後者偏向於支持經濟成長與工作機會而漠視環境品質,這種情形在某些個案中依舊未變。許多勞工運動很晚才認識到,環境議題是社會正義問題,而非只是有錢人關心的上層結構問題。工業城市殘酷的經濟力量,往往迫使人在環境品質與工作之間做出錯誤區隔。例如克瑞森(Crenson)敘說的故事便指出,美國許多工業城市之所以找不到環境運動的蹤跡,乃因為汙染和工作之間有個假定的關聯。冒著煙的煙囪象徵了薪資不錯的好工作。我們在雪城奧農達加湖(Onondaga Lake)的討論中,也強調過這個議題。多年來,商業菁英以「雪城要民眾有工作,還是想把這座湖清乾淨?」的說法來推銷這個議題。直到1970年代,清理乾淨的湖泊才重新被設想為新的後工業城市的重要部分。不過,只要它還是個工業城,湖泊清理就遠沒有經濟成長來得重要。即便是今日,在許多尤其是開發中世界的城市裡,商業擴張與經濟成長的訓令,往往勝過多數人的環境關切及都市生活品質。
我們現在可以看見這種工作與環境錯誤二分的困境。低劣環境的最惡劣影響衝擊著勞動者的健康。這不是工作與都市環境品質的對抗,而是工作與都市環境品質的關連。當我們朝綠化經濟前進,在改善都市環境和工作機會之間就有了直接連結。回收再利用、綠色科技和綠化城市,全都是在經濟拮据的城市裡創造工作的方法。
環境正義
1994年,柯林頓總統簽署12898號執行令,於環保署轄下創立環境正義計畫。其目標是提升有關環境正義議題的意識、確認並評估不公平的環境衝擊,並為地方區域及社區群體提供協助。
環境正義議題起源於一項顯而易見的事實,即危險設施位址與低收入社區和(或)少數族裔社區之間有相關性。然而,切斯特個案已經顯示,如果業主一切按程序來,就很難走法律救濟一途。如同社會正義,環境正義若缺乏更具干預性的方法,便不可能成功。種族主義、階級主義社會的正常運作,便會在事務的常態進展中產生種族主義、階級主義的結果,即便沒有違法貪腐推波助瀾,依舊如此。為了獲致更公平的結果,我們需要更積極的介入。例如,環境影響的說明,有必要針對公平和正義議題進行更明確的評估。面臨環境挑戰的低收入社區,也應該獲得更多政府資源,而不僅是法律之下人人平等。除非特意製造更積極的結果,否則系統總是傾向於產生不公平的後果。
都市環境與社會差異
都市環境的生活經驗因社會差異的不同向度而異。社經地位、性別、年齡和體能╱失能程度,都是體現並反映於都市環境中的社會差異來源。
以性別為例。在將環境議題帶給更廣大的公眾方面,女性居功厥偉。譬如露薏絲.吉玻斯(Lois Gibbs)是個住在紐約西郊,有兩個小孩的典型郊區家庭主婦。當她的兒子麥可罹患癲癇,女兒梅麗莎感染一種罕見血液疾病,連鄰居的小孩也生了病,她開始調查可能的原因。她和其他人隨即發現,她居住的愛渠(Love Canal)地區,其實是建在有超過一打已知致癌物質,包括致命的化學戴奧辛的有毒廢棄物位址上。當地土壤和水源正在毒害社區。露薏絲.吉玻斯成為社區組織者之一,動員輿論,並敦促州及聯邦政府介入。這個地區於 1980 年清空,而其地名就跟波帕爾(Bhopal)這樣的地方一樣,成了環境汙染代名詞。愛渠帶來的宣傳強化超級基金(Superfund)的立法,聯邦藉此強制執行重大有毒場址的化學清理工作,於1981年通過。
女性在家裡和鄰里中扮演了家務照料和管理的要角,她們時常體察到都市的毒性。她們關心兒童疾病、與鄰居保持聯繫,可能更貼近地方議題。站在地方環境議題第一線者,往往是女性。
兒童重病的愛渠案例,也是年齡如何影響都市環境條件的經驗事例。子宮裡的胚胎及幼兒,尤其容易受到不利環境條件傷害。他們是人類版的「煤礦坑裡的金絲雀」( canaryinthe mine),及早提供我們環境狀況早期但悲劇性的預警。老人也極易蒙受空氣品質和其他環境條件傷害。然而,在許多城市裡,年幼與年長者卻是聲音最小,但往往受衝擊最大的兩群人。大多數城市都是由富裕男性為他們自己而設計的;越是遠離這種富裕男性特徵者,就越是位處絕大多數權力和影響力論述的邊緣。位居邊緣的窮人,無論年輕或年老,經歷了最糟糕的都市環境。
健康城市
1984年世界衛生組織資助在多倫多舉行, 名為健康城市(Heal thy Cities)的會議。兩年後,渥太華健康促進憲章(Ottawa Charter for Health Promotion)勾勒出改善城市自然與社會環境以促進整體健康的基本要求。現在全世界有將近2,000個健康城市倡議。新倡議以健康城市為名,在既有的公共健康方案下推展。在歐洲,重點是整合健康與都市規劃。
在拉丁美洲,健康城市多半跟用水及汙水基礎設施的提供有關。人們逐漸一致贊同,健康城市必須扣連上環境正義的議題。2001年,歐盟會員國批准奧爾胡斯公約(Aarhus Convention),主張每個人都有權生活在適合其健康福祉的環境中,為此,公民必須能夠參與決策過程,並擁有獲得資訊的管道。公約推動了早期且有效的參與,並設立各種評價標準。哈特利(Hartley)和伍德(Wood)在英國四處廢棄物處理廠的個案研究裡,檢視了奧爾胡斯公約生效後環境影響評估的公眾參與。他們的報告指出,奧爾胡斯公約確實強化了參與過程,但由此獲致的改善程度,取決於公約的理想被詮釋並納入具體法規的方式。換言之,左右實施成效的關鍵,在於立法和行政細節。
儘管奧爾胡斯公約的宣言一揮而就,修辭性宣言比實際行動容易,但這些宣告其實暗示了社會正義、參與式民主,以及都市環境品質等議題之間的未來關連。它們也指出了環境權利可以協同各種公民權利和政府責任,發揮動員社區和促動政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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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種族、階級與環境正義
城市既是環境的建構,也是社會的建構。城市奠基於生態過程,城市本身實際上是個複雜的生態系統,但城市也是體現和反映權力關係與社會差異的社會構造物。城市位居社會環境辯證的中心,聯繫了環境與政治。我們在本章將探討階級、種族和性別議題如何與環境議題產生相互關聯。
都市環境與種族
我們始終發現,有毒設施都集中在城市的少數族裔聚居區,帶來負面環境影響的大型基礎設施計畫,例如都市高速公路,也多半集中在少數族裔鄰里。一個接一個的研究顯示,負面環境影響與少數種族╱族群之間有顯...
作者序
第 1 章
城市與自然
1995年夏天,熱浪襲擊 芝加哥市。7月裡,有超過一個星期的氣溫高達華氏100多度。到了7月20日,合計700多人死亡。新聞報導稱它是「自然災害」(natural disaster),反常氣象的不幸後果。艾利克.克萊能伯格(Eric Klinenberg)在2002年的《熱浪》(Heat Wave)這本書中,針對這個事件做了社會探查。他發現,大多數死者是獨居老人。悲劇並非單純的自然災害,而是年長者的社會隔離、公共救助緊縮,以及鄰里 衰敗的後果。多數受害者是老人,他們獨自住在缺乏社區感,街頭危險明顯可見的鄰里中。許多可憐的孤立老人受困於自宅,只有公共衛生官員的零星訪視,他們死 於過熱。但這場災難不是高溫的後果,高溫其實經過了一整套複雜社會與政治關係的中介。
從這個故事我們可以擷取兩個重點。首先,城市是生態系統的一部分,就此案例而言,城市是夏季暖化升溫的一環。其次,這些環境過程通過政治及經濟差異的社會安排過濾。沒有城市裡的「自然」災害這回事,猶如沒有獨立於自然而存在的城市。
我們必須指出,仔細檢視「自然」災害之後,它與社會過程的關係遠比我們通常認知的還要密切。當人們在侵蝕的山坡大興土木,或是在地震帶蓋房屋,自然災害 在某種程度上就成了社會建構。「自然」災害一詞也掩蓋了其後果的社會經濟意涵。相較於富裕國家,貧窮國家的公民蒙受洪水及暴風雨的影響更大,因為後者缺 乏昂貴的科技提供和前者同等級的預警,或採取同樣迅速的撤離行動。相同的暴風雨在不同地方會有截然不同的人類後果。即便在同一座城市裡,貧富居民的災難經 驗可能南轅北轍。卡崔納颶風(Hurricane Katrina)侵襲奧爾良後的殘破景象提醒我們,有個巨大鴻溝分隔了能撤離者和坐困愁城者。
災害提供了自然與城市的可見連結。仔細審視下, 自然顯得更具社會性,而城市社會生活則可以更準確地視為與環境過程密不可分。城市是社會環境辯證(societyenvironment dialectic)的核心。在導論的這一章中,我們會探討三個一般觀念:城市是生態系統(ecosystem)、城市裡的自然,以及都市可持續性 (urban sustainability,或譯永續性)。這三個主題貫穿了所有後續章節。
知識背景
城市提供與「自然」無可避 免的對比。有一股持續不歇的思維,試圖將城市定位成與「自然」、「原始」及「荒野」對立的人類發明。保護環境通常是指停止侵占雨林和凍原這類原始地區。大 多數時候,環境保護往往被定義為牽涉了不在我們的城市考量和利害範圍之內、或多半與城市無關的東西。城市則被描繪且理解為和所謂「自然界」多少有所區別的 東西。這點還因為城市生活看似與更大的環境脈絡逐漸脫節而更加強化。當食物在超級市場的貨架上唾手可得,而不在我們住家外頭的原野;當我們能夠開暖氣禦寒 或開冷氣抵擋酷暑時,就會傾向將城市視為與物理世界隔離、獨立自存。
長期以來,都市的理論化都將城市視為猶如位處單調乏味的平原。都市研究長期忽視城市的物理特性;重點放在社會、政治和經濟,而非生態上。然而,城市也是 生態系統,奠基於由社會和經濟力量之複雜稜鏡中介的物理世界。近年來,人們對於作為生態系統的城市重新燃起興趣,著重於環境議題和都市考量之間,以及社會 網絡和生態系統流動之間的複雜關聯。僅舉一例:威廉.索雷基(William Solecki)與辛西亞.羅贊茲威格(Cynthia Rozenzweig)檢視大紐約都會區域的生物多樣性都市社會關係。他們使用「生態足跡」(ecological footprint)與全球環境變遷脆弱性這類概念,來分析當前生物多樣性與都市社會之間的互動。
在這個新穎且令人興奮的都市生態研究陣營裡,城市現在被視為跟荒野一般自然,環境則和城市一樣社會。城市通過各種連結而牽連於「自然」世界之中,這些連結體現並反映了社會、經濟和政治力量。城市是自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自然則與城市社會生活密切交織。
城市是生態系統
自然地理學家伊恩.道格拉 斯(Ian Douglas)主張,城市本身可視為生態系統,輸入能源和水,輸出噪音、氣候變遷、汙水、垃圾和空氣汙染。於是,思考城市自然辯證的另一種方式,是將 城市視為具有可衡量的環境輸出入數量的生態體系。其中,最明顯的輸入是能源和水(參見表1.1)。
城市裡的人類活動倚賴大量且持續不斷的能源輸入。當我們離開加熱的建築物開車去購物,我們耗用能源。我們從事的商業活動以及創造的微氣候(冬天加溫,夏 天冷卻),全都使用能源。城市耗費大量能源來推翻自然的專橫暴政。城市極度仰賴各式各樣能源。在美國,二十世紀初期開始,石油一向是便宜貨,城市現在蔓延 遍及整個地景。在能源比較昂貴的國家,通常城市人口密度較高,也比較仰賴公共運輸。大規模的郊區蔓延是廉價能源的附帶產物。據此,我們可以推論,長期且持 續上漲的能源價格,對於郊區蔓延和都市結構肯定有影響。
水是基本的生命要素。城市的人群和商業完全取決於水。水源乾淨、方便取用的城市,以及供水昂貴、難以汲取且遭受汙染的其他城市,其天壤之別可謂世界上最 大的都市差異之一。為了提供便宜且乾淨的水源,展開了浩大的工程計畫。而且隨著城市成長,集水區向外拓展,輸水工程的精密度也跟著提高和強化。在較貧困的 城市裡,受汙染的都市用水仍然是主要病源,兒童受害尤烈。
即便在富裕國度,淡水可得性(availability)也是都市成長極限的決定要素。例如,在乾旱的美國西部,都市成長立足於提供消費者低成本淡水的 大規模聯邦補助與昂貴工程計畫。生態限制總是比環境決定論者的主張有彈性,但這不會是無限延伸。我們可能逼近了乾旱美國都市成長的「水」極限。
城市也會調整環境。最明顯的事例是都市熱島(urban heat island)。由於城市裡生產的餘熱數量,以及諸如柏油碎石、瀝青和水泥等人造素材吸收的熱度,城市通常比較暖和。這些表面在白天吸熱,夜間釋放。淨效 果是城市周圍的空氣比周邊鄉村地帶溫暖。附帶作用是降低冬季的暖氣需要,但提高了夏季的空調需求。熱島的意思是,你可以在12月的倫敦關掉暖器,但必須在 8月的華盛頓特區增強空調。額外熱度導致因熱誘發的空氣向上流動、雲層增加和形成降雨。城市往往比周邊鄉村地區更多雲層、較容易打雷,而且溫度稍高。
城市裡的人類活動也會生產汙染物。工業加工和汽車引擎散發的物質,包括碳氧化物、硫氧化物、碳氫化合物、灰塵、煤煙和鉛。城市的空氣向來有礙健康,這是 大部分人類歷史中,都市死亡率較高的部分原因。威脅許多城市的煙霧瀰漫,提醒我們集中化的人類活動導致的環境後果。城市的汙染物不僅危害個人健康,還造成 更普遍的損害;某個程度上,城市是全球暖化和臭氧耗竭的主因。
城市的主要輸出是垃圾。大量的消費連同精緻的包裝,在城市裡創造出高漲的垃圾浪潮。焚燒垃圾造成空氣汙染,掩埋垃圾則導致大量掩埋場。環境正義的相關文 獻顯示,許多具有環境危害的設施通常設置在貧困、少數族裔且組織較差的社區。環境管理的議題與更廣大的平等及社會正義議題息息相關。當我們注意到,大部分 有毒設施坐落在收入較低、較邊緣的社區時,環境種族主義的模式也就呼之欲出。城市也發出噪音。城市是喧鬧嘈雜的地方,住在都市鬧街15年以上的家戶,一般 而言有可能降低50%的聽力。噪音汙染的後果,從煩躁到聽力惡化不等。高度的密室噪音會導致普遍性的壓力增加,降低都市生活品質。
城市是水文循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城市影響了日常和季節性水流。例如,大量不透水的表面,意味下雨時地表逕流會很快達到峰值。因此,城市需要藉由能夠處 理不規律高流量的溝渠和管道來疏導水流。不過,大量的不透水表面和水道引流結合起來,可能導致雨後水流明顯激增,在許多情況下還造成洪氾模式。隨著都市化 程度提高,水文循環也跟著超載。為了增進商業活動,城市還改變河水流量和方向。在芝加哥,工程師竟然逆轉芝加哥河的流向,以便促進工業成長。城市也傾向於 汙染水系,從而減少淡水總量,在某些案例中,甚至引發重大健康危害。將城市理論化為生態單位,就是替理解都市成長必要的環境輸入,以及都市成長造成的環境 衝擊,開啟新的可能性。我們不僅有越來越多視城市為生態系統的大量文獻,也有一些長期研究據點。例如,在美國的巴爾的摩和鳳凰城有兩個都市生態場址,替都 市生態系統的模型建立提供許多有趣素材。
第 1 章
城市與自然
1995年夏天,熱浪襲擊 芝加哥市。7月裡,有超過一個星期的氣溫高達華氏100多度。到了7月20日,合計700多人死亡。新聞報導稱它是「自然災害」(natural disaster),反常氣象的不幸後果。艾利克.克萊能伯格(Eric Klinenberg)在2002年的《熱浪》(Heat Wave)這本書中,針對這個事件做了社會探查。他發現,大多數死者是獨居老人。悲劇並非單純的自然災害,而是年長者的社會隔離、公共救助緊縮,以及鄰里 衰敗的後果。多數受害者是老人,他們獨自住在缺乏社區感,街頭危險明顯可見的鄰里中。許多可憐的孤立老...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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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錄
謝 誌
第Ⅰ篇 歷史上的都市環境
第1章 城市與自然
第2章 城市環境議題簡史
第3章 工業城市
第4章 當代都市化與環境動態
第Ⅱ篇 都市環境議題
第5章 都市位址
第6章 城市、環境危害與災害
第7章 都市生態學
第8章 水汙染與城市
第9章 空氣汙染與城市
第10 章 垃圾與城市
第Ⅲ篇 (重新)調整都市自然關係
第11章 種族、階級與環境正義
第12章 可持續的都市發展
後 記
注 釋
索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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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錄
謝 誌
第Ⅰ篇 歷史上的都市環境
第1章 城市與自然
第2章 城市環境議題簡史
第3章 工業城市
第4章 當代都市化與環境動態
第Ⅱ篇 都市環境議題
第5章 都市位址
第6章 城市、環境危害與災害
第7章 都市生態學
第8章 水汙染與城市
第9章 空氣汙染與城市
第10 章 垃圾與城市
第Ⅲ篇 (重新)調整都市自然關係
第11章 種族、階級與環境正義
第12章 可持續的都市發展
後 記
注 釋
索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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