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們在上一期的<編者前言>中指出,現象學有利於跨文化的哲學探討,因為她重視回到生活世界從事歷史性意向性的反思,卻並不偏重任何個別文化。但進行跨文化理解(intercultural understanding)不等於構造超文化哲學(transcultural philosophy):前者重視文化之間的差異,後者則似乎認為文化之間的差異可以很容易克服。對胡塞爾而言,一套具絕對普遍性意義的現象學哲學只是一個telos,它只是哲學家為人類的徹底自身了解而必須自勉的職志,只能在無限長遠的歷程中才可望實現。就我們來說,跨文化理解只能在具體的課題上展開。繼上期的「現象學與道家哲學」之後,今期我們的探討主題是「現象學與佛家哲學」。
為何選上佛家哲學跟現象學作跨文化理解的探討?佛教是源自東方諸宗教中,最具普世性的宗教,自然是跨文化溝通的佳選。不過,我們不是從宗教立場出發,而是站在哲學理論的崗位上進行思索。我們起碼可以舉出以下數點理由:
1.佛教相信是云云人類宗教中,理論旨趣最強的宗教之一,她發展出的哲學論說,獨斷成分最少,與現象學的基本精神相若。
2.佛家哲學的反獨斷論傾向,顯現在她反形上學實體論的一面,與現象學的立論起點極為接近。
3.佛學注重思維活動本身的操作進程(operative process),特別關注意識的各種活動形態,在這方面,唯識宗是佛家各宗之中的表表者,與自胡塞爾以還的現象學研究旨趣十分相似。
4.佛家的出世態度,從理論層面看,可與胡塞爾現象學揭櫫的超越論態度(transcendental attitude)相比擬,都是克服自然論的素樸態度(naive attitude)之良方。
當然,我們不能忽略兩者的差異。特別是現象學極為關注人作為「在世存在」(being-in-the-world)的存在方式,也關注各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的發展帶來的衝擊,這都是傳統佛學所沒有的。故此,對本專輯的很多作者而言,這一探討不是要勉強作一種所謂「比較哲學」的嘗試──說「比較哲學」已經很容易有文化中心論或者文化本質論的意涵──而是透過觀點的對照──不論是從現象學觀佛學,還是自佛學看現象學──希望達到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之效,即對舊說提出新理解。
這種新理解的可能性,首先體現在語言運用上。讀者會發現,絕大部分本輯文章討論佛學理論所運用的語言,已經不再停留在單純使用傳統中國佛學用語──這是一種自魏晉唐以來,從梵文移譯到漢語時那種半音譯半意譯的特殊古代漢語──而是上通傳統中國佛學語彙、下接連繫現代西方哲學用語的當代漢語哲學語言。
我們相信,在從事這工作之際,漢語學者比絕大部份西方學者佔優,因為我們今天接上了兩個哲學傳統。然而,我們同時深知,這一工作只是在哲學上作跨文化理解的第一步,希望漢語哲學界能在這微少的基礎上繼續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