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小萍事件
多少年前,我曾接到一個大包裹,是由台灣省文獻會寄來,裡面有多本厚重的書籍,每本書籍的大標題是:台灣地區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五十至七十年代文獻專輯:
一、林正亨的生與死。
二、台灣戒嚴時期台灣政治案件檔案(上)、(下)。內容包括雷震、美麗島、「二二八」、施明德……
三、台灣省立師範學校四六事件。
四、崔小萍事件。這一本是最大件,是由中央研究院,社科所教授朱德蘭女士編輯寫作。
五、這樣偉大的檢討及記載是由賴澤涵教授發起及計劃。
這的確是一項艱鉅的計劃和出版,更使後代的人能瞭解在中華民國「五十」至「七十」時期,在所謂「白色恐怖」時期被判決疑案、冤案,因為當時是軍法獨立審判,一般的老百姓,不是軍人,也受「軍法審判」 ;是否有確實的證據,當年,軍法官、調查局,為求結案迅速,是沒時間為受審人去尋求證據的,因此造成當年的冤案很多。家破人亡,不是一人哭,而是一路哭! 那真是一個悲慘的時代!
我,崔小萍,在一九四七年參加一個由國立戲劇專科學校前後屆同學組織的「上海觀眾演出公司」來台旅行演出。我,並在台北中山堂演出《岳飛》、《清宮秘史》、《萬世師表》等名劇……
劇團在台灣演出半年後回上海,我因為愛戀一個童年時代的愛伴結婚,留居台灣。該團團長是第三屆畢業的同學「劉原生」先生,他在劇專校是助教,曾教我「表演基訓」。
我在劇專是專門研究「表演藝術」及訓練方法的,因此在台灣也在國立藝術專科學校、世界新聞專科學校及其他表演訓練班執教,並在中國廣播公司擔任導播,廣播劇十六餘年,是台灣貧苦時代許多民眾最喜愛的「廣播劇藝術」,並曾在亞洲第六屆影展中獲得最佳女配角銀鑼獎。在台二十多年從事藝術方面的建樹,經調查局官員的多次傳喚後,日夜審訊,最後被送進監獄,覆判時判十四年徒刑,後減刑三分之一,失去「自由」近十年。一九六八年入獄,一!
A4E七七年減刑獲得自由出獄,一生清白被污染!失去事業、沒了名譽,變成「無業遊民」,趴趴走……幸有「不怕死」的朋友們,沒跟我「劃清界線」,幫助我,沒使我「一代名人」住在大橋下成為「游民」。啼笑皆非!
「日記惹禍」
從小學開始,我便有寫日記的習慣,那時的國文老師都是大學畢業,教我們寫日記,我們小學便是練習寫作文。因此,我從小時寫的日記都像寶貝似的帶來台灣,意想不到在台灣居住將近半世紀以後,情治單位拘捕我,日夜逼供,竟以我日記中所記兒童時期所見之人認定是叛亂份子,因此我也變成叛亂份子,以法律「二條一」一起訴,沒有證據,誣告我「顛反政府,正著手實行中」之罪。例如:
一、誣告我曾參加「少年先鋒隊」,介紹人姓名「韓豁」。她是我和姐姐因山東濟南市將被日軍攻陷,拜託軍醫院朋友做掛名護士,方便跟隨醫院逃難。韓豁女士是當年山東省主席韓復渠的姪女,在醫院任軍醫,我那時剛讀完初中一年級,約十四歲。她人陷大陸,如何得知她是「匪諜」?
二、誣告介紹我參加西北戰地服務團的朱星南─這是我在民國二十八年,跟著姐姐哥哥的劇團去參觀這個演劇隊。這個團體當年在陜西西安。
三、誣告我參加讀書會,那位同學傅國良也在大陸。
四、誣告我吸收讀書會的同學有呂德鑫、張鳳蘭─人都在大陸。
五、率領崔小萍來台演劇團的主持人劉原生─說他是共產黨。
六、話劇編劇導演張駿祥,劇本「萬世師表」,被認為是為匪宣傳。他曾是國立劇專老師。在大陸。
七、崔小萍兄崔超,姐崔夢湘,姐夫齊夢非均陷大陸。
八、撰寫〈我對崔小萍姐妹的瞭解〉作者梁紹和被槍決。
以上所舉出之「有名字」的人,都是我年幼四五歲時在我的「日記」中所記,有的一面之緣,有的不認識,竟在五十年後,台灣的軍事審判官認定他們都是共產黨徒,因此崔小萍一定也是共產黨。
在第八項,有關梁某人所寫〈對崔小萍姐妹瞭解〉一文所寫,是他在台灣聽過我的廣播劇等,但和我沒有來往。這能証明崔小萍曾當過共產黨嗎?此人被槍決,當然「死無對證」。
感謝朱德蘭教授所著《崔小萍事件》一書中,搜集的資料豐富,並對崔案之審判有詳細的分析,及我被起訴是否合理之理由,我的答辯書,我的生平故事。每次訪談口述記錄,更重要的登載了先後初判、覆判的起訴書。使人感覺可笑的是,我在台灣舞台上演過的戲劇,都認定是「為匪宣傳毒素」,例如:《清官外史》、《岳飛》等舞台劇。不知在清朝,在南宋金兵作亂,岳飛被奸臣秦檜所害,是否是共產黨所為?在這本《崔小萍事件》一書中,寫出了更表現了當年那些調查員,那些審判官們的「無知」及幼稚!
自我一九六八年六月被起訴坐牢,一九七七年減刑出獄,離今,已過去四十餘年,崔小萍已從黑髮如染的少壯,至今是白髮老嬤,光輝的歲月已.消雲散,笑一笑,嘆一口氣!祝福從前那些習慣沒證據叛冤案的人們,他們也應該有一個幸福的老年吧!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五章:登山寶訓)
義人必被昭雪
《崔小萍事件》對崔小萍事件之結論。
民國六十六年(西元一九七七年)十月五日,崔小萍出獄後,生活歸於簡樸平靜。民國七十四年(西元一九八五年)崔小萍獲得紐約廣播節廣播劇獎。民國八十九年(西元二○○○年)三月三十日,再榮獲廣播金鐘獎的終身成就獎。她的得獎無數,証明她在表演藝術的傑出貢獻。而最令她感到欣慰的是民國九十年(西元二○○一年)六月「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判亂暨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歷經審慎的重新調查,做出崔案確實為一冤案之定論。
雖然遲來的正義,已無法挽回她逝去的青春、輝煌的事業、前途與社會地位,但是回顧人類歷史洪流中,不知有多少寶貴的性命,難計其數的政治犯,其冤獄多難獲昭雪。如崔小萍等受難人之得以回復名譽,實可說是拜台灣不斷努力發展民主運動之賜,由此觀之,崔案之結果,也可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
共
崔小萍,藝名艾納,是一位出身山東濟南的戲劇工作者。她曾在中國廣播公司製作約七百部廣播劇,也曾在1966年導演瓊瑤小說《窗外》改編的同名黑白片電影《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