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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的探索的圖書 |
$ 216 | 禪的探索
作者:白雲老禪師 出版社:白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08-01 規格:21*15*1.8cm / 3 / 平裝 / 222頁 三民網路書店 - 宗教命理 - 來源網頁   看圖書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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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覺得禪既富吸引力又難以瞭解嗎?幫助您揭開禪的本來面目,建立正確的知見。使您明白何者才是圓滿的表現
(一)禪的發現
六祖惠能大師說:
「無念為宗
無相為體
無住為本」
明月之夜,偶爾佇立水池邊,信手投下一枚石子;目視處,那濺起的水花,那掀動的漣漪;往往,驀地誘發遐思--
感悟,曼妙的情景。
機觸,似有還無。
於是,沉入迷惘,疑惑,思慮,一連串紊亂與虛妄的情緒中;像海巖腳下的怒潮,承受著無窮盡的震憾;久而久之,意念開始疲憊,精神淪於寂靜,逐漸底步入惺忪之前的昏沉。
意念起於行相,法義本來無住;境緣於塵,色蘊生感,感而有受,因之發想,想因思起,隨緣發動,動是行態,而生了別,識蘊定矣。般若心經的五蘊皆空,便是這種變異強烈的心態;心態於人類而言,即是理性與感性局限的界處;而禪的發起,則必然依此而為其基礎;也就是說:禪的突破因素,不離於現實人生的生命與生活的行相;唯一的差別,是深入的察覺,冷靜的體會,勇敢的承受,務期真實的認識和瞭解,而步入究竟事理的相對,發現本來不二的絕對,獲取法中之道的勝義諦,圓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最勝境。
如何是無念?
譬如人們饑而求食,得飯菜而達不餓的地步,或者吃而得飽;但是,所謂「飽」必然是「饑」的需求。人的整體如果喻若機械,那末,飲食便是能源;也就是說,人的眼耳鼻舌身意諸根在工作(運用)時,必須營養;饑時,乃是能源的缺乏,須要營養的補給,補給充足,即得飽和。但是,人,由於饑須得食,食而飽卻營養不一定足夠,就像是機械需要能源,有的用電,有的用油,而電又有直流和交流的不同,至於油,則差別更大;捨此發動的能源,尚須潤滑、保養等物質。
上述情形,乃事實關係上不可或缺的思想變化,在種種的行相而入法相諸般的意念時,這些,通稱之為有念。
禪,於此有念色塵等境中,必須進而去認識,瞭解,務必不為有念所惑,而能發現其中的勝義諦,也就是說,不執著於饑與飽的行相,應確知饑與飽的法義,進而發現饑與飽的勝義諦。概而言也,有念是見聞覺知的色塵等境中的事實,於此事實中依生滅寂靜等相的過程,發現遍計所執諸相,悉皆依他而起,而生法義性的圓成實相;但禪的里程不會如此漫長,而是當事理問題的發生,頓然覺知法相與法義的面貌,以至可信的勝義諦,完成於剎那間的突破;這種突破,必須於禪行者的本身,早已建立了佛陀的理論思想之條件,確定了萬法自性之有無法則的基礎;否則,一味的自我意識,永遠浮沉於有念之中,無法突破念念的流轉,而發現念而無念的禪意識--實相無相。
如何是無相?
舉凡一切質礙之物統謂之相,凡所有相悉具其色,凡色所顯,通稱之塵;依塵成色,依色相顯,塵為礙,色為質,合而謂之物相,於佛法中叫做法相。
姑不言物相或法相,但說相與人類的關係;相,梵語Laksana譯者為拉乞洒拏,翻譯為相,並具法義:謂事物之相狀,表於外而想像於心者。依佛典中經句所言,即根塵相觸而生之色法境;也就是人類的眼等諸根,依表彰的色塵而生起的境界;或者說,乃物我關係的建立,而發生諸法的境相。
由此可見,物我的關係之建立,纔能顯現諸法的差別相,這種差別是來自生滅的現象,而生或滅的現象之前之後,相是常住寂靜(於人類而言)之境的;因此,生時或滅時,乃是緣於「我」的關係,當我於其中有所造作時,即生起物相和法相。
這,便是依相為體的相境界。
禪,在這種依相為體的現實法界中,欲不為相境所迷惑,必須於迷惑中扮演突破現實的角色,立圖發現無相的究竟性,以便達到大覺聖智圓頓的旨趣;所以,禪的法義,是一種思想,一種表現,是集合智慧的結晶;因此,六祖以無相為體,便是屬於這種表現的法義。如果,以無住禪師跟杜相國的一段公案,來說明這種所謂表現的法義,應該比較容易接受。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天,無住禪師與杜相國在庭院中聊天,忽然樹上有隻烏鴉在高聲啼叫,杜相國問無住禪師說:
「你聽到烏鴉在叫嗎?」
「聽到了!」
緊接著,烏鴉展翅飛走了,庭院恢復了寧靜,杜相國又問:
「你還聽得見烏鴉啼叫嗎?」
「聽得見!」
「烏鴉飛走了,已經沒有了啼聲,怎麼說還能聽得見?」
無住禪師聞言,召集寺眾,普為解說法要:
「佛世難值,正法難聞,各個諦聽:所謂聞有聞無,無關聞性,本來不生,何曾有滅?有聲之時是聲塵自生,無聲之時是聲塵自滅;而此聞性,不隨聲生,不隨聲滅,悟此聞性,則免聲塵之所轉,當知聞無生滅,聞無去來。」
從這一段談話的內含,於相而言,可以發現聲、色、生、滅等相;依體而言,實無體性常住,也可以說,本來寂靜;因此,無相為體的法義,是可信的,是絕對的。
如何是無住?
中國禪宗初祖的安心法要是:
「即一切處無處,即作處無作處,無作法即見佛(道也)。」
其安心的公案過程是這樣的:
可云:「我心未寧,乞師與安。」
祖云:「將心來與汝安!」
可云:「覓心了不可得?」
祖云:「我與汝安心竟!」
無住,於金剛般若波羅密經中有「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的名言;禪宗六祖惠能大師的入佛啟蒙,便是於中開竅的,甚至於忍和尚處有所感悟,仍不離此名句。不過,中國禪法,自菩提達摩以下,總歸以「發現了什麼」而展露「突破」的成果,掃蕩拘泥執著的阻障,無不是相應於「無所住」以為宗旨的肯定。
茲以安心法門的公案來探討「無住為本」的關係,其間的存在旨趣所蘊之密,如何認同其所以然--
我心未寧,乞師與安。
我,心,如何確定?
未寧,如何的相狀?
與安,如何的安法?
心之住,所住之處為何?
與之安,如何著手?
其次是,將心來與汝安。
心能掬嗎?如何呈遞?
再說,覓心了不可得。
這是必然的現象。
至於我與汝安心竟。
自己覓之不得,誰能與之安住?
這一連串的問題,有否定,有肯定,有接受,卻不見拒絕;依無住為本而言,確然具備了這一連串的干係,同樣也找不出拒絕的痕跡;因此,可以發現禪的蹤跡,猶若爪痕,雖不見鳥,卻有鳥跡,雖不知是何鳥,卻可以認定是鳥。
巖頭禪師說:
「道我坐禪,守取與麼時,猶有欲有!」
這豈不就是說:無住為本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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