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距離上一本書《西遊記之嘲諷架構研究》的出版已過了六年,如今從小說研究轉向思想史,以外人的眼光來看是一次重大的轉折,然而,從整體的學術脈絡來看,依然沒有改變。
回首六年前的著作,主要是從民間批判的角度來解讀《西遊記》,並從中發現百姓理想的政治與社會樣態,而六年後的這本《自由與無為──論西漢初年的帝國體制與黃老思想》就是說明執政者如何達到這樣的理想狀態。也在這一次的研究中發現,明代百姓的理想國,其實早在漢朝文帝時期就已經實現過了。黃老思想是一個非常進步的政治哲學,它透過一個公平與教化思維的法律機制,使百姓能夠自由逐利,從而提升國家整體生產力並走向安定。
這裡借用本篇序文來說一下撰寫本書的研究初衷與各章重點。我時常在想「學術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什麼?在象牙塔中苦思冥想的終極目標是什麼?人文學科的價值何在?這些問題其實是在面對當代人文學科式微的現象時,所衍生的思考。當代「理工學科」當道,人們高舉實用大纛,人文學科卻日益衰退,所以如何找尋學科價值,成為作研究的首要思考課題。後來久經思考之後,發現「理工學科」主要的任務是在改善人類的「物質文明」,但物質文明再怎麼進步,還是不能忽略這個世界是由「人」所構成的。因為是人類的相互合作之下,才有了今日的文明世界,而如何建立起人類合作制度?這就是「人文學科」的任務了。因為人與人之間是透過「文化」產生連結,這不只適用於增加群體認同感,同時也是告訴後人們,先人曾經是如何努力度過每一次難關,又有那些缺失值得我們去借鑑。另外,透過文、史、哲研究,也能從中看見我國制度與文化變遷,再從中思考在文化傳承的途徑中,為何會產生變化,未來又如何改善。歸根結柢,可以用一句話來說明一切,那就是:「我們的工作是為了讓人類明天的生活會更美好。」
說完研究動機之後,接下來就對本書做一個重點描述,當作是給讀者們的導讀,以便大家在閱讀時更容易抓到本書的重點與思維過程。本書主要是從「帝國的實際運作」開始考察,再結合「黃老帛書」與當時思想家的著作,來分析「黃老思想」是如何變成「黃老治術」,最終又如何成為「文景之治」的盛世景象。本書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於是分為以下四個部分來討論,分別是:
(一)漢帝國政府的運作方式
這一部分探討了中央與地方的分權,主要是著重在諸侯國與郡的體制上,同時也探討了軍事行動的調度自由。這不只是討論地方行政的自由度以外,另外還討論了帝國政府官員的選拔方式,並從其考證過程中可以發現,從周代到秦代是一種一元化世襲體制,雖然其中春秋與戰國時期曾經朝向多元化發展,但是到了秦朝之後又走向了一元化。隨著漢帝國的建立後,也象徵著傳統「貴族政治」走下歷史舞臺,也代表著國家行政人才出現嚴重短缺,為了彌補帝國官員的人才缺口,於是設立了許多招賢納士的管道,使得大量民間知識份子得以進入政府協助行政任務。漢帝國的任官方式非常多元,顯示出了帝國皇室與高層均出自民間的活力。
有鑑於秦帝國的「中央集權」最終導致帝國崩解,新生的漢帝國政府為了避免這樣的歷史重演,加上帝國有著廣袤疆域,於是給予地方政府更多行政權力,使得諸侯王與郡太守更能因應地方的實際狀況而調整執政方式。尤其是邊疆自治權(如財政、司法、任命),更是高於其他內郡,這一點在「兵權」上則有更充分的展現。舉例來說:邊郡可以不需中央虎符授權即可調動軍隊、可以隨時靈活對抗來自北方的匈奴侵略,這些都展現了帝國政府將權力完全下放於地方,這就避免了在「中央集權」之下政策不符地方實際狀況與低效率的弊病,這樣的制度反而更像今天的美國聯邦制。
另外,有些論點則認為漢帝國依然承襲了秦帝國的中央集權,主要原因是來自皇帝對於相權的剝奪,然而實際考察下,發現這並不能證明漢帝國為中央集權。不能否認,皇帝的確有剝奪相權的現象,但自惠帝以降,相權的剝奪都是來自於皇權對於淮北集團的衝突,以漢文帝為例,他剝奪相權,主要是為了在那種特殊政治環境之下保全自己,但在許多政策上依然採取放權方式執政。可以說剝奪相權只是一場政治鬥爭,不能證明漢帝國是採取「中央集權」政策。
(二)帝國初年的經濟型態
漢帝國的經濟政策是一種重視農業生產,並抑制大商人且鼓勵小商人的「重農主義」自由經濟。「自由」是帝國政府經濟政策的主要精神,其中體現在「貨幣政策」方面。
漢文帝時期,以「秤錢衡」作為基準,並公布了詳細法規,在這一架構之下進行「放鑄」政策。根據前人學者在出土文物的實測數據之下,發現文帝時期的「貨幣」含銅率最高,代表當時的購買力也最高,經濟整體環境也最好。
不只用「放鑄」來提高貨幣購買力以外,還巧妙的設計「固定稅額」的收稅機制,透過這一個機制可以激勵百姓從事更高價值的農作物生產,再透過小商人的自由交易之下,形成了繁榮的農業與商業環境。這都足以證明,黃老思想其實就是透過明確的法律與市場自由機制,使得社會整體經濟能夠向上提升。
(三)帝國刑罰的運作制度
這一部分是透過《睡虎地秦簡》、《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及《漢書‧刑法志》的相互對比之下,去考察這幾個時期的法律思維變化。
在這些出土文獻及傳世文獻的考察中發現,秦帝國的法律精神就是為了戰爭服務,也就是說秦帝國的重刑法律,主要是要讓百姓服從,同時為帝國政府提供許多大型工程的勞動力。然而秦帝國在統一六國之後,法律沒有改變,所以秦帝國最終走向滅亡。
漢帝國在建國初期,一直都沒有成文法律,直至惠帝二年的時候才以秦律作為基礎,制定了《二年律令》作為帝國的成文法律。然從《史記》與《漢書》中對惠帝的描寫,可以發現惠帝的執政風格是採取仁厚的方式,尤其對於一些微型犯罪更是囑咐官員不要辦理,另外在呂后掌權的改革會議中也提起惠帝想廢除「三族令」的想法,都足以證明漢帝國雖然《二年律令》參考了《秦律》,但在執行上卻與秦帝國有著明顯不同。
到了文帝十三年,因歷經了「緹縈救父」事件後,帝國政府開始進行一次重大的司法改革。這一改革不只是處罰方式的柔化改變,更是直接改變了「法律思維」,即是從「壓制」轉變成了「教化」,以當時來說可以算是法律上的重大進步。
(四)黃老思想中道的型態與制度運作
這主要是從《老子》、《莊子》、黃老帛書、陸賈、賈誼等文獻中開始考察道家思想是如何運作導出,同時再結合上述考察結果去推導「黃老治術」是如何體現在漢帝國初期的政策之上。
要理解黃老思想以前,就必須先釐清道家是否有「形上學」性質?考察之後發現,道家並不具有「形上學」性質,而是以一種類似「社會契約」的形式來描述「道」的性質。所以這樣「道」就不能成為形上學的永恆概念,反而是一直隨著實際情況而變化的「契約論」,這樣與對漢帝國的靈活政策有著高度契合。
漢代的「黃老道家」不是以「法家」作為思想核心,而是「道」與「儒」的結合,並融入些許法家的理論而成的哲學思想。在儒家方面則體現在政府架構上,就是君臣之間的關係是用一種「擬親屬」的方式,使得整個漢帝國成為一種家族式的想像共同體。而這樣的君臣關係就是為了彌補周文疲弊之後的貴族政治崩解,透過這一種方式形成新的君臣關係。
從以上可以看出,漢代的「黃老思想」並非以法家為核心而緣飾道家的既定印象,反而是「道」、「儒」混合的形式。所以前人所說的「漢承秦制」其實只是一種表面現象,實際考察每一個政策核心,則會發現與秦帝國截然不同。「漢帝國」是採取以明確規定作為基礎的放任政策,所以每一個人都能在這一個架構之下自由競爭,也是漢朝日後強盛的基礎。
研究漢帝國的政治思想,不只是去彌補思想史上對於漢代思想的缺漏與誤解,更重要的是,從漢代初年的研究中更能延伸考察日後兩千多年來中國政治制度的演變,因為漢帝國就是貴族政治崩解之後的制度源頭。鑑往知來,博古通今,要重新認識中國歷史,漢朝的建國就是最重要的轉折點。
最後要感謝我的家人與指導教授陳彥良老師、中文系魏慈德老師、彭衍倫老師及師長們一路下來的支持與指導,還要感謝文津出版社的厚愛,以及家母楊秋月老師與馬念祖、張晉嘉兩位學弟幫忙校對,另外還要特別感謝政大歷史所嚴昊博士、師大歷史所楊鎮魁博士平時的討論參與,激發出了不少靈感,幫助本次研究。感謝大家給予的幫助,最後才能使本書呈現於世人眼前,將本書內容獻給全世界關心漢學發展與人類未來的人們。
文學博士 賈尚軒
辛丑‧霜降‧花蓮
花蓮市同文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