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比價 | 找書網 | 找車網 |
FindBook |
|
有 1 項符合
荷蘭時代的台灣社會的圖書 |
$ 352 | 荷蘭時代的台灣社會
作者:鄭維中 出版社:前衛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07-01 語言:繁體書 共 2 筆 → 查價格、看圖書介紹 |
|
荷蘭的領土可分為歐洲區與加勒比區兩個部份。歐洲區領土位於歐洲西北部,瀕臨北海,與德國、比利時接壤,並與英國隔海相望。加勒比海區,位於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包括波奈島、聖佑達修斯島和荷屬沙巴島三個小島。荷蘭最大的三個城市分別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與海牙。阿姆斯特丹是憲法確定的正式首都,然而,政府、國王的王宮和大多數外國駐荷蘭使館都位於海牙。此外,國際法庭也設在海牙。鹿特丹港,位於鹿特丹,為全世界進出量第八的大型港口。
「尼德蘭」的字面意義,為低地國家,這個名稱來自於它國內平坦而低濕的地形。其國土中,只有約50%的土地高於海拔1公尺。其國土中,低於海平面的土地,絕大多數是人造的。從16世紀開始,荷蘭人利用風車及堤防排乾積水,逐步由海中及湖中製造出圩田。現今荷蘭國土總面積中,有17%是人造的。荷蘭是一個人口非常稠密的國家,其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06人,若不計入水域面積則是每平方公里497人。在全世界上,也只有孟加拉、台灣、韓國的總人口數與人口密度,同時高於荷蘭。儘管如此,荷蘭是世界第二大的糧食與農產品出口國,僅次於美國。
荷蘭是世界上最早擁有議會選舉的國家之一,自1848年起,就確立了議會民主及君主立憲制。荷蘭被認為是一個自由的國度,其社會長久以來就以寬容異己的風氣聞名,其法律允許墮胎、性交易及安樂死等,有限度的放寬娛樂性藥物的合法使用,如大麻。1579年開始,就允許國內居民有宗教自由,領先當時歐洲其他國家。2001年,成為全世界第一個立法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荷蘭是歐盟、十國集團、北約、經合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的創始成員國之一,也是比荷盧聯盟的一部份。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的總部位於海牙。在這個國家中,擁有五個國際性法庭,包括常設仲裁法院、國際法院、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國際刑事法院、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等。前四個法庭都設在海牙,此外,歐洲刑警組織與歐洲檢察官組織的總部也位於此,這使得海牙得名「國際司法之都」。
荷蘭是以市場經濟為主的經濟體,在經濟自由度指數列出的全球177個國家中,排名第17。在2011年,它是全世界人均收入第10高的國家。在2013年,聯合國世界快樂報告中,將荷蘭列為全世界第四快樂的國度,顯示了這個國家人民的高品質生活。
維基百科
本書藉由荷蘭時代發生在台灣的幾個事件,來說明荷蘭時代臺灣社會中各族群的互動情況,及臺灣社會當時的重大變遷。荷蘭人在台經由與原住民締約的程序,來建立政體;並且依照澳門、馬尼拉、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等其他歐洲殖民城市的治理經驗來建立熱蘭遮市(今台南安平)。
作者細緻剖析1637年荷蘭長官帶兵集合南部數村社長老來公審殺人兇手的檔案文獻,提出荷蘭人以領主──領民關係為在台組織政體的原則此一假說。並藉由剖析1639年漢人代表上呈荷蘭政府的一份請願書,來關照當時臺灣漢人市民眼中的東亞世界。
透過作者對第一手文獻的解析,向讀者展現出共居於臺灣的原住民、漢人、荷蘭人三者,不同族群間由於不同的歷史文化背景,所交織而構成的豐富社會生活網。本書提供了在殖民國家競爭架構之外,從本地社會生活之學習與創新此一角度來理解臺灣歷史的新視野。
作者簡介:
鄭維中,1974年生,臺灣屏東林邊人。政治大學社會學碩士、荷蘭萊登大學CNWS研究院碩士。現就讀於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班,並為聯合國世界記憶遺產(TANAP)計畫培訓研究員。著有:〈略論荷蘭時代臺灣法制史與社會秩序〉,發表於:《臺灣風物》50卷1期。譯有:播種者出版,韓家寶著,《荷蘭時代臺灣經濟、土地與稅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