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什麼沒有直線的彩虹呢?
回答 彩虹的英文為「rainbow」,
是「雨之弓」的意思。
因此將弓形的光稱為「彩虹」。
回應兒童的方式
或許說明彩虹呈現的原理,解說顏色分成同心圓狀的構造才是正統的回答方式。不過當回應以及聆聽的人欠缺預備知識時,就難以採用【物理角度的回答】,此外,詢問的人通常也不希望聽到物理上的說明吧!
彩虹的英文為「rainbow」,有「雨之弓」的意思。這樣的回答方式是從語言的約定成俗、訴諸規則的作法,所以屬於【規範性的回答】。
當然也有【反問型回答】。像是「你會問為什麼會是○○呢?表示你覺得○○是正確的吧!所以你覺得沒有橫向直線的彩虹囉?」的作法更能促使思考。
不過真的沒有直線的彩虹嗎?事實上應該可以說「有」。
那種現象稱為「水平環」,日本每年會觀測到數十次這樣的現象。一般的彩虹會出現在太陽的相反側,不過這種現象卻出現於太陽相同的方向,幾乎呈現水平狀。
嚴格來說,虹是光線在水滴上產生折射、反射的大氣光象。水平環也是呈現彩虹色的大氣光象,不過光線不是在水,而是在冰產生折射,所以與虹並非同類。
雖然這麼說,對兒童而言,因為認定帶有彩虹顏色的大氣光象就是「虹」,所以比起形狀,會以顏色為優先,想到「虹」這個日常名詞吧!
日常生活中即使同樣具彩虹顏色,但那些物體卻存在各種不同的原理。
虹屬於自然現象,並非人工產生。也就是說,人類無法以法律或規則加以定義。是人類後來「發現」,不同於人類為存在於自然界的物體。
哲學上將人類所定義、創造的事物稱為「名目類(nominal kind)」;與人類無關地存在,單純被人類發現的則稱為「自然類(natural kind)」。
名目類的例子,如律師、大學、單軌電車、偶數、等邊三角形、1+1等。自然類的例子為鯨魚、地球、病毒、雷、鑽石、水滴等。或許有人會說地球不是「類」,而是「個別物體」,不過請以成員只有一個的「類」來思考(因為在邏輯學上統一的作法較為方便)。
名目類以本質決定,也就是明確決定出「一定要有的性質」、「不應該有的性質」(被定義)。
「發現律師並不是在法律事務所工作的人,而是治療牙齒的人!」這樣的說法很奇怪吧!就算說「偶數其實不能被2除盡!」也沒有人會認同是項大發現吧!
就像1+1=2的定義,「律師」或是「偶數」也被下了定義。
相較之下,人類並不知道自然類的本質,不是由人類決定具有怎樣的性質,必須透過探究、發現。
因而存在「發現地球不是平的,而是球狀!」、「知道鯨魚不是魚,而是哺乳類」、「了解水滴是由很多分子聚集而成」想必往後也將不停地更新那些「本質」吧!
關於名目類,雖然不至於會有字典的內容全出錯的狀況,不過自然類卻有可能出現連字典、教科書、百科全書全都出錯的新發現。
彩虹當然與霧、雷相同,屬於自然類。所以人們可以說一般所看到的彩虹幾乎都呈現拱形,而不能決定「彩虹就是呈現拱形」。因為自然類(自然現象)必須透過觀察才能得知。
如果觀察到直線的彩虹,就表示「發現」直線彩虹。名目類的本質是隨著定義(規則)而生,自然類的本質卻無法擅自決定規則,所以敞開心胸接受各種可能性就顯得很重要。
人類訂定名目類本質,因此人類也需負起責任遵守這樣的規則(定義);而超乎人類可決定的自然類本質,則應該以謙虛且抱持著隨時都可接受新發現的態度面對。
不過就如同之前所說,水平環的顏色雖然類似虹,原理卻與一般拱形的虹不同,所以與「虹」屬於不同分類。也就是說,即使發現「有水平的彩虹!」也會被糾正為「其實不能稱為虹」。
如果將虹定義成「虹是光線在空氣中的水滴上產生折射、反射,而呈現多種色帶的現象」,就會回到最初「虹必定是同心圓或是半圓等的拱形」的定義吧!
「虹」屬於自然類,因為由人類決定分類方法,所以帶著類似名目類的性質。
或許之後會發現合乎定義卻呈現水平的虹,也就是可能發現「光線並不是透過冰,而是透過水滴反射的水平的虹」。如果是這樣,原因出自水滴或是冰就顯得不重要,而「也將水平環納入『虹』的一種」,進而修改「虹」的定義!
雖然「虹」如名目類被定義,不過基本上仍是屬於自然類,無法單純以外觀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