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要多有錢才叫有錢人?
一千元算什麼?
不外是雞飼料罷了!
──格魯喬.馬克斯(Groucho Marx)
本書雖薄,份量卻十足,如果你渴望做有錢人,閱讀本書的收穫絕對要比付出的來得多。
你不要以為本書可以教你富可敵國的方法,也不會教你用不法手段攫奪財富,更無法讓你像比爾.蓋茲(Bill Gates)或英國王室一樣有錢。我想沒有一本書可以實現這個目標,這也不是我們所要關注的焦點。我認為,比爾.蓋茲的財富並非單是透過執行「絕佳創意」,或追求單一願景累積而來,他的成就是源自內心深處的力量──這會在稍後再作討論。
至於英國國王的龐大財產則是透過繼承而來,若以現在來看,王室的資產約有五十億英鎊。國王的任務是防止這些財產被貪婪的稅務機關和豪奢的政府吞噬,讓後代的王孫順利繼承。就個人而言,我一點也不羨慕國王,國王一定會為他的任務感到厭煩,他得一直為素未謀面的後裔工作。
國王的財富多是不動產,現金上則相對捉襟見肘。請留意「相對」這個字,因為相對財富(relative wealth)是個極有趣的議題,我們會在後續章節更深入討論這個話題。
本書可以幫助讀者達到一般有錢人的境界──像舉世知名的運動健將或哈利波特的作者羅琳(J. K. Rowling)。或有錢到在百貨公司不必考慮價格是否合理、可以選擇立即退休、每天工作十八小時,或夜夜笙歌──如果你想過這種生活。
有錢到你可以選擇用微笑或嘲笑方式對待銀行經理;可以在親朋好友面前盡情炫耀,讓辛苦工作卻沒有賺多少錢的他們無法掩飾心中的嫉妒;或為了追逐海上的落日,購買一艘全新遊艇。
有錢到可以居住在你想居住的地方、去你想去的地方、見你想見的人、做你想做的事。除了愛情和健康不能用金錢購買外,金錢幾乎無所不能。你不必為了貸款或欠債的壓力,去你不喜歡去的地方、做你不喜歡做的事或見你不喜歡見的人。
有錢到你開始要為繳稅煩惱,需要傭用一批專屬律師、會計師、顧問和房地產業務人員,他們對你的殷勤猶如殺戮過後不請自來的禿鷹。這些人,即使每年支付他們數十萬英磅,你也會無法擺脫他們!(這時候看起來最好是駕著遊艇航向夕陽,不是嗎?)
有錢到獲得別人的尊崇──是一種獨特的尊敬方式,不同於我們對辛勤工作或做了別具意義之事的人那種尊崇──他們照顧瀕死的小孩,傳遞生命的意義。更不是大家對居禮夫人(Marie Curie)或曼德拉(Nelson Mandela)等英雄式的尊敬。
金錢本身就有足夠的份量,獲得不一樣的關注,這種不一樣根植於人類的妒忌天性。沒有多少人願意照顧瀕死的小孩,或被囚數十年只為了對抗暴政,我們並不會妒忌這種人,只會景仰他們。
相反的,我們都渴望財富,並羨慕有錢人。不論對或錯,大多數人都相信自己可以為了賺更多錢,而承受更大的壓力。當我們經過深思熟慮後,就會坦承我們會努力賺錢,藉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問一下自己:「假如有一個你認識的人,留一千萬英磅遺產給你,你會拒絕嗎?」個人而言,我絕不會拒絕,而我肯定你也不會。
到底要有多少錢才稱得上有錢呢?
金錢的價值會隨著無情的時間改變,即使在低通膨時代也是如此。經濟學家與歷史學家發展出一套又一套的模組,計算和比較金錢在不同年代的相對價值,但這麼做除了對研究者本身具有貢獻外,幾乎毫無意義。因為貨物品質和產量、薪資水準、消費能力、貿易協定,以及對藝術品和土地的價值判斷都會隨時間改變。箇中的影響因素,數之不盡。
我們暫時先忘掉這些,只針對「購買力」(purchasing power)作為半個世紀以來的衡量標準。一九八○年的一百萬美元,到今天連一半的價值都沒有。一九八○年時的一百萬英鎊,到今天只剩下三十八萬英鎊的價值而已!
用另一種方式來解釋的話,如果在一九八○年時你有七十六萬英鎊現金,就等於今天要有兩百萬英鎊。因此,或許那時候你不是一個百萬富翁,但若以現在的標準,你同樣不是一個百萬富翁。
那麼,二十一世紀的頭十年,要多有錢,才稱得上有錢呢?
表一是按照納稅後的現金、以及可立即變換現金的有價資產──例如黃金、股票或銀行匯票等,其中不包括「拋售」時會遭受損失的資產──例如房地產、土地、退休基金或債券等。同時,假設你居住在西方的民主世界,而且沒有太多負債。
討論到個人的總資產值(total asset value)或淨值(true net worth)(不同於可快速兌現的資本淨值),和表一的數據就大不相同。不同的原因有幾個:首先,有資本收益稅(capital gains tax)和其他層面的問題;第二,遺產規劃、慈善捐款和信託基金也會造成影響;但最主要原因是,除非有錢人把所有資產變成現金,否則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財產。
這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但當你愈有錢,傭用愈多的財務專家,也意味你愈不可能知道自己有多少財產!這種問題存在是良性的,不過仍是一種問題。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有錢人都不相信報紙和雜誌所做的「財富排行榜」。我們都知道,如果我們無法計算自己的身價;如果一群訓練有素的會計人員也計算不出準確的數字,那麼報刊編輯或雜誌記者同樣無法計算。億萬富翁兼藝術品收藏家保羅.傑帝(Paul Getty)曾經說過:「如果你可以計算自己有多少錢,就不是真正的有錢人。」
對有錢人而言,金錢在某個程度上已不具特別意義,反正多一塊錢和多幾百萬也差別不大。除非你是龐大遺產的繼承人之一,則另當別論。
如果一個有錢人沒有作好稅務規劃或遺囑就過世──換句話說,這等於向世人宣佈他沒有法律上的遺願。他的財產就變成「無遺囑者的遺產」(intestate estates),這時國稅局和其爪牙則會相當高興。如果你死前沒有訂立具法律效力的遺囑,那麼當你在九泉之下,稅務人員就會毫不客氣的攫取你的財產!
表二整理出個人總資產值,假設你不是行將就木並試著將財產變現,而且住在西方民主國家。
附註:表二對賦稅的重要性並不能低估,在特定情況下,個人或家庭的財產淨值可能因為欠缺適當的稅務規劃而縮水一半。
所以,你想要多有錢?這個問題的最佳答案是:「有錢到感到快樂。」
但有錢和快樂並不能劃上等號。我以前也這樣回答,但當我的財富超過一千萬英鎊時,卻失去許多朋友、親人和知己。現在,我對這種事已不再感到困擾,當我這麼說,大家對我的懷疑全寫在臉上,他們心裡應該會想:「費利克斯,或許你無法因有錢感到快樂,但你是你,我是我,我可以因為有錢而感到快樂,不然你把錢都給我試試看。」
我在這裡得鄭重聲明,成為有錢人並不擔保能獲得快樂。事實上,情況似乎總是傾向壞的一邊──有錢人如果不是要保護財產而身負壓力與重擔,就是賺到許多錢後充滿罪惡感!
即使拋開任何道德範疇──有錢人要上天堂比駱駝穿過針眼還難。這種睿智的結論同樣可以在詹姆斯.包得溫(James Baldwin)所著《沒人知道我是誰》(Nobody knows My Name)得到印證:
錢,就像性愛一樣,如果未曾到手,就整天想要;一旦到手,就會想別的。
我們要面對一個現實,你購買本書不是為了快樂,而是希望獲得一些致富的方法。根據我整理的資料來看,總資產值要達到一千五百萬到四千萬英鎊才算「有錢」(我稱之為稍為富裕)。
所以我們的目標是什麼?不管如何先跨出第一步再說。
如果你坐擁的財富達到「稍為富裕」級別,可能(記住,只是可能)有機會擠進英國大報《週日時報》的財富排行榜(Sunday Times Rich List , STRT)後幾名,這是由菲利.貝瑞斯福德(Philip Beresford)和其團隊每年所做的排行榜,是英國具備公信力的財富排行榜。
在前一千名個人或家族財富排名中,你大約是第九九九名;但如果把美國地區也納入考慮,即使你擁有四千萬英鎊,也無法在任何主要的財富排行榜中名列其中。就像我之前所說的,你大概僅能獲得親朋好友、家人、生意夥伴、證券和房地產經紀人多一點尊重而已。正如我所說,擁有一千五百萬到四千萬英鎊只是有錢的開始。
當然,所有衡量都是武斷的,都是人們在混沌的世界試圖找出某種秩序,這對衡量本身,根本毫無意義。
或許要衡量「需求可得」(Availability on Request)和「人生花費總額」(Lifetime Spending Totals),就像銀行衡量資產和現金一樣。如果你身無分文,但有個恩人會在你需要時伸出援手,給你剛好符合需要的金錢,這並不會讓你出現在《週日時報》的財富排行榜上,但你卻是世上最有錢和最幸福的人。
至於「一生總花費」就像一種衡量標準。我很想知道大部分人在各個階段花了多少錢──包括我自己。可惜的是,我知道我無從仔細計算,不過我可以確定,我已花掉上億英鎊,這個數字應該會讓不少人眼紅!
我也知道,有些人恐怕後代不懂理財,所以就把祖產保護起來,將家族的財產──尤其房地產──委託信託基金管理或限定繼承。因此即使擁有這些財產繼承權的小孩,他們還是窮得如教堂的老鼠一樣,只能「望錢興嘆」,因為他們有錢也不能隨便動用。他們的「一生總花費」會出乎意料的低,他們唯一擁有的是,乾淨的指甲和有教養的禮儀。
我們已闡明財富的定義,現在,我們就開始創造財富!
這一生,我們要做有錢人!
前言
本書真的可以讓你成為有錢人嗎?
沒有什麼事比努力賺錢更容易。
─山謬.強森(Samuel Johnson)(BOSWELL's LIFE OF JOHNSON)
為什麼一個有錢人願意花時間寫書教人致富?
理由有兩個:首先,我喜歡把所知道的事情記錄下來;其次,我相信每個擁有相同智力的人,在給予足夠的動機和正確的方法下,都能成為有錢人。
當然,我十分沉醉一邊寫書,一邊啜飲絕世佳釀(我喝的是一九八六年伊肯堡(Chateau d'Yquem)的甜白酒)的氣氛,有時候會搭配煙燻海螺肉。這種情景,就出現在我的書房內,落地窗外是大地美景,腳下就是氤鬱的山谷,遠處海港有一片棕櫚樹,其間點綴著漁船與遊艇。更遠的西岸海灣,藍綠色的海浪拍打著紫紅色的地平線,彷彿告訴我們又一個瑰麗的晚霞即將籠罩大地。
有一首維多利亞時代的古詩是這麼寫的:
有錢太好了!
有錢真的太好了!
我身在迦勒比海岸一個名為馬斯提克島(Windward Islands)的小島上,在離房子不遠處有一間新的「研究室」,算是我的「寫作別墅」。籌建這間小別墅的目的只有一個---可以讓我安靜的寫書;當然,有時候也會在裡面創作詩歌。
凡此種種,你應該不需要我的說明,也可以清楚的了解,要擁有這些都要錢。必須要有錢,才能心想事成。
撰寫本書不是為了賺錢?
賺錢當然是件好事。但我寫書志不在此,因為想靠寫書賺大錢,幾乎不太可能,所以我不打算靠寫書賺錢。按照虛擬小說製作的電影、電動或玩具,憑藉「周邊商品」和行銷手法,偶爾可以賺進大把鈔票。但應該沒有人會購買一套名為「這一生要做有錢人」的玩具,不是嗎?(那為什麼大富翁和教人賺錢的電視實景秀可以風靡全球呢?)
這是一本共同著作?會不會請寫手代筆?
本書既不是共同著作,也不會找寫手代筆,書中的一字一句皆出自我手,這點蒼天可鑑。
書中不會出現難懂和艱澀的專業術語或地方俚語,更不會變成彌賽亞式的「自我改造」手冊,然後發行大量的影帶、光碟,或在深夜的電視廣告中大言不慚地講述我的理念。如果你期望在書中學習如何利用咒語,或在脖子上配戴一串水晶就能成為有錢人,那真對不起,可能我要讓你大失所望了!
透過本書我試圖告訴你,我在沒有大學學歷,也沒有雄厚資金作為後盾的情況下,如何成為有錢人,同時也會揭露我一路走來所犯下的錯誤---當中蘊含著許多不為人知的寶貴經驗和心酸歷程。最後,我會教你如何避免犯下相同的錯誤,進而邁向致富的大道!
閱讀本書就能成為有錢人嗎?連帶性生活也能獲得改善嗎?
首先,你要成為有錢人的機率很大,但一切要視你有沒有足夠的動機激勵!至於第二個問題,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是的,性生活可以因為財富而獲得改善。」
我無法帶給你快樂,也無法帶給你健康,但請相信我,我可以增加你成為有錢人的「機率」;獲得財富後,一併也會提升你的性生活品質,這是有錢人的鐵律!一旦你坐擁財富,大家都願意和你發生親密行為,這就是人性。
金錢就是權力,權力就是催情劑。這點可以在聖經中獲得印證:「酒能使人快活,錢能叫萬事應心。」(傳道書第十章十九節)金錢不一定能為我帶來快樂,但可以讓我的性生活獲得改善。
要多少時間才能變成有錢人?
會比你「應得」的快一點,但比你想像中的慢一點---我無法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畢竟致富的過程會出現諸多障礙。
我聽過有人五年內就能成功,但不論是生活還是本書內容,很少有「捷徑」可走。正如美國知名評論家孟肯(H. L. Mencken)所言:「那些地位較低的人,他們憎恨知識的原因其實很容易理解,因為知識過於複雜---知識對他們遲鈍的理解力而言,是一種沈重的負擔,因此他們經常找尋捷徑。迷信就像化解迷惑的捷徑,目的是把難懂的事物簡單化,甚至一看即懂。」
孟肯說得很好,這也是我為什麼決心要在書中排除所有偽科學的外衣和術語。雖然它們可以讓我的書看起來更充實,遇到爭論點時讓我更有權威欺瞞讀者,但它們很容易誤導讀者,因為它們本身就是錯誤的組合體:難以理解的事物總會迷惑讀者!
任何努力想達到成功的最佳基礎是,不管任何時候和環境,儘可能把學習到的知識融會貫通,並試圖避免錯誤的發生。
除了閱讀本書,你還要做什麼?
如果我告訴你,要做的都是一些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你千萬不要感到訝異。就像過去紅極一時的雷鬼(Reggage)歌手克里夫.吉米(Jimmy Cliff)所唱過的歌詞:「只要你願意,就可以做得到……」他成功做到了,相信你也可以。關鍵在於你願不願意,並要「一次又一次的不斷嘗試!」關於這點稍後會進一步探討。
簡而言之,你要相信「如果我願意,就可以做得到。」過去,我是一個靠救濟金度日的嬉皮(Hippie的音譯,是用來概括一九六○年代至一九七○年代期間,西方國家反抗習俗和當時政治,過著頹廢生活的年輕人。他們透過吸食毒品、信奉神秘主義改變內心和對抗社會主流),住在連尿壺都沒有的破屋裡,甚至繳不起房租,也不知道明天要怎麼過---卻讓自己成為有錢人!我不是什麼商業奇才,這一點,我的競爭對手樂於為我作證!
諷刺的是,我卻比競爭對手有錢!
我是怎麼做到的?
研讀本書,自己找出答案!
需要徹頭徹尾的閱讀本書嗎?
不,你只要閱讀你想要閱讀的部分。做些筆記,記下你想借鏡的內容,並按照你當下的處境或個人特質加以實踐。或完全不做筆記---只聚焦在你喜歡的句子和例子上,並仔細參透。
一本書就是一種工具,而非書架上的裝飾品。你不必完全認同我的所有觀點---追求銅錢臭的過程,不可能只有一種方法。
本書和其他教人如何成功的書籍有何不同?
很簡單,最大的分別在於,我不是一個江湖術士,更不會自稱是一個「奇蹟的創造者」。寫書是我的興趣之一,而非只為了賺錢。畢竟在賺錢這個領域,我根本不需要再證明什麼!因此可以說,我的書會儘可能的完整和真實。
此外,除了本書以外,我不會再推銷售其他相關的周邊產品---例如推出續集或第三集,或發行一系列的光碟和影帶搭配銷售。在本書中,我要一次性的揭露所有致富之道。
我不是靠撰寫教人致富的書籍成為有錢人,也不會把牙齒弄得像珍珠一樣潔白,穿上動輒數萬美元的西裝,在電視棚內,假裝親切並愉悅的走到掛著「相信我就可以獲得一切」的麥克風前,對著台下崇拜自己的「信徒」滔滔不絕!
我用我的方式成為有錢人,這個方法就是不斷犯錯,一個接著一個,並且從中學習,或許你會認為這種方法很老派。
我想和你分享的絕大部分內容,都是如何避掉錯誤,而非我的成功。記住,我不是一個江湖術士。我只是一個在現實世界靠著自己的努力而成為有錢人的樣板,而不是頭髮吹得服貼體面,一心想從你口袋撈錢的黃鼠狼。
我到底多有錢?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真正有錢的人可能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我沒有把所有資產兌換成現金,也不清楚它們價值多少錢。我想,我的財產在稅前淨值大約是四億至九億美元之間,這是我能給你的最接近的答案!
我有五楝房子、三間別墅、高級轎車、私人飛機(飛機是用租的,不論飛不飛,租飛機比自己買飛機更划算),還有成千上萬英畝的土地、牆上掛滿名畫,我的小圖書館內典藏著許多原版名著,院子裡放滿銅像。管家、私人司機、理財顧問和其他工作人員都隨時跟在我的後面。
噢!我差點忘記地窖裡的陳年佳釀!
當然,我也有一點負債,大約三千萬美元!有錢人總會有某程度上的負債,因為可以透過這種方式避稅---但我不是一個喜歡斤斤計較的人。事實上,我會記得那些資產負債表,並分期攤還最低的金額。
不過,我既不會駕駛飛機,也不會開勞斯萊斯或賓士轎車。我既沒時間也沒有意願去學。就在十多歲時,我就堅持要坐朋友的順風車,而且會跟朋友說:「你不了解,我天生要被人載。」以前我和朋友都認為這是在耍嘴皮子。現在,我有點納悶,是不是我當時已經預知或至少察覺我會成為有錢人。
再多一兩個問題---我們就回到正題。
什麼人才能成為有錢人?
這是有趣的問題,著名作家費滋.傑羅(F. Scott Fitzgerald)曾說過:「我告訴你什麼叫真正有錢人,他們不同於你和我。」我想,他要表達的意思是,有錢人會表現出某種特質,使他們與窮人有所不同!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對這句話的回應是:「是的,有錢人就是與眾不同,他們坐擁很多財富。」這就是典型的海明威,但他機敏的回應並未能完全令人感到滿意。
就像家中的老大總會散發出一種自信一樣,按照我的觀察,這並非絕對,但至少符合大多數的情況。不管是與生俱來,或透過後天努力的學習,有錢人的身上也明顯存在著自信的特質。
你可以從他們走進陌生旅館或餐廳的方式就辨別出他們,也可以在商場看到潑辣的貴婦與名牌服飾店的店員討價還價的身影---這並不是一般職業婦女的作風,她們對這種事很反感,即使她們比貴婦更需要獲得折扣。
同樣的,你也可以在有錢人的小孩身上,發現與眾不同的特質,他們相信這個世界是為他們的好處而創造的,金錢讓他們有種不在乎的態度,這也是有錢人最不討喜的特質!
十七世紀,英國共和黨有個叫理查.蘭波(Richard Rumbold)的人,在上斷頭臺之前說道:
我無法相信,上帝會派遣少數人來支配世界,而大部分人卻等待被他們支配!
是的,親愛的讀者,我也不相信這種事情會發生!
不管有錢人有什麼特質,任何不屈不撓想變成有錢的人同樣可以擁有這些特質。我認為,關鍵在於自信。自信和不可動搖的信念,讓我們可以勇往直前,最後擠進有錢人的行列。
所以,以管窺天也可能有用;沒有用處的東西也可能派上用場;厚臉皮也能起作用。耐力是非常重要的,當最好的朋友嘲笑你、心愛的人對你感到絕望,其他人冷眼旁觀對你竊竊私語、大家半帶敬畏,半帶輕視時,你還要能努力堅持到最後。幸運也有幫助---只要你不刻意追求。
什麼人才會成為有錢人?我想,答案可能是:不是那些想要或那些需要金錢的人,而是那些一心想要做有錢人的人---不管代價是什麼!
成為有錢人最大的迷思是什麼?
首先要說明的是,想成為有錢人不能期待「意外」之財,或「我只想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並希望某一天一覺醒來就變成有錢人。」等等的期待。這種事情有可能發生,但以我的經驗而言,機會微乎其微!
有些人善於掩飾對金錢的慾望;有些人則會把他們對金錢的慾望赤裸裸的展現出來,在言行舉止中表露無遺,通常這種人人們都不喜歡跟他們共渡假期。而不管多麼會掩飾和偽裝,都改變不了一個事實,有錢人都是靠自己的實力賺取財富。
第二個迷思就是,有錢人會有個「絕佳創意」可以讓他們財源滾滾。儘管獲取財富是建基在一個可行的「絕佳創意」,而非來自「意外」,但這仍是一個陷阱,因為只符合部分的事實。我們隨時都可以發想出一些「絕佳創意」,像我就想過一種可以射出蜘蛛網的「蜘蛛槍」,藉以網住或黏住夜半闖空門的小偷,卻不至傷害他們。你認為這種東西會被量產嗎?應該不會吧!
堅持到底和執行力,比「絕佳創意」要來得重要千百倍。事實上,如果完美執行,有時候創意是什麼就變得不那麼重要。如果你想做有錢人,就不要枯等靈感從天而降,而應該努力去賺錢!
最後,我認為最具破壞性的想法是,要做有錢人卻有這種論調:「在六零年代可能還可以,時代不同了,同樣的方法已經行不通。」
或許部分是對的,但你還是可以運用過去某些致富的方法。時代會改變,但人性不會,金錢的誘惑仍舊籠罩在渴望並決心致富的人身上。你身邊應該有許多例子,他們並非出生在六零年代,這就說明了這是一種不實的想法。
如果你認為這種方法做不到,瞻前顧後,不加以行動,最後可能落得一貧如洗,就這麼簡單。
有錢最大的好處是什麼?
金錢能夠給我生活中許多寶貴的東西。
金錢能夠給我什麼寶貴的東西?答案很簡單,就是時間。
時間。如果我有錢就有閒,就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閱讀和寫詩;或靈感突如泉湧時,就有時間奮筆疾書;興致到來時即可出去旅遊,或到林間漫步、欣賞名畫、沉思、三五知己把酒言歡和追求自己喜歡的人,這都需要時間……有了時間,我幾乎可以做想要做的事。但日復一日被困身在工廠或辦公室,成為別人賺錢的機器則是另一回事。
這就是錢的好處!也是為什麼你會選擇本書的原因,有了錢,你就可以做想做的事。之後,你可以選擇略過前言,這部分主要探討你希望可以多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