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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1 項符合
道教與中國民間文學的圖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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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拉丁詞根literatura/litteratura被用來指代所有的書面記錄,儘管當代定義將術語擴展到包括口頭或唱歌的文本。文學可以根據是虛構作品還是非虛構作品進行分類,也可以根據是韻文還是散文進行分類;可以根據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等主要形式進一步區分;作品往往根據歷史時期或者遵守某些美學特徵或期望進行分類。
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現實的藝術,包括韻文、散文、劇本、小說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流派表現內心情感和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生活。
這個概念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了意義:現在它可以擴大到非書面的口頭藝術形式,可以與語言或文字本身配合,因此很難就其起源達成一致。
印刷技術的發展使得書面作品的分布和擴散成為可能,最終導致了網絡文學。
文學並不一定是客觀的,一名成功的文學家能在自己的文學作品中,展現自己對於文學的主觀看法,抒發自己的情緒和感觸,但藉由嘗試建立一個「客觀的標準」,有時對能幫助作家了解「讀者的感受」以求將內心之情感與藝術表現完整的體現在讀者心中。
有時也能藉作家主觀想法帶給社會不同面相去省思現況,例如女性文學的興起。
維基百科
作者簡介:
劉守華,男,1935年8月出生於湖北省沔陽縣(現改名為仙桃市)農村,1957年7月畢業於華中師範學院(現改名為華中師範大學)中文系本科,留校任教至今。現任華中師範大學教授,湖北省民間文藝家協會副主席,湖北省道教學術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理事,中國故事學會副會長。1956年開始從事民間文學研究工作,發表論文一百餘篇,已出版論著計有《略談故事創作》(長江文藝出版社)、《中國民間童話概說》(四川民族出版社)、《民間文學概論十講》(湖北教育出版社)、《民間故事的比較研究》(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故事學綱要》(華中師大出版社)、《口頭文學與民間文化》(中國文聯出版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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