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債務關系的跨國法治研究》以主權債務關系法治化為議題,摸索金融與國際法學交叉研究的可能性與路徑。主權債務關系可以分解為主權債務發行關系、交易關系、債務重組和爭端解決關系。主權債務危機現實表明,債務國舉債權力未受到有效約束、償付義務缺乏法律強制性保障且存在公平缺失,主權債務重組和爭端解決過程中的訴權被濫用。這些現象表明主權債務領域「良法」供應不足,實施機制有待完善,需要利用法治的原則、手段處理主權債務關系,建立全方位的主權債務管理框架,有效平衡債權人、債務國和國際社會有序化解主權債務危機三個層面的利益訴求。
本書共分為緒論、本論和結論三部分,其中本論包括七章。一章結合主權債務的三大特征,論證了規范主權債務關系法治化應建立在維護主權債務所具有的系統重要性功能基礎之上。第二、三、四章分別從主權債務發行、交易和重組關系角度梳理主權債務關系面臨的問題,剖析了合同、主權權力與金融市場穩定三者之間的互動關系,探討主權債務關系法治化的具體路徑。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別從訴訟和投資仲裁角度論證主權債務關系面臨法治化手段被濫用的現象,指出主權債務關系的法治化既要提升債權人利用法治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也要防止少數債權人濫用法治手段逼迫債務國、阻礙主權債務危機的有序化解並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第七章則結合歐元區債務危機進一步論證了貨幣國際化背景下的主權債務關系對法治化的需求。
郭華春,男,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學、國際金融法學等課程的教研工作。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項,主持並已完成省部級課題3項。出版專著一部、譯著3部,先后在《法商研究》《上海財經大學學報》《國際經濟法學刊》等學術刊物發表中英文專業論文數篇。目前研習興趣集中於金融問題與國際法基礎理論交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