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有朝一日人類有沒有可能穿牆而過?或造出速度比光還快的太空船?讀出別人心裡頭在想什麼?將自己隱形?用念力移動物體?讓自己的身體在瞬間移動到外太空?上面這些問題,我從小就很感興趣。而且,跟很多物理學家一樣,我在成長的過程中也常常感到好奇,像時光旅行、光砲、力場、平行宇宙這些東西究竟可不可能存在?透過種種魔術、奇幻故事和科幻小說,我的想像力得到了充分的發展,我也對這些「不可能的事物」開始了我長達一生的愛戀。從科學的角度看,這些故事只是幻想,在現實世界根本不可能存在。長大成人,意味著拋棄這類幻想。大人說,在現實世界,我們必須放棄這些不可能實現的幻想,追求實際。但我有我自己的看法。如果要保持對這些不可能事物的愛好,我只能透過物理學的領域進行探索。要是對高等物理學沒有深厚的素養,我將永遠只能用臆測的態度面對這些未來性的科技,卻永遠不曉得這些東西會不會實現。所以,要實現夢想,我應該要投身於高等數學和理論物理學。後來,我也的確這麼做了。如今,我不時會收到科幻小說家或劇作家的來信,請我針對他們的故事提供意見,並藉此探索物理定律的極限。
「不可能」是相對的
貫串本書的核心問題之一是,一個在今天「不可能」存在的東西,數百年後甚至數百萬年後是否仍然不可能呢?
回顧過去這個世紀,人類在科學上獲得了長足的進展,其中又以量子理論和廣義相對論最為可觀,既然如此,我們應該能粗略估計,前面提到的某些神奇科技,在未來的什麼時候或許有可能實現。
隨著日益先進的理論(如弦論)的陸續問世,某些一向被認為屬於科幻世界的觀念,如時光旅行和平行宇宙,如今已經得到物理學家的重新評估。想想看,我們今天在日常生活中用到的許多科技,對一百五十年前的科學家而言不也是無稽之談嗎?凡爾納在一八六三年創作了一部小說:《二十世紀的巴黎》(Paris in the 20th Century),之後卻束之高閣;一個多世紀後,這部小說才被凡爾納的曾孫重新發掘而得以在一九九四年重見天日。書中,凡爾納對一九六○年時的巴黎提出了大膽預言,還想像出許多在十九世紀被認為不可能存在的科技,如傳真機、全球性的溝通網絡、用玻璃帷幕做成的摩天大樓、以石油驅動的汽車,以及懸浮在地面上的高速列車。凡爾納的預言如此精準,並不令人感到意外,因為,他周遭有許多科學家朋友,在長期的耳濡目染之下,他對科學的基本原理有深刻的認識,所以預測才如此神準。
遺憾的是,十九世紀某些最偉大的科學家,立場卻完全相反,他們宣稱,前面提到的那些科技,全都無望實現。以維多利亞時代聲譽最卓著的物理學家凱爾文爵士(Lord Kelvin;他死後葬在西敏寺,與牛頓為鄰)為例,他宣稱,像飛機這樣「比空氣還重」的機器,絕對飛不起來。他還認為,X光是個騙局,無線電的發展則前途黯淡。發現電子核的拉塞福爵士(Lord Rutherford),則認為原子彈絕對製造不出來,還斥之為無稽之談。十九世紀的化學家普遍認為,傳說中的「點金石」(philosopher’s stone),在科學上是不可能的,花再多力氣去尋找都是枉然。根據十九世紀的化學理論,化學元素基本上是無法改變的。但是就今天的科學技術而言,要用原子擊碎器將鉛原子變成黃金,在理論上是可能的。想想看,二十世紀初的人要是見到今天的電視、電腦和網際網路,會不嘖嘖稱奇嗎?時間再拉近一點。沒多久以前,黑洞也被認為是科幻小說的產物。愛因斯坦自己在一九三九年就寫過一篇文章,「證明」黑洞不可能形成。然而,透過今天的哈伯太空望遠鏡或錢德拉X射線望遠鏡(Chandra X-ray telescope),我們卻看到了數以千計的黑洞存在於太空當中。
以上種種技術在十九和二十世紀初之所以被認為不可能,原因在於相關的物理定律和科學原理尚未被發掘出來。而今,許多原本不可能的技術已經成為真實,可見,在過去這近百年來,人類對科學的認識加深了多少(尤其在原子層次)。
預測未來
預測,尤其是預測數百年或數千年後的世界,一向是很危險的。物理學家尼爾斯.波爾(Niels Bohr)有句名言:「預測很難,預測未來更難。」但凡爾納的時代跟今天這個時代有個很重要的基本差異。如今,我們對物理學的基本定律都已經有了大致的認識。從質子的內部到擴張中的宇宙,種種橫跨四十三個數量級的物理現象,其基本定律都已經被物理學家所掌握。因此,今天的物理學家可以相當有把握地說,未來的科技大概會是什麼模樣,也更能分辨哪些科技有可能發展出來,而哪些科技則完全不可能實現。
因此,我在本書將所謂的不可能分成三類。第一類是那些尚未發展出來,但並未違反已知物理定律的科技。這些科技可望在本世紀或下個世紀就發展出來,雖然形式可能有所修正。包括瞬間移動、反物質引擎、某種形式的心電感應、念力移物、隱形,都被我歸屬在這一類。第二類不可能,則是那些我們對其背後的原理原則仍不甚明瞭的科技。這些科技就算真的發展出來,恐怕也要再等上數千年甚至數百萬年。這一類科技包括時光機器、超時空旅行和穿越蟲洞。至於最後一類,也就是第三類,指的則是違反已知物理定律的科技。叫人吃驚的是,屬於這一類的東西並不多。然而,這一類技術要是真的實現,人類對物理學的認識恐怕要徹底翻轉。
我認為,上述的分類很重要,因為,科幻小說中雖然有許多科技都被科學家駁斥為不可能,但他們口中的不可能,其實只是針對我們這個原始的文明而言。舉例來說,大部分的科學家都認為,我們的地球不可能有外星人來造訪,因為,星球與星球間的距離實在是太漫長、太遙遠了。誠然,就人類現有的科技水準而言,星際旅行確實是不可能的任務,但對一個發展程度遠超過我們幾千年甚至幾百萬年的文明而言,情況就不同了。基於這個緣故,將「不可能」加以分級是非常重要的。畢竟,在我們看來不可能的科技,對其他文明而言或許並非不可能。因此,當我們在討論什麼事情可能或不可能的時候,別忘了,在宇宙中的某個地方,或許有一個科技水準超越我們好幾千年甚至好幾百萬年的文明存在。
我在研究上的最終目標是,完成愛因斯坦未完成的夢想,創建出一套「萬有理論」,一套「究竟的理論」(final theory),讓目前科學上最困難的一些「不可能」的問題,如時光旅行辦不辦得到,黑洞的中心有些什麼,大霹靂以前發生了什麼事,終能得到解答。我和「不可能」一生的愛戀,如今仍在持續當中;我很好奇,這些不可能之事,在多少年以後,有哪些會成為人類日常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