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無肉不歡
東坡肉和東坡魚
蘇東坡在湖州當市長的時候,因為亂講話,得罪了御史中丞。中丞很生氣,後果很嚴重,老蘇很快被捕入獄。
被捕那天,蘇東坡正在大堂上辦公呢,一幫軍警直沖上去,二話不說,將老蘇五花大綁,牽著就走。老蘇嚇壞了,連問何事,領頭人惡狠狠地說:「御史中丞召!你犯了滔天大罪,御史中丞要找你問話!」老蘇只好乖乖地跟著走。他的老婆孩子在後面追,邊追邊哭成一片。老蘇也哭了,高喊著弟弟蘇轍的名字囑咐道:「子由,以妻子累爾!」兄弟,做哥哥的小命難保,你嫂子你侄子以後都要靠你養活了。
到了首都開封以後,蘇東坡被打入天牢,他的大兒子蘇邁進去探監,他囑咐道:「送食惟菜與肉,有不測則撤二物,而送以魚。」(《避暑錄話》卷下)你在外面幫我好好打探消息,如果皇上不殺我,你就一天三頓送菜送肉給我吃;如果聽說朝廷定我死罪,你就送一條魚過來,提醒我儘快安排後事。
蘇邁很聽話,每天按時去送飯,頓頓都是兩個菜,一道素的,一道葷的,不送魚。如此這般送了一個月,錢花光了,蘇邁去陳留(位於開封東郊)找親戚借錢。那時候交通不便,從開封到陳留走一趟得花一整天,蘇邁怕老爹餓著,去之前專門委託一個熟人:「我爸在牢裡關著,今天就麻煩您給他送飯了。」他光顧著讓人家送飯,卻忘了告訴人家別送魚,結果那個熟人送了一條鹹魚進去,可把蘇東坡嚇壞了,以為很快就要殺頭,一口氣寫了好幾首絕命詩……。
故事的結局我們都知道:太皇太后幫蘇東坡求了情,皇帝開恩沒殺他,只把他流放到了黃州而已。
今天之所以要跟大家分享這個故事,主要是想說說蘇東坡的飲食偏好。單從他讓兒子送的飯來看,他應該愛吃菜,也愛吃肉,但應該不愛吃魚。假如他愛吃魚勝過愛吃肉,那他更可能這樣囑咐:「送食惟菜與魚,有不測則撤二物,而送以肉。」只要朝廷不判我死罪,你就一直送魚過來,除非我小命難保,你再送肉。我的意思是說,在這裡好食物代表好消息,壞食物代表壞消息,蘇東坡既然讓兒子用肉報平安,用魚報兇信,說明他討厭魚,平常不怎麼愛吃魚。
現存文獻中處處可以見到蘇東坡愛吃肉的記載。
此公流放惠州後,曾給弟弟蘇轍寫信,懷念當年在朝中做官時的飲食待遇:「三年堂庖所食芻豢,滅齒而不得骨。」(《仇池筆記》卷上《眾狗不悅》)在中央食堂吃了三年肥羊肉,一口咬下去,滿嘴都是肉,啃半天都啃不到骨頭。等到去惠州當老百姓,俸祿停了,免費食堂吃不到了,只能自己買肉吃。他買不起,整天蘿蔔白菜,只好去集市上買點兒羊脊骨打打牙祭:「骨間亦有微肉,熟煮熟漉,若不熟,則泡水不除,隨意用酒薄點鹽炙微焦食之,終日摘剔,得微肉於牙綮問,如食蟹螯,率三五日一食,甚覺有補。」(同上)羊脊骨俗稱「羊蠍子」,惹惹杈杈一長串,沒什麼營養,不適合燉湯,好在骨縫裡總有剔不淨的殘肉,老蘇買回家,先煮後烤,用牙籤剔著往嘴裡送,一副羊蠍子能吃一整天,跟吃螃蟹似的,三五天吃一回,又便宜又解饞。
在流放惠州之前,蘇東坡還曾經流放黃州,黃州一農民家裡耕牛得病,被他買了下來,拉到城外偷偷宰掉,「乃以為炙」(《春渚紀聞》卷六《牛酒帖》),做成烤牛肉吃。按宋朝法令,耕牛是生產資料,任何人不得私自宰殺,否則宰牛人與買牛肉者都有罪,而老蘇竟敢違反這一禁令,說明他相當饞肉,既愛吃羊肉,也愛吃牛肉。
當然,蘇東坡也愛吃豬肉。
現在有一道極為常見的菜叫「東坡肉」,各地做法不同,有的先煮後燒,有的先煮後蒸,有的直接燜煮收汁,但是選用的主料和成品菜的造型都大同小異,主料都是半肥半瘦,成品菜都是擺得整整齊齊的麻將塊,紅得透亮,色如瑪瑙,夾起一塊嘗嘗,軟而不爛,肥而不膩,又好看又好吃。據說這道菜正是蘇東坡的發明。
蘇東坡確實做過豬肉,但他應該沒做過東坡肉。《蘇軾文集》中唯一記載豬肉做法的文章是一則《蒸豬頭頌》:「淨洗鍋,淺著水,深壓柴頭莫教起。黃豕賤如土,富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有時自家打一碗,自飽自知君莫管。」相對羊肉而言,豬肉在宋朝是低賤之物,「御廚不登彘肉」(《後山談叢》卷二),豬肉進不了御膳房;「士夫不以彘為膳」(《甲申雜記》卷上),士大夫不吃豬肉;在北宋中葉,羊肉售價五六百文一斤,豬肉售價八九十文一斤(參見王仲犖《金泥玉屑叢考》),豬肉比羊肉便宜好多倍,故此蘇東坡說「黃豕賤如土,富者不肯吃」。窮苦老百姓倒不嫌豬肉低賤,可是他們不懂得烹調竅門。蘇東坡認為竅門很簡單:「淨洗鍋,淺著水,深壓柴頭莫教起。」四個字概括,「小火慢燒」而已。
小火慢燒蒸豬頭,耐心等,等火候到了,豬頭自然會爛,但僅憑這個就能把豬頭做好吃嗎?肯定不能。豬頭有濃重的臟器味,怎麼去除?是在上鍋之前用食用鹼搓洗?還是在出鍋之後用醬料調製?抑或蒸之前先燉煮一番,撇去腥沫,過水改刀?蘇東坡統統沒提。
我常常懷疑蘇東坡是否真會燒菜。沒錯,他是美食家,他的《老饕賦》、《飲酒說》、《沙羊頌》、《蒸豬頭頌》寫得都很生動,隔了千年再讀,依然活色生香,但美食家未必是好廚師,能寫美食的人未必能做美食。對於蘇東坡的真實手藝,宋人葉夢得略有論述:「蘇子瞻在黃州作蜜酒,不甚佳,飲者轍暴下,蜜水腐敗者爾,嘗一試之,後不復作。在惠州作桂酒,嘗問其二子邁、過,雲亦一試之而止,大抵氣味似屠蘇酒,二子語及,亦自拊掌大笑。」(《避暑錄話》卷上)說的是蘇東坡在黃州發明過蜜酒,試圖用蜂蜜釀出美酒來,結果失敗了,所釀的「美酒」讓人一喝就拉肚子;後來在惠州又發明桂酒,試圖在酒中摻入桂子,結果也失敗了,他的兒子蘇邁和蘇過品嘗過之後都說很難喝,跟藥湯似的。
據蘇東坡自己說,他擅長做魚羹,而且他做的魚羹還得到多人讚賞:「予在東坡,嘗親執槍匕,煮魚羹以設客,客未嘗不稱善,意窮約中易為口腹耳!今出守錢塘,厭水陸之品,今日偶于仲夫貺、王元直、秦少章會食,複作此味,客皆雲此羹超然有高韻,非世俗庖人所能仿佛。」(《東坡志林》卷九《書煮魚羹》)早年流放黃州,曾經為客人燉魚湯,客人嘗了都說好。後來到杭州當市長,大魚大肉吃膩了,跟幾個朋友小聚,心血來潮,再一次親自下廚,又照老樣子燉了一鍋魚湯,朋友們都誇老蘇手藝一流,魚湯燉得非同凡響,飯店裡的廚師學不來。
我們剛才在前面推測過,說蘇東坡可能不愛吃魚。既然不愛吃魚,他怎麼能擅長做魚羹呢?其實很簡單,豬肉在宋朝很便宜,魚比豬肉更便宜,蘇東坡窮到買不起豬肉的時候,只好買魚來解饞,做魚做得多了,自然就把手藝練出來了。
最後說說蘇東坡究竟是怎麼燉魚湯的:
「其法以鮮鯽魚或鯉治斫,冷水下,入鹽如常法,以菘菜心芼之,仍入渾蔥白數莖,不得攪。半熟,入生薑、蘿蔔汁及酒各少許,三物相等,調勻乃下。臨熟,入橘皮線,乃食之。」(《蘇軾文集》卷三十四《煮魚法》)
鮮活的鯽魚或鯉魚來一條,刮鱗摳腮,摘淨內臟,魚腹去黑膜,魚背抽白筋,不醃不炸,冷水下鍋,鍋裡放鹽,加入半棵菜心、幾根蔥白,蓋上鍋蓋開始燉煮,不要用勺子翻動,以免魚肉散開、魚身走形。煮到半熟,再放入三樣配料:薑汁、蘿蔔汁、料酒。這三樣配料按照同樣的數量備好,放在一個碗裡調勻,然後再倒入魚湯裡同燉。快要出鍋的時候,再將陳皮切絲,撒幾根在鍋裡,就可以停火品嘗了。
我依葫蘆畫瓢,照蘇東坡的做法做了兩次試驗,一次是燉鯉魚,一次是燉鯽魚。坦白說,只要火候到家,燉出來的湯色挺正的,潔白濃稠如牛奶;湯味呢,勉強說得過去,略微能嘗到魚的鮮甜;所不能原諒的是魚肉,一夾就散,入口極淡,還有一股土腥氣。
我覺得吧,如果將來哪家館子想在東坡肉之外再開發一道「東坡魚」或者「東坡魚羹」的話,肯定會對蘇東坡的烹調方法加以改良,燉魚之前即使不想掛粉炸黃,至少也要用鹽和麻椒醃一醃嘛!
肥肉比瘦肉貴
進入正題之前,請允許我先跟大家講一段鬼故事。
說是北宋末年,浙江嘉興有一個錄事參軍,名叫洪皓。
洪皓是個清官,人品正直,不貪不占,從來不徇私枉法,從來沒有做過一件虧心事。俗話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可奇怪的是,洪皓家裡卻經常鬧鬼。
有一天夜裡,洪皓的僕人在院子裡收拾東西,正收拾著,突然把東西一扔,連滾帶爬跑進屋裡。洪皓問他怎麼回事兒,他說:「外面有個鬼!」
洪皓是儒家門生,一向信奉「子不語怪力亂神」的宗旨,聽僕人說有鬼,他根本不信,以為那個僕人眼花了。
又過了一天,洪皓的小兒子正端著飯碗吃飯,吃著吃著不對勁了,飯碗哐啷一聲掉在地上。再看那小兒子,兩眼翻白,指著門外說:「水,水,水!」洪皓出去一看,外面根本沒有水,他開始懷疑家裡確實有個鬼怪在搗亂。
第三天,洪皓加班處理案子,回去得有些晚,深夜才到家。他的小老婆跑過來給他換衣服,剛把洪皓官袍脫掉,小老婆撲通一聲倒在地上,四肢抽搐,渾身發抖,就跟犯了癲癇一樣。
洪皓又驚又怒,決心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他抽出官袍外面的腰帶,把小老婆牢牢捆住,然後喝問道:「你到底是人是鬼!」
只聽他的小老婆用低沉的男聲悠悠地說:「我…是…鬼…」
「人有人道,鬼有鬼道,你既然是鬼,幹嘛不去閻王那裡等著投胎,跑我家搗什麼亂!」
那個鬼回答道:「我是嘉興的農民,您在嘉興做官,應該還記得前年我們這裡淹過水吧?那場大水過後,老百姓沒飯吃,等到官府賑災的時候,有些人已經餓死了,成了餓死鬼,我就是其中的一個。閻王不收留餓死鬼,所以我們只好回到陽間做孤魂野鬼了。」
洪皓接著問:「那你幹嘛到我家來作祟?」
鬼說:「您是官嘛!官的小日子比平常人過得好,家裡肯定有很多好吃的,我在這裡能偷些食物吃。」
洪皓明白了:「怪不得前天我兒子吃飯的時候會扔掉飯碗,原來是你在跟他搶飯吃啊!好了,以後只要你別再搗蛋,我會讓家裡人專門給你準備飯菜的。」
那個鬼趴到地上連連磕頭:「謝謝洪大老爺!不過請您告訴家人,以後盡可能多給我來點兒肥肉,例如肥豬肥鵝什麼的,千萬不要再燉雞肉了,瘦雞沒有肥鵝好吃。」
洪皓答應了他,於是那個鬼就離開了他小老婆的身體,從此再也不作祟了。
這個故事出自南宋最厚重的志怪體小說集《夷堅志》。我們知道,《夷堅志》的作者名叫洪邁,洪邁的爸爸就是洪皓,也就是剛才故事裡那位審鬼的錄事參軍。換句話說,洪邁寫的這段鬼故事其實就發生在他們自己家。
世界上當然沒有鬼,現在沒有,宋朝也沒有,無論洪邁把鬼故事講得多麼逼真,都不可能是真事。不過洪邁的講述反映了宋朝的社會習俗,反映了宋朝人的飲食習慣。宋朝人有什麼飲食習慣?他們就跟剛才故事裡那個餓死鬼一樣,喜歡吃肥肉,不喜歡吃瘦肉。
北宋初年,吳越國王錢俶歸順大宋皇帝趙匡胤,趙匡胤派御廚給錢俶準備盛宴,指定要用最好的食材,於是御廚宰了一隻「肥羊」。(參見蔡絛《鐵圍山叢談》)宋朝疆域狹小,缺少適合牧羊的區域,上至宮廷,下至平民,所需羊肉和羊毛主要來自進口,所以羊肉比較稀缺,也比較珍貴,所以大宋御廚用羊肉來招待吳越國王是很合適的。但為什麼要用肥羊而不用瘦羊?就是因為在宋朝人心目中,肥肉要比瘦肉貴重得多。
寫於元末明初的名著《水滸傳》裡也經常提到,那些生活在宋朝的梁山好漢喜歡肥肉勝過喜歡瘦肉。例如九紋龍史進給少華山上的三個寨主送禮物,「揀肥羊煮了三個」。說明他們愛吃羊肉,尤其愛吃肥羊肉。阮氏三雄請智多星吳用吃飯,來到一家小酒館,問店小二有什麼下酒菜,店小二說:「新宰得一頭黃牛,花糕也相似好肥肉。」阮小二一聽有肥肉,立馬興奮起來,吩咐夥計:「大塊切十斤來!」說明他們哥幾個也是愛吃肥肉的。
宋朝人喜歡肥肉,明朝人和清朝人也喜歡。元末明初有一本教外國人學漢語的教科書叫《樸通事》,書裡有一段士大夫聚餐的場景:「眾兄弟們商量了,我們三十個人,各出一百個銅錢,共通三千個銅錢,夠使用了。著張三買羊去,買二十個好肥羊,休買母的,都要羯的。又買一只好肥牛。」
請注意,他們計畫要買的「好肥牛」「好肥羊」,都是肥肉。
還有寫於清朝的著名諷刺小說《儒林外史》,該書只要寫到某人請客,只要宴席比較豐盛,一定少不了肥肉。例如《儒林外史》第十八回胡三公子請客,「當下走到街上,先到一個鴨子店,三公子恐怕鴨子不肥,挖下耳挖戳戳,脯子上肉厚,方才叫景蘭江講價錢買了」。瞧見沒?買鴨只買肥鴨,不夠肥就不買,膘不厚也不買。該書第十九回潘三請客,「飯店裡見是潘三爺,屁滾尿流,鴨和肉都揀上好的極肥的切來」。說明只有「極肥的」才是「上好的」,只有用最肥的肉待客,才顯得隆重,顯得好客,顯得上檔次。
如果大家覺得小說不足以說明問題,OK,咱還可以翻翻清宮檔案,看看皇帝和皇太后的菜單。
咸豐十一年(1861)臘月三十,御廚給剛登基沒幾個月的小皇帝同治備辦御膳,膳單裡包括四樣「萬年如意大碗菜」:燕窩萬字金銀肥鴨、燕窩年字金銀肥雞、燕窩如字鍋燒肥鴨、燕窩意字什錦肥雞。四道大菜組成「萬年如意」四個字,沒有一道離得開肥肉。
咸豐十一年十月初十,清朝歷史上最得意的皇太后慈禧(慈禧本是咸豐的貴妃,但咸豐十一年咸豐皇帝已經去世,故此慈禧升格為皇太后)吃早點,膳單裡赫然寫著一道「燕窩肥鴨絲」。
也許同治和慈禧並不一定愛吃肥肉,但是御廚給他們供奉的膳食以肥肉為主,正說明古人習慣上認為肥肉比瘦肉要貴重,適合讓尊貴的人享用。
從春秋戰國就開始編寫、一直到西漢才定型的儒家典籍《禮記》是這樣記載待客之道的:「冬右腴,夏右鰭。」意思是說,在冬天裡,魚肚子那個地方肥肉最多,到了夏天,魚脊背那個地方肥肉最多,所以冬天端魚上桌的時候,要把魚肚朝向客人,夏天端魚上桌的時候,要把魚背朝向客人,這樣才能讓客人吃到最肥的部位。
宋朝人待客也是這樣。貴客上門,主人擺上酒菜,「常恐其不肥」(朱熹語),唯恐桌子上的肉不夠肥,惹得客人不高興。宋朝人做了官,或者發了財,過上了好日子,喜歡用四個字來形容:「坐享肥濃。」(《事林廣記》卷八《富貴不可驕人》)「肥」是指肥肉,「濃」是指濃湯,只有吃上了肥肉、喝上了濃湯,才代表生活水準提高了。
把古人熱愛肥肉的飲食習慣搬到今天,肯定不會被大家接受。我們知道,跟肥肉相比,大多數現代人更喜歡瘦肉。我吃過北京全聚德總店的烤鴨,以前的鴨子那叫一個肥,吃一片滿嘴流油,現在的鴨子配料沒變,口感卻柴得要命,因為時代變了,大多數顧客都講究養生,講究減肥,肥鴨已經被大家掃進歷史的垃圾堆了。除了鴨肉,雞肉、豬肉、羊肉、牛肉莫不如是,只要是肥肉,一定比瘦肉便宜,比瘦肉等級低。不信您去任何一家超市的鮮肉櫃檯上看看價格,精瘦的里脊一定比肥厚的五花貴出兩三倍甚至更多。
古人未必不講究養生,但是在古代,大多數老百姓連溫飽都不能保證,遑論減肥。從口味上講,肥肉比瘦肉更解饞。從熱量上講,吃一斤肥肉要比吃一斤瘦肉更耐餓。所以大多數古人喜歡肥肉,並把餐桌上的肥肉當成好客的象徵,當成過上好日子的象徵。
多吃肥肉容易有啤酒肚,頗為現代女生所不喜,好在宋朝人的審美跟今天不一樣。我看過不少宋朝人物畫,例如《中興四將圖》、《田畯醉歸圖》、《西園雅集圖》……,畫中男子無論貴賤,一律有著大大的啤酒肚,特別是《中興四將圖》裡的岳飛,肚子大得跟懷孕八個月似的。興許在那個以填飽肚子為主要訴求的落後時代,成年男子肚子越大,就越顯得威武雄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