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收錄109年最新相關試題共7份,100%題題解析!
【常見問答】
Q1: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1: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9年警察人員三、四等/鐵路高員三級、鐵路員級、高考三級、普考、司法人員三、四等最新試題共7份,100%題題詳解。
Q2: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2: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本書適用】
這本《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適用於: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行政警察/消防警察)、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行政警察/消防警察)、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這本《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適用於: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行政警察/消防警察)、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行政警察/消防警察)、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有沒有一本法學知識能讓法學零基礎的我也看得懂?
.法學概念抽象又複雜,該怎麼入門?
.大法官解釋文那個多,要背哪一個?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本書優勢】
一、統整常考法律概念、節錄重要大法官釋字
本書《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第一部分憲法與第二部分法學緒論收錄法學概念、奪榜關鍵並節錄往年考過的大法官釋字內容,深入淺出,即便非法律系的讀者也能在作者的諄諄引導下循序漸進,厚積薄發。
二、表格整理、用詞深入淺出
內文裡艱深的法律名詞使用「名詞簡單記」說明,將拗口的法律觀念用口語白話解釋。重要段落附有「上榜須知」,讀者可隨時用來測驗自己有沒有讀懂內文。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了概念。
三、精選試題測驗實力
每個章節後面附有精選試題,方便讀者念完馬上進行實測,研讀成果立即見真章。透過試題演練即時呈現未讀透的盲點,輔以內文中用特殊顯眼標示的解題關鍵字,將寶貴的時間花到刀口上。
四、100%題題詳解最新試題
第三部分最新試題詳解,收錄109年高考三級、普考、警察人員三、四等、鐵路高員三級、鐵路員級、司法人員三、四等試題,100%題題親解。讀者可透過演練各類考試的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即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也能輕鬆自學備考。
【準備要領】
從歷年試題分析可知,憲法增修條文共12條,幾乎條條歷年皆已考了又考,屬於「背多分」題型。總統及五院組織上各自職權為何是基本分的掌握,須各自釐清不相混淆。法條內的數字如包含期間、人數、年齡等背起來準沒錯!當年度大法官所闡釋的新釋字常為出題熱點。而歷年具代表性釋字的字號與內涵則須要熟記。經由考古題的演練除了能熟悉考題重點外,最重要的是練習臨場反應,在時間內作答完畢才是最重要的事。
法學緒論因涵蓋眾多種法律種類,從勤做考古題中抓出常考觀念是最快建立法學概念的方法。從考古題中知曉重要觀念後,即可排除其他較不常出題的內容。新修法也常為新出題的方向,考生除準備歷年常考內容外,不要忘記對於新修法內容亦須額外關心。法條文字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文字為圖像或表格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記憶的辛苦。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 國家賠償法(108.12.18修正公布)
(1)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或其設施,經管理機關等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者,三讀修正往後國家將無須負或減免賠償責任。
(2)行政機關將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者,對於該等設施於委託管理後,致生人民損害,政府機關有無國家賠償責任,時有爭議,本次修正予以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所生損害,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2. 刑法(109.01.15修正公布)
(1)修正延長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停止期間,將原為各時效期間之四分之一修正為三分之一,以利於司法機關行使追訴權及行刑權,本部基於維護國家刑罰權之具體實現,避免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心存僥倖而規避刑事訴訟程序,落實司法正義。
(2)隨著科技進步,透過社群通訊軟體(如LINE、微信、網路直播等)進行串連集結,時間快速、人數眾多且流動性高,不易先期預防,致使此等以多數人犯妨害秩序案件規模擴大,亦容易傷及無辜。爰將第一百四十九條前段修正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有「聚集」之行為為構成要件,亦即行為不論其在何處、以何種聯絡方式(包括上述社群通訊軟體)聚集,其係在遠端或當場為之,均為本條之聚集行為,且包括自動與被動聚集之情形,亦不論是否係事前約定或臨時起意者均屬之。因上開行為對於社會治安與秩序,均易造成危害,爰修正其構成要件,以符實需。
(3)修正原第一百五十條「公然聚眾」要件,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說明。倘三人以上,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進而實行強暴脅迫(例如:鬥毆、毀損或恐嚇等行為)者,不論是對於特定人或不特定人為之,已造成公眾或他人之危害、恐懼不安,應即該當犯罪成立之構成要件,以符保護社會治安之刑法功能。另提高罰金刑,以符合罰金刑級距之配置。
3. 勞動基準法(109.06.10修正公布)
基於保障勞工權益之公益上必要,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三條之一,第八十條之一第一項新增違反本法者,主管機關除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外,並應同時公布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俾讓多數勞工得以適時適當獲得與勞動條件相關之重要資訊。
4. 公務員懲戒法(109.06.10修正公布)
配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戒法院,並設懲戒法庭專司審理公務員懲戒案件,爰將第五條條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文字修正為「懲戒法庭」及「懲戒法院」。懲戒法庭所為之停止職務處分,本質上為法官就個案衡量後所為之司法決定,應以裁定方式為之,而非僅以通知方式函知主管機關,且現行實務上認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者,亦係以裁定為之。鑑於原規定易生誤解,爰就條文酌作文字修正。
考生推薦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一般行政警察上榜生:陳韋佐
國文:56分
英文:64分
法學知識:86分
刑法概要:78分
犯罪學概要:69分
警察法規概要:69分
我之前先報名補習班的雙效課程,開始走向國考這條路,我會趁打工之餘看函授課程,準備初期當然偷懶居多,後期我就開始逼自己到圖書館念書,並且強迫自己一天至少看二至三堂課程,而研讀科目的順序為憲法>犯罪學>刑法>警察法規>法學緒論,可能我的順序會與其他人大不同。因為我覺得法學緒論較複雜,所以放在最後才面對。而我自己比較習慣學完一科後,並複習過一遍再進入下一個科目,所以全部的函授課程,我大概在11月左右全部看完,並把隔年初的面授課程當作複習及補充新修法相關資訊。分享各科的準備方法:
【國文】
此科目因為範圍太廣,我認為投資報酬率低,故我只選擇背公文格式就上考場。
【英文】
此科我只有偶爾背單字,然後寫考古題。如同大家所說的高中7000單字,背過一遍應該可以拿到不錯成績。
【法學知識】
憲法部分:一定要把握住,分數比起法學緒論來說好拿太多,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看熟後就是掌握大法官解釋,我是從考古題中掌握常出的大法官解釋,畢竟快800號解釋不太可能有時間慢慢看,所以選擇從考古題下手比較快。
法學緒論部分:因為涉及太多法律,準備時也是相當繁雜,其中包括刑法該科為警察專業科目,分數一定要要求自己全拿,民法因為體系過於龐大,只能大致了解了各章的重點,不建議單純法條瀏覽,從第一條到最後一條太浪費時間也沒效率,建議直接看課本做考古題然後檢討,若有搞不懂的地方也詢問過老師,終究就是學不會的題目的話,就先略過不要太拘泥,在那兩三分先掌握大方向比較重要,至於其他相關特別法如家庭暴力防治法、勞動與社會法、性別相關法律、公司法…諸如此類,因為法條太多了,所以我也是從考古題下手看完課本練考古題,盡量掌握較常出的部分。畢竟法學緒論範圍太大,共才出25題,相較之下,憲法好準備許多。
【犯罪學概要】
這科是三個專業科目中可以不用背法條的科目,該科重於理論的理解以及學派演進的流程,有點類似歷史,常出的範圍多落在犯罪社會學派,念法也較著重記憶,理解倒是其次,編個口訣幫助記憶會好念很多,畢竟理論很多還有不同的學者,有些理論內容又長得九成像,剛開始念一定會完全搞不懂到底在念什麼,我也是大概把課本翻了三、四遍,才漸漸理解,所以就循序漸進吧!
【刑法概要】
多數人覺得最難準備的科目之一,當初因為對刑法挺有興趣的,所以看函授的過程中並不會覺得有太多枯燥的部分,準備方式是先念完總則的相關條文及理論,當然此時也會連結到分則的條文,就一起對照著看順便記憶背誦,其中錯誤的部分應該是最繁雜的地方要好好搞懂。分則部分主要就是理解及背誦法條構成要件,法條我是只背了歷年來相關重要條文殺人、強盜、搶奪、強制性交…等等,這些一定要背。以現在申論二題的考法通常都是一題總則一題分則,若沒時間,可以朝總則的部分專攻,畢竟分則條文多也不好抓出來。
【警察法規概要】
該科所要念的條文極多,包含列舉的九種法律,還有其子法和施行細則,且選擇題也考得非常細,需要花多一點的時間,畢竟也是以後執法時會需要用到的規定,務必好好熟讀,只要跟好老師的腳步規律,進行預習及複習,不至於太過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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