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書內容】
有一百年歷史的東湧燈塔,和一般燈塔不同的地方有:
● 是中國沿海第一座採用白熾紗罩燈頭的燈塔。
● 出生年月日非常清楚的一座燈塔。
● 根據實測,折光透鏡內徑為8英尺6英寸,按關稅總局海務處的鏡機等級分類或國際的分類等級,都合於特等燈的標準,應該是目前台灣燈塔最大者。但文獻仍多稱頭等透鏡。
● 台灣唯一在法國燈塔博物館中列為展示的燈塔。
● 位於馬祖最北,也是全國最北的一座燈塔。
● 坐落在崎嶇陡峭的坡地,建築高低錯落,以狹窄高聳的梯階和通廊連繫,平面配置與其它燈塔有明顯的不同。絕大部分的燈塔只能仰望,但是東湧燈塔的附屬建築都要比塔高,可以居高臨下將燈塔屋頂的樣貌看得一清二楚。將養豬養雞的圈舍建在地勢最高的地方,也和中國的傳統觀念習俗有很大的落差。
洋式燈塔在中國東南沿海出現,在中英鴉片戰爭之後。清道光22年(1842)被迫與英國簽訂《江寧條約》,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口為通商口岸。於是中國沿海門戶大開,洋船出入不斷。但因東南沿海港澳曲折,礁石密佈,於是設置助航設施遂成當務之急。光緒25年(1899),位於福建省東北的三都澳也開放成為通商口岸,為三都澳外險礁密佈,港道蜿蜒,口外又有東湧山盤踞,每當天候不良,漫天雲霧,山海難辨,若沒有航標指引,連台灣海峽的遠洋航運也很難順暢。光緒27年三月初八日(1901四月二十六日),大英火輪船公司「蘇羅安」號輪船(或稱蘇布羅),於初次航行遠東回國之際在東湧島觸礁,全船沉沒,雖然人員貨物均安然無恙,但久議未決之燈塔,也隨即在次年開始建造。
東引鄉耆老陳瑞琛回憶說:「建塔時,我先父才十九歲,曾受雇為搬運工,扛抬扇形花崗石板,每塊必須要有六至八人一起用力才抬得動,先父的右足還因此而受傷過,所以現在燈塔的十六塊扇形石板中,有一塊留有碰觸缺損的痕跡。」東湧燈塔磚造結構和鑄鐵建物之間的圓形平臺,是以26公分厚的16塊扇面花崗石板鋪砌而成。
陳瑞琛年輕的時候,與多位在燈塔工作的鄉親熟識,所以也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機會到燈塔,其中燈塔第三任華籍主任管理員阮水蓮還是其妹夫。「建造燈塔地點,最早是選在恩愛山,經過幾次勘查,後來又改以扇尾山的東北山腰做為建塔基地。」扇尾山現已改稱世尾山,陳瑞琛以為燈塔若建在恩愛山,燈光會被西引島阻擋,助航效果無法與東犬燈塔連成一線。
東湧燈塔建在半山腰,為什麼不建在更高的地方?「燈的亮度和塔的高度是燈塔的重要特質,不過燈塔如果蓋在太高的地方,也會有被雲霧遮蔽的顧慮。」東湧燈塔燈高97.8公尺(高潮面至燈火中心),在台閩34座燈塔裡面已經算是名列前茅,所以陳瑞琛對前人告訴他燈太高會被雲層影響的理由是深信不疑
陳老先生回憶說,燈塔最貴重的物品是水晶鏡(折光透鏡)和水銀,水銀的數量大約有二千多斤,守塔員的子女大概都有把玩過。燈塔早期的人員編織,正副主任管理員都是外國人,1920年前還有一名實習生,然後才是俗稱「看守夫」的唐人,外國人並以number1、number2、number3‥來區別簡稱之。每夜有四人值班,每人值班時間是三小時,換班時以電鈴來傳喚,白天則只有一人值班。看守夫夜間值班的任務,平常是每隔一小時到塔外探視一次,觀察記錄氣象狀況及是否有船隻經過;若是霧季,必須十數分鐘就要到外面探視一次。燈塔配有一塊似天然石片的氣象紀錄板,約有40公分見方,白天放在辦公室外通道的窗台上,夜間則由值班人員帶進塔中。
每天早餐後,看守夫依工作分配自行前往幹活,塔內有三人,一個人負責擦拭水晶鏡、玻璃和塔內各器具設備;二個人共同負責添加煤油和打氣。然後還有一人負責抄寫報表,一人負責擦拭汽燈和各房間的桌抬燈,No 6則負責倒馬桶、掃地。外國人都僱有一名廚工,俗稱之為煮食或擺桌,先學習做麵包,然後再學煮菜。當時島上還沒有電力設備,唯有燈塔備有乾電池的電鈴,做為正副主管、燈塔與看守夫房三方之間聯繫的管道。
每年四、五、六月是霧季,也是守塔人最戰戰競競的時候。無論任何人聽到船隻的汽笛聲,都要先向主管報告,然後由主管下令攜取火藥房鑰匙到霧砲場,發炮回應。霧季期間,兩門霧砲已裝填火藥備用,只要將防雨蓋取下,就可以施放。也因為霧季時工作壓力大,所以每年霧季結束後,每名看守夫都可以輪流放假一個月。
東湧燈塔並不屬於廈門關,不過閩海關領事是設在廈門,所以燈塔補給船也都是由廈門駛來,當時到過東引的巡船有海星、併徵、聯星和福星四艘。陳瑞琛老先生還記得當時的補給船水手的帽子,由右至左寫著「中華民國海關‧星巡船」。補給船大概每二個月來一次,補給品以煤油煤炭為大宗,其次為油漆、民生用品、石灰、火藥和維修器材等。誰先看見補給船駛來,可以馬上到燈塔報訊,並領取工資。補給船都是僱人送至燈塔,唯有薪餉(銀元)是由巡船水手扛抬至燈塔。燈塔聞訊補給船到來後,有如演習一般立即在室外通道放置消防水、消防沙,已具備現代的防災觀念。除了補給船在固定時間開到東引進行補給任務外,還長期雇用一艘大帆船,福州話稱之為批(信)船,每個月的租金是96銀圓。它的任務是每個月(1號和15號)送二次報表到福州,並購買些疏菜什物回到東引。抗日前,到東引的燈塔補給船多是併徵號,聯星號在抗日期中來過東引數次後,之後就換由福星號前來補給。
陳瑞琛說,當時還沒有通訊設備可以對外聯繫,所以遇有像傷病、死亡等重大事件,是以升訊號旗的方式向過往的船隻尋求協助。「有一名老外主管以鳥槍自殺,當時就是以升旗的方式輾轉讓海關知道,並運來棺木處理後事。」根據尚保存的旗桿頭體積來看,昔日用來通訊用的旗幟,面積應該也不小。
有百年歷史的東湧燈塔,有四十幾年的時間都是歸外國人統治,直到民國三十六年,由國人陳高福正式接任主任管理員後,才正式告別了華洋共處的時代。
東引島燈塔(在民國四十三年改名)現任主任管理員陳寶銀是陳高福的二兒子,其父親在民國52年過世後,進入燈塔工作,並也在民國77年升任主任管理員,父子二代付出了六十餘年的歲月光陰守護著燈塔,傳遞明燈在海上不斷發光。
陳高福育有五子二女,除大女兒和最小兒子遷居台灣外,其餘的目前都居住在東引,現在擔任東引鄉長的陳寶銘,也是陳高福的兒子,在男孩裡面排名老四。據其子女指出,陳高福在九歲的時候偕同母親來到東引,沒多久就被燈塔的洋人管理員找去當其小孩的玩伴,所以,陳高福的一生幾乎和燈塔緊緊相連。也因為與洋人有深厚的感情,在一次甄選工作人員(俗稱看守夫)的過程中,身材還不夠高的陳高福藉著一張板凳的幫助,順利正式成為燈塔的一員。陳高福的母親就埋葬在現在烈女義坑景點附近的山坡地上,喜愛釣魚的人士將之稱為古墓,不知情的人還以為墓裡埋葬的就是投海殉身的烈女。
東湧燈塔完全由國人接管後,守塔員的眷屬也搬遷到燈塔居住生活,宛如一個大家庭。主任管理員以下,還有職員龍羽翔、阮水蓮、陳德昌和吳浦華等人。龍羽翔、阮水蓮和吳浦華三人,後來也相繼接任東湧燈塔第二、三、四任的主任管理員。其中龍羽翔、陳德昌二人離開東引後不再有聯絡外,阮水蓮和吳浦華目前定居在台灣,阮水蓮的兒子阮鳳舞也曾做過守塔人,現在在關稅總局海務處擔任股長一職。
當時守塔員的家屬是住在辦公室上方的守塔員室及附屬房舍,多個家庭所形成的共同生活圈儼然像一個封閉的小聚落。所以,守塔員的很多子女是在燈塔出生的,像是陳寶銀、陳寶銘兄弟就是在燈塔生下的。那個時候是依賴助產婆接生,每次都要下山到南澳扶著纏小腳的助產婆慢慢走到燈塔幫忙接生。像米等生活必需的物質,都是靠人力辛苦的從南澳扛到燈塔,也因為地勢的關係,水源極度缺乏的情況下,一大家子的換洗衣服也只能遠拖到現在張將軍廟或保修連位置處的水井洗滌。
民國四十三、四十四年的時候,部隊進駐燈塔,強行將守塔員及其眷屬趕至下方的房舍居住,居住空間變擁擠外,每日還要看軍人的臉色。洋人離開後還遺留下了二把手槍,當時部隊以私藏槍械為由將二支沒收並欲追究相關人員,後來經海關提出證明之後,事件才沒有進一步擴大。約於民國五十年右左,守塔員家屬陸續搬遷到南澳地區,才與朝夕相伴十餘年的燈塔說再見。四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發生國軍軍機誤炸東引島事件,那個時候許多守塔員的親戚都跑到燈塔避難,害怕飛機又飛來投炸彈。現在燈塔靠近獨角帽礁岩的海崖邊,躲警報用防空洞還依稀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