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如果人的一生從搖籃到墳墓被無所不管才成為社會的話,我們幾乎受到行政法的統制與管理。故行政法逐漸成為現代法律領域中最重要的學科。
行政法並非統一的法典,而係有關行政權事項法規的概括名稱,為規律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基於統治權優越地位與人民間的具體公法。其研究範圍包括行政組織法、公物法、公務員法、行政作用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及國家補償責任法規等。
其中,行政程序法係為規範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行政,包括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陳情等程序所制定的基本性、通則性法律。
綜合前述,行政法的體系非常龐雜,內容浩瀚,且錯綜複雜,又因法治國家人權保障及民主行政理念的不斷要求,行政法規的增修特別迅速,造成變動不居的現象,學生研習上非常困難。事實上,已為準備參加國家考試考生心中的最痛。
本書的內容,主要是把握體系分明、簡明扼要、提綱挈領、去蕪存菁的原則而編撰,希望能對讀者,尤其是準備國家考試的考生,能產生鉤玄提要,一目瞭然,迅速找到關鍵詞句,且有系統地吸收,以免繁瑣記憶之苦,而收事半功倍之效。
羅傳賢 謹識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