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頭條:本地作家慘遭謀殺!
因為一場車禍,一名小說家、一名私家偵探、一個使用假名的男子無端捲入了一場設計縝密的謀殺案……
*「一本令人上癮到顫抖的小說!」──《泰晤士報》
*英國BBC影集《塵封舊案》原著系列小說、版權狂售20餘國
*讓全球百萬書迷捨不得放下的懸疑大作
*小說家王聰威、推理評論人冬陽、導演林書宇、推理作家既晴、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影評人膝關節,一致推薦
《晚報》頭條:本地作家慘遭謀殺!
因為一場車禍,一名小說家、一名私家偵探、一個使用假名的男子無端捲入了一場設計縝密的謀殺案。為了確保車禍受傷的傷患脫離險境,小說家自告奮勇提出照顧之責,沒想到卻意外地在傷患的袋子發現一把槍,除此之外,小說家還被下藥、洗劫一空……
回到家後的馬丁,迎接他的不是溫暖的公寓,而是一具死透的屍體!平日使用筆名寫作的他,還被誤認為就是在家被謀殺的那個人。
而他因為照顧傷患,無法提出不在場證明,接連被警察偵訊……
擅長推理寫作的小說家,這一次必須從虛構的小說裡走出來,利用手邊的資源,證明自己的清白。他該如何讓大家知道,他不是兇手?他又該如何讓警方相信,他的不在場證明竟然是一位不存在、使用假名的小偷?
一場車禍,串起了無數的巧合與命案,好多看似無關,實則緊密相關的多條命運,也一一被捲入其中……
作者簡介:
凱特.亞金森 Kate Atkinson
凱特‧亞金森是位著名的英國小說家。第一本小說《博物館幕後記》贏得了科斯達文學獎(最早被稱為惠彼得獎)後,自此便展開國際文壇大家的成功創作路程。
著有多本暢銷小說,其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一系列以私家偵探傑克森‧布洛迪為角色的作品:《沉默罪狀:從未被遺忘的女孩》、《歡樂的神祕謀殺案:誰想殺了小說家?》、《倖存的女兒》及《我買了一個女孩》。該系列作品已由英國BBC廣播公司改編,推出電視影集《塵封舊案》(Case Histories)。
譯者簡介:
嚴麗娟
台大外文系畢業,英國倫敦大學語言學碩士。現任職科技業,兼職翻譯。譯有《鳥的感官》、《機車英倫情人的台灣生活》、《海蒂十二族》、《如何秤出你的頭有多重?》、《專注意念的驚人力量》、《新世紀福爾摩斯檔案簿》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各界好評
「凱特‧亞金森的書絕對要讀。我熱愛她的每一本作品。」-暢銷小說作家,哈蘭‧科本(Harlan Coben)
「今年給我最多樂趣的小說。」-當代最優秀的偵探小說家,伊恩‧藍金(Ian Rankin),《衛報》(年度選書)
媒體推薦:
「亞金森的文字生氣勃勃,每一頁都鏗鏘有聲,觀察入微,創造出流暢的情節,令人無法放下這本驚悚小說。」-《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
「亞金森愛用什麼文體都沒關係。她的主題總是無法挽回、失去的愛,一旦你悶悶不樂地發覺『世界就是這樣,有可能改善,但不會變得更好』,就能繼續活下去。她具備天賦,能用令人目眩神迷的娛樂形式展示這令人膽怯、顛覆人心的哲學。」-《星期天泰晤士報》(Sunday Times)
「好個說書,技藝高超。」-《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
「令人上癮到震顫……在《歡樂的神秘謀殺案》中亞金森證實自己的獨特能力,能夠融合充滿情緒的劇情和驚悚小說……簡直是英國王牌編劇理察‧寇蒂斯的電影由推理小說作家雷蒙・錢德勒負責寫劇本,雙方相得益彰……布洛迪體現這雙方的融合。正如所有的好偵探,他在男女心中都是英雄人物。」-《泰晤士報》(The Times)
「亞金森常常讓人爆笑,但語調依然輕快,情節也愈來愈陰鬱……實是少見的作品──文學小說,又是假期良伴。」-《觀察家報》(Observer)
「出眾的作品,好笑尖刻,又令人料想不到……亞金森的頂尖作品,揉合機智、驚喜、人性。絕對不可錯過。」-《星期日快報》(Sunday Express)
「高度懸疑,步調緊湊……令人激動,又活潑有趣。」-《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
「每一個字,都符合最高的文學標準。她的作品引人入勝、令人發笑、錯綜複雜,角色耐人尋味,場景栩栩如生,情節充滿吸引力。」-《泰晤士報文學增刊》(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故事中還有故事,就像馬丁的那套俄羅斯娃娃……凱特‧亞金森就像古代的水手,具有無價的能力,讓讀者一頁一頁翻下去。」-《旁觀者報》(Spectator)
「凱特‧亞金森大師之名當之無愧,創造出令人信服又有興趣的角色,策劃情節的能力絕非泛泛之輩……又一本經典作品。」-《鏡報》(Mirror)
「純熟幽默的文風鮮明勾畫出每一個受人喜愛的角色……充滿樂趣,讓人愛不釋手……大師之作。」-《倫敦樂》雜誌(Time Out London)
「吸引力強,全書充滿樂趣……洞察力深刻、表達清楚、觀察力敏銳。」-《今日美國報》(USA Today)
「機智、洞察力、細緻度遠超過整架子文學小說總和的偵探小說。」-《美麗佳人》雜誌(Marie Claire)
名人推薦:各界好評
「凱特‧亞金森的書絕對要讀。我熱愛她的每一本作品。」-暢銷小說作家,哈蘭‧科本(Harlan Coben)
「今年給我最多樂趣的小說。」-當代最優秀的偵探小說家,伊恩‧藍金(Ian Rankin),《衛報》(年度選書)媒體推薦:「亞金森的文字生氣勃勃,每一頁都鏗鏘有聲,觀察入微,創造出流暢的情節,令人無法放下這本驚悚小說。」-《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
「亞金森愛用什麼文體都沒關係。她的主題總是無法挽回、失去的愛,一旦你悶悶不樂地發覺『世界就是這樣,有可能改善,但不會變得更好』,就能...
章節試閱
1
他迷路了。他不習慣迷路的感覺。他是那種會擬定計畫有效執行的人,但現在萬物用他覺得自己絕對料想不到的方法聯合起來對付他。他在 A1公路的車陣中塞了兩個小時,塞到人都變呆了,所以當他抵達愛丁堡時,都已快中午了。然後他漫無目的穿過許多單行道,最後走到一條死路,因為水管爆裂了。在往北的路上,雨下個不停,下得很無情,到了城郊雨勢才稍稍紓緩。而雨水卻阻擋不了群眾──他從未想過愛丁堡正在舉辦「藝術節」,嘉年華會般的人群在路上亂轉,彷彿剛剛有人宣布戰爭結束了。他跟愛丁堡藝術節不熟,有次不小心轉到了《深夜評論》節目, 看到一群中產階級阿呆在討論很做作的實驗劇場,才勉強算是沾了一點邊。
他最後來到骯髒的市中心,這條街不知道為什麼地勢比其他地方都低,變成了黑抹抹的都市溝壑。道路上的卵石淋了雨,變得又濕又滑,他得很小心駕駛,因為街上擠滿了人,行人隨意穿越馬路,或三三兩兩站在路中間,似乎沒人告訴他們馬路是給車子走的,行人該走人行道。一條隊伍從街頭排到街尾──大家等著進入牆上看起來像被炸彈炸開的地方,門外貼了一張大布告,告訴大家這裡是「邊緣場地一六四」。
皮夾裡有張駕照,上面的名字是保羅‧布萊德利。「保羅‧布萊德利」很好,一聽就忘了。他對自己的真實姓名愈來愈陌生, 那個名字再也無法給他曾屬於自己的感覺。不工作的時候,他常常(並非總是)自稱「雷」。好聽,簡單。英文裡的「雷」有光線、射線的意思,光芒的雷、黑暗的雷、陽光的雷、夜晚的雷。他喜歡隨時變成另一個人,從隙縫裡溜走。租來的寶獅開起來感覺正好,不是很閃亮、很大男人感覺的機器,普通人才會開這種車。像保羅‧布萊德利一樣的普通人。
如果別人問他做什麼,保羅‧布萊德利幹哪一行, 他會說,「沒什麼好說的。就是辦公室的職員,在會計部門處理文件。」
他想要一邊開車一邊翻閱愛丁堡的街道圖,找個方法逃離這條可憎的街道, 卻有個人站到他車子前面。他很討厭這一型──深色頭髮的年輕人,黑色粗框眼鏡,養了兩天的鬍渣,香菸叼在嘴邊,倫敦有好幾百個這種人,假裝自己是六○年代的法國存在主義者。他猜,這些人應該都沒看過哲學書吧。他倒是都讀過了,柏拉圖、康德、黑格爾,還想過要去念哲學系。
他猛然踩下煞車,沒撞到眼鏡男,只讓他小小跳了一下,像躲避公牛的鬥牛士。他很氣,揮舞著香菸大吼,對他比出中指。好難看,好無禮──他爸媽會以這個孩子為傲嗎?他討厭吸菸,很噁心的習慣,討厭對他比中指尖叫「去死吧」,唾沫從他沾滿尼古丁的臭嘴巴裡飛出來。
他感受到撞擊,就像在黑暗的夜裡撞到了獾或狐狸,只是從後而來,把他往前推。幸好眼鏡男跳完了動作不明顯的鬥牛舞,從他的車子前面走開,不然就要被壓扁了。他看看後視鏡。藍色的本田喜美,駕駛下了車──大塊頭,厚厚的肌肉像舉重選手,從健身房練出來的身材,但沒有生存能力,他在叢林或沙漠裡絕對沒辦法像雷一樣撐上三個月。一天也撐不過去。他戴著賽車手套,醜陋的黑皮款,指節上有洞。車子後座有條強壯的洛威拿,真是什麼人養什麼狗。這男人渾身上下毫無新意。他的狗在後座發癲了,口水噴滿了窗戶,爪子在玻璃上亂扒。他不擔心狗會攻擊他。他懂得怎麼殺死狗。
雷下了車,走到後保險桿旁邊檢查損傷。開本田的男人對他大吼,「你個蠢蛋, 他媽的是娘們嗎,你以為你在幹什麼?」英格蘭人。
雷想說些什麼,不要讓對方覺得他想反抗,讓這人先冷靜下來──看得出來,他像個等著要爆開的壓力鍋,他想要爆開,兩腳亂跳,像個狀況不佳的重量級選手。雷擺出中立的姿態,中立的表情,但他聽到旁觀的人群集體喊了一聲「啊」,帶著驚恐,他才注意到那人手裡突然多了根球棒,心想,可惡。
在接下來的幾秒鐘內,沒有新的思緒出現。等他的腦袋找回思考能力,人已經成大字型倒在街上,摀著頭上被那人敲裂的地方。他聽到玻璃破碎的聲音──那個王八蛋把他的車玻璃都打爛了。他掙扎著想站起來,卻不成功,只勉強跪在地上,彷彿正在祈禱,這時那人舉起球棒走過來,用手掂著球棒的重量,準備對著他的腦袋來個全壘打。雷舉高手臂來防禦,但手一舉反而更暈了,又倒回石板地上,心想天啊,時候到了嗎?他放棄了,真的放棄了──他這輩子還沒放棄過──這時有人從人群中走出來,揮舞著黑色方型的東西,往本田哥丟過去,打到了他的肩膀,讓他搖晃了幾下。
他又昏了過去,幾秒後醒來,身邊蹲了兩名女警,其中一個說,「先生,別緊張。」,另一個則用對講機呼叫救護車。這還是他生平頭一遭看到警察反而覺得很高興。
2
馬丁這輩子還是第一次幹這種事。他在家裡連蒼蠅都不打,而是耐心地偷偷靠近,用玻璃杯和盤子把他們抓起來,然後再放牠們自由。溫柔的人必將承受地土。他五十歲了,從不曾蓄意對其他生物犯下暴行,不過有時候他想,那或許是因為他很懦弱,而不是因為他愛好和平。
他站在隊伍中,等著別人來干涉眼前開展的情景,但大家都想當觀眾,就像在特別粗暴的戲碼裡扮演路過的人,他們看得很高興,也無意蹧蹋這點樂趣。馬丁甚至一開始還以為是表演──以假亂真的即興演出,想嚇嚇群眾,或揭發我們對驚嚇的漠然,因為我們活在全球媒體社群裡,只能順從,窺探眼前的暴力(或其他情景)。他腦子裡超然有智慧的那一塊流過了這樣的思路。另一方面,原始的那一塊則想到了,喔,可惡,太可怕了,真的很恐怖,請趕走壞人吧。腦子裡響起父親的聲音,他聽了也不驚訝(馬丁,保持鎮定)。父親死了好多年,但馬丁仍常聽見他用閱兵的語調怒喝吼叫。開本田的男人把銀色寶獅的車窗全打碎了,對著地上的男人走過去,武器在手裡揮動,準備擊出最後的勝利,馬丁發覺地上的男人可能要斃命於此,說不定就在眾目睽睽下被拿著球棒的瘋子殺死,除非有人採取行動來救他,因此,出於本能,他不假思索──因為一想,他就不會出手了──取下肩膀上的背包,用力擺動,像要丟出錘子一樣,對著開本田的瘋子頭上丟過去。
他沒丟到他的頭,也不足為奇──他向來瞄準跟接球都不強,有球丟過來,他是會閃避的那種人──不過他的筆記型電腦在袋子裡,沉重硬實的邊緣打中了本田哥的肩膀,讓他踉蹌了幾步。
有一次,馬丁跟作家協會去參觀聖倫納德的警察局,算是最接近真實犯罪現場的體驗。除了馬丁外,其他成員都是女性。「你就是唯一的男性代表了。」其中一人說,其他人發出禮貌的笑聲。他能感覺到她們笑聲中的失望,如果要當男性代表,他起碼要更有一點男子氣概,少像女性一點。
警局招待他們喝咖啡吃餅乾──巧克力波旁威士忌餅乾,粉紅色威化餅,這組合一端出來,大家都嘖嘖稱奇──「資深警察」在新蓋好的會議室裡講了一段話,非常可親,感覺會議室是特別為他們這種團體而設計的。然後他們到各處參觀,裡面有指揮調度中心,一個房間裡的電腦前坐了便服人員(《重返犯罪現場》),他們瞥了「作者群」一眼,決定這些人無關緊要(很正確的決定),又回頭盯著螢幕。
他們模仿罪犯一字排開,有人留下指紋,然後大家都被關進牢房裡──只關了一下下,他們推來推去,咯咯嬌笑,想沖淡幽閉恐懼。「咯咯嬌笑」,馬丁突然想到,這只能形容女人。女人咯咯嬌笑,男人就只有笑而已。馬丁很擔心他的笑聲也帶了嬌柔的意味。參觀結束後,他們親眼目擊有一組人穿著防暴裝備,急急忙忙集合,要把「難搞的」犯人移出牢房,彷彿特別為了他們而安排這一幕,每個人都感受到恐懼的震顫。
這趟行程跟馬丁寫的書籍類型沒什麼關係,他用筆名寫作,分身叫「艾力克斯‧布萊克」。他的書走老式的調調,著重推理的犯罪小說,女主角叫「妮娜‧ 萊利」,心性熱血的年輕女子,繼承了叔叔留下來的偵探社。書中的背景都設在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的四○年代。那個時代的歷史特別吸引馬丁,民不聊生,在英雄主義興起後,也有一股不愉快的沮喪感覺在暗處翻騰。
《黑獄亡魂》中的維也納,《相見恨晚》中倫敦周圍的幾個郡。堅持立場,戰爭一定要公平,體會到許許多多高貴的情操(對啊,都是宣傳,但核心價值當然不假),脫離個人主義的負擔,會給人什麼樣的感受呢? 面對分崩離析,能夠戰勝一切嗎? 然後心裡就可以想,接下來還能怎樣? 當然,妮娜‧萊利感覺不到,她才二十二歲,戰爭結束前都在瑞士的精修學校裡。她也不是真實人物。
妮娜‧萊利向來渾身男孩子氣,不過她沒有明顯的同性戀傾向,拜倒在她裙下的男人也少不了,不過她一直保有純潔(一名「心存感激的讀者」曾來信說,「就像瑞士山中學校裡的女班長長大了,成為偵探」)。妮娜住在地理位置很模糊、像蘇格蘭的地方,有山有海還有綿延起伏的荒野,跳上她那台俏皮的敞篷古董車,很快就能到達蘇格蘭的各大城鎮(她也常去英格蘭,不過從沒去過威爾斯,馬丁覺得他應該想辦法改正)。寫第一本妮娜‧萊利小說的時候,就像是對著古早的時代和生活習慣深情地點頭表示讚許。跟出版社的編輯碰面時,他很緊張,說,「可以說是仿作啦。」「一種反諷的敬意。」書居然出版了,他也很驚訝。寫書原本是自己覺得好玩,突然之間,他坐在倫敦一間平淡無奇的辦公室裡,對著一名年輕女性,要為自己的無聊創作辯護,她心不在焉,似乎沒辦法注意他。
「雖然這麼說,」她顯然費了一番工夫,才能正眼看著他,「我倒覺得這本書會賣。有種愉快感覺的神秘謀殺事件。大家都渴望懷舊,過去會讓人上癮。你覺得這個系列可以寫幾本書?」
「系列?」
「嗨。」
馬丁轉過頭,看到門框上靠著一個人,態度隨便到了不合理的地步。他年紀比馬丁大,但衣著看起來很年輕。
「嗨,」年輕的編輯打了聲招呼,癡迷地看著那人。他們只彼此說了一個字,其中的涵義卻馬上要氾濫出來。「尼爾‧溫特斯,我們的常務董事,」她臉上掛著驕傲的微笑。「這位是馬丁‧康寧。他寫了一本很棒的書。」
「太好了,」尼爾‧溫特斯握了握馬丁的手。他的手濕濕軟軟。「希望第一本之後還有很多本。」
不到兩個星期,尼爾‧溫特斯就轉到歐洲母公司,坐上更高的職位,馬丁再也沒見過他,不過,他認為那次握手就是他生命轉變的時刻。
最近,馬丁賣出了妮娜‧萊利小說的電視版權。「像洗溫水澡。非常適合星期日傍晚的時段。」BBC 的製作人如是說,聽起來很像在侮辱他,事實上就是在侮辱他。
在妮娜‧萊利居住的平面小說世界裡,她解決了三樁謀殺案、珠寶竊案、銀行搶劫案,找回被偷的賽馬,制止壞人從巴爾莫勒爾堡綁走還在襁褓中的查爾斯王子,在第六部裡,幾乎僅憑一己之力就擾亂了竊賊偷走蘇格蘭皇室珠寶的密謀。第七部《南洋杉》的平裝本剛出,正放在各大書店裡「買二送一」的平臺上。大家似乎都認為第七部「比較黑暗」(布萊克終於轉向比較成熟的寫實風格,這是「讀者」在亞馬遜網站上的評語。大家都是評論家),不過經紀人梅蘭妮說,銷售數字依然「扶搖直上」。「馬丁,還沒看到終點呢。」她說。梅蘭妮是愛爾蘭人,所以她說的每句話就算帶著惡意,聽起來也很和善。
如果別人問他──他們也常問──他為什麼要當作家,馬丁通常會回答,他常常沉浸在自己的想像中,不如用他的想像力來賺錢。他回答的口氣一派開心,沒有咯咯笑,大家聽了都微笑起來,彷彿他說了什麼好笑的事情。他們不明白,他說的是真話──他活在想像中。不聰明也不哲學,事實上他腦內的世界平凡到了極點。
他不知道別人是不是也一樣。也會一整天做白日夢,想像這一天會變得比較好?沒有人提過想像的生活,除非用某種濟慈的高級藝術來描述。沒有人提過以下的想像有多麼愉快:獨自坐在草地上的躺椅上,頭上是萬里無雲的仲夏天空,細細品味正規老式下午茶的抹醬,準備下午茶的女人很溫柔,胸脯飽滿,穿著潔白無瑕的圍裙,她會說,「來啊,小鴨子,快吃吧!」因為在馬丁的想像裡,胸脯飽滿的溫柔女人就該這麼說話,怪怪的次狄更斯式會話。
他腦袋裡的世界比腦袋外的世界好多了。司康餅、自製的黑醋栗果醬、凝脂奶油。抬頭一看,燕子飛過蔚藍的天空,跟不列顛之戰的飛行員一樣向下俯衝。遠方傳來柳木板球棒打在球皮上的聲音。這些事情當然比拿著球棒、怒氣沖沖到嚇死人的男人好多了,對不對?
馬丁帶著筆記型電腦到處跑,因為他今天要去「辦公室」(已經延遲很久了),繞一下就可以過來排午間喜劇表演的門票。馬丁最近在馬奇蒙特翻修過的街區上租了「辦公室」。以前是有酒牌的雜貨店,平淡無奇、沒有特色的空間──石膏板牆壁和強化木地板、寬頻連線以及鹵素燈──曾租給建築師事務所和資訊科技顧問公司,現在則歸馬丁了。他租下「辦公室」的想法很不切實際,如果他離開家,每天去寫作,跟其他人一樣有固定上下班時間,說不定能幫他克服目前寫這本書(《黑島之死》)的倦怠感。他想到「辦公室」時一定要加括號,他懷疑這是個不好的徵兆,代表虛構的概念,而不是能真正有所成就的地點。
《黑島之死》這本書似乎被施了魔法,不管怎麼寫都沒有進展。「你應該換個標題,這本聽起來好像《丁丁歷險記》。」梅蘭妮說。八年前出版第一本書以前,馬丁在學校教宗教研究,不知道為什麼,梅蘭妮認識他以後,就有個想法(而且還去不掉這個想法),認為馬丁待過修道院。他一直想不透,她怎麼能這麼穿鑿附會。沒錯,他年紀還沒到,頂上的頭髮就變少了,但除此之外,他不覺得自己外表有什麼特別像修道士的地方。不論他怎麼努力去糾正梅蘭妮這個根深蒂固的想法,她覺得他最有趣的地方就是待過修道院。把這項錯誤資訊傳給公關人員的也是梅蘭妮,公關又去昭告天下。現在是公開的資訊了,也在媒體報導跟網路上,馬丁告訴記者,「不,其實我沒當過修道士,大家都弄錯了。」不管說多少次,報導的重點仍在這上面──提起神職身分時,布萊克抗議了。或艾力克斯‧布萊克拋棄了先前的神召,但他的個性仍給人修道士的感覺。諸如此類。
馬丁覺得《黑島之死》比他之前的作品更平庸,更落入俗套,在床上和醫院裡,在火車、飛機、海灘上,看完就立刻忘了。開始寫妮娜‧萊利的書以後,他每年寫一本書,他覺得他就是沒力了。他和他淺薄的創作,一同努力往前走,困在同樣的軌道上。他很擔心,他們永遠脫離不了彼此,他這一輩子要一直寫她那些愚蠢的冒險。等他老了,她還是二十二歲,兩個人的生命都被他榨乾了。「不不不不不不不不,」梅蘭妮說,「這叫作挖金礦,馬丁。」別人(不是拿百分之十五版稅的人)或許會說,搖錢樹就該搖得一乾二淨。他想,該不該改名呢? 或者,乾脆用真實姓名,寫不一樣的東西,真正有意義有價值的東西。
馬丁的父親是職業軍人,連隊的軍士長,但馬丁自己的人生道路絕對和作戰沒有關聯。他跟哥哥克里斯多福念的小型寄宿學校屬於英國國教會,為國軍子弟提供斯巴達般的環境,比感化院還要嚴苛。離開了冷水淋浴跟越野跑步(我們把男孩變成男人)的氛圍後,馬丁進了二流大學,念了同樣二流的的宗教研究學位,因為他只有這門學科考得比較好──都要歸功於寄宿學校努力不懈地宣導聖經研究,來填滿青少年的空閒時間,不讓他們有機會亂搞。
大學畢業後,他去念研究所,取得教學文憑,好給自己時間去思考他「真的」想做什麼。他當然沒興趣成為老師,尤其是教宗教研究,但不知道為什麼,他發覺二十二歲的時候,又回到人生的起點,在湖區需要付費的小寄宿學校教書,學校裡都是男孩,考試沒考好,進不了比較好的公學,他們只對英式橄欖球和自慰有興趣。
雖然他覺得自己一生下來就是中年人,他也只比年紀最大的學生年長四歲,負起教育責任似乎有點荒謬,更不用說教導宗教課程了。他教的那些男生當然不認為他是年輕人,而是「老屁股」,完全不用放在心上。這些男生刻毒無情,很可能也會長成刻毒無情的人。就馬丁看來,他們受的教育會讓他們成為下議院裡的保守黨後座議員,他覺得自己有責任教導道德的觀念,不然就來不及了,不過很可惜,對大多數人來說,已經太遲了。馬丁是無神論者,但他不認為自己這輩子沒有改變信仰的機會──面紗突然掀開,心房打開了──不過他覺得他比較有可能受到詛咒,一輩子都要走在最多人走過的那條路上,也就是前往大馬士革的道路 。
除了教學大綱的要求外,馬丁向來避談基督教教義,把重點放在倫理學、宗教比較學、哲學、社會研究上(事實上,基督教教義以外的都好)。如果打英式橄欖球、信奉英國國教、贊同法西斯主義的家長質疑他,他宣稱,他的職權在於「提升判斷力和靈性」。他花很多時間教男生佛教的教義,因為透過反覆實驗,他發現佛教最能把他們弄得糊里糊塗。他想,我就先這樣吧,然後或許去旅行,或許取得另一種資格,找份更有趣的工作,開始新生活,不過舊生活並未結束,他覺得拖下去什麼也沒有,愈來愈貧乏了,他覺得如果再不採取行動,就會永遠留在那裡,跟學生的年齡差距愈來愈大,最後退休老死,一輩子幾乎都在寄宿學校裡。他知道他得積極一點,對他來說,好事不會就那麼發生。他一生活得像車子的空檔:從未跌斷過四肢,從未被蜜蜂叮過,從未瀕臨愛或死亡的邊緣。他從未努力追求偉大,得到的報酬就是微不足道的人生。
四十大關就在眼前。他搭上了快車,朝著大限飛馳──他總覺得狂熱的比喻給他一種安全感──他報名了創意寫作課程,似乎是鄉間的教育推廣方案。在村裡的活動中心上課,老師是桃樂絲,從肯德爾開車過來,不知道她教這門課憑的是什麼資格。她在北方的藝術雜誌、朗誦會和工作坊(正在進行中的工作)中發表過幾篇故事,有齣劇作在愛丁堡藝術節上演,劇情是米爾頓生命中的女人(《米爾頓的女人》),不怎麼成功。在課程上光提到「愛丁堡」就讓馬丁思鄉之情爆發到心煩意亂的地步,但他其實跟愛丁堡一點也不熟。他母親是當地人,父親曾駐紮在城堡的軍營裡,所以馬丁三歲前都住在愛丁堡。
桃樂絲喋喋不休講著形式和內容,一定要「找到自己的聲音」,他卻心想,總有一天,他要回到愛丁堡,住在那裡。「用力讀!」她呼喊,張開雙臂,寬鬆的絲絨披風像蝙蝠翅膀般展開。「所有寫下來的東西都要讀。」班上的同學低低發出反抗的言論──他們來學怎麼寫作(起碼有些人已經開始寫了),而不是學讀書。
桃樂絲感覺很有活力。她塗著紅色的唇膏,身上穿著長裙和色彩豔麗的圍巾及披肩,用大大的白蠟或銀質別針固定。腳上穿著高跟踝靴,黑色絲襪上有方塊圖案,很好笑的壓花絲絨帽。那是秋季班剛開始的時候,用華麗的服飾裝點湖區,但時序進入死氣沉沉的陰冷冬天時,桃樂絲的衣著也變成沒那麼誇張的雨靴和刷毛外套。她個性也沒那麼誇張了。開始上課時,她常常提到她的「伴侶」,是位駐點在某處的作家,不過耶誕節即將來臨時,她絕口不提伴侶,紅色唇膏也變成不快樂的裸色,跟她的膚色很配。
他們也讓她失望了,班上龍蛇混雜,有退休人士,有農夫,也有人想要及時改變自己的生活。「永不嫌遲!」她聲明,跟傳教士一樣熱情,但大多數人都明白,有時候就是來不及了。有個板著面孔的男人,似乎所有人都惹他的厭,用休斯的風格寫作,主題則是猛禽和山坡上的死羊。馬丁假設他跟鄉下有關──農夫或看守獵場的人──結果他是失業的石油地質學家,搬到湖區以後頗能融入此地的生活。有一個像學生的女孩,真的誰也看不起。她塗了黑色的唇膏(跟桃樂絲的裸色一比,實在很令人心煩),會描寫自己怎麼死,以及她的死亡對周遭其他人的影響。還有兩個來自婦女協會的女人,很和善,但似乎就不想提筆。
桃樂絲鼓勵大家把自身的憂慮和告解室的祕密寫成短篇,描寫童年、夢境和沮喪也有益於健康。不過大家都寫天氣、假期、動物。撲克臉男人的主題是性愛,他大聲朗誦時大家都盯著地板,只有桃樂絲專心聆聽,看不出來她有沒有興趣,不過她的表情帶著鼓勵。
「好,那麼,」她聽起來很挫敗,「『作業』是寫你去醫院探病或住院的經歷。」馬丁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開始寫小說,不過他內心的學究聽到「作業」就有了反應,很認真地完成功課。
婦女協會的女人文情並茂,寫出去醫院探望老人跟小孩的經歷。「很吸引人。」桃樂絲說。撲克臉男人細細描寫割盲腸的血腥過程。「很有活力。」桃樂絲說。痛苦的女孩描寫割腕後被送到巴羅因弗內斯的醫院。「可惜沒成功。」馬丁隔壁的農婦低聲說。
馬丁這輩子只去過一次醫院,十四歲的時候──馬丁發現十幾歲的每一年都有新鮮的慘事。有一次從鎮上回家,經過遊樂園。父親那時駐紮在德國,馬丁和哥哥克里斯多福也去德國過暑假,暫時脫離嚴苛的寄宿學校。因為是德國的遊樂園,更讓馬丁覺得可怕。他不知道那天下午克里斯多福去哪裡了,可能跟基地裡其他的男生去打板球了。馬丁看過晚上的遊樂園,燈光、氣味和叫聲都是波希最喜歡畫的反面烏托邦。在日光下看起來沒那麼具有威脅性,(不幸的是)父親的聲音一如以往,在他腦海裡大吼,「孩子,面對你最害怕的東西!」所以他付了門票,很謹慎地繞過各種充滿誘惑的設施,因為遊樂園讓他害怕的不是氣氛,而是遊樂設施。小時候,連遊戲場上的鞦韆都會讓他想吐。
他在口袋裡找到的零錢,從攤位上買了馬鈴薯餅。他的德文不怎麼流利,不過馬鈴薯讓他覺得很安心。餅身很油,怪的是吃起來甜甜的,像鉛塊一樣沉進胃裡,所以父親聲音又響起時,實在不是時候,那時馬丁剛從巨大的鞦韆旁邊晃過去,那鞦韆大得像艘船。他不知道那東西的德文怎麼說,不過英文叫海盜船。
海盜船上上下下,在空中劃出驚人的巨大拋物線,船上的人配合軌線驚聲呼喊。光想到搭船,更不用說眼前顯而易見的事實,讓馬丁心中湧起一股純粹的恐懼,按著剛才的原則,他丟掉了吃剩的馬鈴薯餅,付錢買票上了船。
父親來醫療中心(德文醫院的直譯)接他。他倒在海盜船的底部,渾身軟綿綿,半昏半醒,被送進醫院。跟心理無關,不是勇氣的問題,原來他對G力特別敏感。批准他出院的醫生笑了,用完美的英文說,「要聽我的勸,你絕對別去開戰鬥機。」
父親走過病床前,沒把他認出來。馬丁想揮揮手,不過他沒看見兒子的手軟弱無力地在床單上拍動。最後護理站有一個人告訴他兒子的病床是幾號。父親一身制服,跟病房格格不入。他走到馬丁的病床前,說,「你真是個仙女啊,馬丁。鎮定一點。」
「有些事情跟個性軟弱沒有關係。一個人的體質天生就無法處理某些事物,」馬丁做了結論。「當然,那是在另一個國家,另一段生活。」
「很好。」桃樂絲說。
「有點空洞。」撲克臉男人說。
「我這一生向來活得有點空洞。」馬丁說。
最後一堂課,桃樂絲帶了幾瓶酒、幾包麗滋餅乾和一塊紅切達乳酪。他們從村民活動中心的廚房拿來紙杯跟盤子。桃樂絲舉起杯子,說,「嗯,我們熬過來了。」馬丁覺得她的祝頌詞很奇特。
「希望,」她接著說,「我們春季班的時候又會見面。」或許是耶誕節即將到來,或許是活動中心裡掛的氣球和閃亮的錫箔裝飾品,或許只是桃樂絲為生存所下的新概念,馬丁不知道,但大家都沉浸在慶祝的氣氛中。就連撲克臉男人和自殺女孩都充滿了狂歡的精神。大家從背包和手提包裡取出更多瓶酒,他們不知道會不會舉辦期末「活動」,不過都有備而來。
馬丁想,這所有的元素造成了第二天早上的驚喜,尤其是葡萄酒,醒來的時候,他在肯德爾,桃樂絲的床上。
她的面孔蒼白浮腫,她用床單蓋住自己,「別看我,我早上都很可怕。」沒錯,她確實看起來有點嚇人,不過馬丁當然不會說出口。他想問她幾歲了,不過問了會更糟糕吧。
稍後,在俯瞰溫德米爾湖的飯店裡享用昂貴的晚餐,馬丁覺得兩人都該好好吃一頓,因為他們不僅熬過了這一期課程,她舉起很好喝的灰白色夏布利葡萄酒說,「你知道嗎,馬丁,班上只有你一個人可以把一個字放在另外一個字前面,讓我看了不會他媽的想吐,抱歉我用了分離不定式。你應該當作家。」
馬丁以為本田哥從地上起來後,會在人群裡尋找對他投擲武器的罪魁禍首。馬丁想讓自己不動聲色地融入排隊群眾,假裝自己不存在。他閉上眼睛。在學校被霸凌的時候他都會閉上眼睛,死命堅持古老的魔咒──如果他看不到他們,他們就不會打他。他想像本田哥走過來了,球棒舉得老高,就要畫出殺人的弧線。
他很驚訝,張開眼睛後,本田哥正要上車。把車開走的時候,人群裡慢慢響起了零落的掌聲。馬丁不知道他們是不贊同本田哥的行為,還是很失望他沒有堅持到底。不論如何,他們真難討好。
馬丁蹲到地上,問開寶獅的人,「你沒事吧?」不過兩名女警很有禮貌地堅持要他讓開,立刻掌控了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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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迷路了。他不習慣迷路的感覺。他是那種會擬定計畫有效執行的人,但現在萬物用他覺得自己絕對料想不到的方法聯合起來對付他。他在 A1公路的車陣中塞了兩個小時,塞到人都變呆了,所以當他抵達愛丁堡時,都已快中午了。然後他漫無目的穿過許多單行道,最後走到一條死路,因為水管爆裂了。在往北的路上,雨下個不停,下得很無情,到了城郊雨勢才稍稍紓緩。而雨水卻阻擋不了群眾──他從未想過愛丁堡正在舉辦「藝術節」,嘉年華會般的人群在路上亂轉,彷彿剛剛有人宣布戰爭結束了。他跟愛丁堡藝術節不熟,有次不小心轉到了《深夜評論》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