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與影
一
二○○一年底,我重返闊別十三年的故鄉。飛機降落時,萬家燈火湧進舷窗,滴溜溜兒轉。我着實吃了一驚:北京就像一個被放大了的燈光足球場。那是隆冬的晚上。出了海關,三個陌生人舉着“趙先生”牌子迎候我。他們高矮胖瘦不一,卻彼此相像,在弧光燈反襯下,有如來自另一個世界的影子。歡迎儀式簡短而沉默,直到坐進一輛黑色轎車,他們才開始說話,很難分辨是客套還是威脅,燈光如潮讓我分神。
在兒時,北京的夜晚很暗很暗,比如今至少暗一百倍。舉個例子:我家鄰居鄭方龍住兩居室單元,共有三盞日光燈:客廳八瓦,臥室三瓦,廁所和廚房共用三瓦 (掛在毗鄰的小窗上)。也就是說,當全家過年或豁出去不過日子的話,總耗電量才不過十四瓦,還沒如今那時髦穿衣鏡環形燈泡中的一個亮。
這在三不老一號或許是個極端的例子,可就全北京而言,恐怕遠低於這個水平。我的同學往往全家一間屋一盞燈,由家長實行“燈火管制”。一拉燈,那功課怎麼辦?少廢話,明兒再說。
燈泡一般都不帶燈罩,昏黃柔潤,罩有一圈神秘的光暈,抹掉黑暗的眾多細節,突出某個高光點。那時的女孩不化妝不打扮,反而特別美,肯定與這燈光有關。日光燈的出現是一種災難,奪目刺眼,鋪天蓋地,無遮無攔。正如養鷄場夜間照明為了讓母鷄多下蛋一樣,日光燈創造的是白天的假象,人不下蛋,就更不得安寧,心煩意亂。可惜了的是美人不再,那臉光板鐵青,怎麼塗脂抹粉也沒用。其實受害最深的還是孩子,在日光燈下,他們無處躲藏,失去想像的空間,過早邁向野蠻的廣場。
據我們物理老師說,當人進入黑暗,短短幾分鐘內視力可增至二十萬倍。看來黑暗讓人洞若觀火。燈火本來是人類進化的標誌之一,但這進化一旦過了頭,反而成了睜眼瞎。想當年,我們就像狼一樣目光敏銳,迅速調節聚焦:刷──看到火光,刷──看到羊群,刷──看到無比美好的母狼。
要說當年“四眼兒”多,除了燈光條件,更主要是與學習態度有關。當年同學爭論中勝方最有力的論證是,農村黑燈瞎火,怎麼倒沒幾個“四眼兒”?儘管學校提供晚自習室 (包括空間與充足的燈光),可擋不住靠時間差出人頭地的,更擋不住在正統知識外看閑書的,如一凡,鑽被窩用手電筒讀《紅樓夢》,早早加入“四眼兒”的行列。
當年北京路燈少,很多胡同根本沒路燈,即使有,也相隔三五十米,只能照亮路燈跟前那點兒地盤。大人常用“拍花子”來嚇唬我們。所謂“拍花子”,指的是用迷魂藥綁架拐賣孩子。這故事本身就是迷魂藥,讓多少孩子困惑,誰也說不清細節,比如用什麼玩意兒在腦袋上一拍,孩子就自動跟壞人走了?要有這先進武器,台灣不是早就解放了?沒準兒是解放前某個犯罪案例,在口頭傳說中添油加醋,順着歷史的胡同一直延伸到我的童年。
對夜行人來說,路燈為了照亮,倒不如說為了壯膽。他一邊騎車一邊哼下流小調,叮噹按鈴。一旦某個路燈憋了,或被孩子用彈弓打碎,他就慌了,開駡,捎上祖宗八代。
路燈少,出門得自備車燈。五十年代末騎車還有用紙燈籠的,有侯寶林的相聲《夜行記》為證。那時大多數用的是方形手電式車燈,插在車把當中。再高級的是磨電燈,即用貼在瓦圈上的小滾子發電。由於車速不勻,車燈忽明忽暗。那可是北京夜裏的一景。
五十年代末,長安街竪起了現代化集束路燈。華燈初上,走在長安街上特別自豪,心明眼亮,似乎一眼就能望見共產主義。相形之下,胡同燈光更加暗淡。一離開那康莊大道,就又迷失在北京胡同無邊的迷宮中。
我自幼和弟弟妹妹玩影子遊戲,兩手交叉,借燈光在牆上變幻成各種動物,或弱小或兇猛,追逐廝殺。後來誰也不願意扮兔子。弱肉强食,連影子遊戲背後都有權力意志,操縱者自以為是萬物的主宰。
對孩子來說,黑暗的最大好處就是捉迷藏。一旦退到燈光區域外,到處可藏身,尤其犄角旮旯。剛搬進三不老胡同一號,院裏還有假山,奇形怪狀的太湖石夜裏疹人,說什麼像什麼。那是捉迷藏的好去處。捉藏雙方都肝顫──誰能保證不撞上鄭和或那幫丫鬟的幽靈呢?聽那帶顫音的呼喚就透着心虛:“早看見你丫啦,別裝蒜,快出來吧──”待冷不丁背後一聲尖叫,全都一身鷄皮疙瘩。
講故事也得趁黑,特別是鬼故事。老人給孩子講,孩子們相互講。在一個不信神的國度,用鬼來嚇孩子嚇自己實在有利於道統。上初中時,毛主席號召講不怕鬼的故事,讓人一時懵了。首先這世上膽兒大的不多,再說不怕鬼多了個闡釋的麻煩:先得證明鬼的存在,才能證明鬼並不可怕。
“文革”期間,我們白天鬧革命,夜裏大講鬼故事,似乎鬼和革命並不矛盾。我住四中學生宿舍。先關燈,用口技配樂烘托氣氛。到關鍵處,有人順手推倒護床板或扔出破臉盆。在特技效果的攻勢下,那些自稱膽兒大的沒一個經得住考驗。
日光燈自七十年代初廣泛應用,讓北京一下亮堂了,連鬼都不再顯靈了。幸好經常停電。一停電,家家戶戶點上蠟燭,那是對消失的童年生活的一種追憶與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