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博拉告訴她丈夫說:「我昨晚做了一個夢,一個智者改變了城市。我看到他了。」
她謹慎地凝視我,彷彿擔心我不相信她,或是以為她瘋了。但我知道她不是那種滿口異象怪誕的人。「你在夢裡看見那個人?」
「是的,」她小心翼翼地說。「我看見他的臉。」
這對夫妻每周二都會到流浪漢庇護所裡服務,在那裡他們遇見那位即將改變城市的人,而他是一名流浪漢。流浪漢不願睡在庇護所裡,也不願跟其他人交談;他易怒、危險且令人生畏,沒有人敢靠近他。他的名字就叫丹佛.摩爾。現在,他親口說出了這段故事。
丹佛成長的地方採取農莊奴隸制,在一九六○年代時期不停地為「主子」撿棉花。他沒有受過教育、撿了好幾年的棉花,但積蓄始終是零。之後他覺得,到城市裡當流浪漢可以為他的生活更上一層樓。但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竟然會跟一名白人百萬富翁當朋友。
那名白人百萬富翁名叫朗.霍爾。他有著銳利的藝術眼光,以及做交易的絕佳手腕。他像顆火箭,從賣罐裝濃湯竄升到投資銀行,再到買賣畢卡索、梵谷的畫作。他在好萊塢擁有大莊園、自己經營的畫廊及歐式古堡。而他也萬萬沒想到,他的下一頁人生竟是與一名流浪漢一起寫下。
那名流浪漢給了友誼深厚的定義,也以他崇高的心靈智慧幫助朗撐過一段最悲痛的時期。
當然,這段故事裡還有一位勇敢的女性。她是黛比.霍爾,她有著懸壺濟世的胸懷,一旦定下目標,就會努力實現。因為她的同情心與堅持,牽起丹佛與朗之間的情誼。不僅改變了一座城市,也為幾千人帶來希望。
這個真實故事講的不只是兩個男人與一個偉大女性的故事,也道出了一些真實人生片段──貪婪、務實、苦多於樂、希望、驚喜。你可以大膽相信這個故事,它將帶給你驚喜。
★本書中譯本《紳士與流浪漢》由啟示出版
Meet Denver, a man raised under plantation-style slavery in Louisiana in the 1960s; a man who escaped, hopping a train to wander, homeless, for eighteen years on the streets of Dallas, Texas. No longer a slave, Denver's life was still hopeless-until God moved. First came a godly woman who prayed, listened, and obeyed. And then came her husband, Ron, an international arts dealer at home in a world of Armani-suited millionaires. And then they all came together.
But slavery takes many forms. Deborah discovers that she has cancer. In the face of possible death, she charges her husband to rescue Denver. Who will be saved, and who will be lost? What is the future for these unlikely three? What is God doing?
Same Kind of Different As Me is the emotional tale of their story: a telling of pain and laughter, doubt and tears, dug out between the bondages of this earth and the free possibility of heaven. No reader or listener will ever forget it.
作者簡介
朗.霍爾(RON HALL)
一九四五年誕生,是美國中產階級子民。畢業於德州基督教大學的工商管理學研究所。曾經在商場賣康寶濃湯勉強維持生計,後來從事畫作買賣,賺入第一筆大收入,進而進行跨國交易。他交往的固定客戶也包括許多名人。因為這份工作使他越來越富有,卻也變得自私、與家庭疏離。
他與他的妻子黛博拉(Debora)於大學時代相識,有兩個小孩。他的妻子是個非常虔誠的基督徒,因為妻子的愛心與鼓勵,於是他們前往「聯合福音使團」服務流浪漢。在那裡,朗遇到了他的心靈導師,也是生平最好的朋友。然而好景不常,婚後第三十一年,他的妻子死於癌症。雖然悲痛,但這段友誼使他能保持樂觀,勇敢走出傷痛,並發現這段友誼比他想像中來得重要……。
丹佛.摩爾(Denver Moore)
一九三七年一月生於路易斯安那州,從小便跟著爺爺做農忙,在每塊田上揮汗撿棉花,卻永遠都欠主子錢。這是美國二十世紀中期的黑奴佃農制──債務與未受教育,使他們一輩子困在別人的農田裡。之後,丹佛聽說大城市裡的生活比較好,於是偶然間跳上火車,後來到了華茲堡州,成為一名流浪漢,在街頭混了好幾年。
丹佛曾經持有大麻、打算洗劫公車而遭逮捕,甚至待過安哥拉監獄。長年的流浪生活使他逐漸封閉自己,逞兇鬥狠,人人對他敬而遠之。
直到一九八八年,朗的妻子在夢中看見他,並稱他為那位即將改變這個城市的人,因而串起兩人之後的深厚友誼。
二○○六年,為了表揚他在流浪漢庇護所──聯合福音使團所付出的心力,當地居民將他譽為「年度慈善家」。
現在的丹佛,是一名藝術家、公開演講者、流浪漢事務志工,也會識字了。目前居住於德州達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