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博拉告訴她丈夫說:「我昨晚做了一個夢,一個智者改變了城市。我看到他了。」
她謹慎地凝視我,彷彿擔心我不相信她,或是以為她瘋了。但我知道她不是那種滿口異象怪誕的人。「你在夢裡看見那個人?」
「是的,」她小心翼翼地說。「我看見他的臉。」
這對夫妻每周二都會到流浪漢庇護所裡服務,在那裡他們遇見那位即將改變城市的人,而他是一名流浪漢。流浪漢不願睡在庇護所裡,也不願跟其他人交談;他易怒、危險且令人生畏,沒有人敢靠近他。他的名字就叫丹佛.摩爾。現在,他親口說出了這段故事。
丹佛成長的地方採取農莊奴隸制,在一九六○年代時期不停地為「主子」撿棉花。他沒有受過教育、撿了好幾年的棉花,但積蓄始終是零。之後他覺得,到城市裡當流浪漢可以為他的生活更上一層樓。但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竟然會跟一名白人百萬富翁當朋友。
那名白人百萬富翁名叫朗.霍爾。他有著銳利的藝術眼光,以及做交易的絕佳手腕。他像顆火箭,從賣罐裝濃湯竄升到投資銀行,再到買賣畢卡索、梵谷的畫作。他在好萊塢擁有大莊園、自己經營的畫廊及歐式古堡。而他也萬萬沒想到,他的下一頁人生竟是與一名流浪漢一起寫下。
那名流浪漢給了友誼深厚的定義,也以他崇高的心靈智慧幫助朗撐過一段最悲痛的時期。
當然,這段故事裡還有一位勇敢的女性。她是黛比.霍爾,她有著懸壺濟世的胸懷,一旦定下目標,就會努力實現。因為她的同情心與堅持,牽起丹佛與朗之間的情誼。不僅改變了一座城市,也為幾千人帶來希望。
這個真實故事講的不只是兩個男人與一個偉大女性的故事,也道出了一些真實人生片段──貪婪、務實、苦多於樂、希望、驚喜。你可以大膽相信這個故事,它將帶給你驚喜。
★本書中譯本《紳士與流浪漢》由啟示出版
A dangerous, homeless drifter who grew up picking cotton in virtual slavery.
An upscale art dealer accustomed to the world of Armani and Chanel.
A gutsy woman with a stubborn dream.
A story so incredible no novelist would dare dream it.
It begins outside a burning plantation hut in Louisiana . . . and an East Texas honky-tonk . . . and, without a doubt, in the heart of God. It unfolds in a Hollywood hacienda . . . an upscale New York gallery . . . a downtown dumpster . . . a Texas ranch.
Gritty with pain and betrayal and brutality, this true story also shines with an unexpected, life-changing love.
作者簡介
朗.霍爾(RON HALL)
一九四五年誕生,是美國中產階級子民。畢業於德州基督教大學的工商管理學研究所。曾經在商場賣康寶濃湯勉強維持生計,後來從事畫作買賣,賺入第一筆大收入,進而進行跨國交易。他交往的固定客戶也包括許多名人。因為這份工作使他越來越富有,卻也變得自私、與家庭疏離。
他與他的妻子黛博拉(Debora)於大學時代相識,有兩個小孩。他的妻子是個非常虔誠的基督徒,因為妻子的愛心與鼓勵,於是他們前往「聯合福音使團」服務流浪漢。在那裡,朗遇到了他的心靈導師,也是生平最好的朋友。然而好景不常,婚後第三十一年,他的妻子死於癌症。雖然悲痛,但這段友誼使他能保持樂觀,勇敢走出傷痛,並發現這段友誼比他想像中來得重要……。
丹佛.摩爾(Denver Moore)
一九三七年一月生於路易斯安那州,從小便跟著爺爺做農忙,在每塊田上揮汗撿棉花,卻永遠都欠主子錢。這是美國二十世紀中期的黑奴佃農制──債務與未受教育,使他們一輩子困在別人的農田裡。之後,丹佛聽說大城市裡的生活比較好,於是偶然間跳上火車,後來到了華茲堡州,成為一名流浪漢,在街頭混了好幾年。
丹佛曾經持有大麻、打算洗劫公車而遭逮捕,甚至待過安哥拉監獄。長年的流浪生活使他逐漸封閉自己,逞兇鬥狠,人人對他敬而遠之。
直到一九八八年,朗的妻子在夢中看見他,並稱他為那位即將改變這個城市的人,因而串起兩人之後的深厚友誼。
二○○六年,為了表揚他在流浪漢庇護所──聯合福音使團所付出的心力,當地居民將他譽為「年度慈善家」。
現在的丹佛,是一名藝術家、公開演講者、流浪漢事務志工,也會識字了。目前居住於德州達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