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餓得啃石頭。——農村俗語。
1958年~1962年的中國大饑荒,餓死數千萬農民,全國各地發生過數以萬計的人吃人事件。餓到極點的饑民吃死屍、吃活人、甚至殺吃自己的孩子,慘絕人寰!
動物尚不吃自己的同類,人何以吃人?虎毒尚不食子,人何以殺吃親生骨肉?人吃人,親相食,那是中國歷史上最黑暗、最野蠻、最殘酷、人間煉獄般的毛澤東年代。
作家、大饑荒調研者依娃一次次跋山涉水於河西走廊,東至荒漠酒泉,西到山區天水。她來到大饑荒時期人吃人非常嚴重的臨夏回族自治州、餓死三分之一人口的通渭縣,一個鄉、一個村走訪,在回族老奶奶的熱炕上,在村口曬太陽的老爺爺身邊,在田間地頭、農家小院,她詢問、探究、記錄當年人吃人的見証:“吃人的是誰?”“被吃的叫什麼名字?”“你親眼看見了嗎?”……
浮誇虛報,口糧被高徵購搜空了;野菜、草根、榆樹皮被挖完吃盡了;乞討受攔,要飯被截;許多村莊十戶九空,關門絕戶……“他不吃人,他就要餓死了!”這些飽經滄桑的老人,耳聞甚至目睹生存壓倒一切、動物性吞噬人性的慘景。
《尋找人吃人見証》為作者“大饑荒三部曲”的第三本。這是一本令人不忍翻閱的書;這又是一本中國人必須閱讀的書——我們有責任正視和銘記那一頁血淋淋的歷史,因為那些被迫吃人的人,那些被吃掉的人,都是我們的同胞,是我們的同類,是人。
這些文字是審判毛政權反人類罪的証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