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套書是自2007年接任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系主任而重新建構「四大課程群組」時,就已經開始蒐集與篩選資料以構思撰寫。且先後發表了多篇與移民相關之論文,並接受政府多項與經濟移民及移徙所衍生議題有關之委託研究案的研究成果而逐步累積;且在以往的研究基礎上不斷的更新內容而一直持續到今日。
套書之撰寫分成理論、政策與法規三大部分之內容;且兼具有兩種性質,第一、從作為教科書之性質言,希望藉由研究之專業背景,廣泛的蒐集、介紹、分析與整理和移民有關之重要知識,並透過篩選以淬取出必須關注之基本與衍生的最新議題與現象,例如美國之移民與國境改革和人口販運的一些新的想法與作為、北非難民船事件之歐盟移民政策變化、含烏克蘭戰亂等在內之歐洲難民問題、新冠肺炎對移徙之影響、美軍撤離阿富汗等之戰亂所引發之移民保護問題,以及臺灣對經濟移民爭取上之努力和在2023年6月對入出國移民法與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大幅修正等;第二、從作為工具書之性質言,希望文本中,基於各式議題處理上所提出之一些原理、原則與行動,以及所整理的一些具體步驟,可以作為負責移民與國境管理之實務單位在應對相關議題時能夠有一個參考或思考方向,且應可經由「修正」後,作為推動與改進工作之實踐上參考。特別重要的,是希望本套書之出版可以作為一個公開討論與論辯平台。
在法規部分,本書在處理上與一般法律教科書或單項法律議題教科書有很大之不同。文本是先從移徙之廣泛議題與現象有關的「移民法制」著手進行整理與介紹,因為任何的法律提出與條文之形成均應有其「脈絡」可尋,而不會僅是當下針對某一關注議題之直接與表象之條文反映而已,否則就會產生知其然(條文如此規定照作即可,不會解釋而無法說理)、而不知其所以然(條文背後之法理與沿革的歷史現象,能夠解釋、說理且與時俱進),而此脈絡就包括了:歷史淵源、政治與經濟考量、約定俗成、判例之演化等必須先瞭解。另外由於移民有關現象與議題之法規繁多且性質不一,文本是以「易於記憶」作為主要考量,且由於已先論述了移民法制,因此在介紹各式相關法規時,是以結構面之形式展現,亦即每一項法規會先以圖示結構來展現其整個內容,如此在記憶時就能以整個面來定位其各條文之相關性,而不會有見樹不見林之感(一直在記條文又記不住)。另對於條文之介紹,則是盡可能以其項、款來拆解,並將有關之其它條文並列及(或)以註釋方式、且直接將大法官判例納入,以便以查找與對照,但不會去作過多詮釋。原因是學者專家們對於法規之條文解讀各有見解,且已有相關論著。
「理論」部分涉及了第一章至第六章;「政策」部分涉及了第七章至第十四章,「法規」部分涉及了第十五章至第二十章。文本雖然概略的如此區分為三個部分,但實際內容均會相互滲透。例如第一章普遍介紹了人口移動現象、問題與趨勢,是此三部分基礎。但在理論部分亦有政策與實踐;在政策部分亦有理論與法規淵源;而法規向來均是來自於理論與政策和問題之反映,是實踐之依循。
第一章分析了人口移動趨勢與浮現中之移民問題,內容涉及了人口移動之歷史、概念與模型等,人口移動對於接、送移民國家之影響,浮現中且應持續關注之移民問題,例如必須關注移民虛假資訊之新技術層面的舊問題等之探討。
第二章是有關不同學科探討移徙現象之移民理論型塑努力,先從歷史學、人類學等不同學科對於移徙現象之問題解釋的介紹開始,並析論移徙的研究層次與資料擷取之方法,以及研究方法的運用與可能限制和移徙現象之理論發展等。
第三章論及了移民理論之犯罪與安全思考及移民政策應有方向,探討了移民與犯罪關聯性論辯之理論,移民與犯罪相關與否的多元詮釋,移徙管理之安全化設計趨勢,並從從聯合國的人類發展報告析論移民政策可以思考之設計方向。
第四章探討了移民人權,從人權的角度重新檢視了在移民問題處理上必須顧及的原理與原則,亦整理了國際人權有關之法律與政策文件,保護移徙者與移民的人權,保護移民的人道主義政策與實踐,以及介紹內政部移民署的移民人權實踐。
第五章從國家安全、法治、人權角度思考擬定移民政策時應該兼顧平衡,且從美國例子討論處理「人口販運」應有之改善作為,也分析了移徙的混合流動而增加了安全化之發展現象,邊境安全軍事化及生產了私營部門財富對移徙的影響等。
第六章討論了國家型塑移民政策應該思考之問題與未來發展,分析了實施移民政策結果的鴻溝說與匯合說的兩種預設,回溯了移徙發生之動機、變化與衝擊等詮釋因素,型塑移民政策因素與努力方向,以及臺灣移民政策之有關內容等。
第七章提及了保護移民及移民治理框架,探討了保護移民之優先事項及政策和框架,包括靭性、社會凝聚力和移民危機運作框架等,強調危機回應中應將移民的保護納入主流,在移民和庇護脈絡下保護弱勢群體之應有作為,對於氣候難民應有之認識,以及處理無國籍人士之政策指導,例如發展合作夥伴關係等。
第八章從國際文書介紹了決定難民地位的應有程序和標準,例如1951年《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亦分析了戰爭難民、逃兵和逃避兵役的人等特別案例,家庭團聚的原則,烏克蘭難民問題,歐盟的新移民政策和庇護協議以及移民管理等。
第九章討論了移民危機運作框架及移民返回之全方位政策,從針對危機階段與針對援助部門的兩個支柱探討了移民危機運作框架,分析了合作框架、模式與通用情節,混合性移民流動及移民返回、重新接納和重返社會的全方位政策,包括返回、重新接納和可持續重返社會工作的戰略目標,以及衡量可持續的重返社會。
第十章可以從美軍撤離阿富汗以及俄烏戰爭的現實中,思考面對衝突與自然災難國家之移民保護,析論了應對衝突與自然災難的十項保護原則,從支持危機準備的實踐、支持應急回應的實踐、以及支持危機後行動的實踐等三方面來應對衝突與自然災難的保護實踐,包括應該將移民納入預防、準備和緊急回應系統等。
第十一章是基於含新冠肺炎等在內之傳染病思考,應對連續人口移動過程中的健康威脅,探討了減少傳染病輸入的健康、邊境和移動管理框架,預防、檢測和應對健康威脅的人流管理,以及回應新冠肺炎之人口移動全球戰略準備和回應計劃。
第十二章探討「九・一一事件」以來,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和邊境政策仍面臨之相關難題,析論了有關移民與邊境體制的變化、移民與邊境流程的變更,例如免簽證計劃、難民篩濾、出入境控制等,以及已執行與應該持續改善之建議。
第十三章從北非難民船事件探討國際移徙應有之政策發展方向,歐盟已型塑的移徙政策,對於已執行之十點行動計劃、十七項行動及歐洲移民議程之分別比較,以及地中海非正規移徙現象之解讀與國際移徙領域應有之五項政策思考。
第十四章討論戰亂引發歐洲難民危機之國際因應作為,分析了難民危機發生之背景及趨勢,國際因應歐洲難民危機作為及面臨難題,例如辨識真正難民與否的困難等,歐洲難民危機發展走向及其可能影響,難民系統重構之再思考等。
第十五章作為介紹移民法規條文之基礎,必須先析論與掌握移民法制。因而從法理淵源的角度切入,論述了外國人入境權利之論點,控制永久居民有關事件之演化,自由移徙的逐步限制,十九世紀至二十世紀初期之限制移民的法律與判例;其次分別析論移民與國籍,離開國家與返回國家的移徙權利,依法返回自己國家權利,接納外國人義務及驅逐出境,居留與居留權,輸出勞務移徙等。
第十六章析論了移民保證制度,先從欲擬定有關安全法規應有之法理基軸思考,涉及了法律應思考平衡安全措施的最大需求,人口移動範疇下兼顧安全與發展之國境管理,及移民保證制度之發展,並探討了臺灣對於非臺灣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關規定;最後則介紹美國、加拿大等國之實踐作為與執行後之檢討等。
第十七章檢討強化吸引專技與投資移民應有之作為,論述了德國、歐盟、日本、新加坡吸引專技人才之實踐,其次,析論了臺灣開放專技、投資移民之效益與檢討,例如考慮「移民擔保(保證)制度」之改善,以及未來爭取經濟移民之努力方向與建議。
第十八章討論了臺灣爭取移徙人才及相關策略與立法之發展,分別介紹了從2017至2022年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世界人才之臺灣方面報告,政府提出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及新經濟移民法,及各方對於新經濟移民法之反應等。
第十九章介紹了臺灣與移民有關法規,包括了2023年6月剛修正之入出國及移民法及施行細則,國籍法及施行細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章、第2章、第5章)及施行細則,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章、第2章、第5章)及施行細則,護照條例及施行細則,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細則,就業服務法(第5章、第6章、第7章)及施行細則,民法親屬編(第1章、第2章1-3節、第3章),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1章、第2章及第6章)。
第二十章介紹了臺灣防制人口販運有關法規,包括了2023年6月剛修正之人口販運防制法及施行細則,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管理規則,人口販運被害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專案許可辦法,人口販運被害人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沒收人口販運犯罪所得撥交及被害人補償辦法等。
汪毓瑋
2023年9月4日於警大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