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從被遺忘的夢與人性,到拾回給自己的情書
蘇俊濠(諮商心理師)
夢,到底是有意義,還是沒意義的呢?精神分析學的觀點肯定了前者,但意義又是指什麼?是某種鐵律或框架下的答案?還是對每個個體獨特又共通的人性,帶來更豐盛的理解?
人本主義哲學家佛洛姆眾多膾炙人口的著作,如《逃避自由》、《愛的藝術》、《擁有還是存在?》等,皆展示他向社會喊話與指導的面向,致使人們容易忽略他作為精神分析心理治療師的臨床底蘊。在本書《被遺忘的語言》裡,他回到精神分析最核心的「夢」理論,透過遊走於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與榮格(Carl. G. Jung)論述間的思辨,向對夢心理學感興趣的各方讀者,呈獻他那值得被銘記的釋夢技藝。
被異化的心靈:為什麼我們不再聽懂自己的夢?
在上世紀五十年代,若要清晰地為自己的取徑立旗,佛洛姆便不得不先回應當時主宰心理治療界的兩股釋夢主流。
一、「夢是通往了解心靈無意識活動的康莊大道」這句佛洛伊德的名言,其實是一趟宛如地毯式調查的詮釋歷程。人所夢見的內容被稱為顯夢(manifest dream),但它其實是被稽查加工過之隱性夢念(latent dream-thoughts),原本是不被理性或道德的自我所歡迎的願望。透過對夢的內容作自由聯想,再對聯想的內容抽絲剝繭,分析師破案般向做夢者說明他做夢的動機。舉例而言,一位個案說:
夢見回到老家,跟一位住隔壁的親戚聊天以後,我家的祠堂便突然變成一棟七或八層的、磚頭閃耀著微微金光的塔樓。
在自由聯想中,個案想起下週某證照的考試將放榜,又憶起父母總是希望他能學有所成,分析師便可以合理地詮釋:個案的夢有一個金榜題名的願望作為動機,好能光宗耀祖。祠堂樓層的不確定性,反映實現此願望的心情其實七上八下,原因在於夢中那位親戚曾在個案小學考取好成績時表現出不屑,於是他曾有過將來用好成績來報復這位瞧不起他的親戚的邪惡念頭,但由於超我的道德稽查,此隱性夢念只能以個案想不起跟親戚聊天的內容來作淡化,成就的光芒亦只能隱約呈現在磚頭、而非建築物整體之上。換言之,這個夢是對攻擊欲(偽裝後)的實現。
二、「我們必須就夢論夢。絕不能假定某件事物僅僅是另一件事的象徵,彷彿夢的源頭掌握在我們手中似的。」榮格不認同佛洛伊德把夢分為顯/隱夢,和跑到夢外頭去(自由聯想)的技法,他主張「夢本身」即答案,只不過那是需要被翻譯的古老語言。尤其二人在學術上分道揚鑣以後,榮格強調夢作為古老的象徵語言(原型,archetype),全人類都從集體潛意識(既是種族遺傳,亦因此是神性的)的源頭被召喚。
為凸顯差異,古典早期的榮格取向(分析心理學)治療師一般不太需要個案的聯想,且縱使個案沒有相關的知識,也可以通過神話、傳說、宗教傳統的擴充(amplification)來翻譯這些在原型層面有著類同意義之象徵:祠堂變成「塔樓」及數字「七」,能追溯至佛教「七級浮屠」的功德圓滿意象,而十六世紀西班牙加爾默羅修女大德蘭(St. Teresa of Avila)最著名的神祕學著作就叫做《七寶樓臺》(El Castillo Interior),而「八」的原型亦呈現在八卦(完整)及八仙過海(渡過困境)之上,皆象徵著個體化歷程的開展。由此,夢很可能在方方面面催促著個案去面對陰影(以親戚作為代表)以走上個體化之旅。與此同時,祠堂升級是一個後驗的預知夢,因個案後來確實高分通過了考試。
由此可見,通過夢的聯想線索作出破案的詮釋,佛洛伊德的目標是指認出驅動夢形成的願望,即個體無意識裡的非理性欲望(性或攻擊);榮格則改以對夢境作出相對較獨斷的翻譯,目的是表達集體無意識對人類發出的智慧引導。
那佛洛姆呢?他試圖在兩位前輩之間找到自己的定位。
就釋夢的基本程序,佛洛姆大致跟隨佛洛伊德對夢工作(dream-work)的發現、使用自由聯想並重視個人化的經驗;然而,就象徵的解釋上,他不太認同性欲為本的那套「尖銳物都是陽具」的古典精神分析觀點,同理,榮格那種什麼都套上原型智慧之說法,亦教他保持距離。
確實,許多象徵具有跨文化的普世意義,使佛洛姆也會如榮格一般去翻譯象徵的意義,但他認為一個象徵之所以通用,是在於某物之於人類「感官」與「情感」的類同性,例如飛鳥象徵自由自在,或冬日的火光代表希望與溫暖──這種平凡中見真章之於象徵解釋上的微小差異,造就臨床工作上的嶄新理解。
容許我再次誠惶誠恐地以上述夢境,揣度佛洛姆他會多好奇個案對各種夢元素的感官與情感感受:個案其實很在意塔樓入口是西式的圓拱門,對從未去過歐洲參觀當地建築的他而言,這是仰頭往上看「進入新殿堂」般的雀躍(這對大多遊客而言,極很可能是共通的體驗);祠堂變成高塔,他情感上感覺為祖先的庇佑(對大部分華人而言亦然);他意識上其實也相信自己會通過考試,進入新知識的殿堂。雖然個案曾想要用成就去氣壞親戚,但事實上,近年來他做事變得低調,尤其當發現身邊的人會因為他的成就而嫉妒時,他便總是貼心地淡化自己的光芒,好保護別人的自尊心。為此,磚牆的淡雅金光不只是他對自身攻擊性所作的收歛,也代表他在能力及品格上的自我欣賞。夢裡記不起自己跟親戚說了什麼,並非指向心理防衛,卻是象徵他心中篤定的新方向:不論有否考上證照,人生都只有一次,所以必須活出自己,不用向他人解釋太多。
若是說佛洛伊德看穿人類過去的動物性,榮格望向人類未來的超越性,佛洛姆便是避免對象徵作特定的詮釋或翻譯,改以感受個案對夢中元素的感受,從而「理解」人類可愛又可惡、理智又不智、生活在當下的人性。
這說明了為何佛洛姆在第四章處理佛洛伊德與榮格的論述以前,頭三章就逐步引進了以下的觀點:象徵語言需要被理解(understanding)而非被詮釋(interpretation);夢的語言特徵與神話相關(社會及文化的起源),卻取材自人類感官與情感和思想的內在體驗(靈魂及性格的表達);以及夢性質的多樣性和高度個人化。彷彿佛洛姆親自向我們提問:「今天會遺忘掉夢的語言,是否因為在現代社會中,我們也時常遺忘了如何感受與連結起自己的身體與情感?」
等待被聽見的夢:你的愛與創造性還存在嗎?
今天,有人認為夢境是平行宇宙的生活、是靈界的訊息、是日有所思的延伸,或僅僅是睡眠過程中快速動眼期機制下毫無意義的現象……對夢有何意義的爭論,其實自古以來從未止息!本書第五章通過爬梳釋夢的歷史,為的正是呈現出夢的多種可能──理智、良心、欲望、神諭、靈魂──以呼應佛洛姆比較完佛洛伊德與榮格的觀點後提出的臨床主張:「夢既可表達我們的非理性性質,亦可表達我們的理性本質,而釋夢藝術的目的是理解在夢中說話的何時是我們較佳版本的自我,何時是我們的動物本性。」
簡而言之,釋夢的方法不應淪為理論學派的削足適履之爭,佛洛姆旋即在第六章展示他融和各方,適性又彈性的技藝:愈了解做夢者的性格、近期重大的事件、入睡時的情緒──即主導的人格類型、思緒及心理狀態──以及各式族繁不及備載的心理動力細節,才愈可能真正分辨和理解一場「夢」。相對地,夢的質地與肌理亦反過來透露出做夢者這個「人」。誠如佛洛姆指出:「無論我們在夢中扮演什麼角色,我們都是作者。做的是屬於我們的夢,由我們編造情節。」
然而,單純在釋夢技藝上作出修正,在理論層面或症狀分析上仍不夠說服力,因此在書最後一章,佛洛姆借助他認為被遺忘的重要法學家及人類學家巴霍芬(Johann J. Bachofen)的「母權」(Matriarchy)理論,對佛洛伊德就夢與精神官能症所立下的典範──《夢的詮釋》第五章的《伊底帕斯王》經典詮釋(弒父娶母)──作出他的再詮釋。至於立論成功與否,則交由讀者自行定奪。
在某種意義上,不論佛洛姆對《伊底帕斯王》背後的無意識邏輯的理解為何,我認為他更重要的任務是通過將卡夫卡的《審判》視為一場夢來理解,向所有讀者提出先知式的呼籲:「這是一種空虛、例行公事式的生活,沒有愛,也沒有創造性。事實上,他覺得自己像是被逮捕了,並聽到良心提醒他,這種停滯正在危及他的人格。」佛洛姆的釋夢歷程,蘊含他貫徹始終對社會—心理交織的人本關懷,請求我們活出愛與創造力,以成為「人」。如此,「認識你自己」(Know Thyself)這句刻在德爾斐的阿波羅神廟的箴言,不再僅僅是去認識非理性的本能我/超越式的靈性我,也是一個有待充分去發展人性潛能的你自己。
最後,佛洛姆的夢觀點其實與當代精神分析思潮更為契合。例如,寇胡特(Heinz Kohut)認為許多夢的動機與本能或嬰兒式欲望無關,而是反映「自體狀態之夢」;而歐格登(Thomas Ogden)則認為在「夢空間」裡進行著一種內部溝通,即自體的某個面向將原始感官數據轉化為內在感官事件,才導出了「夢象」(dream presentation),並被自體的另一面向所感知、理解與體驗。透過此自體間的辯證過程,象徵意義與夢的體驗才得以產生。
《聆聽的藝術》(木馬文化出版)亦延續了本書的諸多討論,有興趣的讀者可一併閱讀。記得,理解和愛是密不可分的,而理解的前提是全心地聆聽、全神地感受,所以要聽懂自己的夢,我邀請你要去愛、去聽、去感受你的夢,它並非無關緊要的胡言亂語,它是你送給你自己的情書!
──二○二六年一月初於臺中
(本文作者為諮商心理師,精神分析心理治療師及作家,臉書「哈理斯的精神分析躺椅」版主)
作者序
前言
本書根據我為威廉.懷特精神病學研究院的研究生,以及班寧頓學院的大學部學生提供的入門課程編寫而成。此外,也寫給類似的目標讀者,包括精神病學和心理學的學生,以及感興趣的一般讀者。如副書名所示,本書是助人理解象徵語言的入門書籍,並未觸及此領域中許多較為複雜的問題,因為討論這些問題與本書的目標不符。例如,我只以佛洛伊德《夢的詮釋》為基礎來探討他的理論,不涉及他在後期著作中發展出來的,那些更艱深的概念。我也沒有打算討論象徵語言中的某些面向——儘管這些面向對於充分理解相關問題是不可或缺的,但在理解這些面向之前,讀者必須先掌握本書所傳達的基本知識。我計畫以另一本書處理這些問題。
我刻意把本書的副書名定為對夢、神話與童話等領域的「理解」(understanding),而不是採取較傳統的用語「詮釋」(interpretation)。正如我將在接下來的章節中試圖闡釋的,如果象徵語言本身就是一種語言(事實上它是人類迄今發展出來的唯一一種通用語言),那麼問題確實在於理解它,而不是像解讀密碼般解讀它。我相信,這種理解不僅對於想治癒精神障礙的心理治療師至關重要,對於每個想認識自己的人來說也很重要。因此,我認為我們的高中和大學都應該教導學生去理解象徵語言,把它像「外語學習」那樣納入課程之中。本書的目標之一,就是為實現這個想法盡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