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書包括先師周鼎珩先生之定稿、手稿、講稿及講習大綱。
2.定稿計有易例及〈乾〉、〈坤〉、〈屯〉、〈蒙〉四卦,此盡收錄於《周氏易經通解》第一冊。
3.手稿計有〈需〉、〈比〉、〈小畜〉、〈履〉、〈泰〉、〈否〉六卦。
4.講稿係門弟子據錄音帶所記錄並加整理,除定稿之四卦外,其餘六十卦、〈說卦〉皆是。
5.講習大綱係先師為便於「易經講座」之聽眾所擬,在講授現場分發,計有第一卦〈乾〉卦至第二十卦〈觀〉卦。
6.除定稿之四卦外,其餘均以講稿為主,另有手稿、講習大綱者附於其後。
7.本書凡《易經》正文部分,悉以《武英殿十三經注疏》之《周易正義》為準。
8.本書除易例、〈說卦〉之外,其通解六十四卦之體例,依次為總說、卦辭、爻辭、彖傳、大象、小象。「總說」之下又分卦序、卦體、卦義三項。
9.本書講稿記錄原則,先師嘗指示曰:「按錄音帶逐字記錄,然後去其重複者。」弟子等謹遵遺訓,不敢踰越,並著記錄者、整理者姓名,以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