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規包羅萬象,且經常隨重大災害之發生而變動,故研讀法規,需時時檢視法條內容是否修正,對增刪修正之處,應多加注意!
消防法規牽動整個消防體系之運作,本書之編寫,旨在提供研讀消防法規之入門並輔助讀者準備消防相關考試為宗旨。本書內容除本文外,亦蒐集消防相關考試考題,而目前國家考試,亦以四大法系-消防法、災害防救法、危險物品暨爆竹煙火相關法規及緊急醫療救護法為主軸,如能掌握法規立法意旨,逐條研讀,融會貫通,當足以應付各項考試。
綜觀近年國家考試之試題,可以發現:
1.消防設備師(士)試題偏重技術層面,亦即該等資格之專技人員執業時,用得到或所需之專業知識。
2.警察特考四等部分,以簡單記憶、實務性為主,三等則偏重比較性、綜合性之題目,就各種法規相同及相異處互為比較,本書特別重視此一部分。
消防法規,目前國家考試,四等消防特考係以四大法系為主軸-消防法、災防法、救護法規及危管法規為範圍,而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以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危管法規為主,如能針對各別法規,掌握立法意旨,逐一研讀,融會貫通,當足以應付各項考試。
消防法規係屬行政法之一種,各立法目的均在首條,其架構以消防法為例,分為七章47 條,第一章總則(1 條~4 條)、第二章火災預防(5條~15-6條)、第三章災害搶救(16條~25條)、第四章災害調查與鑑定(26條~27-1條)、第五章民力運用(28條~32條)、第六章罰則(33條~44條)、第七章附則(46條~47條)。最主要重點在第二章火災預防,歷年因災修法亦以此章最多,研讀時要特別下工夫,並需時時檢視法條內容是否增刪修正,對增刪修正之處,更應多加注意!
綜觀近年考試之試題,我們發現考試偏重記憶性、比較性、綜合性之題目,就各種法規有相同或類似規定互為比較,此可理解命題人想測出法規融會貫通程度之用心,故對各法規中相似或相關問題,研讀要同時記憶併予比較,將能舉一反三。例如「警戒區」、「補償」、「認可」之規定,如「救災傷殘死亡之各項給付」,如「型式認可」、「個別認可」、「災害防救計畫」、「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中央災害防救會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之區別,107年考消防法第20、30條警戒區之區別,都應多加注意。
考古題之演練是證明自己理解程度,及擁有解題基本能力,一般四等題目以背誦居多;三等則以綜合題為主。四等題目簡單化、背誦化;三等則趨申論化,且易有各相關法規共通之題目。四等易有簡答題;三等易有配合消防重大災害而出之考題。考題近年分配在消防法、災害防救法、緊急救護及危險物品管理四大部分。對新訂(修)正法規應特別注意,尤其108年增訂退避權、資訊權與調查權,另本年新修之13-1,15-5,15-6,19-1,20-1,21-1,27-1,35-1,35-2,42-2,42-3,42-4,43-1更需詳加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