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法」為廉政人員考試的專業科目之一,考試範圍從任用法、服務法、懲戒法等擴充到包羅萬象的法規,需要閱讀的資料相當繁雜,準備起來相當不易。公務員法所討論的內容,乃公法上職務關係所衍生的任用(考用合一)、服務、行政中立、考績、懲戒、保障等人事法制事項,為廉政職務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
本次改版乃針對最新修法(任用法、服務法、財產申報法與保障法等)之修正而重新調整,並針對公務人員兼職限制與勤休制度有重大修正與規範,請讀者務必注意。再者,有關「懲戒與懲處二元制」問題,憲法法庭做出的憲法判決,是繼釋字第491號解釋後,大法官針對此一問題所做的回應。雖然結論仍採合憲解釋,但此一問題涉及考績法的修正方向,也請考生注意考績法未來的修法動向。本書特色如下:
一、以立法精神為核心,建構思考體系
雖然考試範圍看似個個法律各自獨立,但規範的基本精神是相通的。在法條間穿梭時,別忘了以立法精神(例如,忠誠、迴避、避免自肥等)為經緯,建構思考體系,周全考量。
二、補充相關函釋,瞭解主管機關見解
因為公務人員人數眾多,各式各樣的問題層出不窮,但法律規範密度有限,因此人事行政法制常倚賴大量行政函釋做為補充規範。歷年來多有考題直接以實務見解或行政函釋之內容做為考題,考生於備考時應多多瞭解主管機關的意見,方能應付競爭激烈的考試。
三、多練習考古題,磨練答題技巧
勤作考古題可以瞭解國考的命題方向與重點,且在競爭激烈的考試中,不能以「標準答案」為標準,必須多練習,思考有無「更好的答案」,充實答題內涵,才能脫穎而出。本書收錄至112年歷屆試題,除讓考生了解命題趨勢外,並訓練臨場應試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