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理論也許都會讓人覺得相當深奧與混亂,經常讓人無所循從。本書撰寫的目的,是想讓刑法的學習能夠避開「理論與爭議叢林」的困境,而能輕鬆愉快入門並深入掌握。寫作風格上,力求清晰易讀,因此本書盡量以案例引導及圖表綜合並陳的方式來敘述,應該可以減輕讀者在閱讀及理解上的困難。本書不但適合初學者的閱讀,更能提供研究者參照及考試者攻略。
作者簡介:
張麗卿
台灣桃園縣人
現職:
國立高雄大學講座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傑出研究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合聘教授
AI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
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
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灣刑事法學會常務理事暨顧問
經歷:
國立高雄大學特聘教授、法學院院長、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東海大學人事主任
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比較文學系訪問教授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長
高普考、警察特考、律師暨司法人員特典考試、出題及閱卷委員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主授:
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精神醫學、法律與文學、醫事刑法、人工智慧法律
著作:
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司法精神醫學、交通刑法、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新刑法探索、法律與文學、刑事訴訟制度與刑事證據、驗證刑訴改革脈動、食品安全的最後防線-刑事制裁
Author’s Biographical Note
Liching Chang, Distinguished Professor of National University of Kaohsiung, is a native of TaHsi, Tao Yuan County, Taiwan. She received her first Ph.D. in Law from the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in 1992, and a second Ph.D. in Law from the University of Munich, Germany in 1997. She was a Fulbright scholar to Stanford, 2001-2003. Professor Chang has taught law at sever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 She held the position Chairman of Taiwan Criminal Law Society, and was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Fair Trade Commission, Executive Yuan, Taiwan. She has published numerous books and articles on law.She is a Distinguished Chair Professor.
作者序
新版序
近年,精神障礙觸法者突發性的攻擊事件頻傳,引發民眾的擔憂。為了保障社會安全,同時治療精神障礙觸法者,並協助其回歸社會,刑法的監護處分於2022年2月有了新規定,處分期間從原來的五年改為近乎無期。這項變革對於精神礙障的觸法者極其不利。依照新規定,監護處分期間為五年以下,但是,「執行期間屆滿前,檢察官認為有延長之必要者,得聲請法院許可延長之,第一次延長期間為三年以下,第二次以後每次延長期間為一年以下。」倘若執行中,「無繼續執行之必要」,法院得免除監護處分的執行。也就是說,監護處分的執行期間,成為「5+3+(1xN)」年,成為不確定期限的處分。
我向來不贊成這種修法立場。對於精神障礙者,經由媒體的渲染,社會大眾恐怕已有偏見,總認為他們都有暴力傾向,其實這是錯誤的。也因為這種偏見,我們對於精神障礙犯罪人的態度就非常不容情,眼不見為淨,認為將其永久隔絕最好。並非所有的精神障礙犯罪人都需要監護處分,不能忘了,這種剝奪自由的保安處分需要注意比例原則。即使可以預測精神障礙者有很高的再犯可能性,但是其再犯的類型很可能只是商店的順手牽羊,或只是一般的毀損,依然不適合宣告監護處分。更重要的是,監護處分如果超出一定期限而效果不彰,甚至根本無效,顯示後續的處分已經失去意義,刑法的任務應該結束了。對於精神障礙者,精神衛生法應該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不能把精障犯罪人的問題全部交由刑法處理。
這個版本的修正,主要是對於監護處分新規定的回應,但也針對其他內容做了增刪。感謝五南劉靜芬副總編輯及責任編輯林佳瑩的費心。我的助理黃韻廷、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邱陽、沈佐錞;以及東海大學王竣毅、林聖斌、呂思賢等人,協助校對及整理,謹致上最高謝意。
張麗卿2022年7月
新版序
近年,精神障礙觸法者突發性的攻擊事件頻傳,引發民眾的擔憂。為了保障社會安全,同時治療精神障礙觸法者,並協助其回歸社會,刑法的監護處分於2022年2月有了新規定,處分期間從原來的五年改為近乎無期。這項變革對於精神礙障的觸法者極其不利。依照新規定,監護處分期間為五年以下,但是,「執行期間屆滿前,檢察官認為有延長之必要者,得聲請法院許可延長之,第一次延長期間為三年以下,第二次以後每次延長期間為一年以下。」倘若執行中,「無繼續執行之必要」,法院得免除監護處分的執行。也就是說,監護處分的執行期間,成為...
目錄
第一篇 緒 論
第一章 刑法之沿革
第二章 刑法總則在法律體系中之地位
第三章 刑法之概念
第一節 刑法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刑法之分類
第三節 刑法學和其他刑事科學之關係
第四節 刑法之功能
第五節 刑法之特色
第六節 刑法之性質
第四章 罪刑法定原則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
第二節 刑罰之意義與目的
第五章 刑法法典
第一節 刑法之解釋
第二節 刑法之用語
第三節 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
第四節 刑法之效力
第二篇 犯罪論
第一章 犯罪之意義與犯罪成立之階層理論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犯罪之意義
第三節 犯罪成立之階層理論
第二章 行為理論
第一節 行為之理論
第二節 刑法之行為
第三章 犯罪論體系之演進及內容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古典犯罪理論
第三節 新古典犯罪理論
第四節 目的犯罪理論
第四章 犯罪類型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種類
第五章 構成要件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客觀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第四節 主觀之構成要件
第五節 構成要件錯誤
第六章 違法性
第一節 違法性之概念
第二節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第三節 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第四節 構成要件該當與違法性的組合
第七章 罪 責
第一節 罪責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罪責之內涵
第八章 不法與罪責以外之犯罪成立要件
第一節 客觀處罰條件
第二節 個人阻卻或解除刑罰事由
第九章 錯 誤
第一節 錯誤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錯誤之分類及其處理
第十章 行為階段與未遂犯
第一節 行為階段
第二節 未遂犯之基本問題
第三節 普通(障礙)未遂犯
第四節 不能未遂犯
第五節 中止未遂犯
第十一章 正犯與共犯
第一節 正犯之概說
第二節 共同正犯
第三節 間接正犯
第四節 共犯(參與犯)
第十二章 過失犯
第一節 過失犯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過失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過失作為犯之違法性與罪責
第四節 過失作為犯之未遂犯、正犯與共犯
第五節 過失犯之其他問題
第十三章 不作為犯
第一節 不作為犯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不作為犯之違法性
第四節 不作為犯之罪責
第五節 不作為犯之行為階段與未遂犯
第六節 不作為犯之正犯與共犯
第三篇 競合論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競合論體系
第三節 法條競合
第四節 真正競合
第四篇 犯罪的法律效果
第一章 犯罪的效果概論
第二章 刑罰之種類
第一節 刑罰之種類
第二節 主刑重輕之標準
第三章 刑罰之適用
第一節 各種刑罰之適用
第二節 刑罰之加重
第三節 刑罰之減輕
第四節 刑罰之免除
第五節 刑罰之加減方法與順序
第四章 刑罰之執行
第一節 易刑處分
第二節 刑期之計算與羈押之折抵
第三節 緩 刑
第四節 假 釋
第五章 刑罰之消滅
第一節 赦 免
第二節 時 效
第六章 保安處分
第七章 沒 收
第一節 沒收的修法重點
第二節 沒收的種類
第三節 沒收的裁判與執行
第一篇 緒 論
第一章 刑法之沿革
第二章 刑法總則在法律體系中之地位
第三章 刑法之概念
第一節 刑法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刑法之分類
第三節 刑法學和其他刑事科學之關係
第四節 刑法之功能
第五節 刑法之特色
第六節 刑法之性質
第四章 罪刑法定原則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
第二節 刑罰之意義與目的
第五章 刑法法典
第一節 刑法之解釋
第二節 刑法之用語
第三節 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
第四節 刑法之效力
第二篇 犯罪論
第一章 犯罪之意義與犯罪成立之階層理論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犯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