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一一二年修訂版序
一、本書由家父於民國71年著作出版,開啟我國身分法以案例方式分析討論的先河。嗣面臨民法親屬編數次修正,曾於民國92年增修再版至今。其後因家父公務繁忙,而未能與時俱進。思及本書於理解親屬法理論與將之連結實務之重要性,遂接手後續修訂工作,期能承先啟後,將民法親屬編之內容與脈絡透過本書完整呈現。
二、民法親屬編所規範者為身分關係,其中最核心者為夫妻、親子關係,亦因婚姻家庭結構的變遷,使得彼此間之權利義務有所更動,而使法規範受到影響,在民法親屬編自民國20年制定以來,歷經多次的重大修正,惟所發生的法律疑義,卻因為身分關係的特殊性,甚至連結到繼承紛爭,有時必須了解昔日的規範方能解決。故本書在修訂時,尤為留意在適用新舊法所產生的不同情形,以利讀者充分掌握身分法的特殊性。
三、在法學教育中,案例式教學法為使法學理論與實務運作得以結合之重要方式。一般教科書中多以學說理論為主,甚少能以實例演練解決具體法律疑難。有鑑於此,本書乃以案例方式,配合三戴合著「親屬法」教科書,深入淺出說明學理如何運用,以加強法律在推理上之思考能力為重點。
四、本書共分八章,包括親屬、婚約、結婚要件及其效力、夫妻財產制、離婚、父母子女之關係、收養、扶養與監護。每章以五至六個實例題,分為事實關係、法律問題、討論重點、問題解說與問題結論,依次加以說明。本書內容係從外國立法例之觀點、學者不同之主張及法院實務見解,以法條規定為核心,依邏輯推理之方法,解決法律疑難。
五、本書校稿承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陳奕亨、陳昱蘋通力協助,編排與出版則有賴元照出版公司編輯部鼎力完成,特此致謝。
戴瑀如 謹識
民國1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