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促進法學理論與實務之研究,是本會的重要任務。為了完成這項任務,本會除了由各委員會經常針對法律學術及實務上各項重要議題舉辦座談會及研討會外,並在每年度的會員大會舉辦一整天的年度法學會議,針對臺灣社會新近重要的法學課題,邀請相關領域的先進進行研究並發表論文,與有關的學界、實務界專家與談,藉由對話深化對各該課題的瞭解,以促進法學發展。於年度法學會議上發表之論文,經發表人根據會上交流討論之意見調整或修正後,交由本會於翌年出版,不僅成為後繼研究的基礎,更是本會促進法學發展的重要紀錄,深具意義。
眾所周知,中國迄今未曾放棄對台灣的領土野心,是目前台灣主權存續最主要的威脅。從假消息、假新聞無孔不入的滲透,到目前軍機、艦幾乎無日不有的擾台,中國毫不保留地展現併吞台灣的企圖,並且不斷加強對台灣文攻武嚇的力度。如何應對中國對國家安全帶來的威脅,是台灣當前最重要的課題之一。行政權的管制作為是因應這項課題的必要手段,進而如何使行政權既能有效管制以保障國家安全,又能受到節制以確保權力分立的憲政架構不受侵蝕、破壞,並落實受管制者之權利保障,就成為最近的重要法學議題。2022年年度法學會議因此選擇資本及科技這兩項與國家安全有密切關聯的重要領域,探討為保障國家安全而進行管制所須整備之法律工具。為此,年度法學會議的上半場天乃以國家安全為主軸,第一場邀請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研究員黃丞儀博士以《從國家安全角度談美國關鍵科技管制與總統行政的制度關聯》為題提出報告,並請陳柏良助理教授及林昕璇助理教授擔任與談人;第二場邀請林建中教授以《國安觀點下之境內資本管制:模式與基本思考》為題提出報告,並請黃居正教授及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研究員邱文聰博士與談。兩位報告人所進行的前導性研究,都借鏡美國法,同時也對台灣目前在這兩個領域面臨的現實問題及困難,有清晰的耙梳、整理,與談人對報告的回應也都深入切題,已為日後相關制度的建立及完備奠定良好的學理基礎。
2022年年度法學會議的下半天,就職場霸凌爭議在法律上應如何適當、有效處理,邀請傅柏翔助理教授於第三場以《職場不受歡迎行為之爭議:霸凌、騷擾、與性騷擾》為題發表報告,與談人則邀請鍾秉正教授及林倖如副教授擔任。這篇報告規模宏大,不僅將目前尚未見於制定法之職場霸凌概念的內涵,根據學理及實務判決,做了相當完整、深入的澄清,並且參考美國「健康工作場所」草案之內容,因應台灣職場現實狀況而提出處理機制之建議;第四場邀請蔡志偉副教授就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4號及同年憲判字第17號這兩則判決,以《憲法法庭就原住民身分法的判決評析》為題發表報告,並邀得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石忠山院長及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曉丹教授來與談。這篇報告除指出這兩則判決在原住民身分認同權之權利屬性係個人權或集體權之問題上,論理混亂且不完整外,並參考國際法上的原住民族定義及比較法,進一步指出111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採純粹血統的自然身分論,切斷了原住民族與原住民間之連結關係,反而剝奪了原住民族自決權,而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強調原住民族身分或資格之取得,應展現其民族語言、習俗、傳統等文化特徵,且成員仍維持族群認同,並據此提請政府核定,則失諸過度嚴格。報告人進而主張,《原住民族基本法》既已確立「原住民族」、「部落」及「其他傳統組織」之法主體地位,原住民身分取得所需具備之認同表徵,宜尊重各自所屬原住民族依其法律傳統及習慣規範自主決定。下半天的這兩篇報告完整﹑深入,參酌與談人的精闢意見調整後發表,對相關法制的建立或完善必能作用宏大。
本次年度法學會議得以順利舉辦完成並於會後將各篇報告結集出版,不僅要感謝報告人窮經皓首、費盡心血的研究,以及與談人知無不言的無私回應,更要感謝秘書處同仁的戮力奉獻,謹以此序致上最高的謝忱。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
尤伯祥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