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法的內容,約分為「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行政救濟(爭訟)法」及「行政責任法」五大領域,各領域有其不同的法理及適用法則。
在行政法基本原理中,本書特別針對於一般法原則,有較多的介紹與闡釋;行政組織法涉及公務員的權利義務;在行政作用法中,以行政程序法作為論述主軸,包括行政程序、行政處分、行政契約、行政命令、行政計畫、行政指導、行政罰、行政執行等;在行政救濟法方面,僅就整體行政訴訟之法理作總體性的介紹,並就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作粗淺地架構說明;行政責任法,包括行政補償與國家賠償法制,因另有專書出版,僅作綱要性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