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許凱翔同學是本人指導之碩士學生,於2020年6月畢業,取得臺大法學碩士學位。本書《論仇恨性言論之刑法管制》,本為其所撰寫之碩士學位論文。當初凱翔同學打算以此作為論文主題時,我其實蠻驚訝的,因為這個題目並不好寫,不僅是難在涉及憲法層次的抽象概念,亦難在是否以刑法加以管制的政策考量。二十五年前,我在德國留學時,憲法課程中教授言論自由時,必然會討論仇恨性言論之各種爭議。此一議題,在德國討論時,常會從沉痛的納粹歷史教訓談起,即便納粹時代已經過去,但諸多對於仇視猶太人或頌揚納粹時期的言論,甚或否認納粹種種作為的言論,仍不斷地存在著。德國對於此等足以激起群體仇恨,或是形成種族對立的言論,是以刑法的方式進行管制。
在臺灣,雖然沒有如德國納粹一樣的歷史,但亦仍免不了存在著各種不同的仇恨性言論,例如對於性別、族群、政黨、宗教等足以激起仇恨的言論。此等言論固然可以從憲法層次以言論自由的角度去思考,然而,言論自由是否有其界線?可否從保護公共安寧或秩序的角度加以管制?都是值得令人深思的問題。而且,欲研究、構思或論述這樣的論文題目,沒有相當精進的德文語言能力,直接去閱讀德文專書期刊文獻,是無法深入思考與剖析,更無從進行深層的比較法研究。
凱翔同學在研究所期間,非常認真的學習德文,其間亦前往德國弗萊堡大學擔任半年的交換生。在其撰寫本論文的過程中,每每與其討論論文時,我總是不斷地讚美他如此上天下地找查德文文獻的認真,以及直接閱讀大量德文文獻的功力。本論文的論文架構乃順著一個很明確的問題意識去研究、推論與鋪陳,架構嚴謹、言之有物、文筆流暢、引註與翻譯嚴謹,其研究潛力與認真程度,實高於平均法學碩士生的水準甚多,因而在口試時,獲得全體口試委員高度的認可。
欣聞本論文獲得臺大法律學院傑出論文獎,並有幸出版發行,本人身為指導教授,覺得與有榮焉,故非常樂意撰寫推薦序。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王皇玉
2025年4月
序文
本文問題意識之發想,源自於筆者於德國弗萊堡大學(Albert-Ludwigs-Universität Freiburg)交換時,參觀了不少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時期大屠殺之博物館或集中營之遺址,亦在課堂的討論中,發現德國人對於納粹時期歷史有著極強反思,甚至以刑事法律處罰否認該段歷史或散播謠言、崇尚納粹的言論,顯見德國對於該段歷史暨國民價值觀正確性的重視,乃至於以強制手段對人民言論自由予以限制的價值取捨,進一步催生本篇論文。
感謝指導教授王皇玉院長於筆者求學之路上之指導,王老師治學嚴謹,除總能一針見血地指正筆者在課堂報告與論文寫作中前後矛盾或論證未臻完善之謬誤、給予筆者進一步的研究方向外,亦不吝安排筆者擔任研究、教學助理,讓筆者有多方學習的機會,開拓學術視野。感謝口試委員周漾沂教授、許恒達教授於口試時的批判與指正,特別感謝周老師啟蒙了筆者對刑法的學習興趣,從大一修習刑法總則之始,於每次課堂討論或私下請益時,均能讓筆者獲得嶄新的思考方向,一窺學術研究的堂奧。同時,感謝元照出版公司編輯同仁在本文出版過程的鼎力協助。
本文的付梓,除了讓筆者自民國109年7月在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的學習告一段落之後,能有機會再行從學理的論述中淬鍊、激盪出不少靈感,亦對筆者現所從事之司法審判工作有極大的回饋與助益。再次感謝一路上所協助筆者完成拙作的師長與朋友們,亦期待能以拙作拋磚引玉,喚起臺灣社會對於仇恨性言論與人民自由間管制界線的重視,促成對於人民權利的保障。
許凱翔 謹識
2025年4月
於臺灣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