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版序
人生,真的是……說難不難,但也絕對不是件簡簡單單的事兒。打從懂事以來,不管是因為父母的緣故、老師的鞭策,還是同儕的競爭,每一天、每一天,都必須認認真真的計畫著。尤其是冠上「法律人」的頭銜後,不管這是您從小立定的志向、心甘情願的決定,還是跟著「時代潮流」的選擇,通過國家考試的門檻,不知不覺的成了使命必達的目標!
國考難嗎?這個問題,真的沒有答案!即便像筆者一樣順利的一次全部過關,也不會有「很容易」、「不怎麼難」的反應。這個問題,真的要看您如何看待「法律」這個嚴肅的課題而異。即便通過了國家考試,那不是功成名就、Mission Completed的時刻;相反的,從通過國家考試、加入司法官或律師行列的那一天起,真正的挑戰才剛剛開始……
累嗎?應該覺得累的!人生好長、法律好難、書好多、工作好累,成為一位優秀法律人的背後,需要付出多少光陰、健康、腦細胞……能不累嗎?
所以囉!如果法律不是您的真愛,放下這本小書吧!人生的路是如此寬廣,別這麼執著。
可是如果您跟著筆者的步伐,從民法開始,一步一腳印的讀到了「民事訴訟法」,而且讀來不覺得想睡、心煩,那麼,就讓筆者這個法律狂熱者,繼續陪著您克服讓許多法律人第一次踢到鐵板、垂頭喪氣的科目──民事訴訟法。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法律人這麼受挫折呢?民事訴訟法真有這麼難懂、難學嗎?
老實說,和天馬行空、似有若無的民法理論比起來,民事訴訟法的思考模式,單純許多,實在不應該讓這麼多法律人栽了個大跟斗才是。當然,筆者也是過來人,深知各位心中的苦~不是民事訴訟法的理論艱澀難學,而是民訴學者們各說各話的盛況,就算不是空前絕後,也絕對算是法學界的奇觀!麻煩事兒還不止於此,除了要理解抽象的理論、知道什麼時候該祭出哪些專有名詞外,更重要的是~必須學會將這些抽象的理論運用到實務案例。到此為止,可有點出各位的苦處?
其實,法律的學習方式,大同中只有小異之處。相同的是~別老想著一步登天,更不要以為有什麼捷徑。要想成為法律人,一定要發自心底的喜歡,唯有如此,才會願意付出所有的心力,只為了紮紮實實的學、徹徹底底的懂。
有了您對法律的真愛作為後盾,筆者的工作和這本小書的任務,即是以淺顯易懂的文字、詳實的分析,將多年學習心得和各位分享。
該如何幫助各位事半功倍地抓到學習法則呢?筆者列了三大「指導原則(寫作方針)」,開始動筆寫下心目中最理想的那一套民事訴訟法教科書:
一、按訴訟進行流程,架構本書體系。
二、以大量的案例,說明民事訴訟理論的運用方式。
三、以全真考題,驗收學習成果。
「民事訴訟法第一~三冊」系列叢書自問世以來,受到許多讀者的肯定。過去這些年埋首苦讀、研究、思考的辛苦,在收到讀者們的鼓勵的那一刻,什麼都是值得的。
一如以往的,每次改版,絕不會只修改幾個字就交差了事。打開這本小書,您會發現:這次新版除了更正上一版的謬誤之處外,並大量更新及補充實務見解,包括(但不限於):109年台抗字第1084號裁定(國際審判管轄權)、113年台抗字第234號裁定(侵權行為事件之特別審判籍)、112年台抗字第683號裁定(第10條第1項之意義)、111年台簡抗字第44號裁定(第10條第2項之釋疑)、112年台上字第515號判決(一部請求之意義及訴訟標的範圍)、109年台上字第3091號判決(不動產經界之訴)、110年台上大字第279號民事裁定(抵銷抗辯之裁判費)……等等。
此外,配合日漸增多之國際審判管轄權的爭議,特於【第一階段 第一章第一節】增加新單元,說明學者看法及實務見解的走向。還有,精選直至113年為止的國家考試題目並詳細解說,亦為本次改版的首要之務,以全真考題作為練習題材,最顯成效!
再次謝謝您多年來的支持,希望也相信本系列叢書的新版內容,會得到您再次的肯定。儘管筆者已盡最大的努力精進本書的品質,但仍然謬誤難免,期待您不吝給予指正,更期待您繼續給予支持,謝謝!
李淑明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