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將刑法分則所有罪章,根據其保護法益分為八章加以編排。第一章是生命、身體法益、第二章是自由法益、第三章是性自由法益、第四章是名譽法益、第五章是隱私自由法益、第六章是財產法益、第七章是社會法益、第八章是國家法益。本書在各章中對於各個罪名是重點式的說明,輔以重要的實務見解,以及一些國家考試的案例並予以擬答,以期讀者能掌握刑法分則的精要。
作者簡介:
盧映潔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
李鳳翔
學歷
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暨法學雙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刑事法組碩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
現職
斐陶斐榮譽學會榮譽會員
執業律師
作者序
五版序一
本書此次改版,乃因應去年(2023)12月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以及今年(2024)7月16日增訂刑法第286條第5項加重虐童刑責之條文,且因有幾個憲法訴訟實質改變了一些罪名的要件,也涉及罪名的刪除。此外,此次改版也增添一些新的實務見解。至於今年5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新增的藐視國會罪及其他相關立法委員職權的修正,經過行政院提出覆議不成後,由立法委員、總統及監察院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以及暫時停止適用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已受理,並在7月19日裁定准許暫時處分。故本書作者認為藐視國會罪因憲法法庭的裁淮暫時處分而尚未實質生效,後續藐視國會罪是否會被宣告違憲,目前尚不可知。因而本書此次改版,並未將藐視國會罪納入本書內容。日後藐視國會罪若被宣告違憲,即不需納入本書;藐視國會罪若被宣告合憲,作者打算將增補藐視國會罪內容之電子檔由五南出版社置於網頁供讀者下載,特此說明。
盧映潔
2024年7月
五版序二
每次改版總會感到自己在刑事法領域進步及領悟,未來也期盼讀者不吝指正,同時也感謝五南出版社之排版、校對以及恩師盧教授指導我如何做學問、時常提醒我必須時刻關注實務及學說見解、遇有歧異意見時也耐心指導我。
書籍暢銷故而持續每年改版,在如此忙碌的一年,也是改版的第五年,我成立了「曦望法律事務所」,一如往昔地曦望未來實務、學術都能兼顧。回首本書初版序,一切都來之不易,未來也將本書部分收入捐贈公益團體。
李鳳翔
2024年7月
五版序一
本書此次改版,乃因應去年(2023)12月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以及今年(2024)7月16日增訂刑法第286條第5項加重虐童刑責之條文,且因有幾個憲法訴訟實質改變了一些罪名的要件,也涉及罪名的刪除。此外,此次改版也增添一些新的實務見解。至於今年5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新增的藐視國會罪及其他相關立法委員職權的修正,經過行政院提出覆議不成後,由立法委員、總統及監察院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以及暫時停止適用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已受理,並在7月19日裁定准許暫時處分。故本書作者認為藐視國會罪因憲法...
目錄
第一章 生命、身體法益
第一節 生命的認定標準
第二節 墮胎罪
第三節 傷害罪
第四節 遺棄罪
第五節 殺人罪
第二章 自由法益
第三章 性自由法益
第四章 名譽法益
第五章 隱私自由法益
第六章 財產法益
第一節 個別財產法益
第二節 整體財產法益
第三節 其他
第七章 社會法益
第一節 公共危險罪章
第二節 公共信用罪章(偽造罪章)
第三節 社會倫理秩序與善良風俗
第八章 國家法益
第一節 內亂罪
第二節 外患罪
第三節 妨害國交罪
第四節 瀆職罪
第五節 妨害公務罪
第六節 妨害投票罪
第七節 妨害秩序罪
第八節 脫逃罪
第九節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十節 偽證及誣告罪
第一章 生命、身體法益
第一節 生命的認定標準
第二節 墮胎罪
第三節 傷害罪
第四節 遺棄罪
第五節 殺人罪
第二章 自由法益
第三章 性自由法益
第四章 名譽法益
第五章 隱私自由法益
第六章 財產法益
第一節 個別財產法益
第二節 整體財產法益
第三節 其他
第七章 社會法益
第一節 公共危險罪章
第二節 公共信用罪章(偽造罪章)
第三節 社會倫理秩序與善良風俗
第八章 國家法益
第一節 內亂罪
第二節 外患罪
第三節 妨害國交罪
第四節 瀆職罪
第五節 妨害公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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